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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3.3 各部门/车间负责危化品的领用、使用、保管、记录。 3.4 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危化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4.1 必须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4.2 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4.3 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去。 4.5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 4.7 仓库责任部门应制定物品入库存验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隔离、隔开,分开放置。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 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 须严格职责。 4.10 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 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 人员不得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 引发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 50m 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 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 4.1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仓库除了检查、维护或搬运危险品时,其他任何时候危险化学品 仓库都必须关闭并上锁,仓库保管员在关闭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4.14 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分类分项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放在不同的仓库或者完全 分隔存放。 4.15 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对危险化学品 的外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有效期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存放。 4.16 危险化学品出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使用 部门或单位办理退库,回收至危险品库,不允许随意倾倒、丢弃。 5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1 危化品使用前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外包装上挂贴“危险品安全标签或标识”, 附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此两项的可视作不合格原材料,拒绝使用。 5.2 危化品使用区域需要临时堆放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求分类堆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不易被碰倒,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5.3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危险品技术说明书”,按照相应要求操作。 5.4 在使用危害特性为一、二、三类剧毒、活性稳定性、生物致病性、腐蚀性危化品时, 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危化品接触皮肤、进入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 5.5 使用具有燃烧性的危化品时,必须远离火源、高温环境;特别是危害特性为一、二 类燃烧性危化品要确保使用过程不产生静电、火花。 5.6 使用生物致病菌时,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在规范的无菌间操作。无菌间要求完 全符合致病菌操作要求。 5.7 使用危害特性为一类剧毒和极易爆炸燃烧的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督,其中监督人必须是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 5.8 使用危化品时,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状态,但不能有的流通风,防止危化品飞 扬扩散形成次生危害。 5.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参照以下要求处置: 5.10 危化品要求使用干净,避免大量残留增加回收销毁的难度。严禁私自处置或不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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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综合安全】-09-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 2、施工组织设计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八条 3、安全技术交底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 4、安全检查 查看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安全教育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6、安全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一、 安全 管理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查看上岗 证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现场围挡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封闭管理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施工现场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4、材料堆放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现场防火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生活设施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环境保护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二、 文明 施工 8、保健急救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1、坑壁、边坡支护 现场检查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二条 2、深基坑施工方案 查看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坑边荷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五条 4、施工降水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排水设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三条 