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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氧气乙炔库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火灾事故。氧气乙炔库是公司重点防火部位。人为因素引 发的火灾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安装使用电气设备、违章使用明 火作业、检修(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方人为破坏等。 雷击及设备问题等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 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2.爆炸事故。氧气乙炔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处置措施不 当导致瓶内燃烧或气瓶在高温下暴晒、暴露在火焰中发生爆炸事故。 1.1.3.中毒窒息事故。纯乙炔属微毒类,具有弱麻醉和阻止细胞 氧化的作用。高浓度时排挤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乙炔 中常混有磷化氢、硫化氢等气体,故常伴有此类毒物的毒作用。人接 触 100mg/m3 能耐受 30~60min,有轻度头痛、头昏。20%引起明显缺氧, 30%时共济失调,35%下 5min 引起意识丧失。吸入高浓度时先兴奋、多 语、哭笑不安,继而头痛、眩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嗜睡。严 重者昏迷。 1.2.危险源 1.3.氧气乙炔库内、气割切割使用现场等部位,防火距离不足、 周围私自动火、吸烟、泄漏遇到火源等违章操作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5.乙炔具有爆炸危险性、燃烧危险性、毒害危险性等。可能发 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情况不受季节的影响。乙炔罐火灾爆炸事故,导 致人员烧伤、中毒窒息,严重时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并导致环境污染。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可能对周边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可修复的危险 程度,对厂房也有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 成的经济损失较大,还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的伤亡,社会影响较大。 1.6.危险性分析 1.6.1.乙炔的特性 1.6.1.1.物理性质。乙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有毒气体。而电石 制的乙炔因混有硫化氢 H2S、磷化氢 PH3、砷化氢,而带有特殊的臭味。 闪点(开杯)-17.78℃,自燃点 305℃。在空气中爆炸极限 2.3%-72.3%( vol)。 1.6.1.2.危害健康。急性中毒:接触 10%~20%浓度的乙炔时, 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等缺氧症状;接触 30%浓度时,动作不协调, 步态蹒跚;吸入高浓度时,初期兴奋、多语,后出现晕眩、头痛、恶心、 嗜睡,严重者昏迷;另外,高浓度吸入还可引起单纯窒息。 1.6.1.3.危险特性:乙炔与空气或氧气等助燃气体混合后极易燃 烧爆炸。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由 于气瓶阀门损坏、气带漏气、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极易引起乙炔泄漏, 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甚至爆炸等事故。 1.6.2.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猛烈爆炸的危 险,受热、震动、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因此不能在加压液 化后贮存或运输。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苯、丙酮等有机溶剂。在 15 ℃和 1.5MPa 时,乙炔在丙酮中的溶解度为 237g/L,溶液是稳定的。 1.6.3.由于乙炔具有易燃、易爆性,并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在 发生异常情况下,若遇到雷击或明火、外来火种、设备故障、人员操 作不当等,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6.4.在烈日爆晒引发爆炸。气割割枪回火、爆带处置不当引起 火灾或爆炸。 1.6.5.乙炔瓶水平放置或倒立使用、氧气瓶瓶口擦拭不干净,油 脂进入氧气瓶内,发生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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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项应急预案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 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 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XX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 的原则,以突发 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 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事件, 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 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 到最低程度。 2.1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尽快判定 事件性质, 评估其危害度,并根据疾病控制的基本理论和已有的疾病 控制实践经验,选择适宜的应急处置措施。 2.2 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病因调查并重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采取适当措施的同时,应尽快查找 致病原因。 对有些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特别是新出现的传染病暴发 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查 明病原的,应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 素(流行病学病因),以控制疫情蔓延。 2.3 调查与控制兼顾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处置,需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 则。在事件 的不同阶段,应根据事件的变化调整调查和控制的侧重点。 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指传染源或污染来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 易感人群或高危人群〉不明,应 以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 流行病学病因查清后,应立即采取针对性 的控制措施。 2.4 快速响应与规范调查相结合原则 对危害严重的群体性不明原因事件应尽快做出响应,采取控制措 施。同时,按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步骤规范地开展调查。 2.5 事件信息发布与公众引导原则 调查处置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及时利用广播、板报、局域 信息网等 媒体宣传注意事项,并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社区进行沟通, 充分利用、发挥媒 体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媒体已介入或群众反响较 大的事件,正确对待社会传言, 防止事件恶化。按规定权限,及时公 布事件有关信息,并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防 病知识,传达政府对群众 的关心,正确引导职工和家属积极参与疾病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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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 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的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 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 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的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 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 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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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安全生产-01.【模板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GBT 29639-2020)

I 版本号:2021 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 GB/T 29639-2020) 2021 年 4 月 1 日发布 2021 年 4 月 1 日实施 II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发布令 公司各部门: 为了保障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 延,有效组织救援,保护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依据《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XX 集 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予以发布,备案之日起开始 实施,望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执行。现场值班领导,最高职务 者有权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组织停产和撤人。 原《XX 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版本号:2019 版) 自本预案发布后作废。 XX 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签字):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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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 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 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 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 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 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业 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 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 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 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 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 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 报、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 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 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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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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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23-XX公司物料消耗定额管理规程

