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 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7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Print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 划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 实施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 施方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试点的 工作计划 )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 推进,确保试点成果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 同意,制定本试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 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 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机,三是根据 8 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 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在 8 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 3~5 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 8 月 20 日前报 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 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 月底前 完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 9 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 的规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 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 目能相对集中;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 门区域转移,逐步实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 局负责牵头落实,力争在 9 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 9 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 准入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 立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完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 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 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136 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 在 8 月底完成企业的'自我评估、9 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 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 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 (四)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1、具体工作内容:推进区和镇(街道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继续完善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 统,实现由传统监管手段向现代化监管手段转变。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继续完善桂城和松岗现有系统的基 础上,委托软件开发公司,9 月底之前完成区和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平台的建设,并利用我区现有城域政务网实现区、镇(街道)和村之间的互联互通。 10 月 20 日前安监局、桂城和松岗要完成资料录入工作,实现系统局部运行。 (2)8 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监管对象的资 料录入,逐步投入实际使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3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薛文飞 (工程部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 雷 (技术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部门。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 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 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 制计划。 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 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 可靠、满寿命使用。 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 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 报告的义务。 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 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是项 目的施工质量隐患整改落实部门。 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 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 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二、乙方职责 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 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 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 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2 KB 时间:2025-09-03 价格:¥5.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 大局,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切实加 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 置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 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 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 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 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 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 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 规定 》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 、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 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 、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 ”、“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 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 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 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 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 201X)》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 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 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 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 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 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 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 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 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 练,及时 总结 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 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 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 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 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 ,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 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制度 ,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 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 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 定。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 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 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 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 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 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23)检维修管理;24)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 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 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上岗职工 培训 新上岗职 工培训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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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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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5.00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五条 八、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薛文飞 (工程部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 雷 (技术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部门。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 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 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 制计划。 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 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 可靠、满寿命使用。 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 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 报告的义务。 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 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是项 目的施工质量隐患整改落实部门。 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 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 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二、乙方职责 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 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 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 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2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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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 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 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 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 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 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的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 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 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 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