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公司全员、全过 程、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层级、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2 各部门、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 4.2 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既是领导及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依据和标准,也是 公司各类工伤事故的处理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取得显著成 绩或为公司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各部门、各级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对因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各级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4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全面负责检查、指 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标准。 4.4.2负责制定、颁布公司各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及先进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正 常进行。 4.4.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布置和改进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4.4.4负责研究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改进现场作业 环境。 4.4.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重大安全事故和职 业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 4.4.6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开展。 4.5 安全委会办公室安全职责 4.5.1 在安全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4.5.2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文件,并检查执行情况。 4.5.3 负责编制和组织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并对有关部 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5.4 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4.5.5 负责组织公司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有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4.5.6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及特 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5.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检查“三 同时”执行情况。 4.5.8 负责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及时配发和正确使 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定期组织有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5.9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总结推广 先进经验,对避免事故有功者提出奖励意见。 4.5.10 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工伤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有权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4.6 各级领导及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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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和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和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和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和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和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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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 全,维护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 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 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 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 的企业安全氛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 方案,确定策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 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 设施及设备的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 各项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 5、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绩效考核。 6、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组织三岗体检。 7、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并将材料完 整归档保存。 8、负责个体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9、组织防护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10、负责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监督治理。 6.各级人员职责 6.1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 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职业卫生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 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 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 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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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度会议记录 时间:XXXX 年 1 月 20 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总经理*** 会议主题:1 月份安全生产例会 参加人员: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管理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对本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1、分析上年度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运行平稳; 2、公司总经理***宣读了公司制订的“XXXX 年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 划”; 3、本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要求各部门、车间按安全目标进行工作安排、 及安全考核。