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检查表 企业名称: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人员/专家签名: A 级要素 B 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应得分 实得 分 评审情况记录 备注 1 法律、法 规 和 标 准 (100 分) 1.1 法律、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识 别 和 获 取 (50 分)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 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 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B 级要素否决项)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 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 50 48 查数据库中没有 《防雷减灾管理办 法》2011 年 9 月 1 日扣 2 分 A 级要素 B 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应得分 实得 分 评审情况记录 备注 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 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 传达给相关方。 此项符合无扣分 1.2 法律、法 规 和 标 准 符 合性评价(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 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B 级要素否决项)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 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 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50 48 缺乏整改报告 扣 2 分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2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2.00
4.电子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总则 ....................................................................................................................................3 2、一般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4 3、仪表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5 4、仪表校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5 5、电子元器件筛选工安全操作规程...................................................................................................6 6、中频电源安全操作规程....................................................................................................................6 7、X 射线定向仪安全操作规程............................................................................................................7 8、切片机安全操作规程........................................................................................................................7 9、封帽机安全操作规程........................................................................................................................7 10、浸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11、老炼线、老化架安全操作规程.....................................................................................................8 12、剪脚机安全操作规程 .....................................................................................................................8 13、黑胶机安全操作规程 .....................................................................................................................8 14、电动起子安全操作规程 .................................................................................................................9 15、电铬铁安全操作规程 .....................................................................................................................9 16、热风枪与电吹风安全操作规程.....................................................................................................9 17、接插式台式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10 18、耐压测试仪安全操作规程...........................................................................................................10 19、调压器安全操作规程...................................................................................................................10 20、中拉机安全操作规程...................................................................................................................11 21、护套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11 22、绞对机安全操作规程...................................................................................................................12 23、高精度对绞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24、塑料骨架安全操作规程...............................................................................................................13 25、注塑机安全操作规程...................................................................................................................13 26、冷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4 27、纵包机安全操作规程...................................................................................................................15 28、色环机安全操作规程...................................................................................................................16 29、双扭成缆机安全操作规程...........................................................................................................16 30、串联线安全操作规程...................................................................................................................16 31、成缆机安全操作规程...................................................................................................................17 32、修模工安全操作规程...................................................................................................................17 33、灯泡测试工安全操作规程...........................................................................................................18 34、灯泡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18 35、打泡车间工安全操作规程...........................................................................................................18 36、蒸铝车间工安全生产规程...........................................................................................................19 37、酸洗工安全操作规程...................................................................................................................19 38、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20 39、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40、电梯安全操作规程.......................................................................................................................21 41、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2 42、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2 43、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23 44、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4 45、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5 46、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5 47、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6 48、气焊 ( 割 ) 工安全操作规程....................................................................................................27 49、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27 50、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28 51、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29 52、高处作业工安全操作规程...........................................................................................................30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8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14 说 明 一、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 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 类。 