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法 规 和 标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50 分)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查文件: 未签订各级 1.每缺一 个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 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 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2 2 2 1 1 1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 (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 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 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 β 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见表 1 和表 2: 表 1 校正系数 β 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 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 危险化学品 β 见表 2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 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 β 值取值表 毒性气 体名称 一氧 化碳 二氧 化硫 氨 环氧 乙烷 氯化氢 溴甲烷 氯 β 2 2 2 2 3 3 4 毒性气 体名称 硫化氢 氟化氢 二氧 化氮 氰化氢 碳酰氯 磷化氢 异氰酸 甲酯 β 5 5 10 10 20 20 20 注:未在表 2 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 β=2 取值,剧毒气体可按 β=4 取值。 四、校正系数 α 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 500 米范围内常住 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 3: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第一节 通用部分 序 号 工作 项目 伤害 类型 危 险 源 控 制 措 施 1.查勘组织不力 1.1 大型停电检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检修单位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各专业小 组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停电检 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相关专 业小组负责人参加。 1.2 查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误碰带电设备 2.1 明确查勘范围,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2.2 严禁移动、翻越、开启围栏 一 现场查 勘 直接: 人 身 触 是 间接: 设 备 损 坏 3.查勘不到位 3.1 参加现场查勘的人员应事先了解清楚工作任务 及具体工作项目,避免临时性增加工作内容。 3.2 认真查阅图纸资料,技术台帐 3.3 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必须核对所检修设备 异动情况。 3.4 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对上年度及本年度的 缺陷记录和运行记录核对。 3.5 对工作现场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的查勘必须 到位,核实停电范围,必须明确保证作业安全的现 场安全措施内容及布置要求。 3.6 查勘人员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 做好查勘记录,查勘活动宜全程录音或录像。 3.7 强雷、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现场查勘, 查勘中出现恶劣气象时应立即停止查勘工作 3.8 严禁单人进行查勘工作、严禁单人滞留在高压 室和高压设备区 3.9 查勘进入 SF6 设备室、电容器室前必须按规定 进行通风。进入电缆沟、电缆竖井等长期密闭环境 前必须进行氧含量和有害气体检测。 3.10 查勘活动中严禁试图操作所有运用中的电气 设备,严禁抽拉运行中的端子排接线,防止误碰裸 露的低压缆线、接线端子和连接片,防止误碰导致 二次空气开关跳闸。 4.现场照明不足 查勘现场照度足够,必要时应使用移动照明设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 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 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2 2 2 1 1 1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 (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 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 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 β 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见表 1 和表 2: 表 1 校正系数 β 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 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 危险化学品 β 见表 2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 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 β 值取值表 毒性气 体名称 一氧 化碳 二氧 化硫 氨 环氧 乙烷 氯化氢 溴甲烷 氯 β 2 2 2 2 3 3 4 毒性气 体名称 硫化氢 氟化氢 二氧 化氮 氰化氢 碳酰氯 磷化氢 异氰酸 甲酯 β 5 5 10 10 20 20 20 注:未在表 2 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 β=2 取值,剧毒气体可按 β=4 取值。 四、校正系数 α 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 500 米范围内常住 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 3: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第一节 通用部分 序 号 工作 项目 伤害 类型 危 险 源 控 制 措 施 1.查勘组织不力 1.1 大型停电检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检修单位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各专业小 组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停电检 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相关专 业小组负责人参加。 1.2 查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误碰带电设备 2.1 明确查勘范围,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2.2 严禁移动、翻越、开启围栏 一 现场查 勘 直接: 人 身 触 是 间接: 设 备 损 坏 3.查勘不到位 3.1 参加现场查勘的人员应事先了解清楚工作任务 及具体工作项目,避免临时性增加工作内容。 3.2 认真查阅图纸资料,技术台帐 3.3 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必须核对所检修设备 异动情况。 3.4 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对上年度及本年度的 缺陷记录和运行记录核对。 3.5 对工作现场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的查勘必须 到位,核实停电范围,必须明确保证作业安全的现 场安全措施内容及布置要求。 3.6 查勘人员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 做好查勘记录,查勘活动宜全程录音或录像。 3.7 强雷、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现场查勘, 查勘中出现恶劣气象时应立即停止查勘工作 3.8 严禁单人进行查勘工作、严禁单人滞留在高压 室和高压设备区 3.9 查勘进入 SF6 设备室、电容器室前必须按规定 进行通风。进入电缆沟、电缆竖井等长期密闭环境 前必须进行氧含量和有害气体检测。 3.10 查勘活动中严禁试图操作所有运用中的电气 设备,严禁抽拉运行中的端子排接线,防止误碰裸 露的低压缆线、接线端子和连接片,防止误碰导致 二次空气开关跳闸。 4.