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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安全生产-1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 文件控制编号:CDHY/01-2021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布 2021 年 2 月 20 日实施 ×××有限责任公司 2 发 布 令 公司各部门: 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 法规及标准,有效控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工贸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工作的开展,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修 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了具体的描述,是指导公司安 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知识及内容,强化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并接受规范的理念与标准化管理模式。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将公司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目标,保障公司实现 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自2021年2月20日起正式批准、颁布并实施。 总经理: 2021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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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 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 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 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 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 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业 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 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 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 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 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 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 报、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 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 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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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2-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 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 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 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 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 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 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 局,定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 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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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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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计划(化工企业)

徐州海天石化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安环工作总结 2020 年度,是我们安环工作最艰辛的一年,在 2019 年盐城响水 “3.21”事故的影响下,2020 年国务院对江苏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 项整治行动”,危化品企业更是首当其冲,在专项整治行动的浪潮下, 企业面临各类检查、督导,各类会议频频;加之,2020 年我们面临 着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二级标准化的审计工作,压力更是巨大。 在各位领导同事的齐心协力下,我们艰苦的度过了最艰难的一年,对 于我们安环管理人员来说也是收获丰富的一年,在严峻的压力下,安 环管理方面工作能力也有大幅度提升。下面,我将用数字化、量化的 形式将本部门 2020 年度安环工作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总结。 安全方面工作: 1、本年度共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2 次(其中 2 月份疫情影 响采用钉钉培训,共录制 40 课时课件),老员工全部完成每年度复 训 20 学时;全年新入职员工 20 人,全部进行了 72 学时的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转岗、复岗员工 6 人,督促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共有 10 家外来承包商,其中常驻外协单位 3 家,分别进行了资质审 核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签订了外来施工安全协议书。本年 度共完成主要负责人复审 1 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审 8 人,新增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3 人;焊工证复审 3 人,低压电工作业证复审 10 人,高压电工作业证新增 3 人,防爆电器作业证新增 2 人;聚合工艺 操作证复审 22 人,新增取证 3 人;高处作业资格证新增 6 人(已报名); 仪表自动化作业证新增 3 人,复审 3 人;司炉工证复审 3 人,移动式 压力容器操作证新增 9 人;工业锅炉水处理操作证新增 1 人;叉车证 新增 1 人;复审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1)16 人(12 月份,已报名); 新增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证(A 证)1 人;新增报名培训 1 人消防中级 证书,1 人报名参加江苏省化工安全高级技能研修班;参加全体班组 长安全培训取证一次; 2、全年完成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共 132 台,其中手持式 4 台; 现场新增采购手持式可燃气体报警仪 30 台,分发到现场各车间操作 人员,全年共进行全厂防雷检测 2 次;高低压电工工器具年度检测一 次;全年共检测安全阀 202 台,检测压力容器 8 台,其中球罐 1 台 (D2104);检测压力管道 2955.3 米;检测叉车 5 台,检测燃气锅 炉 2 台,检测电梯 2 台,检测压力表 443 块。 3、全年共进行综合性安全自查 13 次,其中月度综合安全检查 12 次,季度综合安全检查 4 次(合并),季节性安全检查 4 次(合并), 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4 次(合并);重大危险源综合安全检查 2 次(合 并);气站专项检查一次,(各车间按照年初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各车 间的综合安全检查)完成年初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 4、全年共自查安全隐患 165 条,全部进行了整改并做成两照一 表形式存档备查(每月按时上交应急管理局一次自查记录);全年共 迎接各类安全检查 143 次,参加各类安环工作会议及培训 83 次;全 年各级政府领导、专家共检查出安全隐患 424 条,所有隐患全面完成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7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5.00