二、(一)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三)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做到:1、宜按照 SH50353-1999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 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照 GB50351 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 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宜按照 SH3097-2000 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照 GB50057 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按照 GB50016、GB50140 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按照 GB50058 设置电力装置;7、 按照 GB11651 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 GB50016、GB50160;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 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管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企业的各种安全 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 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 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 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8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XXX 有限责任公司 安委会会议纪要 安全〔202X〕6 号 时间:202X 年 6 月 17 日 地点:办公楼 311 会议室 人员: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主持: 会议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公司决定将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将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更改 成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 具体人员组织机构如下: 一、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成员: 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 在安全环保部,其构成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 2、批准重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协 调重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领导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各部门、单 位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责任 的落实。 4、召开有关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汇 报,分析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抓好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检测、监管和评价 体系建设。 6、审核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讨论建立或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7、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完 成情况。 8、完成上级政府、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职业 卫生、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环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 责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1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 的通知 豫安委办〔2018〕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 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政办〔2018〕68号),确保全省 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现印发你 们,请认真学习并宣贯执行。 附件:《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 2018年11月13日 2 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 (试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8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工伤保险条例 (2003 年 4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 根据 2010 年 12 月 20 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 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 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 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 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 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 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 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 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 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 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 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邯鄣市供电公司 2#高层信宅楼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中煤建安第六十九工程处 一、 编制依据: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徐荣杰编) 二、 工程概况: 1. 本工程位于邯鄣市东大街西侧、丛台路北 500 处,为高层家属住宅楼。 地上十九层,楼向座北向南,总建筑面积 10504 平方米。施工用电配电室设在主体施工现场 的东侧北角,配电室总电源由建设单位供给。 2. 用电专业设计范围 380/220V 供配电设计,现场用电分设备用电、施 工照明用电。动力用电分 6 路,照明分 3 路,施工用电线路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三、 配电系统施工布置: 1.第一路混凝土搅拌站。橡皮铜芯电缆由配电室架设到搅拌站二极配电箱。 由二级电箱分 6 路分别(埋地)向木工加工车间、混凝土搅拌站供电。 2.第二路户处电梯。橡皮铜芯电缆由配电室架设到户处电梯侧二极配电箱供电梯专用。 3. 第三路钢筋加工车间。橡皮铜芯电缆室架设到户处电梯侧二极配电箱。 由二极电箱分 7 路分别对弯曲、切断和对焊机供电。 4. 第四路塔吊。橡皮铜芯电缆由配电室架设到塔吊侧二级配电箱,由二级 配电箱分 3 路分别向塔吊供电,两路备用开关。 5. 第五路电焊加工车间。橡皮铜芯电缆由配电室架设到电焊加工车间二极 配电箱,由二极箱分两路路供电焊机三级开关箱。3 路备用。 6. 第六路振捣电机。橡皮铜芯电缆由五路备用开关架设至主体施工现场, 分别引到三极漏电开关箱供振捣电机用电。 施工所有设备用电采用三级用电二极保护。三级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 箱配电。详见临电施工平面图。 四、 负荷计算: 每一路:混凝土搅拌站、木机加工车间用电设备总功率为 91.3 千瓦,选电 缆截面为(3×50+2×25) P 机千瓦 五、 配电室设备:总负荷:180 千瓦 1. 配电室高度大于 3m。 2. 成排与电屏。电屏之间应采用不小于 6m2 铜芯导线相互连接与接地线连 接。 3. 配电屏正面的操作宽度不应小于 1.5m,通过人通道不小于 0.6m。配电室门向外开 并配锁。 4. 满足供电运行可靠、操作灵活、检修方便、有专人值班。 六、 电缆、电线敷设: 1. 避免电缆受到各种损坏及腐蚀,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地土 方。 2. 电缆在室外直埋地敷设的浓度不小于 0.6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 小于 0.5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硬质板物保护。 3. 电缆穿越建筑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引出地面 2m 高度到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 地埋电缆严禁有接头。 5.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 属体线作绑线。 七、 室内配线: 1. 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在面高度不得 小于 2.5m。 2. 进户线过墙应穿保护套管,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铝线截面不小于 2.5m2,铜线截面不小于 155m2。 4. 潮湿场所埋地非电缆配线处必须穿客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 设时必须做保护接地线。 八、 室外配电箱设置: 1. 配电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强烈振动的场所。 2. 