本月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相关 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在生产部,由生产部具体负责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本月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共检查出**条事故隐患,已责成责任单位进行 了整改,其中**条隐患已整改合格,**条隐患正在整改之中,主要隐患情况如下: (请按“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内容进行填写) 5、上月安全例会提出的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会议对 XXXX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审议,并通过, 并按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明确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具 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要求财务部做好 XXXX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作。 三、公司总经理****:我们应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严 格按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一、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厂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重要基础,通过安全标准化 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制,提高厂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有效实施安全监管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开展安 全标准化工作,也是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安全标准化搞不好,安全生 产没有保证,企业就没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生存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抓 好安全标准化,做到强根固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具体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逐级抓落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工 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步骤,把安全标准 化工作层层分解,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本部门本部门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 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宣传安全标 准化和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员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 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标准化意识,使之认识到本单位的差距,增强紧迫感, 坚定信心,为安全标准化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着力抓好 安全标准化培训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为 安全标准化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3、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各部门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应以安 全生产方针、目标为核心,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建立各活动、各岗位的作业标准,降低风险, 保护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 4、齐抓共管,加强活动督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负 其责,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深 入班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在每个阶段工作前后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研究、 部署和总结,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 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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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 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 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发包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发包方方和自己的上级和有关 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请约束内部员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 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 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十七、承包商不得聘用不满 18 周岁及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 现场聘用 60 周岁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的,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 为员工和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作业指导。 十七、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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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场内、外机动车辆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交通 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 调查与处理。 3.2 分公司安全部门是分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 3.3 各有车部门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贯彻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和要求,并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4 综合部负责机动车辆的采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质量验收,负责报废车辆的确 定、收交与处理。 3.5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 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负责组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 3.6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机动车驾 驶员岗位职责。 四、资源需求 4.1 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资质与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相适应的驾驶人员。 4.2 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车辆维护、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5.