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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检 维 修 计 划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检修 时间 负责 部门 检修内容 备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6.2.1-2设备设施运行台账

****有限公司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年*月 管理台账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安装位置 厂内编号 运行状况 投用时间 检验周期 检验时间 负责人 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4.2.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版 本 号: 2016 年 04 月 05 日发布 2016 年 04 月 05 日实施 ******有限公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食品企业作业安全-1.八大特殊作业票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 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分析标准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10.2.2-1职业危害告知培训记录

职业危害告知培训记录 培训主题 危害告知培训 培训日期 年 月 日 培训时间 2 小时 培训地点 培训老师 培训主要内容 粉尘: 1、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 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 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2、理化特性: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3、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参加人员签名 危害告知培训记录 培训主题 危害告知培训 培训日期 201 年 月 日 培训时间 2 小时 培训地点 培训老师 培训主要内容 噪声: 1、健康危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 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2、理化特性: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3、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冒等。如发现听力 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参加人员签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 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一、编制目的 高处作业在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其危险性不但与施工人员素质、施工管理、 施工方法有关,而且与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使用的工具、施工作业的难度有关。 造成的危害主要为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 人身安全,为此,有必要对高处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监控,以便采取相 应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 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 术规范》 JGJ80-91 的规定,并将高处作业大体分为: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 作业及交叉作业。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此方案。 三、本工程中各种高处作业的分类 根据本工程所包含的具体施工项目,将工程施工中各种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项 目进行归类划分,针对各高空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 、临边作业 所谓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cm 时的高处作业。本工程中属于临边作业的有路堤、深基坑周边;上下脚手架 通道的两侧;结构施工达到一定高度后为进行后续施工而搭设的临时操作平台上。 2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 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的组装等均属于攀登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 ,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 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3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 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对于悬挑的梁板等特殊部位进行支拆模板、绑 扎钢筋、浇砼等作业均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危 险性很大。 4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现场施 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等等,都是施工 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落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 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 四、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 、安全管理措施 ⑴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防护措施,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 保高处作业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由项目 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各岗位选派有经验的人员, 定岗操作,保证安全生产。 组 长:朱忠明 副组长:杨军 何小琦 李克让 王竹林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4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2.2.2-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制度。 一、责任制的制定 责任制的制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 定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初稿,然后下发到各部门及各类人员 进行讨论,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下 发执行。 二、责任制的沟通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 与部门及各类人员沟通,反馈在执行中的意见和要求,为年末的责任 制修订积累资料。 三、责任制的培训 责任制审定下发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各部门和各班 组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 作应负起的相应责任,对各自的责任要做到应知、应会,同时明确应 受到的奖罚条件。 四、责任制的评审与修订 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末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 责,根据平时沟通掌握的资料和执行中反馈的意见要求,组织有总经 理参加的各部门负责人的评审会议,汇总评审意见,修订安全生产职 责,评审与修订要有记录,并存档保存。 五、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机构 1、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 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管理部门。 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 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 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 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 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 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 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 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 金属地下矿山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 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原设计单位应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监理单位、矿山企业审核后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设,是 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 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是否有防治水方案,是否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出 现变化,有没有进行方案变更,施工质量是否进行验收,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可能 与水体有联系的地段,是否编制探水设计。是否建立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网。是否 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水害防治的资金、工 程、设备仪器是否落实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有无采矿行为。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隐患排 查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 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依法办矿 资质证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依法办矿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工商局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矿山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 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办 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许可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 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 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 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17项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 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如爆破作业规程、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 备(提升机、排水泵、空压机及风机等)操作规程〕。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提升机操作工、通风工、排 水工、爆破工等)应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 在有效期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 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监局 安监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卫生第2级(ppt31)(2)

1 教育培训教材 安全卫生 第22 安全卫生(SV) 1。环境·安全卫生问题的对策 1。把握现场的弱点 不管任何现场、任何一名员工,都有弱点。 为了消除浪费、过载、误差(不均),保持事故和灾害为零, 至关重要的是,现场所有的人必须一起敏锐地捕捉现场中存在的必 须加以改善的问题,大家一起参与进行改善。 改善,首先要从把握弱点开始 不要向 现状妥 协! 自我诊断有助于发现弱点 自我诊断 吊车下 严禁站 人 过人行 横道时 左右确 认 大家一起来考虑:对于自己现场的安全活动的问题或者个人的弱点, 应当如何改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2.47 M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2.1.1.2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主要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部 ** **课 ** **部 ** **部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

