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中学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 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 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 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 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 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六条 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 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 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 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 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 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 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 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 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 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 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 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 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 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 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 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 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 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 2 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 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 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 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 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 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 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 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fa 公斤力”估计,其中 d 为钢 绳直径,fa 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 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小于 250 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小 于绳径的 6 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 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 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 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 更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该机的性能,技术参数,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打开空压机电源,检查空压机所提供等离子入口气体压力符合规定要求,打开配电柜电源, 电压是否正常。 4、检查保护接地装置,各接点紧固可靠。 5、检查所有电气箱是否处于密闭状态,不允许电气箱处于开启状态下进行切割工作。 6、检查电源连接线和空气管是否紧固。 7、调整被切割的钢板,尽量与轨道保持平行,把钢板打扫干净,除去氧化皮及其它杂质。 8、根据板厚和材质,选择适当电极嘴。 9、打开抽风系统或水床系统和数控机电源。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10、操作人员上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按动紧停开关,及 时退出工作位,严禁开机脱离现场。在引弧一刻任何人不得进入引弧区。 11、操作人员应注意,切割完一个工件后,应将割枪提升回原位,运行到下一个工位时, 再进行切割。 12、当第一次发现切割质量下降时,应及时检查消耗件,如发现电极嘴弄脏或损坏,应及 时更换,清理电极嘴,应用随机专用工具清理和更换。 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给定的切割要素选择切割速度,不允许单纯为了提高工效而增大设 备负荷,机器撞限位以中低速撞限位,处理好设备寿命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14、轨道不允许人员站立,踏踩,靠压重物,更不允许撞击,导轨面每个班用压缩空气除 尘后用纱布沾 20#机油擦拭轨面,随时保持导轨面润滑,清洁。 15、传动电机输出齿轮以及传动齿条,每天用 20#机油清洗,不允许齿条有颗粒飞溅物。梁 上尘埃应及时吹除,割枪间传导带只允许用干净纱布擦拭,不允许用油布。 16、操作人员只允许拆卸电极嘴,其余零件不能随意拆卸,电气接线盒只允许有关人员检 修时,方能打开。 17、该设备若出现故障,应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故障较大时,应先报设备处组织有关人 员会审,确定方案,严禁私自拆机检查。 18、正确,仔细地安装割炬,确保所有零件配合良好,确保气体和冷却气流通。消耗件不 要用到完全损坏后再更换,否则造成割炬严重损坏。 20、在更换消耗件或日常维修检查时,一定要保证割炬内外螺纹清洁。喷嘴和电极的接触 面有赃物,割炬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用过氧化氢类清洗剂清洗。 21、等离子系统需要干燥和干净的等离子气体才能正常工作,脏污气体会缩短消耗件的寿 命,造成非正常损坏。避免等离子弧拉长扩展。切割尽可能从边缘切割。 22、减少不必要的起弧时间。应经常清除在割炬保护壳上的熔渣。应及时清除喷嘴上的氧 化物。每天检查气流和冷却流。 2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准擅自按动键,以免损 坏机器或程序,数据丢失。 24、起吊钢板及工件时,应注意不允许发生脱钩或前冲,机上包括导轨任何一部分都不能 撞击。 25、数控系统和切割平台应有可靠保护接地,各接点紧固可靠。要保证等离子电源的防尘 和通风要求。严禁频繁启动等离子电源和数控机电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 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 多用,并应 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 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 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 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 5%以内) 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 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 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 电流,应按 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 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后再合闸, 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 1000 欧姆(如对 地 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 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每台机组应 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 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 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 阻不得大于 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 脚手架上拖 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 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 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 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 自由移动 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 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 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 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 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 正常后,方 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 均应有妥善 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 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 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 警示牌, 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 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 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 