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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问题和差距整 改要求)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安全职责

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 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职工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4、组织制定和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进行贯彻执行。批准重大安全技术 措施。   5、深入车间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6、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 检查考核安全生产任制落实情况。 7、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 立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8、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 期进行演练。 9、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 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报 告、备案,并严加监控。 10、积极做好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1、将安全投入纳入预算管理,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投入,严格 安全措施经费提取,落实措施经费使用,确保安全设施完好,不断 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工 作。 12、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13、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各项安全 生产任务。 14、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应每年对全厂员工进行一 次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落实责任,并进行考试。对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按时参加上级有关 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车间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并 进行考核。 15、负责组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企业最少进行一次安 全大检查,对查出隐患要认真分析,制定治理措施并每季度向上级安 监部门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 16、企业发生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事故,并积极配 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7、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组织企业对作业环境进 行改善、治理,加强对接触尘毒作业人员劳动防护品配发工作,并 按规定对接触尘毒及其他有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确 保员工身体健康。 (二)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 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渎职和违章行 为。 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措施,责任到人。 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 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 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不锈钢焊接焊工应具备电焊工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 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酸洗钝化等方面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绝缘、防护罩、 电 压表、电流表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 全、灵敏、 牢固方可操作。 2.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 500 毫米以上,必须一 机一 闸,一次电源线不得长于 5 米。 2.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启动”“运转”“停止”标记。合闸前应确 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启动进,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 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2.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 钮 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2.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把挂好,严禁乱放。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 压运行中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汽清扫,苏打 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 火。 5.不锈钢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修整和焊缝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 必须检查站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防尘面罩。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7.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7.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 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刺激。 7.3 手工氩弧焊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件纽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皮手套。 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4 氩弧焊操作场地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 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7.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 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7.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手应及时表洗。钍 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8.不锈钢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8.1 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 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和胶鞋、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 8.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8.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8.4 酸洗钝化后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安全操作规定。焊接 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焊接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 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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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和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 气瓶之间 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氧气几乙炔气瓶中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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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规格、数量及地锚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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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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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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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班组长 对本班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问题,还是书面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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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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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生产有关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质财产损失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 质财产损失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和工具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一定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管理 1、事故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停产事故),压力容器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停产事故由生产科和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和生活区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和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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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0-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目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 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 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 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 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 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 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信息。 