6、基坑支护监测 查看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4 第一条 三、 基坑 支护 7、上下通道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六条 1、暗挖土方施工方案 查看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 土方 2、土方开挖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出土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五条 4、管线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开挖 5、交底与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支撑系统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2、立柱稳定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四条 3、施工荷载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五条 4、支拆模板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5、模板材料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6、混凝土强度 查看报告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五、 模板 工程 7、模板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 七条 1、安全帽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2、安全带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3、安全网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4、楼梯口、通道口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预留洞口、通风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基坑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六、 “三 宝” “四 口” 防 护 7、楼板、顶板等临边支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外电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一条 2、接地与接零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二条 3、配电箱开关箱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三条、 第四条 4、现场照明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二条 5、电器装置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一条 七、 施工 用电 6、用电档案 查看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三条 全省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在建人防 工程 安全监督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03 隧道、桥梁危险源辨识清单危险源辨识清单

单 元 工序/活 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 风险 危害对象 L值 E 值 C值 D值 风险 等级 危险源 类型 预控措施 备注 办公室 火灾 火灾 人员/财产 1 6 7 42 2 一般 配齐消防设施,加强火源检查 煤气泄漏 火灾爆炸 人员 1 6 7 42 2 一般 加强煤气罐的管理 烫、烧伤 灼烫 人员 3 6 3 54 2 一般 操作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培训 食物中毒 中毒 员工 1 6 7 42 2 一般 严控食物来源管理及保管 触电 触电 人员 3 6 3 54 2 一般 规范临时电力线路、不乱设电源 煤气中毒 头晕/四肢无 力/死亡 人员 1 6 7 42 2 一般 加强管理、培训教育 火灾 火灾 人员/财产 1 6 7 42 2 一般 规范用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配齐消防设施,板房选用耐火材料 行车 弯路较多、视野不 好、公路路窄车多 物体打击 人员 3 3 7 63 2 一般 加强车辆维修保养、便道设置警示牌, 防撞措施。严禁带病作业。对驾驶人员 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与高压线未保持足 够的安全距离 触电 人员/仪器 1 3 7 21 2 一般 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 电,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测量工 人安全教育。 在陡坡、桥墩上等 危险地点测量 高处坠落 人员/仪器 3 3 3 27 2 一般 配好安全防护用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照明不足 其它伤害 人员 6 3 1 18 1 一般 增设照明设施 电路设置高度不足 触电 人员 1 3 7 21 2 一般 按照安全用电规定,严格规范现场用电 场地凌乱 其它伤害 人员/设备 10 3 1 30 2 一般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整理施工场地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不足 其它伤害 人员/设备 10 3 1 30 2 一般 增设安全警示标志,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钢筋加工设备操作 不规范 机械伤害 人员/设备 3 3 3 27 2 一般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焊接作业未带面罩 灼烫 人员 6 6 3 108 3 一般 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特种设备未定期维 护、检修 机械伤害 人员/设备 3 3 7 63 2 一般 对特种设备要按照要求进行维护、检修 用电设备无漏电保 护措施 触电 人员/设备 3 3 7 63 2 一般 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食堂 住宿 测量放样 辅助设施 设备 辅助设施 设备 临 建 工 程 及 设 施 临 建 工 程 及 设 施 隧道、桥梁危险源辨识清单 机械设备带故障运 行 机械伤害 人员/设备 3 3 15 135 3 一般 加强对带病作业设备的维修,检查 车辆超速、超载行 驶 车辆伤害 人员/设备 6 3 7 126 3 一般 加强对司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 、超载等行为 作业台架不牢固、 无栏杆、超载 高处坠落 人员/设备 3 3 15 135 3 一般 对作业台车进行加固,安设安全防护栏 杆,杜绝超载等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 坍塌、冒顶、掉块 人员设备伤 害 人员/设备 1 6 15 90 3 一般 强化超前支护。进洞拱部设置一环超前 大管棚;浅埋地段采用长管棚加超前小 导管;加强初期支护;选用合理施工方 法,并控制开挖进尺;加强监控量测。 