物料消耗定额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原辅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规程,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生产所用的物料 三、责任者: 总工、生产部经理、操作人员、车间工艺员、QA 四、正文 1.由车间主任负责原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制定工作,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核。 2.原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如采用新物料、新 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由生产部出面召集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物流控制部等部 门共同讨论制定,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由生产部发布。 3.新投产的产品根据工艺处方、试生产的实际消耗定额情况、实际产量及收率或 成品率计算该产品的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消耗,并根据不同产品实际情况考虑允 许一定的损耗。 4.消耗定额的制定应遵循实际与先进并重原则,对一时达不到的组织技术攻关, 决不允许出现为照顾后进而降低定额水平。 5.制定定额时,应分析各车间成本动态因素,提出升降原因和准确数据,寻求降 低生产成本的最佳途径。 编码 标题 物料消耗定额管理规程 数 共 2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生产车间 6.对生产各项费用进行认真核算,并严格控制盒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发放。 7.各工序所用低耗品严格交换手续,严防丢失,更不允许化公为私,谁丢失谁赔偿, 并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一至三倍的罚款。 8.生产部负责收集品种、物料的实际消耗,并对物料的消耗定额进行考核,每月 底按生产车间生产出的成品数,根据当月生产车间从仓库领出的原材料数,填写《车 间耗料核算明细表》,月底生产部和财务部对生产车间进行盘存,按照消耗定额对车间 进行经济核算,节约奖 25%,超耗罚 25%,同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提出分析。 9.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算出物料的耗用量,物流控制部制定采购计划,组织 货源;并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消耗定额核对库存量,做到保质保量,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10.生产车间根据下达的生产指令和物料消耗定额填写《领料单》,仓库根据消耗 定额对《领料单》进行审核,限额发料。 11.由于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不能执行消耗定额,需超限额领用物料,车间必 须提出书面报告,送生产部经理及生产副总批准方可领用超限额物料。 12.消耗定额具有绝对严肃性,一经发布,任何人、部门均依照执行,不得私自变 更,如有异议,可按文件制(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未正式变动之前,仍需按规定 执行。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XX 附件 1:车间耗料核算明细表(SMP08-018-a-00)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16-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我公司所属使用单位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 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 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 品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 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 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 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 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 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5.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 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 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2. 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 安全数据需包括 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 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1. 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 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上混合运输 3.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 卸区,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 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存储、发放, 1. 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 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2.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 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并定期检测 3. 。 4. 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 做好记录。 5.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 仓库负责人上报,经厂区安保主任批准,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 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6. 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处置卡模板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卡模板(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应急处置卡 危险因素 因设备安装工艺以及设备的构造不熟悉、使用的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要求、 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设备的质量差或维护检修不及时等,均有可能 造成机械伤害。机械伤害类型包括夹挤、剪切、切割、卷入、刺伤、飞出 物打击、碰撞或跌落等。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现场其他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 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同时现场人员及时汇报,同时联系医疗 部门救援。 2.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 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机械伤害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 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 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 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5.机械伤害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 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 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 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 次口对口 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 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 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 现场抢救。 应 急 电 话 厂内火警:119 市内火警:119 救护:120 值长: 项目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5.00

16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227. 2021年安全工作计划汇编(45