现场照明不足 查勘现场照度足够,必要时应使用移动照明设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2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2.0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 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新规范将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代替 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 2014)。 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 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 2015 年实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 标准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 的认知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需完善等问题。 修订后的标准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文条款强制, 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 企业,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应执行标准的相关 要求。 本次修订历时数年,专家团队反复研究、讨论,着重总结了近十年来 国内外发生的特殊作业相关事故教训以及行业优秀实践,参考了大量国 内外最新文献和标准。本文列举了新标准修订过程中的部分讨论和主要 变化,供大家参考和预读: ——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事故多发作业类型,明确了企业应建立作 业前许可管理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逐级审批和作业监护 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审批人和监护人职责及应急措 施的落实。 ——动火作业方面,扩大了特级动火划分范围,将在运行状态下的火 灾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装置设备、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 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和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 动火作业,划为特级动火。 强化动火作业风险管控措施,例如对采用水封和关闭单一阀门方式进 行系统隔离明确提出了禁止要求;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动火作业不 得与切水作业同时进行;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进 行了规定;在设备及管道外部动火,应在动火点 10 米范围内进行气体分 析;在设备及管道外壁动火,还应对设备及管道内部的气体进行分析; 提出了特级动火需采集视频图像等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面,强化风险管控,例如介质隔离时,不得 用阀门代替盲板。进一步强调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必须分析的气体 类别及浓度要求,确定最低氧含量由原来的 18%提高到 19.5%;进入受 限空间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等具体要求。 ——进一步明确了作业监护人的要求。例如,作业期间,企业和作业 单位均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 护人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且不得从事 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作业票(证),暂停作 业;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的要求监护人员须在受限空间外进行监护,严 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受限空间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 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等要求。 ——固定动火区管理方面,增加了对规定动火区风险识别的要求,可 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要求等。 ——临时用电作业方面,在临时用电票证中补充了可燃气体分析的内 容,将临时用电作为动火作业的一种。 ——盲板抽堵作业方面,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 抽、堵作业票(证)。一张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个作业。—— 增加了在可燃、易爆粉尘环境下进行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修改了作业票证的样式,增加了完工确认的内容明确了动火作业 票证中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吊装作业方面,调整了吊装作业的办票等 管理要求。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更好地贯 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 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企业管控好特殊作业环节存 在的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过程事故易发、多发,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难 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 2015 年实 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标准执行 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存在一 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存在一定不足等问题。 主要修改内容: 一.扩大了界定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 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 路的安全要求。扩大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明确增加了化 学品生产单位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以及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参 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相似作业可参照执行 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技术标准增加的技术标准如下: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26557 吊笼有垂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M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类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记录表 区域/工艺过程:集尘系统 分析节点/管线/泵/反应器/洗涤塔:集尘器、集尘管道 引 导 词 偏差 原因 主要后果 现有安全 控制措施 可 能 性 L 严 重 性 S 风 险 度 R 建议改正 控制措施 高 温度 物料 堆积 物料分解 停工 72 小时 经济损失≥ 3 万元 操作规程 联锁装置 声光报警 2 5 10 把每班检查敲击 集尘管道四次、 集尘器两次写入 操作规程 物料 吸潮 物料分解 停工 48 小时 经济损失≥ 1 万元 产品质量下 降 联锁装置 4 5 20 对异常负压及时 处理 管道密封严密, 杜绝漏点 加强检查反吹电 磁阀工作正常 仪表风的含水量 要降低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记录表 区域/工艺过程:集尘系统 分析节点/管线/泵/反应器/洗涤塔:集尘器、集尘 引 导 词 偏差 原因 主要后果 现有安 全控制 措施 可 能 性 L 严 重 性 S 风 险 度 R 建议改正 控制措施 高 浓度 滤袋内在 质量不好 滤袋破损 负压不好,干粉粉尘 外溢,严重污染 物料损失 停工 72 小时 经济损失≥3 万元 操作规 程 4 4 16 注意滤袋选型 一年强制更换 一次滤袋 滤袋安装 出现异常 滤袋破损 环境污染 物料损失 停工 72 小时 经济损失≥3 万元 3 5 15 安装注意质 量,不能只抢 时间,不顾安 装质量 一年强制更换 一次滤袋 反吹电磁 阀不能正 常工作 物料吸潮分解 负压不好,干粉粉尘 外溢,装置环境恶劣 产品含粉多,产品质 量不合格 经济损失≥1 万元 操作规 程 联锁装 置 声光报 警 3 5 15 仪表人员每周 检查一次电磁 阀一年更换一 次电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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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注:含有的打“√”,没有的打“×”,由总包单位填写,监理单位确认。 