大变形 失稳 人员/设备 3 6 7 126 3 一般 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做好相应措施 危岩落石 坠落伤害 人员/设备 1 6 15 90 3 一般 临建、工人活动区域、驻地选择要避开 以上不良地质,无法避让时采取相应方 法加固,平时加强监测 突水、突泥 淹溺 人员/设备 3 6 7 126 3 一般 加强监控量测及超前地质预报,及时施 作支护结构 其他 边坡滑塌 人员设备伤 害 人员设备 1 6 15 90 3 一般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选择合理的的开 挖方法,施工避开雨季,做好截排水措 施 未超前钻孔探明即 开挖 突泥突水 人员 1 3 15 45 2 一般 强化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施工 超前预报不及时、 准确 突泥突水 人员 1 3 15 45 2 一般 严格控制超前地质预报,保证数据准确 边仰坡未防护加固 坍塌 人员/设备 3 6 3 54 2 一般 及时清理危石,做好加固措施,防止伤 人 风钻操作不当 机械伤害 人员 3 6 3 54 2 一般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随意操作 开挖台车临边防护 缺陷 高空坠落 人员 3 6 3 54 2 一般 加强临边防护,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上下作业面同时开 挖 物体打击 人员/设备 6 6 3 108 3 一般 加强安全教育,禁止上下作业面同时开 挖 洞门边坡危岩破 碎,未防护 物体打击 人员/设备 3 6 3 54 2 一般 采取清除、加固等措施 超前地质 预报 隧道开挖 隧道开挖 辅助设施 设备 不良地质 建 工 程 及 设 施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作业队与班组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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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表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班组与个人责任书(样本)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 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 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 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 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 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 4、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5、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 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 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 产。 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 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 律责任。 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 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用电安全 1.配电室应有通风、防潮、防火、防尘、防触电、防小 动物设施,并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2.用电设备一般应采用一机一开关,一漏电保护器,过 流保护器,一电控箱。 3.使用电气设备为防止人体触电必须正确使用绝缘、屏 护、间距措施。 4.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5.电源开关安装高度距离地面 1.3-1.5m。明装插头一般 在 1.3-1.5m。暗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取 0.2-0.3m。灯具安装 高度,室内一般为 2.2-3m。室外 3m。墙上灯具安装高度 为 2.5m。不足的要加防护。露天灯具开关采用防雨式, 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6.仓库不准使用带起辉器的光管,不准灯具加设在货物 上空,照明灯泡应小于 40 瓦。危险品仓库只许装防爆电 器,严禁使用普通电器,雷管、药库严禁加设电器设施。 7.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标准的扁三脚插头,不准用 导线直接插入或挂接电源插座或开关。 8.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气绝缘和机械必须绝缘良好,完整 无破损。 9.临时低压配电线路: (1)安装临时低压配电线路必须经单位的动力、安技部 门批准,临时线使用期为 7 天,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2)装设临时配电线路必须用良好的绝缘导线,架设时 户内不得低于 2.5m,户外不得低于 3.5m,与设备水管、 门窗等的距离在 0.3m 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m。 (3)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装分 开关和熔断器。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 T 字接法并用绝缘 包布包好。 (5)所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 保护。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2 特种设备 安全 1.新装、易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须按 规定向政府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施工。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安装后经地市有关特 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准使用。 3.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须有 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4.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 部分必须有完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装置,防护 隔栏)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制式保护 装置或其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没有以上装置的不应 使用。 5.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在有效期内 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6.第一、第二、三类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装防雷 装置,防雷装置须经气象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查看 现场 3 机械安全 1.在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 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 伸入等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 GB12265-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的要求。 2.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防护装置: (1)在地面或工作平台以下的坑内的机械运动件须用一 盖板将其盖住,且盖板定位可靠,不产生位移,也可在地 坑四周用护栏围住。 (2)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300mm 以下的传动装置 可用“Π”形罩将其罩住或采用封闭式防护罩或在四周设置 护栏。 (3)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1m 以下的水平布置的传动 装置必须沿全长作全封闭式防护。 (4)倾斜布置或垂直布置的传动装置离地面(或工作台 面)高度在 2m(含 2m)以下的部分必须用防护罩封闭起 来。 (5)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1m 或等于或小于 2m 的水平架空传动装置应沿其全长设防护装置,可以是全封 闭或防护罩,也可以用“Π”形防护罩对其侧面和底面进行 防护。 (6)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2m 的架空传动装置 如果跨越行人道或工作区域则应设置底部防护板。 (7)上、下运行系统之间的过道,应用防护栏隔离。 (8)跨过裸露的传动装置的人行道必须搭设专门的跨越 平台,平台的两侧应用金属板或网全部防护。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二项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2.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6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3.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8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8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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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项目法人成立由 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 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管理单位设立包括主要负责 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按要求 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4.《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5.《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二、 组织 机构 和职 责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查看文件 资料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相关专 项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 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第一项、第十 九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 4.《河南省水库安全 管理若干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2.明确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放射性)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 度,安全奖惩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 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工程 巡查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要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农村水电站技术 管 理 规 程 》 sl529- 2011 运行管理部分 4. 《水库大坝安全 管理条例》 5. 《河南省水库安 全管理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 7.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 4.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明确 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 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项目法人不得调 减或挪用招投标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并监督检查 各参建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第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落实满足实际 查看文件 1.《企业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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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作业队与班组责任书(样本)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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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2.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 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安全附件,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2.1 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超限报警,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 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由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起重设备的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 设施,传动设备安全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3 防爆设施包括: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 防爆工具。 2.4 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 的阀门等设施,低压真空的密封设施等。 2.5 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 2.6 职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寒设施等。 2.7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灭火器、烟感、各类声光 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 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3.2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4 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工段应按类别建立二级安全设施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校验。 