2021 年安全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 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作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事故、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 减少轻伤安全事故、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 元/ 百万元产值;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 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 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公司 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 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 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 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 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 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教育在 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公司整体安全素 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 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对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保证 100%有效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复审办证工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 和事故急救知识。坚持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员 工心理波动对安全工作造成的影响,做好预防。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企业安 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公司安全文化理念。 (4)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必须主动参加安全会议或活 动。会议或活动要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 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积极开展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5.00

258.安全环保部工作手册(90

安环部工作手册 目录 一、本部门岗位职责................................................................................5 二、部门工作目标、指标........................................................................7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12 3.1 安环部部长岗位职责及任职要 求.....................................................12 3.2 安环部职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 求.....................................................14 3.3 职业病防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 求.....................................15 3.4 消防管理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 求.....................................................17 四、管理制度...........................................................................................18 SXKC-ZY-AH-01 4.1 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18 SXKC-ZY-AH-02 4.2 安全例会管理制 度..................................................19 SXKC-ZY-AH-03 4.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0 SXKC-ZY-AH-04 4.4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22 SXKC-ZY-AH-05 4.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2 SXKC-ZY-AH-06 4.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4 SXKC-ZY-AH-07 4.7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25 SXKC-ZY-AH-08 4.8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27 SXKC-ZY-AH-09 4.9 安全技术措施防范管理制度.................................28 SXKC-ZY-AH-010 4.10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3 SXKC-ZY-AH-011 4.1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5 SXKC-ZY-AH-012 4.12 安全事故举报管理制度.....................................36 SXKC-ZY-AH-013 4.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7 SXKC-ZY-AH-014 4.14 劳动保护用品(具)及保健品管理制度........50 SXKC-ZY-AH-015 4.15 消防管理制度....................................................56 SXKC-ZY-AH-016 4.16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57 SXKC-ZY-AH-017 4.17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9 SXKC-ZY-AH-018 4.18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0 SXKC-ZY-AH-019 4.19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2 SXKC-ZY-AH-020 4.20 附则....................................................................64 五、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65 六、本部门涉及的环境因素清单...........................................................76 七、本部门涉及的危险源清单...............................................................78 八、应建立和保存的记录......................................................................81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4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5.00

1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 2 课时,第一、二节用 1 课时,第三节用 1 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新 授: 第一节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 年 1 月 26 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 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 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 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 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 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4)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如果我们能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这是最理想的。所以说,“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 一”的基础,离开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一句空话。 (5) 在事故发生后,要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或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 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颁布了以《安 全生产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从法律上保证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 知情、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第 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 批评、检举、控告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 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 47 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 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5.00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16 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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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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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法律依据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保证在除正常生产操作外,在生产区作业时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除正常操作外的所有人员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3.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 职责 4.1 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辖区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作业管理 5.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本公司严格执行《动火作许 可证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 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种类型的作业管理规定。 5.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 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5.