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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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该机的性能,技术参数,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打开空压机电源,检查空压机所提供等离子入口气体压力符合规定要求,打开配电柜电源, 电压是否正常。 4、检查保护接地装置,各接点紧固可靠。 5、检查所有电气箱是否处于密闭状态,不允许电气箱处于开启状态下进行切割工作。 6、检查电源连接线和空气管是否紧固。 7、调整被切割的钢板,尽量与轨道保持平行,把钢板打扫干净,除去氧化皮及其它杂质。 8、根据板厚和材质,选择适当电极嘴。 9、打开抽风系统或水床系统和数控机电源。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10、操作人员上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按动紧停开关,及时 退出工作位,严禁开机脱离现场。在引弧一刻任何人不得进入引弧区。 11、操作人员应注意,切割完一个工件后,应将割枪提升回原位,运行到下一个工位时,再 进行切割。 12、当第一次发现切割质量下降时,应及时检查消耗件,如发现电极嘴弄脏或损坏,应及时 更换,清理电极嘴,应用随机专用工具清理和更换。 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给定的切割要素选择切割速度,不允许单纯为了提高工效而增大设备 负荷,机器撞限位以中低速撞限位,处理好设备寿命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14、轨道不允许人员站立,踏踩,靠压重物,更不允许撞击,导轨面每个班用压缩空气除尘 后用纱布沾 20#机油擦拭轨面,随时保持导轨面润滑,清洁。 15、传动电机输出齿轮以及传动齿条,每天用 20#机油清洗,不允许齿条有颗粒飞溅物。梁 上尘埃应及时吹除,割枪间传导带只允许用干净纱布擦拭,不允许用油布。 16、操作人员只允许拆卸电极嘴,其余零件不能随意拆卸,电气接线盒只允许有关人员检修 时,方能打开。 17、该设备若出现故障,应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故障较大时,应先报设备处组织有关人员 会审,确定方案,严禁私自拆机检查。 18、正确,仔细地安装割炬,确保所有零件配合良好,确保气体和冷却气流通。消耗件不要 用到完全损坏后再更换,否则造成割炬严重损坏。 20、在更换消耗件或日常维修检查时,一定要保证割炬内外螺纹清洁。喷嘴和电极的接触面 有赃物,割炬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用过氧化氢类清洗剂清洗。 21、等离子系统需要干燥和干净的等离子气体才能正常工作,脏污气体会缩短消耗件的寿命, 造成非正常损坏。避免等离子弧拉长扩展。切割尽可能从边缘切割。 22、减少不必要的起弧时间。应经常清除在割炬保护壳上的熔渣。应及时清除喷嘴上的氧化 物。每天检查气流和冷却流。 2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准擅自按动键,以免损坏 机器或程序,数据丢失。 24、起吊钢板及工件时,应注意不允许发生脱钩或前冲,机上包括导轨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撞 击。 25、数控系统和切割平台应有可靠保护接地,各接点紧固可靠。要保证等离子电源的防尘和 通风要求。严禁频繁启动等离子电源和数控机电源。 26、数控切割上禁止放置任何物件。禁止电缆线和气管穿越轨道。数控切割机周围带有灭火 装置。 27、操作者不得随意把外来软件调入机上硬盘内,以防病毒,只允许用本厂专用软件,编程 软件实行专机专用。 28、下班后,设备应退回保障位,关闭空气源,关闭电源。妥善保管电源锁匙,不得交给无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2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通用规定(适用本厂人员及外来人员〉 1.1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解厂房。 1.2 进入厂房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1.3 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非工艺车辆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特 殊情况需要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的,需经过交通安全部门和分厂安全 管理部门批 准。 1.4 以汽油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不准进入电解厂房的作业区域内。 1.5 进入厂房时要注意天车吊运作业情况及工艺车运行情况,禁止从 天车工 具小车及驾驶室下穿行,注意避让天车和工艺车辆。 1.6 禁止随意跨越危险警戒线,禁止毁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 示标 志,禁止乱动各种设备开关、按钮。 1.7 在厂房通道上行走时应走安全通道。 2 作业人员通用规定 2.1 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 后方准 许作业,多功能天车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在理论培 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在车间领导同意后方 准单独作业。 2.2 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3 交接班时必须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设备、工具、材料、 环境设 施、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才能交接班。 2.4 凡是与热熔体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用。 2.5 在电解厂房内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磁场,防止发生意外。 2.6 禁止非相关电工人员擅自搭接、拆除电源线路。 2.7 禁止非相关操作人员触动各种电器控制按钮或切断电源。 2.8 禁止在非休息点坐、卧、休息。 2.9 禁止往楼下、窗外扔工具或废弃物。母线与地面及风格板之间、 槽与槽 及地面之间不得有金属物件直接连通,如有连通现象要处理,以防 发生电流短路 或接地。 2.10 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工具和原材料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 2.11 按规定认真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 告。 2.12 在电解槽之间行走时注意风隔板是否变形、移位,防止脚踏空或 绊倒, 同时注意提防卡具挂钩断裂、卡具掉落伤人。 2.13 上下电解槽时,必须先确认要踩的槽盖板是否牢固可靠,而且脚 必须 踩牢在槽盖板筋条上。 2.14 加入槽内的物料必须经过预热干燥后方可加入。 2.15 人工打眼或手动打出铝洞时,要防范电解质飞溅伤人。 2.16 发生劳保用品着火时要立即就地扑灭或脱下扑灭,不应惊慌奔 跑,严 禁用水浇身灭火。 2.17 指挥天车吊运物件时,应手势明确,符合规范,确认吊具合适、 完好, 捆绑牢靠、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挥起吊。 2.18 发生阳极效应的电解槽,应立即停止一切人工作业和天车作业。 2.19 严禁随意打开槽控箱或配电箱,打开后要及时关闭,不得在配电 箱、 槽控箱内放置物品。 2.20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非维修人员用手触摸槽控箱“手动”和 “手工单 动”开关以外的任何电器元件。 2.21 操作完后的热工具要按要求整齐轻放在警戒线内地面、工具车或 工具 架上,禁止乱丢乱甩。 2.22 接压缩空气风管时,要确认是否接牢,开启风阀时要缓慢开启, 并提 醒相关人员注意,卸风管时必须先关闭风阀。 2.23 高空作业时严格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24 生产组织要合理,避免人员过度疲劳,保持现场的通风,以防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3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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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 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 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 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 一名班组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 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 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 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可能带电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 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求 1、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在点检传 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热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 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 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 不动” 。