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超重或构成造过大检查分析表 编号: 业务员 完成 设计成 实测成 超重 日期 品重量 品重量 百分率 % 客 户 上限 标准 下限 设计标 准外径 货 名 设 计 厚 度 上限 标准 下限 实测标 准外径 产 品 构 造 订 货 数 量 上限 标准 下限 设计号 不 良 数 量 实 测 厚 度 上限 标准 下限 检验主管 生产单位复查及检讨: 主 管: 技术单位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 副厂长: 主 管: 其他有关单位: 厂 长: 工程师: 主 管: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3-13 价格:¥2.00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法规分类号】220006199209 【标题】能源部关于颁发《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能源部 【颁布日期】1992/12/18 【实施日期】1992/12/1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保护管理 【文号】能源基(1992)1204 号 【题注】 【正文】 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起重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 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 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并提 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 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要求,认 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能源部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能源部 电力建设研究所。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机械操作证》、《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告能源部。 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