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 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 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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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 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X 改造工程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 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 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 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 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 10 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 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 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X 改造工程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 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 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 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 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 10 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 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91 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1.18 铸造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18.1 造型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所用砂箱、模型、型板及设备等,发现不安 全因素及时排除。 2、使用吊车时首先要注意吊车的吨位,吊具是否完好(钢丝绳、 天平、勾子)。还要注意被吊的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多人操作时一人 指挥,手势要明显准确,上下要配合好。 3、使用吊车吊物件时,吊挂要稳当,手不准伸到物件下面去穿绳。 4、不准在吊起的物件下面通行或操作。如果必要时要采取安全 措施确认安全无恙方可进行,箱宽 1 米以上的要放在支架或牢靠的地 方支撑好,不足一米的头和身体要闪开。 5、用风动捣固机撞箱时要双脚叉开,对准砂箱,精神要集中, 不准打到砂箱、模型及其它工装上。二人及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时要保 持一定距离,严禁朝人空打。 6、起模时用锤敲模型要垫木板,敲打要准。起模吊具要安全可靠, 造型上的起模装置要严格检查,不安全的不使用。 7、砂箱堆放要整齐不得歪斜。600×600 毫米的砂箱堆放高度不 得超过 1.5 米。严禁上大、下小乱放。取砂箱不得从中间抽取。 8、翻箱时要注意前后周围是否有人及障碍物。并且根据砂箱大 小及形状来确定翻箱方法。 9、合用砂箱时要用螺栓把牢。扣箱时要卡紧。 10、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地面要洒水,要留有安全线。 1.18.2 熔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带好防护品。清理好工作场地。 2、上料机,鼓风机等设备,在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牢 固可靠,发现问题找维修人员修理好方可使用。每班加油润滑各润滑 部位。 3、修炉时必须检查炉料口的安全罩是否牢靠。修后炉和前炉必 须泥口要封紧,后炉底要踩实适当;前炉炉门要严实,以免跑火。 4、修包必须坚固耐用,修好后必须烘干不准脱落或漏包现象发 生。 5、装料时要检查,发现炉料有无异物;若有易爆物品不准投炉。 6、前炉修好后必须烘干。前炉坑中不准有水必须保持其干燥。 7、点火和开风时间,间隙 1-2 小时,不得过于提前;开风时先 留 2-3 个风眼,以防瓦斯爆炸,开风正常以后再进行关闭。 8、炉前用具必须齐备,保持干燥,使用前要予热,生锈物品不 准使用。 9、炉后磁盘吊必须专人操纵,加料时不准人员在电磁盘底下走 动。 10、打炉前要用干砂子把炉底填好,不准有水,打完炉后必须喷 水熄灭,并将炉前炉后彻底扫干净。 11、出铁水前要检查包内是否干燥,有潮湿现象不准使用。出铁 水时不得装得过满,铁水最多不得超过铁水包容量的 5/7。 12、铁水包外壳出现烧红现象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取 试样不准用冷勺,潮勺取铁水,所用的勺,必须予热和干燥。 13、放渣时,操作者必须站在门口侧面,以免烫伤;铁水不得漫 过前炉窥视孔,以免流渣爆炸。铁水渣必须经常放。熔化快结束前,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所有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 求,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 2. 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将作业人员应该知道的,全部交待清楚。 3. 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 在的问题。 4. 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交底。 三、基本规定 1.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依据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 工方案等中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要求而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方面的交 代及要求。它是用于指导施工,保证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的有效实施。 2.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横 向涵盖每个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技术部门应认真审核、熟悉设计图纸,并根据设计图纸和 技术规范,编制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图 或说明。 3. 安全技术交底由相应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或工程部组织实施。 4. 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讲,所有现场的具体操作人员、 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检查人员、测量人员、技术部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必要的补充和讲 解。 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至最基层的作业人员,人员必须涵盖施工现场所有的技术、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所需要的各个工种的人员,签字部分应有签字人姓名、职务(工种) 所属单位几项,并应保留至少两份原件。 6. 新进场或转岗的工人必须交底后再上岗。 7. 班组交接班时,上一班组负责人必须向下一班组负责人针对现场施工情况,安 全状况,安全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详细交底和说明。接班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实 后向下面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组织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进 行施工作业。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则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8.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重新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 1)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 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等; ( 2)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等; ( 3)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9.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内容要具体、全面、详实,要满足有关规范、 规程、工艺标准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 安全交底由安全管理部门整理保存归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4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项目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和意义 1.1 为加强郑州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事故预防和救 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 制定本办法。 1.2 重大危险源备案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 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深入贯彻落实《安 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对提升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抓好事 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和职能部门。 