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4、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5、负责审查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1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施 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管理,认 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 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及评 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 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评审、验收结果 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 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 *********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4、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5、负责审查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4、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5、负责审查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XX(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 护设施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 检查和监督管理,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 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 了认真检查,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 能力及评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 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 评审、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 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 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 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XXX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可 能 性 严重 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 级别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 措施 1 叉车挑 运辅料 至吊装 口 叉车运行速度快易与过 往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车 辆伤害 车辆伤害 叉车安装限速仪,强制限制车速。 叉车挑运辅料减速慢行,行驶时注意观察四周, 及时鸣笛。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 3 15 0.5 22.5 4 蓝色 班组、岗位 2 叉车挑 运辅料 至吊装 口 叉车放置辅料袋时,辅 料袋未放置在指定位 置,吊装时易导致外拉 斜吊 起重伤害 制作专用带滑轮的辅料袋托架 叉车放置辅料袋时放置在指定位置。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 3 15 0.5 22.5 4 蓝色 班组、岗位 3 电动葫 芦吊挂 辅料 吊辅料时使用吊具不当 或挂绳方式不当 起重伤害 1、吊挂辅料时使用专用吊具,吊具挂住辅料袋带 正中; 2、定期检查吊具的完好性。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3 15 0.5 22.5 4 蓝色 班组、岗位 4 电动葫 芦吊运 辅料 使用电动葫芦吊装辅料 时人员从作业区下方行 走 起重伤害 1、设置独立的吊装区域; 2、吊装区域用护栏进行封闭隔离; 3、吊装区域与人行通道交叉部位设置临时隔离链 和声光报警装置; 4、设置当心吊物警示标志。 电动葫芦吊装时,严禁从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3 15 1 45 4 蓝色 班组、岗位 5 电动葫 芦吊运 辅料 电动葫芦吊物速度过快 起重伤害 电动葫芦吊装物时应缓慢平稳起升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1 1 6 6 5 蓝色 班组、岗位 6 电动葫 芦吊运 辅料 起吊过程中被辅料挂住 吊装口平台或护栏未及 时发现易导致辅料脱落 起重伤害 吊装口隔离,设置警示标示 1、吊装时及时关注吊袋位置,防止挂住吊装口平 台或护栏; 2、定期对电动葫芦安全附件进行检查,保证防脱 装置、急停按钮完好。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1 1 1 1 5 蓝色 班组、岗位 7 解开辅 料袋口 电动葫芦长时间吊物悬 空不落,作业人员解悬 空淀粉袋、减水剂袋的 袋口,易导致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设置支撑,将辅料袋放置支撑上,方能解辅料袋 口; 严禁用起重机械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 零件发生永久性变形;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6 1 6 36 4 蓝色 班组、岗位 8 辅料吊 运 电动葫芦吊物速度过快 起重伤害 电动葫芦吊装物时应缓慢平稳起升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1 1 6 6 5 蓝色 班组、岗位 9 辅料吊 运 电动葫芦使用完毕不关 电源 起重伤害 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主电源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3、公司每 年组织内部持证培训。 3 1 6 18 5 蓝色 班组、岗位 危险源或潜在的事件(人 、物、作业环境、管理)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风险 分级 管控层级 备注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配料楼区域 岗位:配料工 作业活动:辅料吊运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LEC)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序 号 作业 步骤 10 上下梯 台 上下楼梯注意力不 集中易发生滑跌 高处坠落 1、夜间保持充足的照明,楼梯口处设置应 急照明灯;2、易发生滑跌的部位设置当心 滑跌警示标志。 1、上下楼梯抓牢扶稳;2、冬季严禁楼梯湿 滑。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 1 1 6 6 5 蓝色 班组、岗位 11 清理卫 生 清理地面粉尘时, 不佩戴防尘口罩 其他伤害 1、为岗位工配置防尘口罩,粉尘作业时佩 戴防尘口罩;2、每年组织岗位工进行体检 。 1、每班班前会进行培 训教育,做好班前会 记录;2、按照计划每 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 训,年度培训学时不 少于8学时。 3 1 6 18 5 蓝色 班组、岗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MT/T 5017—2010 代替 MT/T 5017—1996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nticorrosion of shaft equipment in coal mine (报批稿) 2010-××-××发布 2010-××-××实施 发 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前 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下达 2008 年制修订煤炭行业标准项目计 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45 号)文件的要求,修订《煤矿立井筒装备防腐蚀技术规范》 (MT/T5017—96) 本规范共分 5 章 14 节 89 条和 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的设计要求;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安全及环境的要求; ——煤矿井筒装备防腐蚀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变更了规范的名称,去掉了“立井”二字,扩大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立井井筒装备,还包括 斜井井筒装备; ——增加了长效防腐、重防腐、普通防腐的概念,对管道内壁、紧固件、埋件、木构件的防腐蚀提出 要求; ——增加了术语; ——提出了玻璃钢复合材料中玻璃钢最小厚度要求,并对玻璃钢复合材料的钢骨架的预处理提出了要 求; ——增加了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要求,对施工安全提出更细致的要求; ——修改了喷砂(抛丸)的压缩空气压力值、磨料的粒径和种类,增加了喷砂(抛丸)除锈工艺参数; ——增加了热喷涂施工工艺参数,对热喷涂和热浸镀锌的原材料提出了要求; ——增加了表面预处理的检查、验收方法。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 规范主编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参编单位: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防腐安装工程公司 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理化 汪指南 王敏建 孙春详 黄家贫 黄通才 师厚明 钟文正 林玉侠 规范主要审查人:张胜利 易春龙 伍建华 陈复辉 刘志强 范 强 任 鑫 尚振立 李海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ICS 73.100.20 D 98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 MT ××××.4—×××× 代替MT 927-2004 矿灯 第 4 部分:KL 型矿灯 Caplights for use in mines Part 4:Model KL caplights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9 年 12 月) ××××-××-××发布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MT ××××.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分类..............................................................................1 5 要求..................................................................................1 6 试验方法..............................................................................2 7 检验规则..............................................................................