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安全质量部、总经办、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 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部门指定专人(兼) 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5.2 机动车驾驶员的配备与管理 5.2.1 各有车部门按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驾驶员,在录用外部驾驶员时,应 经安全部和分公司考核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2.2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 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车辆,执行《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5.3 机动车辆的管理 5.3.1 工程部在采购机动车辆时,应选择经国家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较好 的车辆,并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5.3.2 分公司负责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并填写机具检查情况记录 表,发现问题填写施工机械整改通知单,督促机管、机驾人员做好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 5.3.3 分公司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以及车辆的年检、季检维修,车辆维修标准按 公司要求执行。 5.3.4 各有车单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 检查。 5.3.5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保养的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 良好。 5.3.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 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5.3.7 小车使用统一由总经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签发出车任务单。车 辆管理部门未设调度人员的,应指定专人负责派车工作。 5.3.8 货车统一由分公司负责调度,用车部门应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根据情 况合理安排车辆。 5.3.9 认真检查车况及各类牌、证是否齐全,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5.3.10 各有车单位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外出停车应停在停车场或安全可 靠的场所。 5.3.11 库房禁止大型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 5.3.12 特种机动车辆应保证随车附属设施完好,并由专人负责驾驶与操作。 5.3.13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报废的车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报废车辆的收交,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设备单位):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时间: 年 月 日 为提高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操作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身、 机械事故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起重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性能, 保证工作、生产秩序安全顺利的进行,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特制定机械设备操作安全协议书。 一、设备概况 设备型号/编号:/。 工作地点:。 协议有效期:至本设备拆除日止。 二、甲方义务和权力: 1、对本设备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实施性能、安全、维修服务的技术管理和不 定期的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和限制的具体要求。 2、提出设备的使用要求、作业范围和注意事项,及时协调调整和处理施工中的各 种隐患和问题,确保设备按性能要求和操作规程施工,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3、对本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作业人 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等进 行宣贯工作。 4、查验作业人员相关合法证件;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引导提升 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5、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承包协议的要 求进行处罚。 6、确保提供的设备已经过安全、技术检测验收,符合使用和性能要求。 三、乙方义务和权力: 1、乙方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前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所有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由甲方管理员存档, 要求人证相符。甲方应查验操作证原件及真伪。如更换操作人员,应在更换前将相关 的资料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2、服从甲方管理,熟悉本机性能和注意事项,做到“三懂四会”。提供优质服务, 协调生产关系。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进行保养、 维护时应正确使用安全带。严禁个人行为使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失效。 3、遵守国家法令、法规、治安条例及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准聚众赌博、 不准打架斗殴、不准酗酒闹事,不准盗窃财物,如有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4、做好本岗位的自检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四不伤害”的规定。 认真负责,集中精力操作或指挥。禁止有碍安全操作的各种行为。禁止违章指挥、违 章操作和无证作业的现象。积极配合做好本班的各项工作。禁止酒后作业或在作业中 饮用含酒精的饮料。禁止在作业过程中看书看报、听音乐、集堆聊天或有碍安全的其 他行为。坚持“三定”制度既定人、定机、定岗,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或上报项目 或上报相关部门。 5、操作人员操作设备要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的检查,认真执行清洁、润滑、紧 固、调整、防腐等设备保养的“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操作空间的清洁,状况良好, 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状况,不 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或 操作室内。 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程。 每班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好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要认真填写, 真实记录。 7、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在作业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防止坠物伤人。 全心全意服务于施工生产。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8、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确认故障排除 后方可使用。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9、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起重设 备安装调试后应由甲方和使用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电器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 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雨、雪等特殊天气应 对有要求的电气设备、箱体进行遮盖。 11、在配合设备安全检查、顶升、降节、附着施工和修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安全阀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阀开启压力的调整 1)安全阀出厂前,应逐台调整其开启压力到用户要求的整定值。若用户提出弹 簧工作压力级,则一般应按压力级的下限值调整出厂。 