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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统一技术措施应用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 研究所 质量管理体系 文件 统一技术措施应用规定 文件编号:QSC-23- 2002 批准人: 修改码: 0/A 统一技术措施应用规定 1 目的 促进各专业对统一技术措施的正确应用,达到设计的技 术统一,提高设计质量。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标准设计的建筑、结构、给排 水、暖通、电气专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统一技术措施的购买发放。 3.2 统一技术措施的应用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指导。 4 管理和应用要求 4.1 应确保有关设计人员获得适用的统一技术措施版本。 目前本所适用的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版本如下表: 专业 统一技术措施名称 编制单位 发行日期 建 筑 建筑专业设计技术措 施 北京市建筑设计 研究院 1999 年 9 月 结构专业统一技术措 施 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部 建筑设计院 1986 年 5 月 结 构 结构专业技术措施 北京市建筑设计 研究院 1992 年 给排水 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 技术措施 建设部建筑设计 院 1997 年 暖 通 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 计 技术措施(第二版) 建设部建筑设计 院 1996 年 2 月 电 气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 术措施 北京市建筑设计 研究院 1998 年 12 月 4.2 统一技术措施反映了我国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也吸收 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设计起技术统一和技术指导的积极作 用,但不能视为强制性标准。 4.3 统一技术措施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设计 中需要突破规范或措施时,应阐明原因提出措施,报所总工 程师批准才能设计。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应按国家 规定,经有关部门组织审定方可使用。 4.4 在使用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规范、规程或规定不符 时,均应遵照国家规范或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2-16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doc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J 1-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6〕2614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81) 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 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单位对 《建 筑制图标准》GBJ 1-73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建筑制图标准》共分为六本,《房屋建筑制图统一 标准》为其中之一,已经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 为国家标准, 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实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筑制图标准》GBJ 1-73 中的有关部 分自行废止。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 发行工作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做到房屋建筑制图基本统一、清晰简明,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制图效率,符 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订本标准。 第 1.0.1 条 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工程制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及竣工图; 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总图等的实测图; 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 1.0.3 条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 各有关专业的制图规定。 第二章 图纸幅面规格与图纸编排顺序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