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1-13 价格:¥2.0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4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1 序 号 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注(不满 足原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0 号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 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概算。 已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8 号 1995.1.1 全文适用 已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已执行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5 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 劳动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2 号 1989.12.26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 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 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 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 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 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 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 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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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责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法律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按时填报报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参与法律事务活动; 4、负责做好普法工作,加强职工法律知识教育; 5、负责审查公司的经济、技术合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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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法律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 3、为生产、消防、交通、保卫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 法 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宄等提供法律意见。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 2004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9号 201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57号 2001年10月27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主席令第52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 2014年12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 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42号 200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 主席令第69号 2007年1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第10号 2009年2月28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第29 号 2019/4/23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2011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 主席令第60号 2007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第73号 2013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主席令(七届 第11号) 1989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主席令第31号 201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 治法防治法 主席令(八届 第77号) 1997年3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主席令第 31 号 2005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主席令第 77 号 2008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主席令第 74 号 2002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主席令第28号 1986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主席令第47号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财务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主席令第16号 1999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 主席令第4号 2014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 一、国家法律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 号 1988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284号 2000年3月20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 规定 国务院令第34 号 1989年3月2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 364号 2002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号 2004年1月13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办 (2008)22号 2009年9月5日 国务院安委 办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3号 2004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督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 2011〕26号 2011年6月20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令第 440号 2005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5号 2008年9月18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号 2009年5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 2011年1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号 2011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 划(2009—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09 〕43号 2009年5月2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国务院安委会公司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 〕26号 2009年9月1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7号 2010年2月6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1 〕6号 2011年3月9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 4号 2011年5月3日 国务院安委 会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708号 2019年4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6号 2011年2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适用规则(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1号 2010年10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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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知 应 会 知识要点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修 正 案 ( 十 一 ) 》 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 并 将 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一 、 关 于 刑 事 法 律 责 任 年 龄 ( 修 正 ) 原 文 : 已 满 十 四 周 岁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犯 罪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他 的 家 长 或 者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也 可 以 由 政 府 收 容 教 养 。 修 正 后 : 已 满 十 二 周 岁 不 满 十 四 周 岁 的 人 , 犯 故 意 杀 人 、 故 意 伤 害 罪 , 致 人 死 亡 或 者 以 特 别 残 忍 手 段 致 人 重 伤 造 成 严 重 残 疾 , 情 节 恶 劣 , 经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核 准 追 诉 的 , 应 当 负 刑 事 责 任 。 对 依 照 前 三 款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不 满 十 八 周 岁 的 人 , 应 当 从 轻 或 者 减 轻 处 罚 。 因 不 满 十 六 周 岁 不 予 刑 事 处 罚 的 , 责 令 其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加 以 管 教 ; 在 必 要 的 时 候 , 依 法 进 行 专 门 矫 治 教 育 。 