适用对象
《【安全制度】-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安全制度】-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本预览
重大
危险源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
危险源的监督
管理,
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本厂安全
管理人员对重大
危险源的
辨识与
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本制度。
2
辨识与评估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
危险源的
辨识,建立档案、向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
2.2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安全
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的
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
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重大
危险源安全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
危险源安全
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2.5 主要负责人负责重大
危险源安全
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投入。
3 规定内容
3.1 重大
危险源辨识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
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①贮罐区(贮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
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3.2 重大
危险源辨识方法和流程
3.2.1 根据本厂的实际生产情况,本厂可能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场所、装置如下:①
库区;②生产场所;③锅炉,其他场所、设施由于本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
3.2.2 每年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对本厂的生产、储存设施是否构
成重大
危险源进行
辨识。
3.2.3 未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
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
辨识
过程,得出未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结论,由安全办公室存档,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3.2.4 有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
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
辨识
过程,得出已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结论。
3.2.5 对于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场所、设施填写“重大
危险源申报表”,由安全办公
室报当地安监分局、东莞市
生产监督
管理局备案。
3.2.6 由于生产活动变化或重大
危险源辨识的标准变化,重大
危险源不存在时,应
及时向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核消。
3.3 重大
危险源评估
3.3.1 本厂的场所、设施构成重大
危险源时,本厂会按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的文
件要求及时委托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
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将安
全评估报告存档。
3.3.2 重大
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
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安全办公室需要对重大
危险源重新进
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
3.4 重大
危险源档案建立
3.4.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负责重大
危险源登记、建档
工作,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①一级重大
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
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登记、建档;
②二级重大
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省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③三级重大
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地级以上市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④四级重大
危险源由所在地县(市、区)
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3.4.2 重大
危险源档案的建立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重大
危险源档案的建立及
管理,本厂重大
危险源档案的主要内
容有:
1)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存在位置、
管理人员一览表
2)重大
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一览表
3)重大
危险源分布图
4)重大
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5)重大
危险源评估报告
6)检测报告
7)重大
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