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 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 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立柱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 牌。 7、位于高度超过 2 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 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 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 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 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 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 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 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 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0、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 止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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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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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4-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规定内容 5. 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 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规定内容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 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本厂油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4.3.1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3.2 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改等。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4.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生产 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知识。 4.6 安全生产办公室收集、整理出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 据库。 4.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 函的形式发送。 5.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 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5.2 《文件发放登记表》 5.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型评审记录》 5.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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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安全会议组织 5. 会议内容 6. 会议传达 7. 相关文件 8. 储存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 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公司。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 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3.3 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 安全会议组织 4.1 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 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 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 3 天以邮件 方式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各部门安全员、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 按需要随时增减。 4.4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部门自定。 4.5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 核制度》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 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月十五号,若与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顺延一天,具体时间 以安全办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4.8 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9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 会议内容 5.1 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 部署。 5.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 训,制定防范措施。 5.4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 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 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指定人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将会议 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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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9.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5-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 考核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生产安全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 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 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a)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b)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c)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d) 其他要求。 4.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 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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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39.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5-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 考核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生产安全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 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 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a)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b)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c)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d) 其他要求。 4.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 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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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0.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 5. 工伤认定 6. 工伤保险待遇 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3.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4. 管理内容 4.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4.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相关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件发生, 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4.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全部工伤保险费用。 5. 工伤认定 5.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1.4 患职业病的; 5.1.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 5.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5.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财务部按“年度安全 投入计划”及提取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5.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3.1 故意犯罪的; 5.3.2 醉酒或者吸毒的; 5.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5.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30 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 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5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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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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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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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该机的性能,技术参数,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打开空压机电源,检查空压机所提供等离子入口气体压力符合规定要求,打开配电柜电源, 电压是否正常。 4、检查保护接地装置,各接点紧固可靠。 5、检查所有电气箱是否处于密闭状态,不允许电气箱处于开启状态下进行切割工作。 6、检查电源连接线和空气管是否紧固。 7、调整被切割的钢板,尽量与轨道保持平行,把钢板打扫干净,除去氧化皮及其它杂质。 8、根据板厚和材质,选择适当电极嘴。 9、打开抽风系统或水床系统和数控机电源。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10、操作人员上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按动紧停开关,及时 退出工作位,严禁开机脱离现场。在引弧一刻任何人不得进入引弧区。 11、操作人员应注意,切割完一个工件后,应将割枪提升回原位,运行到下一个工位时,再 进行切割。 12、当第一次发现切割质量下降时,应及时检查消耗件,如发现电极嘴弄脏或损坏,应及时 更换,清理电极嘴,应用随机专用工具清理和更换。 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给定的切割要素选择切割速度,不允许单纯为了提高工效而增大设备 负荷,机器撞限位以中低速撞限位,处理好设备寿命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14、轨道不允许人员站立,踏踩,靠压重物,更不允许撞击,导轨面每个班用压缩空气除尘 后用纱布沾 20#机油擦拭轨面,随时保持导轨面润滑,清洁。 15、传动电机输出齿轮以及传动齿条,每天用 20#机油清洗,不允许齿条有颗粒飞溅物。梁 上尘埃应及时吹除,割枪间传导带只允许用干净纱布擦拭,不允许用油布。 16、操作人员只允许拆卸电极嘴,其余零件不能随意拆卸,电气接线盒只允许有关人员检修 时,方能打开。 17、该设备若出现故障,应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故障较大时,应先报设备处组织有关人员 会审,确定方案,严禁私自拆机检查。 18、正确,仔细地安装割炬,确保所有零件配合良好,确保气体和冷却气流通。消耗件不要 用到完全损坏后再更换,否则造成割炬严重损坏。 20、在更换消耗件或日常维修检查时,一定要保证割炬内外螺纹清洁。喷嘴和电极的接触面 有赃物,割炬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用过氧化氢类清洗剂清洗。 21、等离子系统需要干燥和干净的等离子气体才能正常工作,脏污气体会缩短消耗件的寿命, 造成非正常损坏。避免等离子弧拉长扩展。切割尽可能从边缘切割。 22、减少不必要的起弧时间。应经常清除在割炬保护壳上的熔渣。应及时清除喷嘴上的氧化 物。每天检查气流和冷却流。 2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准擅自按动键,以免损坏 机器或程序,数据丢失。 24、起吊钢板及工件时,应注意不允许发生脱钩或前冲,机上包括导轨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撞 击。 25、数控系统和切割平台应有可靠保护接地,各接点紧固可靠。要保证等离子电源的防尘和 通风要求。严禁频繁启动等离子电源和数控机电源。 26、数控切割上禁止放置任何物件。禁止电缆线和气管穿越轨道。数控切割机周围带有灭火 装置。 27、操作者不得随意把外来软件调入机上硬盘内,以防病毒,只允许用本厂专用软件,编程 软件实行专机专用。 28、下班后,设备应退回保障位,关闭空气源,关闭电源。妥善保管电源锁匙,不得交给无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6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行业安全检查表-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有效性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少于三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资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定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三同时”审查及验收的有关资料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的有关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 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及职工健康监护情况 7 职业危害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情况 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记录及建档情况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 查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及监控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及事 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10 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矿井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有 2 个独立的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 30 米 生产水平安全 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通 井巷安全标志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清晰路标,并注明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提升竖井梯子 间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设置 符合规程要求 11 矿 山 井 巷 基 础 建 设 人行道及安全 间隙 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运输 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的间隙要符合规程要求 井巷口防坠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 1.5 米的栅 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井巷支护及维 修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维修井巷时应遵守规 程要求,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报废井巷管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 1.5 米的栅栏并标明原井巷名称 采空区管理 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相通井巷应封闭 采矿设计、图 纸 采矿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开采要求 应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矿柱保护 按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保持柱的尺寸、形 状和直立度,不得开采或毁坏,并有人管理 12 矿 山 地 下 开 采 矿柱回采 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 应,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9.