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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 A 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年 / 公 司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时办理变更登记,由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 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 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 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 单位 资质 证照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 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 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安全 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人 员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 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 √ √ √ √ √ 3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 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规程。 √ √ √ √ 4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特种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5 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 6 个月以上 √ √ √ √ √ √ 2 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 业人员,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 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业。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 √ √ 特种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 培训和实际操培训,取得特种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业。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业人员培训、复 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和日常的检查工。 √ √ √ √ √ √ 用人单位应当对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 设备安全业知识、业技能和时进行知识更新。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 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 √ √ √ √ √ 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 √ 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 √ √ √ 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 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 √ 6 危险 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 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 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 √ √ √ √ 建立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讲义、考试试卷、考核结果等内容。 主要包括:(1)企业负 责人安全培训记录;(2)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记录;(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4)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记录、员工转岗、复岗培训记录。 √ √ √ √ √ √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 √ √ √ √ √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 √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 可从事相关工。 √ √ √ √ √ √ 7 安全 生产 管理 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 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 √ √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6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8.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8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8 一、工程概况 (一)桩基上部工程的整体结构概况。如:结构形式、层数、层高、总高、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等。 (二)桩基工程本身的工程概况。如:数量、承重方式、断面形状、桩下持力层以所处地理位置的相应地 质资料(土质、埋深、地下水位高低、有无淤泥、流砂等特殊土层)等。 (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情况。如:所处地段状况、桩孔离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挖桩施工时降低地下 水位会否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什么保障措施等。 (四)按合同要求施工中需要采取的措施。如:工期要求、施工程序要求与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交叉业状 况等。 (五)人工挖孔桩应符合《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 号)的要求。 二、施工准备 (一)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如: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 旧人防工程等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方案。 (三)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施工要求,以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 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埋深、地下水位分布情况。 (四)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空压机风管、水泵、照明动力电器以土建钢筋混凝土 工程的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五)绘制桩基施工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挖孔桩施工工期控制计划。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 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规、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二)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部向全体 管理人员和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 (三)参加挖孔业的工人应是 18~35 岁男性青年,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 脏病、癫痫病、聋哑其他不宜井下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 (四)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四、施工工序流程 场地平整 → 放线定桩位高程→ 建议每条桩进行超前钻→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 浇筑第一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架设垂直运输架 → 安装电动葫芦(铁辘轳)→ 安装吊 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 →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 附加钢筋)→ 浇第二节护壁混凝土 →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 → 逐层往下循环业 → 开挖扩底部分 → 检查验 收 → 吊放钢筋笼 → 放混凝土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混凝土(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筋。 五、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或要求) (一)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筑完混凝 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二)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 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三)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 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 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 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 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 1m 范围 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 1.5m 以外。 (四)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 前再拆除。 (五)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 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 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 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 批准。 (七)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 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采取措施。 (八)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 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九)挖孔桩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 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十)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十一)井下操人员连续工时间,不宜超过 4h,应时轮换。 (十二)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 时,井上配合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三)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十四)井孔内一律采用 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 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 漏电保护装置。 (十五)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 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业。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 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十六)人工挖孔桩孔口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七)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成孔验收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 收。 (二)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 (四)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坍落度以 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顶标高 30cm 左右再 振捣,以后每步浇 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而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 象,须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 (五)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筑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 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六)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 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