4 管理的内容 4.1 安全设施的控制要求 4.1.1 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和布局应设计布置合理,切实具有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和设 备免受到伤害和损坏。 4.1.2 安全设施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4.1.3 安全设施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无附加危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1.4 安全设施设置切实可靠,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4.1.5 起重设备行程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工艺设备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电气设备满足 继电保护的要求,物料泄漏、火灾满足报警的要求。切实具有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4.1.6 安全设施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设施,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 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4.1.7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4.1.8 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要求。 4.1.9 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 害。 4.1.10 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4.1.11 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1.12 由于运动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 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2 维护与管理 4.2.1 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 全设施。 4.2.2 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3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4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5 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6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时,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位。 4.2.7 对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 4.2.8 运行操作人员负责本工段、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使之完好。 4.2.9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4.2.10 发现安全设施不安全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或 采取其它果断措施,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作业。 4.2.11 设备管理部做到定期检查,主动向运行操作班组了解设备及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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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仓库风险点告知牌

** 烟 花 爆 竹 产 品 储 存 仓 库 风 险 点 告 知 牌 1-1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编号:RXYH-001 责任人:*** 检查人:*** 烟花爆竹产品储运条件: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0℃—45℃,相对湿度控制在 50%—85%。搬运时要轻装轻放,禁止撞击、摩擦。 风险点名称 风险等级 可造成的危害 管控措施 应急措施 烟花爆竹产品 储存仓库 Ⅱ级 火灾 爆炸 1.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保持通风、干燥,确保防火防潮、 防晒、防漏、防霉、防蚀、防小动物措施有效。2.依季节 不同采取适当的保温、防涝、防雷措施 3.严禁在仓库内存 放烟花爆竹产品以外的其他物品。4.仓库应经常打扫,保 持地面清洁卫生。5.进库人员一律要消除人体静电,必须 穿戴不易发生静电的服装。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区,禁 止接打手机。 1.如发生安全事故,如事故初期可控,在场工作 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 如局面不可控,应及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2.立 即向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并拨打救援电话。3.公司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并 通知相关部门。4.对受伤人的现场处置,对外伤 要及时做好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或紧急送医治疗。5.对危重烧伤人员要 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烟花爆竹产品 的堆垛 III 级 火灾、爆炸 坍塌、砸伤 1.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堆垛的高度、堆垛间的距离、运输通 道的宽度、通风巷的宽度等标准要求贮存。2.烟花爆竹产 品按批存放,堆放要平稳、牢固,并定时检查,特殊天气 应增加检查次数。3.堆垛高度不得超过 2.5 米,垛间距离 不得少于 0.7 米,垛与墙距离不得少于 0.45 米,主要通道 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每个堆垛的边长小于 10 米。 1.对受伤人员的现场处置,对外伤,要及时做好 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和 紧急送医治疗。2.如发生安全(火灾、爆炸)事故, 如事故初期可控,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如局面不可控,应 及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3.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防雷、防静电 设施 III 级 爆炸 雷击 1.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进入仓库人员要触 摸静电释放球,释放身体静电。2.加强对防静电防雷设施 的安全管理,定期对避雷针、静电释放球进行检测。3.定 期对防静电防雷的安全设施的巡检,定期维护保养,确保 静电球达到良好使用状态。4.雷电天气禁止靠近避雷针。 1. .如发生安全(火灾、爆炸)事故,如事故初期 可控,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事故进一步发展。如局面不可控,应及时疏散现 场工作人员。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仓库内的运装、 码放作业 IV 级 因违章作业引发 的人身伤害、火 灾爆炸 1.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2.保 管员、搬运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执政上岗。