2)使用者在将安全阀安装到被保护设备上之前或者在安装之前,必须在安装现 场重新进行调整,以确保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符合要求。 3)在铭牌注明的弹簧工作压力级范围内,通过旋转调整螺杆改变弹簧压缩量, 即可对开启压力进行调节。 4)在旋转调整螺杆之前,应使阀进口压力降低到开启压力的 90% 以下,以 防 止旋转调整螺杆时阀瓣被带动旋转,以致损伤密封面。 5)为保证开启压力值准确,应使调整时的介质条件,如介质种类、温度等尽可 能接近实际运行条件。介质种类改变,特别是当介质聚积态不同时〔例如从液相变 为气相〕 , 开启压力常有所变化。工作温度升高时,开启压力一般有所降 低。故在 常温下调整而用于高温时,常温下的整定压力值应略高于要求的开启压力值。高到 什么程度与阀门结构和材质选用都有关系,应以制造厂的说明为根据。 6)常规安全阀用于固定附加背压的场合,当在检验后调整开启压力时(此 时 背压为大气压),其整定值应为要求的开启压力值减去附加背压值。 2.安全阀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的调整 1)调整阀门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必须进行阀门达到全开启高度的动作试验, 因此,只有在大容量的试验装置上或者在安全阀安装到被保护设备上之后才可能进 行。其调整方法依阀门结构不同而不同。 2)带反冲盘和阀座调节圈的结构,是利用阀座调节圈来进行调节。拧下调节圈 固定螺钉,从露出的螺孔伸人一根细铁棍之类的工具,即可拨动调节圈上的轮齿, 使调节圈左右转动。当使调节圈向左作逆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升高,排放压力 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降低。反之,当使调节圈向右作顺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降 低,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升高。每一次调整时,调节:圈转动的幅度不宜 过大(一般转动数齿即可) . 每次调整后都应将固定螺钉拧上,使其 端部位于调 节圈两齿之间的凹槽内,既能防止调节圈转动,又不对调节圈产生径向压力。为了 安全起见,在拨动调节圈之前,应使安全阀进口压力适当降低(一般应低于开启压力 的 90%) ,以防止在调整时阀门突然开启,造成事故。 3)对于具有上、下调节圈(导向套和阀座上各有一个调节圈〉的结构,其调整 要复杂一些。阀座调节圈用来改变阀瓣与调节圈之间通道的大小,从而改变阀门初 始开启时压力在阀瓣与调节圈之间腔室内积聚程度的大小。当升高阀座调节圈时, 压力积聚的程度增大,从而使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减小而较快地达到突然的急速开 启。因此,升高阀座调节圈能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应当注意的是,阀座调节圈亦 不可升高到过分接近阀瓣。那样,密封面处的泄漏就可能导致阀门过早地突然开启, 但由于此时介质压力还不足以将阀瓣保持在开启位置,阀瓣随即又关闭,于是阀门 发生频跳。阀座调(圈主要用来缩小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和调节排放压力,同时 也对回座压力有所影响。 4)上调节圈用来改变流动介质在阀瓣下侧反射后折转的角度,从而改变流体作 用力的大小,以此来调节回座压力。升高上调节圈时,折转角减小,流体作用力随 之减小,从而使回座压力增高。反之,当降低上调节圈时,回座压力降低。 当然, 上调节圈在改变回座压力的同时,也影响到排放压力,即升高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 有所升高,降低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但其影响程度不如回座压力那样明 显。 3.安全阀铅封 安全阀调整完毕,应加以铅封,以防止随便改变已调整好的状况。当对安全阀 进行整修时,在拆卸阀门之前应记下调整螺杆和调节圈的位置,以便于修整后的调 整工作。重新调整后应再次加以铅封。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值班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拆卸设备前必须必须熟悉有关图纸资料,了解有关结构性能,做到合理 正确的拆卸。 2、凡是配合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在非配合面上打字头标记,防止在装配 时出现错装乱配现象。 3、零、部件拆卸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拆卸工具,严禁乱敲乱打,需要加热 拆散的应保护机件表面,其加热温度不超过 400。C 以防改变零、部件材质的金 相组织。 4、零、部件拆卸后应在安全地方整齐、平稳的摆放在木版或枕木上,不准 与地面接触,以免损伤零件加工表面,小零件最好用木箱、箩筐装放防止丢失。 5、拆卸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时,必须按拆解顺序,每套用麻绳、细铁 丝穿起,严防混乱。 6、零件加工面上凝结油垢及锈油的清除,需用煤油浸透、刮刀清除、棉布 擦净,也可以用加热到 120。C 的机械油烫掉,再用煤油清洗。用加热机械油的 方法处理轴承时,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 100。C,尼龙轴承不超过 80。C。 7、配合加工面上的锈斑,用细砂布蘸机械油打磨。精密件加工面应用毡子 蘸金刚砂膏混机械油打磨,禁止用其他不妥的方法处理锈蚀部位。 8、减速机齿轮箱封闭机械内壁必须擦洗干净,其底部不得存有积尘污油, 耐油漆如有脱落要进行补刷。 9、清洗工作的加工配合面应及时装配或清洁纸临时贴好。整台设备清洗完 毕,要把外露的敞开处盖好,以保证装配质量。 10、所有配合与精密加工面均不得用锤击、锉刀锉,认真保护精度,装配的 垂直、水平、重合、定位必须认真达到,防止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返工或其它不该 发生的问题。 11、打击横卧的长轴时,必须站在合适的地点,清除周围的一切障碍物,重 击前,应先轻试锤击落点,不得连续猛打。 12、打击垂立过长轴时,必须站在平稳的安全宽垫台上进行。 13、两人或两人以上装修一台设备时,必须一人为主,统一思想,互相联系。 14、装配时加工面上应先涂一层薄干油或稀油。再用适当工具如铜棒、木棒 等进行装配,不准用锤头直接敲打精加工面。 15、装配箱体时应先装定位销再紧固镙栓,稳销的对位只许调整不许敲打。 装配过程中绝不可将工具、螺丝等遗忘在箱体内,防止造成事故。 16、装配重要减速机等密封机械,必须经主装人或检查员、技术员在场复检 后才可封盖。 17、凡用干油润滑的滑动及滚动轴承,装配前均须填足干油,包括油沟、油 槽、空刀等处在内,决不可遗漏。 18、所有滑动与滚动轴承的轴承座,均不得随意加减垫片,确需要变动的, 必须仔细测量垫片应加、减厚度,并经主修认可后,才能加减。 19、所有丝杆背帽及重要联结螺丝必须装定位花垫,锁片及弹簧垫圈,该穿 铁丝保险的不可不装。 20、用涂色法检查键的装配时,键槽必须有 2/3 长度的均匀接触。如键宽小 于槽宽的必须重配,不准用垫的方法处理。 21、装配钩头键不得贴在轴套上,其相隔最小距离应小于一个键头高。 22、装防漏装置如油封、毡圈、毡垫等均得仔细操作不可渗漏,用的密封件 在装配前仔细检查。 23、一般容器、汽缸、管道试压,只准采用水压实验,并首先检查试泵工作 是否安全可靠,压力表是否灵活,指示是否正确,管接头无渗漏,经确认后才能 进行水压实验。试压进行中,人员必须离开并不准敲击承压部位,进行检查或排 除试压故障时,必须先释除压力后进行操作。 24、试运转前,必须先检查有无润滑油(脂),润滑油(脂)填加是否达到 了规定标准。 25、试车前必须先清理现场,让非工作人员离开,清除好障碍物。检查运转 部位有无工具或其他遗忘物件,对试车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要设专人照管或设 警戒线及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26、试车要由有经验的人负责,有些设备的试车必须安排操作工人配合,试 车要加强联系,互相招呼、密切配合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27、试车完成后,在交工前要进行封车,封车期间应对所有的精加工面涂油 防漆防锈,电器部分应拆除保险,能加锁的部位应加锁,重要的设备还需请专门 人员看护。 28、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 产。 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 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 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 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 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 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 规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4.2.5对气瓶检验质量实行自查、互检、抽检制度是气瓶检验站经济考核的 重要内 容。发现检验质量事故必须重罚,以加强管理。 4.3 气瓶检验用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3.1 检验站用计量仪器由气瓶检验站委托本单位计控中心校验; 4.3.2 气瓶称重衡器的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并要求其最大刻度值为常用重量 的 1.5 倍至 3 倍; 4.3.3 在用试验系统至少应配有两个直径不少于 100 腿、级别不低于 1.5 级的强检 压力表。水压试验用的强检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个月;乙炔瓶试压系 统的强检压力表, 检验周期为三个月。