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思想,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定责任制, 交接班 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登记等; 3、掌握本工地设备技术状况,搞好管、用、养、修工作,随时向 施工负 责人和公司设备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工作; 4、组织、领导、监督机械操作(修理〉人员对机械的使用保养和 维修; 5、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本工地机械管理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准确 上报; 6、帮助本工地机械操作(修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7、根据施工要求做好机械进退场和机械使用的准备工作; 8、施工中必须经常做好机电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排除,保证施 工正常进行; 9、参加设备安装图纸的会审和劳动组织的设计讨论,对设备设施 的安装 运转提出安全性建议。 10、负责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备 品备件或 没有合格证者,禁止使用。 11、参加对发生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防 范措施。 12、参与生产安全检查,保证机电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08-17 价格:¥2.00
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思想,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定责任制, 交接班 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登记等; 3、掌握本工地设备技术状况,搞好管、用、养、修工作,随时向 施工负 责人和公司设备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工作; 4、组织、领导、监督机械操作(修理〉人员对机械的使用保养和 维修; 5、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本工地机械管理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准确 上报; 6、帮助本工地机械操作(修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7、根据施工要求做好机械进退场和机械使用的准备工作; 8、施工中必须经常做好机电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排除,保证施 工正常进行; 9、参加设备安装图纸的会审和劳动组织的设计讨论,对设备设施 的安装 运转提出安全性建议。 10、负责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备 品备件或 没有合格证者,禁止使用。 11、参加对发生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防 范措施。 12、参与生产安全检查,保证机电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9-01 价格:¥2.00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工影响天 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 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1.按照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站(点)设 置,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省农 垦、森工、监狱农场等部门提前 一年向省气象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移动时, 所在县(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 将作业站(点)所在地的经纬度 及地名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姑获鸟省人工 增雨防雹管理条 例》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2.用于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依法立项审批,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初步设计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 担,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有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 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监理。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 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对于整合矿山,有无采空区治理方案,是否按设计要求的建设顺序治理和建 设,是否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表 一个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存在多个开采系统或开采主体的。由国土资源部门 责令矿山企业明确各个系统生产的时间顺序,原则上一套系统闭坑后,另一套 系统方可进行生产。 《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 作方案》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公司法》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依法办矿 民用爆炸物品使 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 使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 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 施工单位或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各类特种作业人 员的资格证 各种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放炮员、装运车辆司机、电工、焊工 等)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附件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时,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 (兼)职安全员在岗。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许可 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责任 制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任制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一、锅炉 1 锅炉使用 注册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 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查看锅炉注册登记资 料,检查是否有《使用 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使 用锅炉相对应作业项 目 G1( 一 级 锅 炉 司 炉)G2(二级锅炉司 炉)G3(三级锅炉司 炉)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 4 锅炉定期 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 报告。 5 锅炉上的 安全阀、 压力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二、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 使用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容器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固定式压力容器作业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R1(固定式压力容 器操作)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4 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报告。 5 压力容器 上的安全 阀、压力 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三、工业压力管道 1 工业压力 管道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管道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 取 得 作 业 项 目 为 D1 (压力管道巡线维护)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 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 》(余安监发〔201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1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 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 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 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 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 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确保201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 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 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 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 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 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 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 3、重点加强对201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 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 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 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 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 、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 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6.9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 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 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 节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 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组织机构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监测与考核 安全生产目 标 目标职责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安全管理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 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 措施 机构及安全 管理人员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 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 核;企业应督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 健康防护设备设施。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3.安全评价、职 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6.应急救援 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5 KB 时间:2025-11-03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 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安全生产法》 《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 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166 二、施工安全达标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机械管理 ①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 管理细则,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②正确使用机械 应按机械设备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确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 效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新购置的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 定》。 ③安全装置不准随意调整和拆除,这些装置有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各种行程限 位开关等,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④测试与试运转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 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⑤维修保养遵守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所有机械设备要切实做到班前、班后的例行保养 和定期保养。对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机械设备,应禁止使用。 ⑥不得超载起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做到慢起、慢落。 (2)搅拌机伤害的预防 ①作业前检查。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 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②进料与运转。进料时,严禁将头后手伸入料斗和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运转中不得用手 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③进料斗安全规定。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 料斗坑,如清理料斗坑或其他作业需要升器料斗时,应用链条扣牢。 ④机械操作人员。应穿三紧式工作服,女同志应戴护发帽。搅拌机运转时,不准作檫拭、 注油、紧固螺栓等作业。 (3)起重机伤害的预防 ①路基或机座、轨道。各种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机座轨道或路基均应符合响应规定。 ②作业环境。