3.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仓库内作 业的检查,保证装卸人员按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4.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服和运输工具。5.保证同时进入 仓库作业人数不超过限员数。6.仓库内不得使用任何在碰 撞和摩擦时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1.对受伤人员的现场处置,对外伤,要及时做好 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和 紧急送医治疗。2.如发生安全(火灾、爆炸)事故, 如事故初期可控,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如局面不可控,应 及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3.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消防通道 Ⅳ级 消防通道不畅 通,发生事故时 人员不能安全疏 散 1.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人员进入仓库要保持至少有两扇门 处于打开状态,2.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储存要求,堆垛之 间的距离不小于 0.7m,运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1.5m,货物 与墙的间距不小于 0.4 米。 1.如发生安全事故有人员被困时,要积极抢救被 困人员,并拨打救援电话。2.对受伤人的现场处 置,对外伤要及时做好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 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或紧急送医治疗。3.对危重 烧伤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 治。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安监局电话:***** 备注: 尺寸 80\120 注:**个 每个库门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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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6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6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一)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 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二)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三)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 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1)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 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b)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c)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d)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5~10mm以内; (2)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b)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c)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d)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三、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一)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个 2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应采取临 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二)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 2 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 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三)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 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四)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 替。 (五)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 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六)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 (七)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八)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九)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四、卷扬机安装 (一)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 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规范要求架设。 (二)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三)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导向滑轮,并 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四)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 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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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8 炼钢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 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 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监局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 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础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 核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及 考核;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操作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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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2有色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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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23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5.00

炼铁厂煤焦系统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教育培训 措施 开机前清理检查 转动部位 清理过程中 跨越、攀爬 皮带机 皮带机安 全护栏齐 全;皮带 机安全通 行设置过 桥。 