厂区交通管理制度(7-8)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通用规定(适用本厂人员及外来人员〉 1.1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解厂房。 1.2 进入厂房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1.3 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非工艺车辆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特 殊情况需要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的,需经过交通安全部门和分厂安全 管理部门批 准。 1.4 以汽油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不准进入电解厂房的作业区域内。 1.5 进入厂房时要注意天车吊运作业情况及工艺车运行情况,禁止从 天车工 具小车及驾驶室下穿行,注意避让天车和工艺车辆。 1.6 禁止随意跨越危险警戒线,禁止毁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 示标 志,禁止乱动各种设备开关、按钮。 1.7 在厂房通道上行走时应走安全通道。 2 作业人员通用规定 2.1 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 后方准 许作业,多功能天车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在理论培 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在车间领导同意后方 准单独作业。 2.2 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3 交接班时必须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设备、工具、材料、 环境设 施、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才能交接班。 2.4 凡是与热熔体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用。 2.5 在电解厂房内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磁场,防止发生意外。 2.6 禁止非相关电工人员擅自搭接、拆除电源线路。 2.7 禁止非相关操作人员触动各种电器控制按钮或切断电源。 2.8 禁止在非休息点坐、卧、休息。 2.9 禁止往楼下、窗外扔工具或废弃物。母线与地面及风格板之间、 槽与槽 及地面之间不得有金属物件直接连通,如有连通现象要处理,以防 发生电流短路 或接地。 2.10 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工具和原材料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 2.11 按规定认真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 告。 2.12 在电解槽之间行走时注意风隔板是否变形、移位,防止脚踏空或 绊倒, 同时注意提防卡具挂钩断裂、卡具掉落伤人。 2.13 上下电解槽时,必须先确认要踩的槽盖板是否牢固可靠,而且脚 必须 踩牢在槽盖板筋条上。 2.14 加入槽内的物料必须经过预热干燥后方可加入。 2.15 人工打眼或手动打出铝洞时,要防范电解质飞溅伤人。 2.16 发生劳保用品着火时要立即就地扑灭或脱下扑灭,不应惊慌奔 跑,严 禁用水浇身灭火。 2.17 指挥天车吊运物件时,应手势明确,符合规范,确认吊具合适、 完好, 捆绑牢靠、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挥起吊。 2.18 发生阳极效应的电解槽,应立即停止一切人工作业和天车作业。 2.19 严禁随意打开槽控箱或配电箱,打开后要及时关闭,不得在配电 箱、 槽控箱内放置物品。 2.20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非维修人员用手触摸槽控箱“手动”和 “手工单 动”开关以外的任何电器元件。 2.21 操作完后的热工具要按要求整齐轻放在警戒线内地面、工具车或 工具 架上,禁止乱丢乱甩。 2.22 接压缩空气风管时,要确认是否接牢,开启风阀时要缓慢开启, 并提 醒相关人员注意,卸风管时必须先关闭风阀。 2.23 高空作业时严格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24 生产组织要合理,避免人员过度疲劳,保持现场的通风,以防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

39.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计划(化工企业)

徐州海天石化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安环工作总结 2020 年度,是我们安环工作最艰辛的一年,在 2019 年盐城响水 “3.21”事故的影响下,2020 年国务院对江苏省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 项整治行动”,危化品企业更是首当其冲,在专项整治行动的浪潮下, 企业面临各类检查、督导,各类会议频频;加之,2020 年我们面临 着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二级标准化的审计工作,压力更是巨大。 在各位领导同事的齐心协力下,我们艰苦的度过了最艰难的一年,对 于我们安环管理人员来说也是收获丰富的一年,在严峻的压力下,安 环管理方面工作能力也有大幅度提升。下面,我将用数字化、量化的 形式将本部门 2020 年度安环工作情况做一个详细的总结。 安全方面工作: 1、本年度共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2 次(其中 2 月份疫情影 响采用钉钉培训,共录制 40 课时课件),老员工全部完成每年度复 训 20 学时;全年新入职员工 20 人,全部进行了 72 学时的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转岗、复岗员工 6 人,督促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共有 10 家外来承包商,其中常驻外协单位 3 家,分别进行了资质审 核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签订了外来施工安全协议书。本年 度共完成主要负责人复审 1 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审 8 人,新增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3 人;焊工证复审 3 人,低压电工作业证复审 10 人,高压电工作业证新增 3 人,防爆电器作业证新增 2 人;聚合工艺 操作证复审 22 人,新增取证 3 人;高处作业资格证新增 6 人(已报名); 仪表自动化作业证新增 3 人,复审 3 人;司炉工证复审 3 人,移动式 压力容器操作证新增 9 人;工业锅炉水处理操作证新增 1 人;叉车证 新增 1 人;复审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R1)16 人(12 月份,已报名); 新增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证(A 证)1 人;新增报名培训 1 人消防中级 证书,1 人报名参加江苏省化工安全高级技能研修班;参加全体班组 长安全培训取证一次; 2、全年完成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共 132 台,其中手持式 4 台; 现场新增采购手持式可燃气体报警仪 30 台,分发到现场各车间操作 人员,全年共进行全厂防雷检测 2 次;高低压电工工器具年度检测一 次;全年共检测安全阀 202 台,检测压力容器 8 台,其中球罐 1 台 (D2104);检测压力管道 2955.3 米;检测叉车 5 台,检测燃气锅 炉 2 台,检测电梯 2 台,检测压力表 443 块。 3、全年共进行综合性安全自查 13 次,其中月度综合安全检查 12 次,季度综合安全检查 4 次(合并),季节性安全检查 4 次(合并), 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4 次(合并);重大危险源综合安全检查 2 次(合 并);气站专项检查一次,(各车间按照年初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各车 间的综合安全检查)完成年初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 4、全年共自查安全隐患 165 条,全部进行了整改并做成两照一 表形式存档备查(每月按时上交应急管理局一次自查记录);全年共 迎接各类安全检查 143 次,参加各类安环工作会议及培训 83 次;全 年各级政府领导、专家共检查出安全隐患 424 条,所有隐患全面完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