4.2.1.3 本班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一些 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 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 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 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 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 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 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 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 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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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有:防护眼镜、 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 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保管、使用和维护,需 要检验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 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 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 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一般劳动防护 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质量,更不可和硬 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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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0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污 染物控制和资源能源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控制和资源能源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污染物和主要能源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 环境保护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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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和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维护和管理,确保收尘器和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和设施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声源和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一线情报和耳目,也是环保质量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和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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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09-XX公司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一、目: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安全 二、范围: 各生产车间 三、责任者: 工程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 四、正文 1.检维修前安全检查和措施 1.1 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2 编制检维修方案。 1.3 对储存、输送危险化学品(如苯、甲苯、二甲苯、双氧水、浓硫酸、盐酸、浓 碱等)设备或大型设备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4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 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具不得使用。 1.5 应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禁止启动”安全标志并加锁。 1.6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 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编 码 标 题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1.7 对检维修用现场爬梯、栏杆、平台、梯子、盖板等进行检查并对检维修人员 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配备适当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可靠。 1.8 对检维修用盲板应逐个检查。 1.9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气工具器,应配备有漏电保护装置。 1.10 对有腐蚀性介质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11 对检维修现场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盖板, 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2 将检维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 检维修安全杂物清理干净。 1.13 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4 需夜间检维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装置。 2.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项目任务要求,组织检维修安 装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为: 2.1 检维修作业前必须遵守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 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 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 业过程安全工作。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中安全。 4.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断路、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 架设。 5.设备清洗、置换,由工程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设备清洁、置换 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工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 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 6.检维修中安全注意事项 6.1 进入检维修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6.2 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做好上下层之间防护措施。 6.3 气焊所用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按照规定放置,在大修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 同一步之遥放置地点。高空焊接应防止火花飞溅在乙炔瓶和其他可燃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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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33-XX公司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一、目: 建立生产记录管理规程,使生产记录具有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二、范围: 生产过程中所有记录 三、责任者: 生产部经理、质量保证部、岗位操作人员、QA 四、正文 1.生产记录编制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编号, 应能体现产品特点。生产记录空格必须有足够空间以便于相关人员填写。 2.生产记录应具有质量可追溯性。通过记录,可以了解生产全过程中产品质量 情况。 3.生产记录是药品生产全过程完整记录,由生产部负责人或授权生产技术管 理人员会同产品相关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汇总编制出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生 产副总和质量保证部审核,报质量总监批准后印制,由质量保证部建立生产记录收发 记录,设计原件由质量保证部存档备案。 4.生产记录由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两个部分组成。 5.批生产记录部分包括该药品批生产指令单、领料单、称量复核单、各岗位生产 记录、车间生产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现场生产与卫生监控、各生产工序各 编码 标题 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种原始数据、物料交接单、物料平衡。 6.批包装记录部分包括批包装生产指令单、包装领料单、内包装与外包装记录、 标签样张粘贴、现场监控、物料平衡、入库。 7.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应由质量保证部保存管理,作为以后质量追踪核查 依据,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只能由本公司管理和技术人员查阅,任何人不能借出。 任何岗位或人员不得私自复制生产记录。 8.原始记录填写要求 8.1 原始记录填写,要求一律用生产部规定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不得在原 始记录上乱涂乱划,不得使用铅笔填写原始记录。 