配电箱周围应足够两人同行的空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护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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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6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 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 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四、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五、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起重机的重量限制器、为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 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二)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三)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液压阀等装置不应有内外泄露,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各连接件无松动; (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六、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 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 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七、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八、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九、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 当空间。 十、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 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 作业。 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三、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 吊。 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 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 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十五、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十六、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十七、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八、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十九、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二十、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 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 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 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二十二、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 80~90℃范围 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得高速行驶。 二十三、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二十四、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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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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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重 机 械 保 养 合 同 甲方: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项目 中所安装的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的需要,甲方特委 托乙方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型号、数量见下表)。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 下协议条款。 一、保养起重机械数量、价款: 序号 规格型号 初始登记号 出厂编号 每月保养费 (元) 备注 1 2 3 4 5 6 每月合计 人民币: (¥: 元)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本工程竣工验收塔式起重机拆卸止; 三、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按约定日期派出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每月一次保养(检查、清洁、 调整、润滑、维护)。做好每台起重机械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保养项 目表的规定执行。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整改建议,起重机 械的具体维修工作和维修工程费用由双方另立合同。 2、如果必要更换起重机械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 由乙方优先供应。 3、 甲 方 应 派 出 代 表 配 合 乙 方 保 养 人 员 工 作 时 的 协 调 , 甲 方 委 派 (电 话: )负责协调工作,乙方委派 马远国 (电话: )负责 保养工作。 a) 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以现金方式按时支付给乙方。 b)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应定期对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甲方起重机正常、 安全运行,并确保甲方的起重机械通过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检查、审核(如:年审等)。 2、在保养期间内,应按规定进行保养,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保养人员的“起 重机械运行记录”上签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 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起重机故障,乙方应负责免 费修复。 3、乙方在检查起重机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换零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项目、 更换配件及其费用,其工作应委托乙方处理,如甲方自行处理,影响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或 造成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因使用方法不良造成起重机损坏,需进行维修等,其费用 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在保养期间内,甲方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包括乙方的人员)进行保养。 2、甲方应教育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设备损坏。 3、甲方应教育设备操作人员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以维持设备的正常寿命。 4、在设备出现故障后,要立即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指定的维修联系人。 5、甲方应为乙方的保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6、所有合理报价工程,乙方有义务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陈诉阐明,甲方有责任迅速决断上 述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起重机损坏及任何性质的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7、甲方应按合约规定按时支付乙方保养费。如甲方不依期支付,乙方有权无须事先知会甲方 暂停保养服务,直至该项费用缴清为止;如甲方欠交保养费超过一个季度,则乙方将有权 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约,乙方对起重机由于欠保养而引起之一切任何性质之损坏与损失, 不负任何责任。 8、当各齿轮箱及各传动机构需要更换油时,甲方必须提供用油给乙方进行更换。 9、甲方的起重设备如无维修作业平台,应提供必需的登高作业设施供乙方使用。 六、免除责任的事项: 1、任何有外力损坏,人为造成,由不可抗拒力(如战争、水灾、水浸、地震、水浸引起的氧 化腐蚀等)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乙方责任。 2、因甲方违规使用,疏忽或人为损坏及一切非乙方因素导致起重机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和 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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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9项: 保证项目共38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导轨架架设高 度: m;安全器编号: ; 安全器型号: 安全器有效期: 人;最大独立高度: m 最大提升高度: m;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 m 安 装 位 置 性 能 参 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额定乘员数: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SS型驱动形式 0 0 制造编号 型 号 规 格 传动形式 0 0 0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1 工 程 名 称 序号 ★1 2 3 5 7 9 10 1.2.2 限载标志 应在施工升降机明显部位设置限载、限人标志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标 志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升降机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耐腐蚀的金属产品 标牌,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产品主要 性能参数;产品出厂编号;产品制造日期;制造商 名称 1.1.7 对重导轨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8 1.1.8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有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 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 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不得存有破损等缺陷 6 1.1.6 吊笼与 对重导向 