3 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4 目标和任务 4.1 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使重大危险源管理 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增强事故防范和救 援能力,防止和减少一般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和 财产安全,促进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4.2 通过重大危险源备案,掌握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 分布,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评估、申报、备案工作体系 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4.3 督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登 记建档、评估、申报、监控和方案编制。 5 备案登记的范围 5.1 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 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 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 重大危险源及职业健康安全,主要包括: 5.1.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5.1.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工程。 5.1.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5.1.3.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 工程。 5.1.3.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 撑工程。 5.1.3.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1.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1.4.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8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河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 (公章) 声明:我特此确认,本台账所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本单位对本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的后果。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编号: - - 填 写 说 明 本台账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记录其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每种危险废物填写一本台账,每本台账使用期 限为一年,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台账共分为五部分,依次为封面、填写说明、环保部门核查记录、危险废物基本信息(含流向信息)和废物管理记录表(含备注),产生单位按顺 序装订成册后使用。 产生单位根据台账的填写内容每半年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报一次《河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统计表》, 统计周期分别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和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台账中《废物管理记录表》部分必须手工填写,打印无效。台账使用完毕后,由产生单位保存至少五年。 一、封面部分 1、【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该危险废物的名称,第二部分填写该本台账启用的年份,第三部分填写该本台账启用的具体日期。如: 某单位 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的废盐酸台账的封面编号应填写为: 废盐酸 – 2012 – 0101 2、【单位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环保部门核查记录 该部分由环保部门填写,企业人员在相应栏目签字。 三、基本信息部分 (一)危险废物基本信息 1、【废物名称】:应与台账封面上的废物名称一致; 2、【废物代码】:该种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相应的行业来源的废物代码,如:废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物代码为“HW34-251-014-34”; 3、【累计贮存量】:截止台账起用之日,单位内部累计贮存该种废物的数量(吨); 4、【产生源】:产生废物的车间或生产装置名称; 5、【产生工序】:产生废物的具体工序; 6、【废物嗅、色】:对废物的气味与颜色进行简要描述,如:黑褐色,有臭鸡蛋气味; 7、【废物形态】:在相应项前的“□”内打勾,如不属于列表中项目,则在空白处自行填写并勾选; 8、【危险特性】:在相应项前的“□”内打勾,如不属于列表中项目,则在空白处自行填写并勾选; 9、【产生设施地址】:废物产生设施的具体地址,如“XX 市 XX 县 ХХ 镇 ХХ 街 ХХ 号”; 10、【包装情况】:详细填写单位内贮存该种废物时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的材质(如:钢、铁、铝、塑料等)、类型(如:桶、罐、箱、纺织袋、散 装堆放等)及规格或尺寸。 (二)危险废物流向基本信息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7.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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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制度内容 5. 奖励 6. 处罚 7. 考核程序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更好地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地实施安全标准化和分类分 级的管理,使公司的方针、目标得以有效的落实到生产各个环节中并能够顺利地完成,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批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每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的实施。 3.3 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对部 门、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4. 制度内容 4.1 考核评估领导课的建立 考核评估组组长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考核课成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4.2 考核对象 属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各级部门及班组。 4.3 考核时间 每半年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填写《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 4.4 考核办法 4.4.1 安全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员工培训率指标要求达到 100%,凡考核 中发现有遗漏,未达到 100%的,视情节,被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相关奖 惩制度进行处罚。 4.4.2 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 4.4.2.1 发生轻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4.2.2 发生重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4.2.3 轻伤和重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 任人 200 元,其部门级领导 100 元。 4.4.3 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在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轻伤事故还要在 3 天内将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超期限未报的扣罚 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 100 元。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 2 天属 瞒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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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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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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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护 1.各种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齐全可靠的防护 装置(罩、网、套、盖、栏、门等)。 2.皮带机、链板运输机应设置紧急拉绳控制的紧急 停机开关,且开关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煤粉制备 系统煤磨 车间粉尘 防爆安全 措施 1.煤磨车间、煤均化库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必须建立动火申请制度,并严格遵守,有相关申请、 批准记录。 照明灯具应满足防火要求。 2.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除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 器。 5.除尘器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除尘器进口必须设有快速切断阀或电动阀。 7.煤磨电除尘器入口处应设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8.电除尘器顶盖上应设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查看 现场 3 煤磨、煤粉 仓防火防 爆设施设 备 1.煤磨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2.