8.2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不得填好之后再进行操作。 8.3 操作人、复核人、监控人应填写全名,不得用姓或工序名称代替。 8.4 年、月、日不得随意简写,年度应写全,如 1999 年 2 月 10 日,不能写成“99.2.10” 或“99.10/2”。 8.5 数据所使用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8.6 如在生产过程出现偏差或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8.7 两班连续操作班次日期,按本车间习惯排列,不得任意改动。 8.8 各种物料应写全名,不得简写,除非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里面标出简写名字。 8.9 记录填写错误后不得涂改或用刀刮、橡皮擦,此时可将错误之处一笔划去,再 在旁边填写上正确数据,并签名,注明日期。 8.10 重复内容应完整记录,不得用“同上”表示。 8.11 各工序、中间产品交接均应在交接单上签名,上、下工序不仅交清品名、数量、 批号、桶号。 8.12 每张原始记录在本岗位操作结束后,不应出现空格,若无内容填写应画“/”。 8.13 数据和计算结果要求用四舍六入、五成双规则进行数据修约。 8.14 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撕毁、缺页等。 9.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应反映各岗位生产实际情况,如发现不符合上述第 10 条所述内容,即各班组未及时如实填写并签名、自行涂改、填写假数据等情况,应作 违反工作纪律予以处罚。 10.各岗位原始记录在每班或每批生产结束后,按编号装订。 11.QA 负责监督本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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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0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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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不锈金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不锈钢焊接焊工应具备电焊工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 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酸洗钝化等方面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绝缘、防护罩、 电 压表、电流表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 全、灵敏、 牢固方可操作。 2.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 500 毫米以上,必须一 机一 闸,一次电源线不得长于 5 米。 2.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启动”“运转”“停止”标记。合闸前应确 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启动进,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 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2.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 钮 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2.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把挂好,严禁乱放。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 压运行中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汽清扫,苏打 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 火。 5.不锈钢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修整和焊缝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 必须检查站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防尘面罩。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7.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7.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 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丝双手刺激。 7.3 手工氩弧焊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件纽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皮手套。 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4 氩弧焊操作场地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 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7.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 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7.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手应及时表洗。钍 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8.不锈钢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8.1 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 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和胶鞋、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 8.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8.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8.4 酸洗钝化后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安全操作规定。焊接 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高温,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焊接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 缝。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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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和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 气瓶之间 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氧气几乙炔气瓶中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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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 事故 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 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临时性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固定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设备有效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和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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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 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规格、数量及地锚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与桅杆和地锚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 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流延机生产作业指导书

流延生产作业指导书 1 目 指导流延机操作工规范操作。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流延生产过程。 3 定义 无 4 内容 4.1 加料操作 1)根据生产指令单将需领用原料运送至规定区域。 2)根据生产指令单和工艺单安排加料工加料。 4.1.1 对交接停放区原料进行外袋清洁: 1)用半湿抹布擦洗外袋,保证外袋无灰尘; 2)原料进入加料间时通过压缩空气去除外袋表面灰尘; 3)用软刷或吸尘器除去外包装袋口线缝内灰尘、粉屑。 4.1.2 加料时必须注意袋内有无杂质、污物、纤维等异物,如发现应及时除去。仔细检查不锈钢料 斗是否干净、干燥,发现有异物和水迹应及时用干燥抹布去除,同时用压缩空气将可能存在灰 尘及布屑去除,确保料斗干净和干燥。 4.1.3 每袋原料最终剩余少量原料按同一牌号集中起来,再进行吸料或倒料。 4.1.4 应注意观察每袋原料牌号、批号,禁止混牌号或混批号加料; 4.1.5 两种以上原料混合必须均匀搅拌五分钟以上(使用人工搅拌机时)。 4.1.6 当班加入原料根据牌号、批号和重量记录在《流延生产投料记录表》表上; 4.1.7 严格控制加料间通道,无关人员严禁出入,除与周转区连接通道外,其余门窗未经许可一 律不准打开; 4.2 流延机生产流程 挤出机 T 模 流延 收 卷 挤出机有无异声 粉碎机 有无异声 巡 检 电晕处理、收卷 边势观察 中控 厚度、其它 电 辊 巡检 4..2.1 根据生产指令单生产,严格按工艺单实施。 4.2.2 观察和调整收卷压力。以工艺单规定收卷张力为准,可适度调节收卷压力,大卷膜切忌出 现中部有下垂、太松或翘边现象。 4.2.3 观察薄膜生产状态:薄膜有无不良现象,如晶点、黑点、僵块、破膜、划伤、油滴、折皱、 暴筋雨丝、反面电晕等; 4.2.4 每大卷膜换卷结束后当场抽取不少于 6 米样膜对照安装日光灯灯源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 题应及时调整和排除。 4.2.5 根据工艺单规定厚度,观察薄膜厚度扫描图并及时调整。 4.2.6 根据流延线实际情况调整生产速度,达到工艺单规定平均厚度。 不同规格产品生产结束时应及时记录过滤器前后压力值,发现前后压力差大于 10MPa 应及时联 系设备部门更换过滤器。 4.2.7 每班做好相关生产记录。 4.3 安全事项 4.3.1 停机后,浮动辊、接近辊退到位后,设备操作、检查人员才能进去工作; 4.3.2 芯轴上收卷机时,一定要将内外都擦干净,特别是两端键槽部分; 4.3.3 操作人员开动机器或关机时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安全监护; 4.3.4 电晕处理和测厚仪部位设备运转时不许靠近触摸;; 4.3.5 设备运转时,不许用布擦机器、辊筒等运转部分,人员不许钻入机器内; 4.3.8 废边回收喇叭口不要掉入异物,旁边电柜上不要放置调换下来刀片等,不许带手 套割废边; 4.3.9 流延操作工须着长袖工作服,以免烫伤,高温作业时需戴好手套,所有操作工上衣口袋不 准放东西,不能戴手表。 4.3.10 加料操作人员若带眼镜,须用一绳子扎住眼镜架; 4.3.11 不许用刀划辊筒上薄膜,以免损伤辊筒; 4.3.12 T 模口清扫需用铜片、洁净软布,不许用其它硬物,擦拭时不要从树脂挤出方向擦,而要越 过整个长度朝模宽方向均匀地擦模唇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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