吊笼与对重的导向应正确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 对重可采用滚轮或滑靴导向 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 吊笼应封顶,吊笼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 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 ★4 1.1.4 紧急逃 离出口 吊笼顶部应设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出口 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且 动作有效、可靠 当吊笼顶部未设紧急出口时,应在吊笼立面上装设 紧急逃离门,门应向吊笼内侧打开或采用滑动型的 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且动作有效、可靠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 载梁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 见裂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标准节立 管壁厚减少量不得大于出厂厚度的25% 1.1.2 笼门尺寸 吊笼门框的净高度至少为2.0m,净宽度至少为0.6m 吊笼门的开启高度不得小于1.8m 1.1.3 笼顶防护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 (续表一) GDAQ209010801-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2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14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9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1 保 证 项 目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9分 2 限位保险 装置 9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 扣3分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每少一组扣9分 9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8 与建 筑结 构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3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丝绳拖地的,扣2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5 楼层卸料 平台防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8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9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小计 60 序 号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14-1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JGJ 59—99 表3.0.9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8 一 般 项 目 架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10 联络信号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10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扒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7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9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7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11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7 小计 40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12 避雷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柴油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7 一、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 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 5m 以外监视。 二、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三、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中观察喷油情况; 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四、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上汽缸,打开储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对自动润 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五、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入 0.5L 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的润滑油。 六、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七、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 5~10mm 之间。 八、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 200mm。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九、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当间隙超过 7mm 时,应予更换。 十、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 2/3 时,或下汽缸法兰与砧座间隙小于 7mm 时, 均应更换橡胶垫。 十一、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冬季应加温水。 十二、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十三、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 100mm 时,再开启油 门启动桩锤。 十四、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 3m 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十五、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 表或计算公式。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十六、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十七、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急停锤。 十八、当上活塞与起动钩脱离后,应将起落架继续提起,宜使它与上汽缸达到或超过 2m 的距离。 十九、作业中,应重点观察上活塞的润滑油是否从油孔中泄出。当下汽缸为自动加油泵润滑时,应经常打 开油管头,检查有无油喷出;当无自动加油泵时,应每隔 15min 向下活塞润滑点注入润滑油。当一根桩打进时 间超过 15min 时,则应在打完后立即加注润滑油。 二十、作业中,当桩锤冲击能量达到最大能量时,其最后 10 锤的贯入值不得小于 5mm。 二十一、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中应保证锤击桩帽中心。 二十二、作业中,当水套的水由于蒸发而低于下汽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二十三、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 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 二十四、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盖上汽缸盖和吸排气孔塞子,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机 位置,起落架升至高于桩锤 lm 处,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二十五、长期停用的桩锤,应从桩机上卸下,放掉冷却水、燃油及润滑油,将燃烧室及上、下活塞打击面 清洗干净,并应做好防腐措施,盖上保护套,入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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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09 JGJ 59—99 表3.0.4—6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使用条件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的,扣10分 2 设计计算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10分 3 架体构造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连接)的主框架的,扣10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扣10分 10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10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扣8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10分 10 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3.0kN/㎡,装饰架2.0kN/㎡,升降状态 0.5kN/㎡取值的,扣10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300的,扣10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点的, 扣6分 附着支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接点的,扣10分 10 10 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支撑框架 (桁架)的,扣10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扣 10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10分 5 升降装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10分 10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10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4 6 防坠落、 导向防倾 斜装置 无防坠装置的,扣10分 10 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扣10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10分 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 