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 5.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 于安全状态。 5.1.5 安全生产办公室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 5.2 作业人员管理 5.2.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 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 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2.2实施人 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 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实 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 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监护人 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 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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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2.1.1-2、3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2014]04 号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公司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会。 主任:** 委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以上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职责和公司规定 的安全职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公司 2014 年*月*日 ****有限公司文件 **安全〔2014〕05 号 关于**同志人事任命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切实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经本公司研究 决定: 任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 任命**为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日常安全管理、巡查、整改落实等各项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限公司 2014 年*月*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6 石油天然气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 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变更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位名称 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 变更经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 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报 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 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油田设施、工艺系统等发生变更 的,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改设计,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 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 《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 资格证书。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 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生产承诺 企事业单位与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 位法人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显要位置长期公示,接受 广大职工监督;并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承 诺书。 《河南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定》 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 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7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卡模板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卡模板(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应急处置卡 危险因素 因设备安装工艺以及设备的构造不熟悉、使用的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要求、 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正确、设备的质量差或维护检修不及时等,均有可能 造成机械伤害。机械伤害类型包括夹挤、剪切、切割、卷入、刺伤、飞出 物打击、碰撞或跌落等。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现场其他人员应立即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 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同时现场人员及时汇报,同时联系医疗 部门救援。 2.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 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机械伤害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 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 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 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5.机械伤害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 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 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 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 次口对口 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 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 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 现场抢救。 应 急 电 话 厂内火警:119 市内火警:119 救护:120 值长: 项目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 设,制定出台相关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指导规范同类小微 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就开展小微企业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批建设、重点突破的原则,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育 重点行业领域小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并以标杆企业为主、相关专家和 当地县级安监部门共同制定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以指导同类小微企 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二、首批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标杆企业类别及责任分工 第一批开展的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类别共 10 个,其行业类别、拟培育的 标杆企业名称、辅导专家、负责标杆培育的县(市、区)安监局、省安监局指导 责任人等见附件《第一批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标杆企业培育阶段(从现在至 11 月底)。按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的 原则,由县安监局、辅导专家和小微企业共同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并对 小微标杆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认定、管控措施和奖惩制度制定、全员培训、日常 运行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期间,省安监局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责任人 要实地进行指导,确保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 (二)标杆企业认定阶段(12 月初至 12 月上旬)。培育完成后,由小微标杆企 业、当地县(市、区)安监局和辅导专家提出,省安监局组织对小微企业标杆建 设情况进行认定。符合要求的,省安监局确定为小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 (三)指南编制阶段(12 月中下旬)。由当地县(市、区)安监局、辅导专家 和小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一起,共同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指南。 指南制定完成后,省安监局组织审查和发布。 (四)对标建设阶段(2018 年第一季度)。1.在标杆企业现场召开县级及部分 同类小微企业现场观摩学习会,对照指南进行贯标。2.同类小微企业进行对标建 设,由当地县级安监部门负责推动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工作,坚决遏制“小企业、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把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工作作为解决小微企业突出问题、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举措,摆在安全监管 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靠上抓,周密组织, 顺利推进各项建设工作。省安监局小微企业建设相关人员要加强指导,密切跟进, 全程参与,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二)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第一批小微企 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本单位 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共同做好 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培育、指南编制和对标建设等各项工作。