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 障碍物,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的混凝土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 松动后方可起吊。 ⑦起重动作的鸣声示意。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 应鸣声示意。 (4)其他机械伤害的预防 ①卷扬机 a.安装。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 吊的物件。 b.机身转动部分的防护。卷扬机的外露转轴、皮带、齿轮和卷筒等转动部分,均应设防 护帽、防护罩,以防止发生绞伤事故。 c.试运行。卷扬机安装好后应试运行,检查安装的稳固性、机件连接、刹车制动和安全 防护装置的完好性,电气线路与绝缘以及 场地视线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试运行合格后方 可使用。 d.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 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e.作业中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跨越着在工作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 离开。休息或停电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停电时还应切断电源。 ②钢筋切断机 a.启动作业条件。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 手转动皮带轮,坚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 部分内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调直切断机的进料口应安装防护网,切断的料槽 端应设置挡板以防伤人。 b.钢筋切断。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切断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 对准刃口迅速送入,手要离开剪刀。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保持 150㎜以上,如 受握端短于 40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③木工机械 a.机况要求。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分连接紧固,各种刀具不 得有裂纹破损。 b.运行中的规定。不准跨过机械转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 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c.平面刨(手压刨)操作规程。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150㎜以上。 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及跨越刨口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长度小于 400㎜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5㎜、长度在 250㎜以下的木料, 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DB37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B 37/ XXXX-XXXX 汽车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XX/ XXXXX—XXXX 1 目 次 前 言.................................................................................2 引 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基本要求............................................................................4 4.1 全员落实........................................................................4 4.2 安全管理一体化..................................................................4 4.3 激励约束........................................................................4 4.4 完善制度........................................................................4 5 隐患分级与分类......................................................................4 5.1 隐患分级........................................................................5 5.2 隐患分类........................................................................5 6 工作程序和内容......................................................................5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5 6.2 制定排查计划....................................................................6 6.3 隐患排查........................................................................6 6.4 隐患治理........................................................................8 7 文件管理............................................................................9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9 9 持续改进............................................................................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xxx—XXXX 客车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ry guide for screening and elimin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of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 Txxx—XXXX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职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华、衣振、赵志宏、于学俊、王传福、刘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2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Implementaryguide for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classification of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送审讨论稿)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TXXXXX—XXXX XXXX-XX-XX 发布 目 录 前言.........................................................................Ⅱ 1 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职业危害的识别与分析......................................................3 6、文件管理与持续改进........................................................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医药制造企业工艺流程图...................................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医药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措 施........................19 XXXX-XX-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9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河南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国家、省及司法部、省司法厅 省监狱管理局、属地安监部门安全 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司法部《关 于加强监狱安全 生产管理的若干 规定》、《河南省 监狱系统安全生 产奖惩办法》等 2、国家、省及司法部、省司法厅、 省监狱管理局属地安监部门安全 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报表、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国家、 省及司 法部、 省监狱 管理 局、属 地安监 部门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记录 1、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政一把 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 生产工作,监狱长(董事长、党委 书记)、企业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监区长 (农业大队长)对本监区(大队) 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理的若干规 定》第 26 条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 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监狱 长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及制度 体系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并履行下 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 的安全管理措施;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 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 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 改措施。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定期向监狱党委、省监狱管理局安 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规定》 5、监狱应实行安全生产与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凡发生 死亡或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单位 (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 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对 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 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查看事故处理 文件及资料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第 30 条 《河南省监狱系 统安全生产奖惩 办法》 《生产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 例》 6、建立、健全本监狱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7、监狱和监狱企业应与监区(农 业大队);监区与全体民警;层层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承 诺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目 标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状和承诺 书 《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第五条、 第十八条、第十 九 条 、 司 法 部 《监狱戒毒所安 全生产诚信体系 建设方案》 1、安全生产与本监狱和监狱企业 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 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产 工作文件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加 强企业生产中安 全工作的几项规 定》 2、监狱和监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 将安全生产列入本监狱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 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 司法部《关于加 强监狱安全生产 管理的若干规 定》、《河南省监 狱系统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木工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木工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2 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3 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4 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5 PE 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6 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7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8 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9 10 11 12 1 8 15 2 9 16 3 10 17 4 11 18 5 12 19 6 13 20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7 14 21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起重机作业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 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便于管理,利于生产, 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一 条 、 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国家和市有关起重机吊装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 二 条 、 施工 范围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管辖市区、城镇 第 二 条 甲方责任 3、 甲方 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 用前,甲方应派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数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 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 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 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或收回 起重机 , 直至清退。