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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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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生产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0-A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和报废符合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根据设备情况,由安全办公室、技术部、设备使用部门、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新入厂设 备设施的验收。 2.2 使用部门主管及维修部主管根据设备情况联合提出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计 划。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计划的批准。 2.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装置拆除和报废的批准。 2.5 维修部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安全办公室、维修人员等对新进厂的生产 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能 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3)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4)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 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准备:验收前采购部门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或 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合 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残损 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件 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材质 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否则 不予验收; 4)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如开箱后不易 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5)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备 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6)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单 和所有技术资料交技术部门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文控中心存档。仓库管理员 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需要拆除和报废时由生产部主管及维 修部主管共同提出,填写《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3.3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如果本厂维修力量不能满足要求 时,可由主要负责人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拆除和报废作业。 3.4 进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前,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生产部、维修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必要时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风险分析。 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6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 拆除或报废。 4 记录 4.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台账 4.2 设备到货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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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 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 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和安全自查活 动。 4. 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检查的形式 4.1.1. 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车间内安全生产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1.2. 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上级 布置的检查结合进行。 4.1.2.1. 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或上级决定,对设备、用电、 消防、防暑降温等方面进行检查。 4.1.2.2.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重点对要害岗位、要害部位、 节日值班的实施等进行检查。 4.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 动中存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2.1.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 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4.2.2. 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2.3.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4.3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4.3.1.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通常是各部门实行自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 的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逐项检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作业 场所、通道、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使用等进行检查;对重点 部位、岗位、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公司主要采用抽查,根据安全生产动 态和安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有重点的检查。检查中要发动、宣传、教育、 组织群众性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零事故。 4.3.2.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主管部 门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 实施。 4.3.3.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 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3.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考核规定》范围内的,按该规定考 核。 5 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综合考核规定》 6 相关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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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车间负责危化品的领用、使用、保管、记录。 3.4 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危化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4.1 必须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4.2 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4.3 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去。 4.5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 4.7 仓库责任部门应制定物品入库存验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隔离、隔开,分开放置。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 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 须严格职责。 4.10 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 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 人员不得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 引发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 50m 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 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 4.1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仓库除了检查、维护或搬运危险品时,其他任何时候危险化学品 仓库都必须关闭并上锁,仓库保管员在关闭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4.14 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分类分项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放在不同的仓库或者完全 分隔存放。 4.15 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对危险化学品 的外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有效期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存放。 4.16 危险化学品出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使用 部门或单位办理退库,回收至危险品库,不允许随意倾倒、丢弃。 5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1 危化品使用前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外包装上挂贴“危险品安全标签或标识”, 附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此两项的可视作不合格原材料,拒绝使用。 5.2 危化品使用区域需要临时堆放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求分类堆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不易被碰倒,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5.3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危险品技术说明书”,按照相应要求操作。 5.4 在使用危害特性为一、二、三类剧毒、活性稳定性、生物致病性、腐蚀性危化品时, 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危化品接触皮肤、进入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 5.5 使用具有燃烧性的危化品时,必须远离火源、高温环境;特别是危害特性为一、二 类燃烧性危化品要确保使用过程不产生静电、火花。 5.6 使用生物致病菌时,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在规范的无菌间操作。无菌间要求完 全符合致病菌操作要求。 5.7 使用危害特性为一类剧毒和极易爆炸燃烧的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督,其中监督人必须是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 5.8 使用危化品时,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状态,但不能有的流通风,防止危化品飞 扬扩散形成次生危害。 5.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参照以下要求处置: 5.10 危化品要求使用干净,避免大量残留增加回收销毁的难度。严禁私自处置或不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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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人员和公共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 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司生产区剧毒化学品的储 存、装卸、使用及报废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3.2 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出入库、装卸、运输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3.3 物流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贮存管理。 3.4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涉及本部 门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及报废等全程工作。 4 术语和定义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 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判定是依据《剧毒化学品名录》(2008 版)上规定 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 LD50≤50mg/kg,经皮 LD50≤200mg /kg,吸入 LC50≤500ppm(气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经皮 LD50 的 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剧毒化学品,确保实行剧毒化学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5.1.2 负责购买剧毒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 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购买手续。 5.2 剧毒化学品的验收 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安全环保部专职人员及使用部门人 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化学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包装破损的不予接收,验 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登记入册,入库单和剧毒化学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 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5.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5.3.1 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安全标签,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5.3.2 剧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主管领导及安全 环保部汇报。 5.3.3 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化学 品遗留在场地, 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5.3.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人收发、两把锁、两本帐。 5.3.5 剧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化学 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 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5.3.6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剧毒化学品仓库(或室、柜)内, 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 5.3.7 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 一个人单独工作。 5.3.8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只能领取两天用量,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液氯使用 除外。 5.3.9 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化学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经总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全环保部,经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 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0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 重新安排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5.3.11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5.3.12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5.3.13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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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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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新版部令】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二号令 第 2 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决定》已经 2019 年 6 月 24 日应急管理部第 20 次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7 月 11 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 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 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 88 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 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 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 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 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 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1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06.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2.2.2-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制度。 一、责任制的制定 责任制的制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 定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初稿,然后下发到各部门及各类人员 进行讨论,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下 发执行。 二、责任制的沟通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 与部门及各类人员沟通,反馈在执行中的意见和要求,为年末的责任 制修订积累资料。 三、责任制的培训 责任制审定下发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各部门和各班 组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 作应负起的相应责任,对各自的责任要做到应知、应会,同时明确应 受到的奖罚条件。 四、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 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末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 责,根据平时沟通掌握的资料和执行中反馈的意见要求,组织有总经 理参加的各部门负责人的评审会议,汇总评审意见,修订安全生产职 责,评审与修订要有记录,并存档保存。 五、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机构 1、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 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管理部门。 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 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 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 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 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 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 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 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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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7.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6-3)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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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事故管理制度(12-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