二 、 关 于 “ 公 交 车 抢 方 向 盘 ” 等 行 为 ( 新 增 ) 对 行 驶 中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驾 驶 人 员 使 用 暴 力 或 者 抢 控 驾 驶 操 纵 装 置 , 干 扰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正 常 行 驶 ,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前 款 规 定 的 驾 驶 人 员 在 行 驶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上 擅 离 职 守 , 与 他 人 互 殴 或 者 殴 打 他 人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三 、 关 于 “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 ( 新 增 ) 在 生 产 、 作 业 中 违 反 有 关 安 全 管 理 的 规 定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具 有 发 生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现 实 危 险 的 , 处 一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 ( 一 ) 关 闭 、 破 坏 直 接 关 系 生 产 安 全 的 监 控 、 报 警 、 防 护 、 救 生 设 备 、 设 施 , 或 者 篡 改 、 隐 瞒 、 销 毁 其 相 关 数 据 、 信 息 的 ; ( 二 ) 因 存 在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被 依 法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停 止 施 工 、 停 止 使 用 有 关 设 备 、 设 施 、 场 所 或 者 立 即 采 取 排 除 危 险 的 整 改 措 施 , 而 拒 不 执 行 的 ; ( 三 ) 涉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事 项 未 经 依 法 批 准 或 者 许 可 , 擅 自 从 事 矿 山 开 采 、 金 属 冶 炼 、 建 筑 施 工 , 以 及 危 险 物 品 生 产 、 经 营 、 储 存 等 高 度 危 险 的 生 产 作 业 活 动 的 。 四 、 关 于 “ 假 药 劣 药 ” ( 新 增 ) 违 反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足 以 严 重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或 者 单 处 罚 金 ;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严 重 危 害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 一 )生 产 、销 售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禁 止 使 用 的 药 品 的; ( 二 ) 未 取 得 药 品 相 关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生 产 、 进 口 药 品 或 者 明 知 是 上 述 药 品 而 销 售 的 ; ( 三 ) 药 品 申 请 注 册 中 提 供 虚 假 的 证 明 、 数 据 、 资 料 、 样 品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欺 骗 手 段 的 ; ( 四 ) 编 造 生 产 、 检 验 记 录 的 。 五 、 关 于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受 贿 罪 ( 修 正 ) 原 文:公 司 、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索 取 他 人 财 物 或 者 非 法 收 受 他 人 财 物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数 额 巨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可 以 并 处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六 、 关 于 集 资 诈 骗 罪 原 文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 , 并 处 二 万 元 以 上 二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修 正 后 : 以 非 法 占 有 为 目 的 , 使 用 诈 骗 方 法 非 法 集 资 , 数 额 较 大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 数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重 情 节 的 , 处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无 期 徒 刑 , 并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产 。 单 位 犯 前 款 罪 的 , 对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并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七 、 关 于 强 奸 罪 ( 新 增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处 十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无 期 徒 刑 或 者 死 刑 : ( 一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情 节 恶 劣 的 ; ( 二 )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多 人 的 ; ( 三 ) 在 公 共 场 所 当 众 强 奸 妇 女 、 奸 淫 幼 女 的 ; ( 四 ) 二 人 以 上 轮 奸 的 ; ( 五 ) 奸 淫 不 满 十 周 岁 的 幼 女 或 者 造 成 幼 女 伤 害 的 ; ( 六 ) 致 使 被 害 人 重 伤 、 死 亡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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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试卷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填空(共 10 分、每空1分):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 被 称 为 社 会 生 活 的 百 科 全 书 ,是新中国第一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 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2.2020 年 5 月 28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会 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 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3.为了保护 民事主体 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 会和经济秩序,适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 限制性民事 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 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5.监护人应当按照 最有利于 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 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 不得处分 被监护 人的财产。 二、单选题(共 20 分、每题 2 分):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D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2 A.诚信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自愿原则 2.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 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 A 负担的义务。 A.继续履行 B.不用履行 C.履行部分 3.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C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4.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 B 的基本准则。 A.亲属关系 B.家庭关系 5.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C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自然人 B.监护人 C.代理人 D.法人 6.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年满 D 之日起计算。 A.十二周岁 B.十四周岁 C.十六周岁 D.十八周岁 7.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A 可以不登记。 A.所有权 B.使用权 C.经营权 D.收益权 8.不动产登记费 D 收取。 A.不动产的面积 B.不动产的体积 C.不动产的价款的比例 D.按件 9.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 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 B 所占比例确定。 A.共有部分面积 B.专有部分面积 C.已入住面积 D.维修部分面积 10.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D 、重大误解的当 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没有行使撤销权 A.半年内、六十日内 B.半年内、九十日内 C.一年内、六十日内 D.一年内、九十日内 3 三、多选题(共 30 分、每题 3 分):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 ABC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自然人 B.法人 C.非法人组织 D.社团 2.营利法人的( ABCDE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 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控股出资人 B.实际控制人 C.董事 D.监事 E.高级管理人员 3.非营利法人包括( ABCD )等。 A.事业单位 B.社会团体 C.基金会 D.社会服务机构 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 ABCD )等途径解决。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5.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 ABD )等。 A.人身权利 B.财产权利 C.民主权利 D.其他合法权益 6.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包括:(AC )。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职务代理 7.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哪些事项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ABCD )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C.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D.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8.土地承包权是关乎民生的权利,民法典对此权利的规定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 ABC ) A.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B.有权将承包经营权转让 C.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D.可以随意改变承包地使用用途 9.