要按照方 案要求和时间安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作。对推动不及时、不得力, 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要予以通报。 (三)加强调度,强力推动。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发现问 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经常深入标杆企业和小微企业聚集的区域进行调研,加 强培育指导,确保建设工作符合实际需要。各单位、人员和专家要牢固树立大局 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在工作中既要有分工,更要有协作,要积极对接,主动沟通, 合力攻坚,统筹解决好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四)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为鼓励推动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调动 有关方面的积极性,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完成培育和指南编制工作的 小微标杆企业,将给予奖补,用于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培育和指南编制相关工 作支出。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7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5.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6.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5.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6.氧气乙炔库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火灾事故。氧气乙炔库是公司重点防火部位。人为因素引 发的火灾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安装使用电气设备、违章使用明 火作业、检修(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方人为破坏等。 雷击及设备问题等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 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2.爆炸事故。氧气乙炔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处置措施不 当导致瓶内燃烧或气瓶在高温下暴晒、暴露在火焰中发生爆炸事故。 1.1.3.中毒窒息事故。纯乙炔属微毒类,具有弱麻醉和阻止细胞 氧化的作用。高浓度时排挤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乙炔 中常混有磷化氢、硫化氢等气体,故常伴有此类毒物的毒作用。人接 触 100mg/m3 能耐受 30~60min,有轻度头痛、头昏。20%引起明显缺氧, 30%时共济失调,35%下 5min 引起意识丧失。吸入高浓度时先兴奋、多 语、哭笑不安,继而头痛、眩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嗜睡。严 重者昏迷。 1.2.危险源 1.3.氧气乙炔库内、气割切割使用现场等部位,防火距离不足、 周围私自动火、吸烟、泄漏遇到火源等违章操作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5.乙炔具有爆炸危险性、燃烧危险性、毒害危险性等。可能发 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情况不受季节的影响。乙炔罐火灾爆炸事故,导 致人员烧伤、中毒窒息,严重时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并导致环境污染。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可能对周边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可修复的危险 程度,对厂房也有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 成的经济损失较大,还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的伤亡,社会影响较大。 1.6.危险性分析 1.6.1.乙炔的特性 1.6.1.1.物理性质。乙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有毒气体。而电石 制的乙炔因混有硫化氢 H2S、磷化氢 PH3、砷化氢,而带有特殊的臭味。 闪点(开杯)-17.78℃,自燃点 305℃。在空气中爆炸极限 2.3%-72.3%( vol)。 1.6.1.2.危害健康。急性中毒:接触 10%~20%浓度的乙炔时, 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等缺氧症状;接触 30%浓度时,动作不协调, 步态蹒跚;吸入高浓度时,初期兴奋、多语,后出现晕眩、头痛、恶心、 嗜睡,严重者昏迷;另外,高浓度吸入还可引起单纯窒息。 1.6.1.3.危险特性:乙炔与空气或氧气等助燃气体混合后极易燃 烧爆炸。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由 于气瓶阀门损坏、气带漏气、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极易引起乙炔泄漏, 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甚至爆炸等事故。 1.6.2.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猛烈爆炸的危 险,受热、震动、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因此不能在加压液 化后贮存或运输。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苯、丙酮等有机溶剂。在 15 ℃和 1.5MPa 时,乙炔在丙酮中的溶解度为 237g/L,溶液是稳定的。 1.6.3.由于乙炔具有易燃、易爆性,并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在 发生异常情况下,若遇到雷击或明火、外来火种、设备故障、人员操 作不当等,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6.4.在烈日爆晒引发爆炸。气割割枪回火、爆带处置不当引起 火灾或爆炸。 1.6.5.乙炔瓶水平放置或倒立使用、氧气瓶瓶口擦拭不干净,油 脂进入氧气瓶内,发生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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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害分析记录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害分析记录表 分析人员: 分析日期: 岗位 工作步骤 危害因素 可能的后果 L S R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L S R 可否接受 不按规定要求办理 用电许可证和用火 作业许可证,乱接电 源、私自动火 违章作业引发事故 1 3 3 轻微风险 严格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及用电 许可证,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按规 定执行 1 2 2 可接受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措施不落实 引发事故 1 3 3 轻微风险 动火负责人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1 3 3 可接受 作业人员未进行安 全教育 不能及时发现处理作 业现场出现的问题 1 3 3 轻微风险 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 1 3 3 可接受 检修的设备清洗置 换不合格,氧气不足 火灾、爆炸、人员伤害 3 5 1 5 重大风险 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清洗置换, 并分析合格 3 5 15 不可接受 检修的设备不与外 界隔绝 火灾、爆炸、人员伤害 1 4 4 一般风险 安排专人进行加盲板或者拆除一 段管线进行隔绝 1 3 3 可接受 监护不足,监护人不 到位 出现事故不能及时处 置,造成事故扩大 2 2 4 一般风险 安排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进行 监护。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 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随时与设 备内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 1 2 2 可接受 消防器材不足及应 急措施不当 不能及时灭火,造成事 故扩大。人员伤害 1 3 3 轻微风险 作业前仔细检查落实配备到位,设 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 清水等相应急救用品 1 3 3 可接受 通风不良 引发事故 1 2 2 轻微风险 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或者佩戴空 气呼吸器等相应措施 1 2 2 可接受 进入 受限 空间 作业 作业前 照明设备触电危害 触电、人员伤害 1 2 2 轻微风险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 36V,在潮 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小于等于 1 2 2 可接受 12V。 在设备内切割作业 后切割物件落下,温 度高 人员伤害 1 2 2 轻微风险 切割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由专人看护 1 2 2 可接受 未定时检测 人员伤害 1 3 3 轻微风险 作业中加强定点监测,情况异常立 即停止作业 1 2 2 可接受 设备内高处作业不 系安全带 高空坠落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严格检查,违反者,按规定进行处 理 1 2 2 可接受 设备内焊接作业,烟 雾大 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加强通风、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 2 2 可接受 设备内作业,扳手等 工具放置不稳或者 把持不牢,造成脱落 人员伤害 1 2 2 轻微风险 工具放置平稳。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 2 2 可接受 设备内施工粉尘多 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 2 2 可接受 拆除设备人孔螺栓 等配件,不按规定放 置,导致高空坠落 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集中放置指定地点。由专人看护 1 2 2 可接受 作业中 作业工程中出现危 险品泄漏、或人员不 适 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佩戴劳动防护 用品 1 2 2 可接受 现场没有清理 人员伤害 1 2 2 轻微风险 及时清理 1 2 2 可接受 完工后 设备内遗留异物 引发事故、人员伤害 2 2 4 一般风险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 内外,不得遗留工具等 1 2 2 可接受 注:依据表中进行风险评价分级(R=L*S),评价结果分为:轻微风险(R=1-3)、一般风险(R=4-6)、中度风险(R=8-12)、高度风险(R=15-25)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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