上的,扣10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10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7~10分 小 计 60 序 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09-1 JGJ 59—99 表3.0.4—6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0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7分 7 一 般 项 目 分段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6分 8 脚手板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8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5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5~7分 10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3~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3~5分 10 操 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10分 10 10 9 防 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10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7~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5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kN重的设备的,扣10分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小 计 4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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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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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 年 4 月 22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 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 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 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 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 技术、设备。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 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 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 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 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 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 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 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 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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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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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3 一、工程概况,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土方工程所处的地段,周边的环境。 (二)四周市政道路、管、沟、电缆等情况。 (三)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施工季节、原状土放坡形式及其他要求。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有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包括土的固结块剪内摩擦角φ、 内聚力 c、渗透系数 K 等数据。 (二)施工区域内及邻近地区地下水情况。 (三)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道、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四)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及上部结构现状,如有裂缝、 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五)土方工程四周道路的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 四、土方工程施工: (一)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 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 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二)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深度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 稳定,如不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 别确定(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要预留 15~30cm 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三)土方开挖 开挖前应根据边坡形式、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施工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 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放。 开挖前明确开挖机械的选型及开挖程序,选定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做好地面和坑内排水设施,编制 冬季、雨季、汛期安全施工措施等。 (四)开挖监控 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 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五、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施工前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 要求进行设计。 (二)人工挖土方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m, 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三)挖土方前对于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四)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五)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六)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七)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八)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九)结合工程特点制定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地下水控制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 境条件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 内容如地下水控制方法;涌水量估算;降水截水措施等。 七、附图表 机械设备投入表、土方开挖的路线图、土方开挖剖面示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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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监控措施 在对全公司的每个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通过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计划 的安全检查等,再通过一定的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如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 技能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运行的设备、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工作时间的安排、安全 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用工和现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等,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监控 和管理。 一、危险源:火灾 监控措施: 1、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员工的防火意识。 2、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 3、在工作场所和库房严禁烟火。 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审批。 5、定期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6、正确选择自动断路器或熔丝的额定电流,要和导线的安全载流量相匹配,不允 许用铜线代替熔丝。对旧式的胶盖闸刀开关,大电流熔丝的连接处往往难以拧紧,而产 生电弧或火花,很不安全。 7、铝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出线与连接,要用铜铝过渡接头,电流很小的也要接触良好, 要防止由于铝表面的氧化而引起接触不良。 8、对裸导线之间及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导线架空悬挂 时不宜过松,以免在刮风时导线短路。 9、根据不同用电场合选择不同的用电灯具。易燃易爆的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的灯具。 10、灯泡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可贴近可燃物。 二、危险源:触电 监控措施: 1、生产场所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 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 2、生产场所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包括临时用电,必须规范铺设。 