所有的压力表器最大读数应为气瓶试压值 的 1.5 至 3 倍; 4.3.4 仪器和压力表检验合格后由测试单位加盖铅封或标签。未经检验合格 或超 过检验期限的衡器和压力表,一律不准使用; 4.3.5 仪器、仪表检验由计量管理员统一计划送检,管理工作按本企业标准 《计量 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4.4 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4.4.1 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气瓶,按标准准予以报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轧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有无缺陷,各部位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工具缺 陷和设备未处理好前不准开车。 2、未经操作工同意,严禁非本机组人员上操作台和触动操作把手。不生产时, 各操作把必须放在零位,并关闭电锁开关。 3、轧制中接到高压水停水通知时,应立即停车防止轧辊甩出。 4、开高压水阀前,应检查本机组各关闭阀的情况,操作手把应放到零位, 主操作台上应有人看守,应先开回水阀,再开高压水总阀,管路严重漏水应停止 生产,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合理使用循环水,控制水质,不得外排,实现“节能、降耗、 减排、增效” 6、禁止非操作人员到芯棒冷却池、升降台、走台上行走和逗留,平台上的 油污要清除干净。芯棒升降台拔出芯棒应先确认平台上是否有人,无人方能操作。 7、开动芯棒小车要注意喂料器运行情况、提升和行走的极限位置,链条卡 住未处理好的不准开动。操作结束要把手柄放到零位。 8、脱芯棒穿销子时,要上下配合,滑台停稳后进行。台下操作工穿好销子 后不要在卡头旁边停留,台上确认台下拔出销子或穿好销子,人员离开后才开动 喂料器,取销子时,注意防止卡头抖动压伤手指。 9、不准用叉箱、活动导槽脱芯棒,脱棒后,皮尔格头未送出孔型前不准退 回滑台,当芯棒脱出,毛管送出孔型退回喂料器时应升起导槽,芯棒离开导槽, 应升起毛管升降台和芯棒升降台。有人在清掏脱管叉槽、调整磨辊和处理冷却水 管时,不准脱芯棒。 10、生产中断安全销时,应在轧机停稳后才能进行打换安全销,并严格检查 大锤手把有无松动,锤头有无裂口。操作者不能戴手套,防止甩滑,锤头甩出和 铁屑飞溅伤人。装安全销的数量要符合技术规程规定,销套、垫圈要装配整齐。 11、有人站在万向接手和联轴节上工作时不准盘车,盘车要有专人指挥。如 用行车辅助盘车,盘车后钢丝绳要立即收拣,操作工要确认钢丝绳已取下收好后 才准开车。 8、更换轧辊时要有专人指挥行车和上下协调。轧辊接手要垫好垫木,上辊 扁担钩销子要认真检查,不准用小钢管等物件代替。 9、处理故障,必须在轧机停稳后方能进行,开、关轧辊锁门高压水时,牌 坊入口方向及旁边不准站人,防止辊箱(瓦座)翻倒伤人。 10、调整脱管叉,活动导槽时,应先与操作工联系好,台上操作工把操作把 打至零位,关闭电器联锁开关,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在卡头上撬芯棒时,台上操作工要确认撬棍取下后人员安全后才开动喂料 器。使用撬棍要站在两侧,防止滑倒。 11、到机架前后、毛管升降台、芯棒升降台,喂料器滑台,叉箱、导槽下工 作时,应先与台上操作工联系并有专人联络指挥。必须先停车,未经安全确认不 能开动设备。 12、不准在轧机前、毛管升降台和喂料器上穿行跨越,不准横跨机前、机后 输送辊道。 13、到机架牌坊上处理故障等工作,应先和操作工打招呼,工作时脚要站稳, 防止踩上油污等物而滑倒,操作工搬动压下脱管叉等操作把必须通知牌坊上工作 人员。 14、拉装轧辊要有专人指挥,平衡锤和轧辊箱下面不准站人或从下面穿过。 15、修磨轧辊要有专人联络指挥盘车、送风或送电。磨辊操作人员未离开险 区,不得开动主机开关提升高压水、调整辊缝、脱芯棒、处理牌坊上的故障和更 换安全臼等操作。 16、处理机电故障、调整轧辊加垫板、修磨轧辊等作业,必须停车并确认轧 辊停止转动后才能进行作业。 17、吊运芯棒等挂吊作业要严守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包棒、轧废的毛管和穿孔坯要按规定地方堆放,不准用钢丝绳吊运红钢。 因包棒和轧厚壁管,辊道输送不走应使用夹钳辅助吊送,而须用钢丝绳挂吊时, 其钢丝绳用后要妥善处理,不准再用于吊挂其它物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9-09 价格:¥5.00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工影响天 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 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1.按照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站(点)设 置,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省农 垦、森工、监狱农场等部门提前 一年向省气象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移动时, 所在县(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 将作业站(点)所在地的经纬度 及地名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姑获鸟省人工 增雨防雹管理条 例》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2.用于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雷电防护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雷电防护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雷电防 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雷电防护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雷电 防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雷电防护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1.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 施工的; 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应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款、第 四款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 擅自投入使用的。 3.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雷电防 护安全设施设计(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发生重大变更,应当报原 批准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监 督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1.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安 全 生 产 1.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应当按国家 规定保证雷电防护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资金投入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二款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 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 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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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基础管理部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1.接收上级政府部门文 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 组织的会议、培训 1.有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下 发的文件。 2.有参加会议、培训的记录。 查文件、通知、记 录 1.工作安 排 2.传达落实上级会议、 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安 全生产重点工作 1.重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实 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调度 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 施。 1.查看记录、文件、 方案、通知、报表、 总结。 2.到现场核查。 1.主要负责人与政府部 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书,公司内部层层签订 安全生产承诺书。 1.主要负责人对全体职工作出 公开承诺。 2.对承诺事项有落实方案或措 施。 3.承诺是层层落实,依据承诺 内容履行了管理职责。 1.查看承诺书、落 实方案或措施。 2.