作业许可-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高处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内从事的高处作业。 3.术语解释 3.1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 础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 一般按照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 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8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3.9 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 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0 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1 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 置。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安全准备情况,验收高处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1.2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1.3 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监督管理;。 4.1.4 向作业车间讲明高处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4.1.5 协助作业车间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4.1.6 为作业车间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1.7 审查作业车间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4.1.8 监督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2.2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 进行作业; 4.2.3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 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2.5 身体条件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4.3 监护人职责 4.3.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 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3.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 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3.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 无关的工作; 4.3.4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作业许可-9.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 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 监火人 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分析标准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作业许可-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 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一、编制目的 高处作业在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其危险性不但与施工人员素质、施工管理、 施工方法有关,而且与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使用的工具、施工作业的难度有关。 造成的危害主要为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 人身安全,为此,有必要对高处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监控,以便采取相 应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 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 术规范》 JGJ80-91 的规定,并将高处作业大体分为: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 作业及交叉作业。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此方案。 三、本工程中各种高处作业的分类 根据本工程所包含的具体施工项目,将工程施工中各种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项 目进行归类划分,针对各高空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 、临边作业 所谓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cm 时的高处作业。本工程中属于临边作业的有路堤、深基坑周边;上下脚手架 通道的两侧;结构施工达到一定高度后为进行后续施工而搭设的临时操作平台上。 2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 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的组装等均属于攀登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 ,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 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3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 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对于悬挑的梁板等特殊部位进行支拆模板、绑 扎钢筋、浇砼等作业均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危 险性很大。 4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现场施 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等等,都是施工 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落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 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 四、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 、安全管理措施 ⑴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防护措施,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 保高处作业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由项目 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各岗位选派有经验的人员, 定岗操作,保证安全生产。 组 长:朱忠明 副组长:杨军 何小琦 李克让 王竹林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4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5.00

作业许可-1.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断 路作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厂区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断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断路作业的管理。 4.2 断路申请部门负责断路作业票证的办理,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5.1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2 安全环保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设备管理部、物流 部等有关部门。 5.3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5.4 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5.5 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5.6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 h、夜间不超过 1 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 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 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 牌。 5.7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 采用安全电压; b)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 m,不低于 1.0 m; c)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 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 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8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 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负责报告安全环保部, 然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5.9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0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1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5.12《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5.1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检修、施工单位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 申请办理。 5.12.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5.12.3 申请断路作业的部门在安全环保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由检 修、施工单位。 5.12.4 检修、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检修、 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部门。 5.12.5 断路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环保部审批,并 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 记录 7.1 断路安全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作业许可-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区域的有限空间作 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 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 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审批,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4.2 作业单位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并落实。 4.3 有限空间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4 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的规定。 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 源应有效切断。 5.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挂 《禁止启动》警示牌。 5.2 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2.1 氧含量 18~21%(体积浓度)。 5.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的规定。超过限制 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5.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5.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定时监测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5.4.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 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 5.4.2 监测点应有代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4.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4.4 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5.4.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6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 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4.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4.8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5 照明和防护措施 5.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c)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2.1.1-2、3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2014]04 号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公司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 主任:** 委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以上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职责和公司规定 的安全职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公司 2014 年*月*日 ****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2014〕05 号 关于**同志人事任命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切实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经本公司研究 决定: 任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 任命**为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日常安全管理、巡查、整改落实等各项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限公司 2014 年*月*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风险隐患格清单-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车间级每月一次,公司级每季度一次)(2)