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 3.靠近煤磨入口热风管道和煤磨出口风管上应装防 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4.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煤粉仓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煤粉仓上应设置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且 不少于2个。 查看 现场 4 预热器废 气处理系 统一氧化 碳监控报 警装置 废气处理系统中,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检测一氧化碳 的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达1.5%时,自动报警。一氧 化碳含量达2%时,自动切断高压电源。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预热器内 清堵作业 预热器内清堵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 作业方案。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 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6 回转窑传 动装置及 应急独立 动力源设 置 回转窑应设辅助传动装置,且需另设应急独立动力 源。 查看 现场 7 入窑作业 1.入窑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作业 方案。 2.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8 警示标志 1.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性评估记录 评审意见 序号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名称 文件编号 修订/实施日期 适 用 性 可 操 作 性 有 效 性 修 订 意 见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AQ-ZD-001-B 2017.9.21 √ √ √ 2.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制度 AQ-ZD-002-B 2017.9.21 √ √ √ 3.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AQ-ZD-003-B 2017.9.21 √ √ √ 4.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AQ-ZD-004-B 2017.9.21 √ √ √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管理制 度 AQ-ZD-005-B 2017.9.21 √ √ √ 6. 安全生产责任制 AQ-ZD-006-B 2017.9.21 √ √ √ 7.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AQ-ZD-007-B 2017.9.21 √ √ √ 8.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AQ-ZD-008-B 2017.9.21 √ √ √ 9.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AQ-ZD-009-B 2017.9.21 √ √ √ 10. 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AQ-ZD-010-B 2017.9.21 √ √ √ 11.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 度 AQ-ZD-011-B 2017.9.21 √ √ √ 1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 AQ-ZD-012-B 2017.9.21 √ √ √ 13.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AQ-ZD-013-B 2017.9.22 √ √ √ 14.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AQ-ZD-014-B 2017.9.22 √ √ √ 1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同时”管理制度 AQ-ZD-015-B 2017.9.22 √ √ √ 1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AQ-ZD-016-B 2017.9.22 √ √ √ 17.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AQ-ZD-017-B 2017.9.22 √ √ √ 18.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AQ-ZD-018-B 2017.9.22 √ √ √ 19. 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AQ-ZD-019-B 2017.9.22 √ √ √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AQ-ZD-020-B 2017.9.22 √ √ √ 2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Q-ZD-021-B 2017.9.22 √ √ √ 22. “三违”管理制度 AQ-ZD-022-B 2017.9.22 √ √ √ 23.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Q-ZD-023-B 2017.9.22 √ √ √ 2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AQ-ZD-024-B 2017.9.22 √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5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
名称 型号 最大 起重 力矩 m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 GDAQ21006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号: 省网告知流水号: 安全监督机构: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起 重 机 械 概 况 工 地 自编号 幅度 m 跨 度 m 起 重 能 力 kN·m 设计最大 起升高度 最大 起重 量 作业类别 设备在工地 的安装位置 本工程最 大使用高 度 出厂编号 出 厂 日 期 □安装 □拆卸 制造单位 设备产权备案号 安 装 ︵ 拆 卸 ︶ 单 位 资 格 及 有 关 人 员 情 况 单位名称 (公章) 安 装 ︵ 拆 卸 ︶ 现 场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计划安装 (拆卸)日期 企业负 责 人 姓名 职务或工种 资格证号 企业资质等 级及证号 安装(拆卸) 工程合同号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安装(拆卸) 负责人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产权(或出租)单位 总承包单位 使用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资料齐全,现场条件符合, 同意办理告知手续。 联系电话: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告 知 受 理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告知受理号: 备注: 1.本表适用于办理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等设备的安装(拆卸)告知。 2.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请首先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系统”作网上申报,然后按照本地区的相关规定递交告知材料,取得本表后方能在施工现场安装建筑 施工起重机械。 3.本表一式七份,产权(或出租)单位、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单位及安监 机构各一份。本告知表在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备注 1.本表适用于办理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等设备的安装(拆卸)告知。 2.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请首先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系统”作网上申报,然后按照本地区的相关规定递交告知材料,取得本表后方能在施工现场安装建筑 施工起重机械。 3.本表一式七份,产权(或出租)单位、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单位及安监 机构各一份。本告知表在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培训目的 2. 培训范围 3. 职责和权限 4. 工作内容 5. 培训效果考核 6. 记录 1. 培训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 3.3 各部门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 工作内容 4.1 培训计划: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 月份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4.2 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4.3 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 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等。 4.4 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4.4.1 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 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4.2 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参加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培训效果考核 5.1 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 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 在岗期间参加各分厂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 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