3 4 5 6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拆除、爆破工 程 脚手架工程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 ×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人工挖孔桩工程 ×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预应力工程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吊篮脚手架工程 ×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 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 且相 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 (槽)支护、降水工程 ×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AQ20111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5.5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2.00
红(1级) 橙(2级) 黄(3级) 蓝(4级、5 级) 1 石灰石破碎 地面、地坑 巡检 0 x 5 2 7 2 石灰石破碎 机检修作业 0 0 1 9 10 3 原料堆场外 来车辆卸料 作业 0 0 5 0 5 4 铲车作业 0 0 6 0 6 5 原料辅材机 口日常巡检 、维护作业 0 0 2 2 4 6 原料辅材机 口内部检维 修作业 0 0 1 2 3 7 石灰石预均 化堆场巡检 0 0 1 2 3 8 石灰石堆、 取料作业 0 0 2 0 2 9 石灰石堆、 取料机检维 修 0 0 0 12 12 10 焊补石灰石 下料口 0 0 1 2 3 11 煤棚堆、取 料作业 0 0 0 2 2 12 煤棚堆、取 料机检维修 0 0 0 11 11 13 焊补原煤下 料口 0 0 1 2 3 14 辅材输送更 换皮带 0 0 3 8 11 15 原料调配库 日常巡检、 维护作业 0 0 2 3 5 16 调配站清仓 作业 0 0 0 5 5 17 原料场 0 0 1 2 3 18 石灰石破碎 0 0 0 6 6 19 石灰石料棚 0 0 0 4 4 20 辅材料棚 0 0 0 4 4 21 原煤料棚 0 0 0 6 6 22 调配库 0 0 0 11 11 23 辅材破碎 0 0 0 8 8 24 1#熟料库 0 0 1 7 8 25 2#熟料库 0 0 1 1 2 26 供料车间装 载机工 0 0 2 0 2 x'x'xx车间危险源统计表 各等级危险源数量 序号 风险点名称 合计 备注 27 供料车间辅 取工 0 0 2 0 2 28 供料车间辅 材破碎工 0 0 2 0 2 29 供料车间石 破工 0 0 0 2 2 30 供料车间石 堆工 0 0 0 2 2 31 供料车间石 取工 0 0 0 2 2 32 供料车间煤 棚工 0 0 0 2 2 33 供料车间调 料工 0 0 2 0 2 34 供料车间放 散工 0 0 2 0 2 合计 0 0 43 119 16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 层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GDAQ4314 结 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地点 层 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建筑面积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 □深基坑;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拆除、爆破工程;□其他 单位(全称) 学历专业 危险性较大工程基本情况: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的有关人员(签名) 职务职称 手机 专家组组长 类别 姓名 专家组成员 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或技术负责 人 施工单位安全 管理机构负责人 监理单位专业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工程技 术 管理机构负责人 专项方案编制 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 技术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 技术负责人 项目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其他有关人员 三、专家组审查综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 专家组审查意 见: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续表) GDAQ4314-1 专家签 名: 专家组组长(签名): 论证结论: □通过 □修改通过 □不通过 专业承包单位(公 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 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就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的修改情况:(对专家提出的意见逐条回复,可另附 页)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对修改情况的核验意见: 监理单位对修改情况的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公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7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 层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GDAQ4314 结 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地点 层 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建筑面积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 □深基坑;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拆除、爆破工程;□其他 单位(全称) 学历专业 危险性较大工程基本情况: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的有关人员(签名) 职务职称 手机 专家组组长 类别 姓名 专家组成员 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或技术负责 人 施工单位安全 管理机构负责人 监理单位专业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工程技 术 管理机构负责人 专项方案编制 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 技术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 技术负责人 项目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其他有关人员 三、专家组审查综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 专家组审查意 见: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续表) GDAQ4314-1 专家签 名: 专家组组长(签名): 论证结论: □通过 □修改通过 □不通过 专业承包单位(公 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 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就专家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的修改情况:(对专家提出的意见逐条回复,可另附 页)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 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对修改情况的核验意见: 监理单位对修改情况的审核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公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 效期内的“危险 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 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 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 