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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模板资料】企业通用生产安事故应急预案(依据GBT29639-2020编制精简版)

分类号 YJYA- 20XX 密 级 绝密 U D C YJYA- 20XX 编 号 XXX 企业通用生产安 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依据 GB/T29639-20XX)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依据 《生产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 《生产安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公司名称: : 整理者: : 发布日期: : 20XX 年 12 月 31 日发布 20XX 年 4 月 1 日实施 目 录 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处置方案+附件标准格式 ...........1 综合应急预案标准格式............................1 1 总则........................................1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3 应急响应....................................1 4 后期处置....................................2 5 应急保障....................................3 专项应急预案标准格式............................4 1 适用范围 ...................................4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 3 响应启动 ...................................4 4 处置措施 ...................................4 5 应急保障 ...................................4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5 1 事故风险描述 ...............................5 2 应急工作职责 ...............................5 3 应急处置 ...................................5 附件............................................6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4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0 煤矿机电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安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特种设备 (安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附件及安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技术档案。 《安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使用安 管理规范》 登记及检 验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 》 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 》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设备要求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 驶室上部设置的安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 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 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 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 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有效; 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 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 检验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 现场管理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通用要求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带式输送 机 带式输送 机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3、必须装设防滑、堆煤保护和防 跑偏装置;4、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倾斜井巷中运行必须装设防 逆转、制动装置;6、行人跨越时应设过桥;7、应加设软启动装置;8、钢丝绳牵引的 设备设施完好,保护装置齐有效。 《煤矿安规程》 立井提升 立井提升 1、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2、罐笼(箕斗)应符合相关要求;3、严 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提升;4、单绳的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 器;5、罐笼提升的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门必须与提升信号、罐位联锁,有 摇台的应与罐位、阻车器和提升信号联锁;6、罐耳和罐道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其磨 损达到规定时必须更换;7、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 间隙必须符合规定;8、对设备设施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定期检查和处理;对提升装置的 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并记录;9、井底、井口车场必须有信号把钩工;10、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定,还 必须装设直通电话;11、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 撞梁不得兼作他用;12、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规程》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9 烟花爆竹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生产法》 安生产 管理人员 安生产 管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员安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的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教育培训制度;(5)安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教育 安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9 商业零售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 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置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 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管理人 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安教育 安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工商 《公司法》第7条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 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 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产职责、安生产 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教育培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 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 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 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等内容。 《生产安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 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应送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安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法》 《生产安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并专户存储安生产风险抵押金。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生产安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安生产法》 《生产安事故应 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 一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安 检查检查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从业人员安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 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建立合格承包商 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 安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生产事项:1)安技术措施工程建 设;2)安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其他保障安生产的事项。 风险抵押金存储或 安责任险购买情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 定 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演练 安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安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帐 安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台帐 安协议书 安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 安培训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台 帐 安设备设施管 理档案台帐 安协议书 安费用使用 风险抵押金存储 或安责任险购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生产管 理档案 安生产投 入 应急管理 基础管理 安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3 涉氨制冷企业

Ⅰ级要素 Ⅱ级要素 Ⅲ级要素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建设资质 建设资质 冷库应由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具备商务粮行业、轻纺行业和 农林行业冷冻冷藏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或由以上资质单位对其原设计图纸进行了复核认证,或由以 上资质单位进行了改造设计。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建设资质 建设资质 制冷系统由质监部门颁发的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设计。或由以上资质单位对其原设计图纸进行了复核 认证,或由以上资质单位进行了改造设计。 基础管理 安生产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 程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证件 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由安监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 调设备运行操作证。 基础管理 安生产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 程 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件 负责制冷运行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由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应制定安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处置预案中必须包含液 氨泄露专项处置预案和火灾专项处置预案。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蔬菜花卉水果等冷藏加工企业必须制定液氨泄露现场处置方 案和火灾专项处置方案。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 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 涉氨制冷企业涉氨专项安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演练 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液氨泄露的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 次火灾的应急预案演练。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物资 液氨设计储量不足10吨时应为员工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正 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 防护眼镜,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配备 2 套,其他 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物资 液氨设计储量不足10吨时至少配备 1 套隔离式防护服、过 滤式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 防护眼镜。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容器 使用登记 储氨罐、低压循环桶、集油器、氨油分离器、排液桶、中间 冷却器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容器 检测检验 储氨罐、低压循环桶、集油器、氨油分离器、排液桶、中间 冷却器应取得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应取得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检测检验 压力管道应取得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管道布局 液氨管线不应经过办公室、休息室和宿舍等建筑物室内。 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现场 管理 压力管道 管道标识 管道表面应粘贴箭头标识管道内部氨的流动方向,并粘贴管 道内流动的物质名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2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班组安管理资料合集-班组安知识手册