排查日期: 1 资质证照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 续 2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配备 情况 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①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等。 4 ②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 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5 ③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并按照制度执行;记录(台账 、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6 ①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 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7 ②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03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 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8 ③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9 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 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特种作 业人员档案。 12 ③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含应急救援内容),岗前培训不得 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 年按规定进行再教育,在教育学时不得少于20学时。 13 ④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 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5 ①参照财企[2012]16号文要求,提取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 16 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 17 ③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18 ①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选 用具备相关资质、安全生产业绩良好的相关方。 19 ②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安全生 产管理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20 ③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 21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的事项。 22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 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 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 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23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 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 24 ②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 25 ③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26 ④个体防护装备发放领用记录保存完整,无代领代签现象。 27 ①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定期检测。 28 ②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查体,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检查情况 (是否符 合)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投入 相关方管理  安全告知 劳动防护 职业健康 基础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公司级) 排查人员: 序号 排查项目 安全规章制 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存在问题 29 ③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0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 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31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 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32 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 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3 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34 ①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②中型规模以上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6 ③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37 ④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 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8 ⑤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配备相 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使 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9 ⑤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40 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节假日值班制度,进行监督考核 41 制定并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保障有效上岗,消除三违现象 42 制定并落实治安保卫情况,尤其是危险品的治安保卫情况 43 ①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44 ②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45 ③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风险管控 与隐患排查  应急救援 领导干部带 班和治安保 卫 事故报告调 查和处理 职业健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防盗网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_______防盗网拆除及安装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 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要求乙 方安全施工。 2、 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若 乙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3、 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 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 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 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作业人员的安 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 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 全负责。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 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2、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措施,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 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4、 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 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 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 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 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若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 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 毁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 顿,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9、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0、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4页)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 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 订立本协议: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因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 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 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前做出通知,被干扰方 据此提前做好施工安排,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 一致,则应报请业主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 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 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 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要让面申 请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 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方开挖、起 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 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 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和告知对方单位施工 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工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 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 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 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 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具体落实事项: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 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 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 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 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 时清理边坡浮渣,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渣堆放应安全可 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渣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 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 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 员因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 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5.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北计大厦具体情况,为了保障 施工期间的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特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相关规 定,建立严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立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以上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 责任。 2.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如高空作业、焊 工、电工等保证具备相关资格证明。 3.乙方施工需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喷枪、切割机等)或使用易燃易 爆材料,保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安全措施)报保卫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火作业现场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器材, 施工现场及相关区域严禁吸烟,完工后仔细清理现场垃圾、杂物全部带走。现 场安全员再次进行检查后,确认不存在任何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后,施 工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4.乙方工人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 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操 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绳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 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子时要系安全带。 5.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好 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然后再系好卸扣,同时坐板扣子要扎紧, 固死。施工工具要系好安全绳并拿稳抓牢,手持电动工具要捆绑牢固不得脱落。 6.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导和帮助。操作 时辅助用具要扎紧系牢,以防坠落伤人,同时严禁嬉笑打闹和携带其他无关物 品。 7.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 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8.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 系好自身安全带,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危险地段、人多的地段要设围挡, 地面监护人员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摆绳等现象的发生。 9.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 协助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系好。 10.施工人员落地时,要先观察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 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 下降,直到地面。 11.保证大厦楼顶原有消防设施、器材、线路完好无损,且不能遮挡、 圈占或擅自变更其设置位置。严格执行北计大厦各项安全用电规范要求,杜绝 违章用电、私拉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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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盲板抽 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 的盲板抽堵作业。 4 职责 4.1 生产部是盲板抽堵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核。 4.4 车间按照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绘制盲板位置、盲板编号 等。 4.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5.1.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5.1.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5.1.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5.1.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2.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 行盲板抽堵作业。 5.2.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 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2.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 拒绝作业。 5.2.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200 毫米汞柱 (26.66K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50 毫米汞柱(6.67KPa);气体温度应小于 60℃。 5.2.5 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 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2.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2.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2.8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 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单位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2.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2.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 5.2.11 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2.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2.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2.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明盲板位置。 5.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管理。 5.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区域安全责任单位)申请办理。。 5.3.3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 位确认,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核,生产副总审批。 5.3.4 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由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各一份,生产 部负责存档。 5.3.5 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 生产部。 6 记录 6.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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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起重作业安全协议(3页)

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 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 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 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 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 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 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 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行运输至施工现场。    2 、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 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 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 、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 、 乙方 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确保施工安全。    7 、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 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 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 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 、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吊车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 、 乙方必须保证相关的操作人员及机械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不当,违章指挥造成吊车损坏,由乙方来负责赔偿甲方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9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 在地方法院以法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 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 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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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格汇编-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

附件: 山东省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按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 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 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 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一般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3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7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开展 工作)的,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 择最高幅度实施处罚,处 5 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2 万元的罚款。 建立 体系 制度 应按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 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制度内 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 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 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 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 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五项;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 则》(DB37/T 2883-2016)第 4.1 条; 5.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 则、实施指南。 1.一般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高危行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 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5 万 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用 要求 成立 组织 机构 应以正式文件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 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1 条; 2.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处置意见 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 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应履行的职责。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明确 职责 分工 各责任人员应了解自身建设职责。 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六条;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2-2016)第 4.6 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应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 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要 求或企业实际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说服教 育。说服教育情况可记载在《现场检查记录》中。 通用 要求 实施 全员 培训 应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培训,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的培训,并如实记录全体 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 训档案,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 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第三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定》第二十九条; 4.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实施指南。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下 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 上 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3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人数 10 人以 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 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6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