在承揽合同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 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 AB )权 利? A.留置权 B.拒绝交付 C.抵押权 D.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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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十四、法律法规篇 (一)法律法规之建设单位篇 单选题 1107、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 C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A.口头 B.口头或书面 C.书面 D.其他形式的 1108、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 C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A.总承包单位 B.分包单位 C.建设单位 D.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09、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A )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 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完整。 A.建设单位 B.规划部门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 1110、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A )内,向 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A.30 日 B.45 日 C.60 日 D.90 日 1111、建设单位在编制(D )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 需费用。 A.工程预算 B.工程估算 C.工程决算 D.工程概算 111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 A)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A.施工许可证 B.开工令 C.建设用地许可证 D.验收许可证 1113、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建设行政 B.规划行政 C.安全生产监督 D.质量监督 1114、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 - 2 -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C )。 A.撤销施工许可证 B.责令拆除该建设工程 C.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D.责令该建设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 1115、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 案的,( A ),给予警告。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停止施工 C.约谈告诫 D.暂扣施工许可证 111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C )日 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20 B.10 C.15 D.28 1117、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D )。 A.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以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C.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D.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1118、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 万元以上( D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0、30 B.20、30 C.10、50 D.20、50 1119、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C )。 A.负连带责任 B.负相关责任 C.负总责 D.不负责 1120、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履行(A )的 手续。 A.核验施工许可证 B. 核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C. 查验税务登记证 D. 查验营业执照 1121、( B )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 责。 - 3 - A. 监理工程师 B. 项目负责人 C. 建设单位代表 D.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1122、( B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 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 单位安全部门 B. 单位工会 C. 单位技术部门 D. 单位主要负责人 判断题 1123、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 ) 1124、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采取书面或口头方式订立施工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1125、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 ) 1126、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建 设单位的监督。( × ) 1127、满足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建筑物,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窗下 墙和填充墙等非承重结构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建。( × ) 1128、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 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 ) 1129、具备丙级资质的某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承担工程造价 1500 万元的地基与基础 工程。( × ) 1130、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隐患事故。( √ ) 1131、某工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以工会不具备资格为由予以拒绝其参 加事故调查。( ×) 问答题 113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报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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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公司名称: 培训时间: 课时: 授课人: 培训内容: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 则》) 3. 《电力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4.《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承包商安健环要求部分 5.《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违章行为汇编部分 6.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标准(修订)》 通过培训的方式: □笔试合格 □通过面试或口头提问 □通过实际操作 承 诺 我(以下签字人)明白以上培训内容的规定且自愿遵守,并愿意承担任何由于违反安全规定而带来的后果。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1 19 2 20 3 21 4 22 5 23 6 24 7 25 8 26 9 27 10 28 11 29 12 30 13 31 14 32 15 33 16 34 17 35 18 36 受训人确信已明白培训内容且保证遵守该规定要求后,方可签名。对没有掌握培训内容的受训者需再进行 培训。该培训记录有效期为半年。 主管(签字、盖章):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公司名称: 培训时间: 课时: 授课人: 培训内容: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 则》) 3. 《电力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4.《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承包商安健环要求部分 5.《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违章行为汇编部分 6.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标准(修订)》 通过培训的方式: □笔试合格 □通过面试或口头提问 □通过实际操作 承 诺 我(以下签字人)明白以上培训内容的规定且自愿遵守,并愿意承担任何由于违反安全规定而带来的后果。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37 55 38 56 39 57 40 58 41 59 42 60 43 61 44 62 45 63 46 64 47 65 48 66 49 67 50 68 51 69 52 70 53 71 54 72 受训人确信已明白培训内容且保证遵守该规定要求后,方可签名。对没有掌握培训内容的受训者需再进行 培训。该培训记录有效期为半年。 主管(签字、盖章): 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公司名称: 培训时间: 课时: 授课人: 培训内容: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配网作业人员培训《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 则》) 3. 《电力生产现场安全工作规定》 4.《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标准》承包商安健环要求部分 5.《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违章行为汇编部分 6.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标准(修订)》 通过培训的方式: □笔试合格 □通过面试或口头提问 □通过实际操作 承 诺 我(以下签字人)明白以上培训内容的规定且自愿遵守,并愿意承担任何由于违反安全规定而带来的后果。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序号 受训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73 91 74 92 75 93 76 94 77 95 78 96 79 97 80 98 81 99 82 100 83 101 84 102 85 103 86 104 87 105 88 106 89 107 90 108 受训人确信已明白培训内容且保证遵守该规定要求后,方可签名。对没有掌握培训内容的受训者需再进行 培训。该培训记录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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