装和采取其他 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 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 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 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 10 时前,下午 3 时后运 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 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 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 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 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 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 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 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 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 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 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 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6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 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 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2 2 2 1 1 1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 (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 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 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 β 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见表 1 和表 2: 表 1 校正系数 β 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 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 危险化学品 β 见表 2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 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 β 值取值表 毒性气 体名称 一氧 化碳 二氧 化硫 氨 环氧 乙烷 氯化氢 溴甲烷 氯 β 2 2 2 2 3 3 4 毒性气 体名称 硫化氢 氟化氢 二氧 化氮 氰化氢 碳酰氯 磷化氢 异氰酸 甲酯 β 5 5 10 10 20 20 20 注:未在表 2 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 β=2 取值,剧毒气体可按 β=4 取值。 四、校正系数 α 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 500 米范围内常住 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 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 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 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总理 温家宝 2011.3.2 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登记与事故应 急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 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 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 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2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 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 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 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 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 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 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 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 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 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 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 R 作为分级指标。 二、R 的计算方法 n n n Q q Q q Q q R 2 2 2 1 1 1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 (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 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 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 β 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见表 1 和表 2: 表 1 校正系数 β 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 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 危险化学品 β 见表 2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 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 β 值取值表 毒性气 体名称 一氧 化碳 二氧 化硫 氨 环氧 乙烷 氯化氢 溴甲烷 氯 β 2 2 2 2 3 3 4 毒性气 体名称 硫化氢 氟化氢 二氧 化氮 氰化氢 碳酰氯 磷化氢 异氰酸 甲酯 β 5 5 10 10 20 20 20 注:未在表 2 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 β=2 取值,剧毒气体可按 β=4 取值。 四、校正系数 α 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 500 米范围内常住 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 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表 1 单位: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填表日期: 2021.1.12 编号:2021-01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判别 依据 L E C D 风险 级别 控制措施 不可容 许风险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表 2 电焊作业 培训不到位 人员伤害 D 3 2 15 90 Ⅲ c 1 电线破损老化 触电 D 1 2 15 30 Ⅱ ad 0 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 D 3 2 15 90 Ⅲ ad 1 外壳带电 触电 D 1 2 15 30 Ⅱ d 0 未穿戴防护服 触电 D 3 2 15 90 Ⅲ bc 1 焊钳绝缘不好 触电 D 1 2 15 30 Ⅱ d 0 操作场所附近有易燃物 火灾 D 3 1 15 45 Ⅱ bde 0 焊接时无防火措施 火灾 D 3 1 15 45 Ⅱ be 0 焊接时产生弧光 眼睛伤害 D 3 2 3 18 Ⅰ f 0 焊接时产生有毒气体 中毒 D 1 2 3 6 Ⅰ f 0 电焊火花 烫伤 D 6 2 3 36 Ⅱ f 0 手工气焊(割) 作业 交叉作业时氧气、乙炔带与电焊线绞在一起 容器爆炸 6 2 7 84 Ⅲ bd 1 气瓶放置在阳光下暴晒或在热源附近 容器爆炸 6 2 7 84 Ⅲ ab 1 氧气、乙炔瓶运输时采用滚动方式 容器爆炸 6 2 3 36 Ⅱ cd 氧气、乙炔表缺失或失效 容器爆炸 6 2 7 84 Ⅲ bd 1 氧气、乙炔带破损漏气、接头处漏气 其他伤害 