3、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4、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5、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 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 6、生产现场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 7、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8、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9、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 修。 10、选择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验,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三、危险源:机械伤害 监控措施: 1、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 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 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检修试车时,严 禁有人留在设备内进行点车。 2、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按钮位置必须使 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 置。 3、各机械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 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4、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等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 入的,要先与当班机械作者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6、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 合格,方能上岗。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编制:安全管理员签名 审核:副总(或总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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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14 说 明 一、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 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 类。 二、(一)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三)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做到:1、宜按照 SH50353-1999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 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照 GB50351 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 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宜按照 SH3097-2000 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照 GB50057 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按照 GB50016、GB50140 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按照 GB50058 设置电力装置;7、 按照 GB11651 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 GB50016、GB50160;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 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管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企业的各种安全 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 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 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 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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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GDAQ330306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程特点与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尺寸的架体应进行专门设计,架体在使用过 程中因工程结构的变化而需要局部变动时,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及组织机构。 四、核对脚手架搭设材料与设备的数量、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文件 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搭设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 (一)脚手管外观表面质量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压痕、硬弯等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立杆最 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500,横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 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应小于 1.70mm;实际壁厚 不得小于标准公称壁厚的 90%; (二)焊接件焊缝应饱满,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咬肉、夹渣、气孔、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三)螺纹连接件应无滑丝、严重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 (四)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五)安全围护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准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机械工具和机电设备并检查其是否合格,限载控制系统的传感器等在每一个单 体工程使用前均应进行标定。 六、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需要施工塔吊配合时,应核验塔吊的施工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需要。 七、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采用电动设备时,应核验施工现场的供电容量。 八、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核验工程结构施工时设置的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标高和 预留螺栓孔的孔径、垂直度等,还应核实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中 心位置偏差应小于 15mm,预留螺栓孔孔径最大值与螺栓直径的差值应小于 5mm,预留孔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 九、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设置可靠的安装平台来承受安装时的竖向荷载。安装平台上应设有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 20mm。 十、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搭设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 十一、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平支承结构与坚向主框架的安装偏差,水平支承结构相邻两机位处的高差 应小于 20mm;相邻两榀竖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差应小于 20mm;竖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应小于 3‰;若有竖向导轨, 则导轨垂直偏差应小于 2‰。 十二、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 十三、扣件式或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十四、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矩应控制在 40~65N·m 范围内。 十五、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十六、架体搭设的整体垂直偏差应小于 4‰,底部任意两点间的水平高差不大于 50mm。 十七、脚手架邻近高压线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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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 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 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 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 逐步改善。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 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 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 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 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 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 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 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第十二条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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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试题 日期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 2 分,共 70 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B)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法人 B: 主要负责人 C:总经理 D:总工程师 2、生产经营单位的(C)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A:全体人员 B: 在职人员 C: 从业人员 D:生产人员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专业 B: 专职 C: 兼职 D:全职 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A)。 