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 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 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行运输至施工现场。 2 、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 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4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 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 、吊车的安全管理:吊具、索具、信号工、摘挂钩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6 、 乙方 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确保施工安全。 7 、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 乙方应承担全 部责任。 8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 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 、乙方必须保障吊装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吊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吊车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十不吊”规定。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 、 乙方必须保证相关的操作人员及机械的安全,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在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不当,违章指挥造成吊车损坏,由乙方来负责赔偿甲方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9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 在地方法院以法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 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 地方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 XXXXX—XXXX 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实施指南 Detailed rule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industry commerce and trade work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文稿版次选择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 XXXXX—XXXX I 目 次 前 言.............................................................................III 引 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准备工作.............................................................................1 5 工作程序和内容.......................................................................2 5.1 风险点确定.......................................................................2 5.2 危险源辨识.......................................................................2 5.3 风险评价.........................................................................3 5.4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和实施.........................................................4 5.5 风险分级管控.....................................................................4 6 文件管理.............................................................................5 7 分级管控的效果.......................................................................5 8 持续改进.............................................................................5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4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运输(输送)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运输输送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 操作岗位和每隔 20 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 开关,且灵敏可靠 3 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4 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 5 接地(零)线符合要求 6 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 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1 8 15 2 9 16 3 10 17 4 11 18 5 12 19 6 13 20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7 14 21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7.5 KB 时间:2025-12-12 价格:¥2.00
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思想,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定责任制, 交接班 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登记等; 3、掌握本工地设备技术状况,搞好管、用、养、修工作,随时向 施工负 责人和公司设备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工作; 4、组织、领导、监督机械操作(修理〉人员对机械的使用保养和 维修; 5、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本工地机械管理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准确 上报; 6、帮助本工地机械操作(修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7、根据施工要求做好机械进退场和机械使用的准备工作; 8、施工中必须经常做好机电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排除,保证施 工正常进行; 9、参加设备安装图纸的会审和劳动组织的设计讨论,对设备设施 的安装 运转提出安全性建议。 10、负责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备 品备件或 没有合格证者,禁止使用。 11、参加对发生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防 范措施。 12、参与生产安全检查,保证机电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六、机械设备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1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 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三、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二)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 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三)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 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 无误后方可使用; (五)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六)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七)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八)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四、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五、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 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六、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 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 而造成事故。 七、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八、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 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九、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 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十、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 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十一、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 案进行。 十二、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 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 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 使用。 十三、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运输(输送)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运输输送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 操作岗位和每隔 20 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 开关,且灵敏可靠 3 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4 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 5 接地(零)线符合要求 6 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 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1 8 15 2 9 16 3 10 17 4 11 18 5 12 19 6 13 20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7 14 21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1 / 2 塔机安装拆卸附着顶升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装拆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塔机安装、顶升、 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就该 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顶升/拆卸 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 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塔式起重机安装、顶升和拆卸 五、协议有效期限: 乙方进场作业起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成止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具有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 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附着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 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提供满足安装、拆卸所需的施 工条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现场协调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 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 2 / 2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 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维修保养制 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 5、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 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 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 进行了年检;乙方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严禁无证上岗。对装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9、由于装拆、附着顶升作业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乙方原 因而造成事故及交付使用后由于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木工机械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木工机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2 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3 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4 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5 PE 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6 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7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8 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9 10 11 12 1 8 15 2 9 16 3 10 17 4 11 18 5 12 19 6 13 20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7 14 21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7.5 KB 时间:2026-02-08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