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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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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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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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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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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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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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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 3.2 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 4 工作内容 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 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 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 4.2.2 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 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4.2.3 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 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5 记录表单 5.1《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附录 A 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设备名称 编号 使用部门 本次检修日期 上次检修日期 本次检修人员 验收人员 部 位 检 修 项 目 周 期 完成情况 检查: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丝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内。 六月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用钢丝绳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一年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一年 链条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检查:1、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2、润滑油充分。 六月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 拉长现象。 一年 葫芦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4、润滑油充分。 六月 滑轮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无裂纹、无显著局 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一年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 六月 夹头卡环 等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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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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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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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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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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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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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 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 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由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时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 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 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 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 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 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为有电,不 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做好防护措 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 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 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15、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供电。 1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规定的设 备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7、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电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8、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登记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 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 上绝缘手套。 19、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流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 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 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 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 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 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要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行为,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电动葫芦(行车)的安全操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操作。 3.2 设备部负责电动葫芦(行车)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验。 4 工作内容 4.1 电动葫芦(行车)安全操作 4.1.1 电动葫芦(行车)的电源线应采用软橡胶电缆。 4.2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4.2.1 电动葫芦(行车)检验 下述情况,应对电动葫芦(行车)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年进行一次。 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进行检验。 4.2.2 电动葫芦(行车)的日常检查 每年二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电动葫芦(行车)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及防护装置。 3)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4)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4.2.3 电动葫芦(行车)的定期检查 每年一次,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2)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5 记录表单 5.1《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附录 A 电动葫芦(行车)检查记录表 设备名称 编号 使用部门 本次检修日期 上次检修日期 本次检修人员 验收人员 部 位 检 修 项 目 周 期 完成情况 检查: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 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 3、钢丝绳断丝根数在规程规定限度内。 六月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用钢丝绳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一年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或 一年 链条 个别链节拉长现象。 检查:1、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2、润滑油充分。 六月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 拉长现象。 一年 葫芦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 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 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 4、润滑油充分。 六月 滑轮 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 1.25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后,再以 1.1 倍允 许荷重作动力试验,无裂纹、无显著局 部延伸现象。 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 1.1 倍允许荷重 进行 10min 的静力试验。 一年 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 六月 夹头卡环 等 试验:以 2 倍允许工作荷重进行 10min 的静力 试验。 一年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5.2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2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0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的 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的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的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的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的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的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的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1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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