作业许可-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防止由于动火作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也必须遵守本规定。 凡在禁火区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 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分级 3.1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3.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 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1.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1.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1.4 凡公司、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 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 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1.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 职责 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 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 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 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 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 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 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 30 分钟再次动火), 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 行动火作业。 4.3 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 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 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 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 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 被动火车间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 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安全的要求,亲自到现 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6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规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 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7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确定是否须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第 3 条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1 本公司对动火作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5.2 动火作业需要临时用电、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或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均应办 理相应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3 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进入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动火 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对《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 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4 凡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均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5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 5.5.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2.风险评估与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9-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评价组织 6. 评价目的 7. 评价程序 8. 风险评价指南 9. 工作程序 10. 记录 1. 目的 为了分析、预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选择、制定合理可靠的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特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管理等内容。本制 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亦即,存在能量、有害物质 和能量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方面的危害因素;前者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后者称 为第二类危险源。 同义语:危险有害因素,危害因素。 3.2 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性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导致伤亡、中毒、设备或财 产等损害。 3.4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价既包括风险分析,也包括危害辨识和控制措 施的制定。风险评价又称安全评价。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 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明确风险等级。 4.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参与生产、储存性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 4.3 公司风险评价课负责本公司各装置、生产场所、工作的评价任务,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为公司服务。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风险评价工作。 4.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归口行政部门,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及消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 5. 评价组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守法依规、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方针,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等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一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我公司特成立了风险评价课。 6. 评价目的 风险评价是对一特定时期内安全、健康、生态、经济等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做出评估的系统过程。它 在分析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基础上,评价风险程度的大小,确定危险源以及系统的危险等级。其目的是在 风险排序的基础上,对控制风险的技术措施进行损-益分析,进而对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决策,并对其控制 效果进行评价做出相应调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和经济损失。 7. 评价程序 为规范风险评价活动,加快风险评价进度,我公司制定以下风险评价程序见图 7。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组成评价小组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危害辨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监 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9.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6-5)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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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 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 公司跟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 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 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 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有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b)现象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 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有所在部门长组织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 保障等内容。 3.4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 衔接。 3.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 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4.1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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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风险评估与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9-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评价组织 6. 评价目的 7. 评价程序 8. 风险评价指南 9. 工作程序 10. 记录 1. 目的 为了分析、预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选择、制定合理可靠的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特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管理等内容。本制 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亦即,存在能量、有害物质 和能量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方面的危害因素;前者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后者称 为第二类危险源。 同义语:危险有害因素,危害因素。 3.2 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性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导致伤亡、中毒、设备或财 产等损害。 3.4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价既包括风险分析,也包括危害辨识和控制措 施的制定。风险评价又称安全评价。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 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明确风险等级。 4.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参与生产、储存性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 4.3 公司风险评价课负责本公司各装置、生产场所、工作的评价任务,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为公司服务。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风险评价工作。 4.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归口行政部门,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及消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 5. 评价组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守法依规、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方针,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等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一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我公司特成立了风险评价课。 6. 评价目的 风险评价是对一特定时期内安全、健康、生态、经济等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做出评估的系统过程。它 在分析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基础上,评价风险程度的大小,确定危险源以及系统的危险等级。其目的是在 风险排序的基础上,对控制风险的技术措施进行损-益分析,进而对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决策,并对其控制 效果进行评价做出相应调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和经济损失。 7. 评价程序 为规范风险评价活动,加快风险评价进度,我公司制定以下风险评价程序见图 7。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组成评价小组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危害辨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监 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19.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6-5)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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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0.操作牌、检修牌管理制度(7-9)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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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 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 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 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行 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 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当时不 能治理的和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 报告,内容包括: 1) 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 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 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 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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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管理制度-04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5.00

30.操作牌、检修牌管理制度(7-9)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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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盲板抽 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 的盲板抽堵作业。 4 职责 4.1 生产部是盲板抽堵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核。 4.4 车间按照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绘制盲板位置、盲板编号 等。 4.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5.1.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5.1.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5.1.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5.1.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2.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 行盲板抽堵作业。 5.2.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 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2.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 拒绝作业。 5.2.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200 毫米汞柱 (26.66K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50 毫米汞柱(6.67KPa);气体温度应小于 60℃。 5.2.5 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 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2.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2.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2.8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 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单位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2.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2.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 5.2.11 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2.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2.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2.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5.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管理。 5.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区域安全责任单位)申请办理。。 5.3.3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 位确认,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核,生产副总审批。 5.3.4 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由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各一份,生产 部负责存档。 5.3.5 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 生产部。 6 记录 6.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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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6-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