6 2 7 84 Ⅲ bd 1 乙炔瓶未装防回火装置 容器爆炸 6 2 7 84 Ⅲ bd 1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56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欢迎转发分享,更多资料尽在知识星球:安全人联盟 https://t.zsxq.com/E2RVFII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复训复习题 一、填空题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P1 2、《消防法》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 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P1 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 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P1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中 文化程度要求: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P2 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 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P4 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 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P5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 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 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P6 8、(《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P10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化学品,必须遵守该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 政法规的规定。P11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P12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等场所不得与(员 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防护距离。P12 欢迎转发分享,更多资料尽在知识星球:安全人联盟 https://t.zsxq.com/E2RVFII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的企业,应当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三)年 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提出安全评价报告。P12 1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 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P14。 1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登记单位 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办公室进行复核。P15 15、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 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P16 1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P18 17、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国家规定,必须与主体工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P20 18、危险化学品生产检修作业前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P24 19、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储存危险 化学品。P26 2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应当立即向当地(公 安部门)报告。P27 2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者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 危险化学品。P28 22、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 至安全区域。P31 23、液氯钢瓶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可采用45度以下的温水加热。P41 24、氯气本身的毒性较大,须避免其(泄漏)。P46 25、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过程,氯化反应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冷却)系统。P46 26、硝化管道堵塞时,可用(蒸汽)加温,千万不能用(金属棒)敲打或(明火)加热。P47 27、在爆炸危险场所机械设备中凡可能发生撞击、摩擦的两部分都应采用不同的(金属)。P76 28、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库房必须采取(遮阳)措施。P76 29、固定式压力窗口的使用单位,必须向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和办理 欢迎转发分享,更多资料尽在知识星球:安全人联盟 https://t.zsxq.com/E2RVFII (使用登记)手续。P78 30、(压力)和(温度)是压力窗口使用过程中的两个主要参数。P79 31、压力容器运行中,严禁盲目提高(工作压力)。P79 32、电气事故包括触电事故,(静电)、(雷电)、电磁场危害,电气火灾与爆炸,电气线路和 设备故障等。P82 33、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 必须采用防止人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P82 34、保护接地是把用电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出现危险的金属部分用(导线)与(接地体) 连接起来,使用电设备与大地紧密连通。P84 35、平时不能接地的汽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易燃液体时,必须在预设地点按操作规程的要求 接地,所用接地材料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装卸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待物料静置一定时间后, 才能拆除(接地线)。P85 3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P89 37、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出口通道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 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P91 38、化学品事故应急反应过程一般包括报警、 (紧急疏散)、 (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 灾控制)几个方面。P95 39、易燃化学品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 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P97 40、事故应急救援是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 的事故,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 定的行动计划。P91 41、生产过程中的明火主要指(加热)用火、(维修)用火、以及其他火源。P77 42、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和(水蒸气),有时还可以烟道气。P74 43、金属钾、钠要浸在(煤油)中储存。P75 44、压力容器开车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严格按开车方案执行。P79 45、合理选用电气装置是减少(触电危险)和(火灾爆炸)的重要措施。P83 46、保护接零是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用导线与低压电网的(零线)连 接起来。P8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4-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