班组、车 间两级加 强日常及 专项检 查,严格 按规定落 开机前清理下料 转运溜槽 不站在专用 平台或走提 上,脚踩溜 槽边缘处 溜槽设专 用安全护 栏、平台 及走梯 落实互保 联保监 督;班组 长加强检 查;违反 的严格落 实考核。 皮带开机 不检查、不 确认 增设系统 运行连锁 、安装监 控设施 主控室加 强当班监 控,及时 汇报当班 生产调度 强化安全 责任教育, 准确操作 运行过程中巡检 为图省事在 皮带下部钻 过;皮带通 廊内吸烟发 生火灾 皮带机安 全护栏齐 全;皮带 机设置安 全通行过 桥;设自 动感烟报 警装置灵 敏;设置 监控装置 当班调度 、班组、 车间两级 加强日常 三级及专 项检查, 严格按规 定落实考 核。主控 室加强当 班监控 运行过程中清理 溜槽粘料 清理溜槽粘 料不停止皮 带机、不停 电挂牌 安装溜槽 防堵溜装 置、溜槽 内铺装不 锈钢衬板 严格落实 溜槽清理 必须停止 运行并且 停电的安 全要求。 处置发生的运行 异常 不告知主控 室、不停电 挂牌,盲目 处置 设置故障 自动停机 连锁锁闭 装置,设 安装监控 等辅助装 置。 严格执行 落实处置 异常必须 停机、停 电、告知 主控室的 相关制 度;班组 强化对生 产现场的 检查 对职工进 行皮带机 异常故障 应急处置 培训,熟 练掌握应 急处置的 步骤、方 法、措施 。 序号 1 皮带机 操作 三 分厂 对职工进 行皮带机 械伤害专 项培训及 经常性培 训。 对职工进 行皮带机 安全事故 专项教 育,并做 好周五安 全活动教 育 风 险 点 等 级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半年E 每年F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责任单 位 作业步骤 危险源 按要求穿 好工作 服,纽扣 系好,袖 口纽扣系 好。安全 帽正确佩 戴,系好 安全帽 带,戴好 防护手套 。穿好防 护皮鞋并 系好、系 牢鞋带。 佩戴好3M 专用防尘 口罩。冬 季期间穿 棉袄拉好 拉链、系 好纽扣 当班任务完成停 机 不对转动过 的部位进行 安全检查确 认出现煤粉 尘自燃 设置自动 感烟报警 装置灵敏 及监控装 置; 执行停机 确认签字 制度。进 入皮带通 廊严禁吸 烟,严禁 携带火种 。 对职工进 行粉尘防 火专项教 育及火灾 事故案例 教育 翻车开始前检查 确认 图省事不走 安全通道、 跨越铁路道 轨 非人员通 行区域用 安全护栏 实施封 闭;增加 指示标线 班组落实 日检查、 车间落实 周检查, 严格执行 安全规定 强化安全 基础知识 、常识性 安全技能 培训 牵引(重车 调车机)火 车前不发启 动报警信号 重车运行 与运行前 报警信号 设置连锁 控制,先 报警后运 行 不发信号 启动重调 机一次考 核200元。 不检查轨道 内有无障碍 物(杂物) 安装专用 监控装置 规定每班 运行前必 须检查清 理杂物 重车进入翻车机 翻卸 翻车机正前 方有人员停 留或走动 设置安全 护栏并保 持齐全有 效,禁止 停留标志 班组、岗 位加强检 查;对于 违反规定 的一次考 推送翻卸后的空 车至牵车台 有人穿越牵 车台前部轨 道 专用监控 装置并保 持效果良 好;增设 人员穿行 报警装置 班组、岗 位加强检 查;对于 违反规定 的按制度 考核。 牵车机承载空车 至轻调机推车位 牵车前不发 启动报警信 号,人员在 牵车台两侧 平台上停留 安装专用 监控装 置;光电 信号灵敏 好用 不发信号 启动重调 机、人员 停留的严 格按制度 考核 轻调机推送空车 至空车待停线 空车线有人 穿越或停留 并在车皮未 停止的状态 下扶正钩头 安装专用 监控装 置;光电 信号灵敏 好用 岗位、班 组、车间 加强过程 确认,违 反的严格 按制度考 核。 2 1、进行定 期的安全 技能操作 培训、安 全责任教 育、铁路 车辆事故 案例教育 、开展翻 车机现场 安全危险 体验活 动;2、定 期开展应 急培训及 演练 翻车机 卸料 进行定期 的安全技 能操作培 训和安全 责任教育 牵引火车车皮 (重车) 1、翻车机 检查随身 携带专用 照明手 灯;2、按 要求穿好 工作服, 纽扣系 好,袖口 纽扣系好 。安全帽 正确佩 戴,系好 安全帽 带,戴好 防护手套 。穿好防 护皮鞋并 系好、系 牢鞋带。 佩戴好3M 专用防尘 口罩。冬 季期间穿 棉袄拉好 拉链、系 好纽扣 车间 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0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5.00

隐患附录A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作业环 境 设备设 施 序 号 名称 每天/ 岗位级 每天/ 岗位级 (工程技术) 利用粮食取样器进行取样。 (管理措施) 观察原料的码放,选择安全 位置取样,防止原料掉落砸 伤。 (√) (培训教育) 1.新员工经三级教育培训合 格后上岗。2.按照部门培训 计划进行培训。3.按照公司 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个体防护) 佩戴手套操作 (应急处置) 及时呼救、上报,并拨打急 救电话。 (管理措施) 1.勤俭常查,发现支架开焊 松动、轮不牢固及皮带断丝 、裂纹等及时汇报整改。2. 班前班后会强调安全注意部 位,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 我防护。3.张贴当心机械伤 手警示标识警示提醒。 (√)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 每年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 故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拨 打120急救。 (管理措施) 1.定期督促检查粮食输送机 皮带和电机防护罩装置、输 送机轮、支架及电源线路,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个体防护) 佩戴防尘口罩、手套作业 (应急处置)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械伤害 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事故时 根据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 处置方案处理,立即停机断 电,抢救伤者。 (工程技术) 粮食输送机代替部分人工卸 车。 (管理措施) 每年初按要求与外协人员签 订安全协议。 (培训教育)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 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并告知 厂区注意事项。 (个体防护) 佩戴防尘口罩作业、手套作 业 1 作 业 活 动 原 粮 入 库 三级 辅助 车间 1 原料 检验 登高上车卸货及装 卸粮食操作不规范 。 输送机卸粮操作不 当。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措施 进行抽样检验时原 料掉落。 利用皮带输送机卸 车时,输送机轮、 支架不牢固倾倒砸 伤。 2 原料 卸车 作业步骤 (检查项 目) 编 号 类 型 名 称 风险 点等 级 责任 单位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日常检查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应急处置) 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 业人员应急能力。发生事故 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拨打 120急救。 (工程技术) 1.设备进行静电跨接。2.线 路穿不锈钢套管防护。3.安 装漏电保护装置。 (管理措施) 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静电跨 接可靠,线路套管防护到 位,无破皮漏电现象。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尘爆 炸方面的培训。3.定期参加 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电工检查时佩戴绝缘手套。 (应急处置) 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定期 组织消防演练,发生事故时 根据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进行 处理。 (工程技术) 设备电机等转动部位安装防 护罩装置,并安装到位。 (管理措施) 1.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防护 罩防护到位,强调督促作业 人员按规操作,进行班组考 核。2.定期润滑保养,避免 转动部位摩擦发热产生火花 。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3.定 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粉碎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时根据机械伤害事 故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及时对伤者进行应急救助, 严重时拨打120急救。 (工程技术) 除尘器设备运行时具有良好 的密闭性能,以防粉尘扩散 。 (√) (管理措施) 1.定期检查设备密闭性,除 尘器工作时,不能打开传动 护罩、灰斗上的检修门及箱 体上的检修门。2.及时清扫 地面、墙体、设备表面的粉 尘,避免粉尘堆积。3.作业 场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装 上墙,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审 批程序。 (√) (培训教育) 1.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合格上岗。2.部门加强粉尘 作业场所个体防护及粉尘爆 炸方面的培训。4.定期参加 公司组织的培训。 (个体防护) 粉碎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 (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时及时救助伤者, 抢救物资,根据火灾、爆炸 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 设 备 设 施 除 尘 机 组 三级 五粮 粉碎 车间 3 线路 4 设备 防护 除尘 器密 封性 5 登高上车卸货及装 卸粮食操作不规范 。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粉尘 场所设备需静电跨 接,电源线无破皮 漏电并穿不锈钢套 管防护。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设备 转动部位必须安装 防护罩,定期润滑 。 依据《粮食加工、 储运系统粉尘防爆 安全规程》(GB 17440)、《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 (GB15577),除尘 器具有良好的密封 性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7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5.00

安全管理资料-15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5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5.00

高空作业风险评估调..

高空作业风险评估调查表 高空作业风险评估调查表 (注:分别为每个高空作业场所及任务填写该调查表。若该场所基于行走/工作表面检查,现有控制手段足以有效实现坠落防护/保护的, 可作为例外,在清单中列出,并标注”例外”) 公司/部门: 维修 调查日期: 编号: OCVYH-WH-006 高空作业管理员: 审核人: 调查负责人 1. 高空作业的场所、任务及描述: 场所或任务的清单编号: 006 场所描述: 成品包装区 任务描述: 托板包装台上方维修保养 垂直坠落高度(米):3m. 描述出入提升的作业区域的方式,包括转 运点::垂直爬梯 是否存在与转移相关的其它高空作业危险? 是 否 如是,请将其列在完整的高处作业风险评估中 2. 高空作业危险: (检查下列每项危险因素) 地面开口 (轨道)车辆装卸站 沟渠/坑洼 墙面开口 暖通设备/冷却器 楼梯井 货车装卸区域 机械/设备的顶部 桥式起重机/吊机 提升的工作平台 脚手架(所有类型) 坑井 提升的行走面/狭小过道 固定式金属扶梯(地面以上) 转运点 屋顶边缘作业 移动扶梯上的作业 斜坡 或 桥架(圈选) 天窗 提升的装运坞 楼层夹层 储存容器 动力空中工作平台 受限空间 储料仓 动力剪式升降台 高的储货货架 (水)塔 叉车的提升作业篮 传送带 (地面或屋顶上的)活门 翻斗货车 库存馈送机 吊机井/台架区域 旋转楼梯 固定式金属扶梯(地面以下) 电线杆/ 灯杆 (进料)斜槽 临时地面开口 维护任务: 施工任务: 非常规作业(指明:      ) 其他提升的表面或暴露: 3. 环境条件: (检查适用的环境条件) 室内 室外 任务开展的时间: 上午 下午 任务持续时间: 是否提供照明? 是 否 照明是否充足? 是 否 结冰或潮湿表面 严寒或酷热 腐蚀 振动 不平的表面 尖锐的边缘/物体 风(大于 5 级) 受限/限制的工作区域 靠近输电线路灯危险区域 高噪音 绊倒隐患 产生热的操作 清洁管理问题 偏远的位置 污染物的问题 热的工作面/物体 火花 或 明火 其他: 4. 其他作业考虑因素: 工人在上下扶梯或进行高空作业时是否将要操作 或 抓握工具或其它物体? 是 否 是否已有规程要求防止在高空作业时防止物件掉落,从而保护下面的作业人员?(如密目安全网、标 志、监护人员、障碍、其他警示、工作安排等) 是 否 是否在高空作业下方直接存在危险的操作、工艺段、设备及材料,而可能在人员坠落时触碰到人员? 是 否 若选择是,请指出: 5. 现有管控手段: (检查目前所有适当的管控手段) 预防 捕获 警告 标准栏杆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警告标识 安全门 悬挂系统 旗(灯)警告线 安全链 限位系统 安全监护人 额定的波纹钢板 / 盖板 可收缩装置 培训 (机械)防护 紧急下降装置 书面方案或规程 高空作业风险评估调查表 楼梯扶手 指定的额定的锚固点 进入许可 天窗的硬防护 经工程设计的水平生命线 两人同行制度 扶梯近地把手 垂直生命线: 受控访问区域 扶梯护笼 扶梯安全装置 锁定的门 其他: 垂直楼梯 安全网 指定的区域 其他: 其他: 其他: 6. 基于当前条件的风险等级评估: (使用括号内的评分) 可能性(控制有效性) 接触的频率 严重性(伤害程度) 高 – 无控制 (15) 经常 – 每日 (13) 致命伤害(50) 中高 – 无保证 ( 9) 时常 – 每周或每月(10) 伤残损伤(永久或部分) (40) 中等 – 保证不足 ( 4) 偶尔 – 每月至每年 (7) 完全恢复但无法工作或限制工作(25) 低 – 间断保证 (1) 极少 – 少于每年一次 (4) 急救或简单医疗即可恢复正常工作(10) 极低 – 可接受保证 (0.5) 风险评分=(可能性评分+风险频率评分)× 严重性评分 风险评分=( 1+10) x 25 = 275 危险工作的团队或职业划分: 生产或工艺操作人员 承包商 维修人员 监理 其他: 通常涉及上述危险工作的员工人数: 无 6-10 1-5 多于 10 人 工作历史因素:  此危险工作是否有过往工伤报告或未遂事件报告的记录? 是 否  此危险工作是否有过往法律行为记录(如意见或工人投诉等)? 是 否  此危险工作是否有过往工伤损失记录? 是 否 7. 减轻危险的推荐控制措施: (根据坠落防护控制级别列明所有的措施,包括完成日期) 1 – 消除 日期 2 – 预防 日期 3 – 捕获 日期 4 – 警告 日期 1. 1. 垂直爬梯 1.10. 1.安全带 1.10. 1. 对高空作业 培训 1.10. 2. 2. 2.固定的锚点 1.10. 2. 作业区域:标 识,隔离, 1.10. 3. 3. 3. 3. 4. 4. 4. 4. 5. 5. 5. 5. 无需采取措施 无需采取措施 无需采取措施 无需采取措施 其他意见或建议: 8. 插入提升的作业区域的图片或图表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9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