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 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 中 华 华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消 消 防 防 法 法 》 》 第 第十 十六 六( (四 四) )条 条“ “制 制定 定灭 灭火 火和 和应 应急 急疏 疏散 散预 预案 案, ,定 定期 期组 组织 织消 消防 防演 演练 练。 。” ”的有关规定,结 合企业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 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 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 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 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 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 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 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总经理担任,或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③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公司总部工程部、安质部等联合组成; ④应急培训演练部由公司总部劳资培训部兼任; ⑤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公司物资设备部; ⑥应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兼任; ⑦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公司总部总工室、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⑧应急后勤供给部由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兼任; ⑨应急保卫部由公司总部公安处或分处兼任。 2、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①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 g、应急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 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k、决定应急撤离; 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保持与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 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 g、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 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③ 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a、 对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b、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安全第一,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入 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1、 乙方根据甲方或第三方的要求,经过甲方认可、核准的图纸、施工方案。承包工程, 负责施工。工程监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检查、监督、核准。 2、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须自行按照政府有关部 门的要求自主申请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负责施 工及现场的安全。 4、甲方依据自身条件保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 5、施工期间乙方派到甲方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低压电工、电弧焊工、气体焊工、 架子工、机械工、电梯维修安全工等)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及区劳动与社会保 障局统一核发鉴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出具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用以证明其身份的统一样 式胸卡,便与甲方保卫人员询查、管理。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的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若出现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发生一切责任、 事故,造成的损失(含:甲、乙及第三方)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公共场所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如对行人、顾客及商场人员造成伤害, 乙方负全部责任。 8、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及防护措施,如因违规出现任何伤害,乙方 负全部责任。 9、甲方非与施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乙方施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商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使用的一切措施、设备必须运转良好、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专人按规程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为保证安全,乙方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 理和岗职责任。任何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滚梯,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罚 1000 元。 11、重要关键设施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器工具等)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均须 认真检查,保证机械运行无异常。必须先行试车,确保安全后再投入使用。重要设备,设备 须有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停止运行并上报,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转。 12、施工单位严禁在白天使用直梯,搬运设施设备及其他施工工具时要爱护企业设施。 如对甲方的直梯、大理石设施造成磕碰破损等现象,施工方应进行修复原状。如遇不可恢复 的破损由乙方照价赔偿。 13、大功率用电,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以便甲方统一调配整体用电的 分布。大功率用电停止使用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及甲方现场负责人,确保用电安全。 14、甲方有权责对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特别是甲乙双方具体负责人须以身作则、若有违反,发现一起, 严惩一起。(抽烟者处罚 500 元) 16、凡是违反安全协议,违反相关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自身伤害、伤害他人及 财务损失的由操作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影响工程进度要赔偿损失。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前、施工中、施 工后的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手续。动用明火,乙方须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动火证。乙方在开工 前须向甲方提供应当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在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时,须向甲方申报(动 火施工的项目用途,动火的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人的证件,看火人、及动火现场负责人申报 甲方)。如发现有随意动用明火,立即现场处理。(罚款 500 元) 18、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每日完工后做到“人走场地清”机电工具须切断电 源,关闭相关工具的闸阀,确保无安全隐患。 1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饮酒、开玩笑、争执打架、严禁酒后上 岗操作,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处理(罚款 500 元),乙方必须服从并承担责任。 20、凡因施工(噪声、扬尘、污染、坠落、磕碰、刮蹭、辐射、水电等)造成对顾客、 行人、周边单位、周边居民伤害或与之发生争执、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施工方须派专人 24 小时在施工现场处理接待扰民 纠纷问题,并全面处理现场事端,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21、乙方入场施工前,须按规定办齐入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协议、胸卡、人员名册,有 关证照及复印件等)。并按规定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每日施工前,须由总包方负 责召集其他几家施工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协调会,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6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时行, 依据我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规范,现甲乙双方就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分包项目施工期限: 2018 年 月 日至 2019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 标准 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 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 3、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技能。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退场。 5、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 知单、停用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人员限期退场。 9、乙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 有权要求限期退场,直至终止分包合同,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 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 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100 人的,应当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 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 3 名及 以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 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4、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 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 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 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 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 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 业。 6、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 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 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的 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 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 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 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特 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的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业主、监理管理, 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 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 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 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 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 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的问 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的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 下的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的移交给下一 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的机械、材料、 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 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 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 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 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 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 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 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告知存在的未能立刻消除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 要应急疏散的情况;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 日后终止。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 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 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 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 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 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 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 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 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 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 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 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 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 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 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 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