班组安管理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班组的法制建设.......................................................................................................................2 第一节 安生产责任制...................................................................................................................2 第二节 企业员工及班组各成员的安生产职责 ...........................................................................2 第二章 生动的班组安活动 ...............................................................................................................6 第一节 日常安活动——班前会和班后会 ...................................................................................6 第二节 怎样搞好班组的安日活动 ...............................................................................................9 第三节 危险预知活动.....................................................................................................................11 第四节 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12 第五节 班组日常安检查——“一班三检”制 .........................................................................15 第六节 开展创安合格班组活动 .................................................................................................18 第七节 开展班组安文化建设活动 .............................................................................................19 第三章 班组的科学管理.....................................................................................................................21 第一节 安管理常识.....................................................................................................................21 第二节 安管理方法.....................................................................................................................23 第三节 班组的目标化管理 .............................................................................................................25 第四节 实施班组安管理标准化 .................................................................................................26 第五节 建立班组安自我管理机制 .............................................................................................27 第六节 完善反违章除隐患机制 .....................................................................................................29 第四章 懂得基本的安生产知识 .....................................................................................................29 第一节 电气安.............................................................................................................................29 第二节 防火防爆安...................................................................................................................32 第三节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 .........................................................................................................36 第四节 登高作业安.....................................................................................................................42 第五节 机械安.............................................................................................................................45 第六节 厂内车辆及交通安 .........................................................................................................48 第七节 防尘防毒及职业病知识 .....................................................................................................52 第五章 保障公共生活安.................................................................................................................56 第一节 消防安.............................................................................................................................56 第二节 公共场所安.....................................................................................................................59 第三节 日常生活安.....................................................................................................................61 第六章 安生产事故预防.................................................................................................................62 第一节 造成安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62 第二节 事故预防.............................................................................................................................64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食品工业企业安生产检查

食品工业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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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1 烟草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 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 得生产、销售。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生产 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 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 产企业许可 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 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 例》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生产强制培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企业安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 产职责、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教育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 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 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 员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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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非煤矿山安监管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安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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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标准化 安标准化 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生产标准化 工作。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要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 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提出危化品安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 业,应达到安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 《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进 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 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书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公安厅、省消 防总队 “三同时”履 行情况 “三同时”审 批文件 取得安条件审查意见、安设施的设计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 安监局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 源。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安生产许可 证 营业执照 安生产许可 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 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 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企业要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 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 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2人)。 《国家安监管总局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 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生产工作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 安监局 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工程)中等职业教 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类注 册安工程师资格。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管理人员资 格证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责任制建立情 况 责任制建立情 况 企业应当建立员安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生产责任与职务、 岗位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基础管理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生产管理 人员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单位的安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生产规 章制度:1)安生产工作例会等安生产会议制度;2)安投入保障制度;3) 安生产奖惩制度;4)安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评估 和安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生产安事故或 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 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安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 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 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 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 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20)设备设施、 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21)安生产台帐制度;22)装 置开停车安管理制度;23)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4)企业其它实 《安生产法》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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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冶金建材企业安生产检查