现场核查承诺事 项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 1.有会议记录。 2.会议研究解决了安全生产具 体问题。 3.主要负责人熟悉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记录。 2.现场提问。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 作。 1.组织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 2.协调解决了安全生产重大问 题。 3.组织治理了安全生产重大隐 患。 1.查看检查记录。 2.随机提问检查情 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1.安全生产投入纳入企业全年 经费预算。 2.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3.有相应的安全劳保投入、宣 传教育培训投入、安全设备检 验检测设施改造维护、事故隐 患整改资金投入记录。 1.查看安全投入计 划。 2.查看台账或记 录。 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 准化建设。 1.有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计划 或提升标准化等级计划。 2.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持续 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管 理。 1.查看标准化体系 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体系文件, 查 看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6.保证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 1.技术资料齐全。安全评价报 告、规划许可文件、可行性研 究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 应急救援措施等。 2.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 查看相关资料和手 续 2.主要负 责人履职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生产岗位实际配备相应 防护用品。 2.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 品替代。 1.查看台账。 2.查看现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3.管理机 构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 职人员不少于 5 人。从业人员 在 30 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冶 金、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 3 人。 从业人员低于上述标准的生产 经营单位,不少于 2 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名单、到 办公场所查看、与 安全管理人员见面 并交谈 1.建立从法人到班组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2.至少包括 6 个方面的部门和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 人。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中 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 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 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 人员。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 和人员。 查看责任制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 全 1.至少包括 16 项。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 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 维修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危 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 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 监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 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化操 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 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2.各项制度与单位实际相符 查看相关制度 4.三项制 度 3.建立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 1.符合岗位生产、安全实际。 2.明确操作注意事项、安全措 施、应急操作程序和处置办法、 维护检查办法等。 3.及时修订。 查看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产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与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12 “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功能齐全,并具有报警参数设 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 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紧急避 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 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 应安装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 经常下井人员总数 10%的备用卡。 3.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 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等主要地点。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4.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道敷设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 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 主要地点。供水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安设阀门及 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 5.通讯联络系统。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 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氧煤喷吹 高炉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2 渣铁处理 在铁口和渣口前作业时,是否点燃煤气,防止中毒。(查记录) 查看现 场 3 转炉 电炉 精炼炉 1.转炉、电炉、精炼炉下漏钢坑、热泼渣区,钢水罐车、渣 罐车运行区域,保持干燥。设置防潮、防水措施。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 CaC2 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 铁(DRI)的物料,贮存于密闭贮仓内。 查看现 场 4 钢锭(坯) 处理 1.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是否不小于 1m。 2.锭(坯)垛间距是否不小于 0.6m。 查看现 场 5 铁水罐 钢水罐 中间罐 渣罐 1.铁罐耳轴磨损超过 10%即报废。每年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 伤检查。 2.铁水、钢水、液渣罐,与邻近设备、建筑物保持大于 1.5m 距离。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6 起重设备 1.吊运铁水、钢水、液渣采用双制动和双限位控制系统。 2.起重机械标明起重吨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 3.起重机运行时,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警示信号。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7 煤气管理 1.煤气放散管上部设自动点火装置。 2.煤气生产及回收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一氧化碳检测装 置。 3.煤气风机房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备消防设备。