A: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B: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C: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D:购置 安全工器具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C),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 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A:相关操作流程 B: 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 标 准化操作手册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B) 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B: 本单位负责人 C: 分管领导 D:企业法人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尚有获得赔偿的权 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B)赔偿要求。 A: 刑事法律 B: 民事法律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 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B) A:必须 B: 应当 C: 国家明令 D:计划 9.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 2014 年()月()日施行。 ( B ) A 第九次,12 月 1 日 B 第十次,12 月 1 日 C 第九次,12 月 31 日 D 第十次,12 月 31 日 10. 原《安全生产法》共( )条,新修改后共( )条。 ( A ) A 97,114 B 98,115 C 97,115 D 98,114 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 产费用在( C )中据实列支。 A 利润 B 预算 C 成本 D 收入 12.( B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 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13. 除上题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C ) A 三百人 B 二百人 C 一百人 D 五十人 14.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新增内容有( D )。 A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B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C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5. 矿山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应当有(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 单位聘用( C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A 专门机构 B 专职人员 C 注册安全工程师 D 安全评价师 16.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 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 C)。 A 不予处理 B 自行处理 C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D 向纪律监察部门报告 1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C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A 失业保险 B 意外保险 C 工伤保险 D 医疗保险 18.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D )。 A 资金 B 器材 C 人力 D 一切便利条件 19.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C )造成的危害。 A 经济 B 建筑 C 环境 D 人员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 日起,(B )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 三年内 B 五年内 C 十年内 D 终身 2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D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A 封闭、堵塞 B 锁闭、堵塞 C 封闭、封堵 D 锁闭、封堵 2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A )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擅离职守。 A 生产安全事故 B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C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D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在期限内整改的, 可处于( C )以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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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新员工入职班组级安全培训考试卷 考试时间:60 分钟 满分:100 分 一、单选题(共 15 题,每题 2 分,满分 30 分) 1. 安全色中,红色的含义是( ) A. 注意、警告 B. 禁止、停止 C. 指令、必须遵守 D. 通行、安全和提示 2. 机械伤害类型中,因零部件固定不牢固被甩出去造成的伤害属于( ) A. 绞伤 B. 压伤 C. 物体打击 D. 砸伤 3. 叉车行驶时的限速规定为( ) A. 3km/h B. 5km/h C. 8km/h D. 10km/h 4. 10KV 电压作业中,非高压电工作业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是( ) A. 0.35 米 B. 0.5 米 C. 0.7 米 D. 1 米 5.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应选择的灭火器不包括( ) A. 水型灭火器 B. ABC 干粉灭火器 C. 泡沫灭火器 D. BC 干粉灭火器 6.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方式是( ) A. 自行焚烧 B. 委托相应资质公司统一处理 C. 混入生活废弃物丢弃 D. 随意堆 放 7.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该规定适用于( ) A. 厂区内通道 B. 公司门口过境道路 C. 所有道路 D. 非机动车道 8. 用于保护头部免受冲击物伤害的防护用品是( ) A. 安全带 B. 安全帽 C. 防护耳塞 D. 防尘口罩 9. 叉车叉起货物时的正确操作是( ) A. 先提升后仰 B. 先仰后提升 C. 直接提升 D. 先倾斜后提升 10. 防火的基本方法中,通过降低燃烧物温度灭火的是( ) A. 窒息法 B. 冷却法 C. 隔离法 D. 化学抑制法 11. 下列属于危险废弃物的是( ) A. PE 袋 B. 包装绳 C. 废机油 D. 标签纸 12. 当人站在地面上触及一相带电体导致的触电属于( ) A. 单极触电 B. 双极触电 C. 跨步电压触电 D. 感应触电 13. 厂区内设置的抽烟区数量为( ) A. 1 个 B. 2 个 C. 3 个 D. 4 个 14. 电箱着火时,正确的处理顺序是( ) A. 直接灭火→关闭电源→报告 B. 关闭电源→灭火→报告 C. 报告→关闭电源→ 灭火 D. 灭火→报告→关闭电源 15. 安全带的主要用途不包括( ) A. 高空作业防护 B. 飞行器乘坐防护 C. 机械操作防护 D. 技艺表演防护 二、多选题(共 10 题,每题 5 分,满分 50 分;多选、少 选、错选均不得分) 1. 燃烧的必要条件包括( ) A. 可燃物 B. 助燃物 C. 点火源 D. 氧气 E. 温度 2. 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包括( ) A. 转动、旋转的机械部分 B. 往复运动的机械部分 C. 直线运动的机械部分 D. 静止的机械外壳 E. 设备底座 3. 叉车作业前的检查项目包括( ) A. 转向灯、刹车、喇叭 B. 液压系统管道和接头 C. 电池水水位 D. 货叉是否弯 曲损坏 E. 轮胎气压 4. 火灾的类型包括( ) A. 固体物质火灾(A 类) B. 液体火灾(B 类) C. 气体火灾(C 类) D. 金属火 灾(D 类) E. 带电火灾(E 类) 5.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 ) A. 安全帽 B. 安全带 C. 防尘口罩 D. 劳保鞋 E. 防护耳塞 6. 防止触电的措施有( ) A. 保持安全距离 B. 屏护隔离 C. 绝缘保护 D. 接地保护 E. 安装漏电开关 7. 下列属于危险废弃物的有( ) A. 废油漆桶 B. 真空油 C. 饱和活性炭 D. 含油抹布 E. 废水污泥 8. 消防灭火的基本方法包括( ) A. 冷却法 B. 窒息法 C. 隔离法 D. 化学抑制法 E. 浇水法 9. 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包括( ) A.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B. 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C. 严禁在车间内吸 烟 D. 工作时严禁打闹、打盹 E. 爱护安全装置及劳保设施 10. 厂区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 ) A. 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 B. 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 C. 不乘坐三无黑车 D. 非机动 车靠右行驶 E. 公司内按规定区域停车 三、判断题(共 10 题,每题 2 分,满分 20 分;对的打“√”, 错的打“×”) 1.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 ) 2. 安全色中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 ) 3. 机械操作时,只要设备正常运行,可不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 4. 叉车作业时,允许人员站在货叉下方辅助作业。( ) 5. 自燃是指可燃物在空气中没有受火的作用,靠自热或外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 ) 6. 生产废弃物中的一般废弃物可随意丢弃在车间角落。( ) 7. 跨步电压触电是指人站在带电体接地处周围,两脚之间形成电位差导致的触电。 ( ) 8. 发生火灾报警时,只需报出起火部位,无需说明详细地址。( ) 9. 骑电动车上下班时,为方便可以载人行驶。( ) 10. 漏电开关的试验按钮需要定期按下,检查是否能正常跳闸。( )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B 2. C 3. B 4. C 5. D 6. B 7. C 8. B 9. B 10. B 11. C 12. A 13. B 14. B 15. C 二、多选题 1. ABC 2. ABC 3. ABCD 4. ABCDE 5. ABCDE 6. ABCDE 7. ABCE 8. ABCD 9. ABCDE 10. 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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