冶金建材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 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 承发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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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 金属露天矿山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法实施条例》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评价机构进行安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设施设 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专篇;安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 担,并经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 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评价机构进行安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 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 设,是否有相应的安防范措施。 安隐患排查表 一个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存在多个开采系统或开采主体的。由国土资源部门 责令矿山企业明确各个系统生产的时间顺序,原则上一套系统闭坑后,另一套 系统方可进行生产。 《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 作方案》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民用爆炸物品使 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 使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安生产许可证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管理条例》 《爆破安规程GB6722-2003》 各类特种作业人 员的资格证 各种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放炮员、装运车辆司机、电工、焊工 等)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管理人 员 安生产管理 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时,应办理安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 人员,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 (兼)职安员在岗。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行政领导岗位安生 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生产责任制。 安生产许可 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生产责任 制 安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生产责任制 资质证照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生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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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9 煤矿地测防治水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地测机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 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 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建煤矿移交后,要在三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五年修编一次。生产地质报 告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 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与勘 探,针对相关地质资料,重点调查煤矿内和周边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和打空区标 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 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机构 及人员 地测资料 管理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 地质报告 补充勘探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并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应提出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井总工程 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回采工作面形成后,应开展相关物探、钻探等补充地质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 造情况,并在10日内提出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基本台帐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 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 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 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 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 账;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 每半年修正1次。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本图纸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 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 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煤矿防治水规定》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预案 应急预案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 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资料 管理 地测资料 管理 安生产 管理档案 安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地质说明 书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 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经营活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 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有效 后方可承运。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押运 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卡》。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 业资格证。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企业分、 子公司管 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 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变更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 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 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基础管理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 产管理人员。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事故隐 患,提出改进安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生产整改措施。 基础管理 安投入 安投入 的保证责 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 果承担责任。 基础管理 安投入 安费用 提取标准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 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7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4 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 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安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安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安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 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 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有健的安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管理条 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河南省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隐患排查清单----省安监管局 资质证照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 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安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生产法》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 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 安操作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 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 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生产法》 安培训档 案 安培训档 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规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标准化通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 备案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 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 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管理条 例》 安生产 教育培训 安生产 管理档案 危险化学品 档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 煤矿回采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规程 》 《煤矿安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措施。 《煤矿安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和行人。 《煤矿安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纺企业安生产检查

轻纺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 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 承发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8 商业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公司法》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理的机 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不得 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 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产职责、安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操作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检查检查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从业人员安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生产职责、安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 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培训档 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培训档 案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生产管 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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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8 煤矿矿井通风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规程 》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规程 》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9食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负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生产职责、安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 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管理、建设项目安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旅游企业安生产检查

旅游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 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 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制定旅游者安保护制度。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理 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7.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 六条第二款 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五、 教育 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 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 安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七、安 生 产标 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 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生产水平和事 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四 条 1.导游员或领队务必提示司机认真遵守行车安规 范、提示游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 定系好安带,履行好告知义务。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八十 条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三十 九条第二款 八、 现场 管理 4.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隐患。 现场检查 . 九、 应急 管理 建立完善安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七十 八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十、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 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化企业安生产检查

石化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 企业 安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 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 包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采取安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8 农药生产行业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安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生产主体责任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员安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生产管理,建 立健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基础管理 安管理制度 岗位安操作规程 安生产规章制度 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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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3 造纸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Ⅱ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 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安监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监督 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 》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企业安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 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 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安生产管理机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生产责任体系,与 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 企业应建立健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 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 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资质证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责 任制 安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监局 “三级”安 教育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 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 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 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 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 安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 、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岗位安操作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 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 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 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重大危险源 档案 重大危险源 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评估后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登记建档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重 大危险源相关技术资料;4)检测及监控措施;5)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6)重大危险源安评估报告;7)重大危险源的其 他情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 规定》 《生产安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生产事项:1)安 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生产状 况进行经常性的安检查检查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从业人员安培训档案,详细、准确 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事故进行调查 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 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对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 。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2、企业应与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签订安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 安培训档 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设备设 施维护、保 安协议书 安费用使 用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档 案台帐 安设备设 施管理档案 安协议书 安费用使 用 安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生产教 育培训 安生产管 理档案 安生产投 入 基础管理 安培训档 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7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4 煤矿洗煤选煤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各种特种作 业人员资格 证 选煤厂的特种作业人员(装运车辆司机、桥吊司机、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 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资格 证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各岗位安 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 操作规程 储装卸作业规程、选煤工艺作业规程、采制化作业规程、机电维护保养作业规 程。 《安生产法》 《选煤厂安 规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选煤厂应建立健活动日制度、安目标管理制度、安奖惩制度、安 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隐患排查制度、安检查制度、安教育培 训制度、安办公会议制度、安费用提取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生产 工作的决定》 《选煤厂安规程 》 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选煤厂应设置专门从事安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生产管理人员,选煤厂 300人以上的不少于3人,300人以下的应设专兼职安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 确保有专(兼)职安员在岗。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并运行责任考核机制(包括党政工团职能 部室等岗位)。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生产责 任制 资质证照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基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 产条例》 《选煤厂安规程 》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三级”安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选煤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 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培训档案 作业人员安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管 理人员教育 培训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操作技能;4)安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安投入 安投入 安生产费 用提取与使 用制度 选煤厂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企业应当披露安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安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 部用于改善选煤厂安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 安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