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8 供电安全 炼铁厂、炼钢厂供电是否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 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 负荷。 查看现 场 9 供水安全 高炉,转炉,加热设备配置事故高位水源或备用供水电源。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10 设备管理 1.电磁盘吊有防止断电的安全措施。 2.轧制生产过程中使用燃气、氧气燃烧装置是否设有火灾报警 器、可燃气体报警器。 3.轧制型钢、线材、板、带、钢管和钢丝等生产时,各类安 全联锁装置和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查检测 报告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1 压力容器 1.各种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喷煤系统喷吹罐、汽 化冷却汽包、罐等各种压力容器和氧气瓶,氮气瓶等工业气 瓶定期进行检测。 2.各类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检测。 查检测 报告 12 动力管线 1.各类燃气管线,架空敷设,在车间入口设切断阀。 2.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不许与动力电缆安装在同一 支架上。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3 电气设备 1.电气室、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电缆夹层设有火灾自动 报警器和灭火设施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3.安装避雷设施。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4 其他管理 1.氢气、氮气炉、储气柜、球罐等危险性部位进行检修时, 采取置换清洗措施。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 3.设备裸露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坑、沟、池、井、陡坡等部位是否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并定期进行检查。 6.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 用许可证。 15 危险化学 品库 1.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 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4.库内是否有应急预案。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6 锅炉 1.锅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使用报告是否齐全。 2.压力表表面及表盘刻度是否清晰。 3.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水位表外表是否清洁、明亮或漏气、漏水。 5.水位表最高、最低刻度是否有明显标志。 6.安全阀是否齐全、完整。 7.安全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8.排污阀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7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处是否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 PE 接线是否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是否超过 3m。 4.焊机使用场所是否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公交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 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 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公交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1. 公交客运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公交客运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公交客运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公交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产。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公交车辆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1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 在有效期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六条、 第十一条 1.《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1.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 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 人员符合规定数量。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 二十二条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 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 查看资料 1.《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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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娱乐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 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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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1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 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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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一、锅炉 1 锅炉使用 注册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 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查看锅炉注册登记资 料,检查是否有《使用 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使 用锅炉相对应作业项 目 G1( 一 级 锅 炉 司 炉)G2(二级锅炉司 炉)G3(三级锅炉司 炉)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 4 锅炉定期 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 报告。 5 锅炉上的 安全阀、 压力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二、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 使用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容器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固定式压力容器作业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R1(固定式压力容 器操作)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4 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报告。 5 压力容器 上的安全 阀、压力 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三、工业压力管道 1 工业压力 管道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管道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 取 得 作 业 项 目 为 D1 (压力管道巡线维护)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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