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X 年 XX 月 XX 日发布 202X 年 XX 月 XX 日实施 XXX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目 录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1 二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3 三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7 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31 五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34 六 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37 七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9 八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5 九 变更管理制度...................................................49 十 供应商管理制度.................................................54 十一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6 十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8 十三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61 十四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64 十五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8 十六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71 十七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74 十八 事故管理制度.................................................77 十九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禁烟管理)...........................80 二十 消防管理制度.................................................83 二十一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6 二十二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8 二十三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设施)...........................91 二十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3 二十五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99 二十六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02 二十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2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2.00
202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00 个岗位汇编版) XXXX 有限公司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办公室主任)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 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公司行政副总经理与办公室主任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 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3、协调好员工的后勤保障的安全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工人)及全体员工要培训 考核工作。 6、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7、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场所物质检测及员工的体检工作。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a)员工岗位能力满足率达100%;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在岗职工培训率为100%; c)进出车辆、人员登记率达100%; d)加强安全责任考核,安全责任考核率达到100%。 三、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行政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8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安全环保责任清单 ****工区 批准人: 日期: 2017/3/9 岗位名称 安全环保职责 责任人签字 道路生产经理 在分管范围内,确保工区职业健康、环保体系有效运行,对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施工 安全专项方案》彻底执行;排查隐患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标 准要求,现场的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实施布置各种安全设施;处置施工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人,部署实施防范措施。 桥区生产经理 在分管范围内,确保工区职业健康、环保体系有效运行,对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施工 安全专项方案》彻底执行;排查隐患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标 准要求,现场的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实施布置各种安全设施;处置施工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人,部署实施防范措施。 采石场经理 在分管范围内,确保工区职业健康、环保体系有效运行,对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施 工安全专项方案》彻底执行;排查隐患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 标准要求,现场的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处置施工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部署实施 防范措施。组织对司机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做好炸药库保卫工作,布署实施各种安全设施。 机料经理 在分管范围内,确保工区职业健康、环保体系有效运行,对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查隐患, 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 态。布置检查个机械维修记录,维修机械产生的危险垃圾督促归类储存。督促机务部门对驾驶 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处置机械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督促材料部门做好防火工作,检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4 KB 时间:2025-09-06 价格:¥2.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09-07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6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所有压力容器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 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 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 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 核工作由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7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所有压力容器 3 定义 无 4 具体规定: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 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 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 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 核工作由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铝锭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具器、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 2.设备点检时,操作台必须有专人控制,并与点检人员配合好。 3.使用新补或潮湿的残铝箱、溜槽、中间包,应事先进行预热干 燥方可使用。 4.必须确认铸模、分配器、天平浮标、工器具等充分预热后方可 进行作业。 5.吊运残铝箱的残铝时,事先检查吊具是否合格,正确绑好吊耳, 防止滑脱,专人指挥起吊,起撬残铝动作正确,用力适当,站位安全。 吊出吊耳后在残铝箱中重新放置好吊耳。 6.出铝作业时,要带手扪子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7.天平浇注作业要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以防铝液飞溅烫伤。 8.生产途中常巡视,溜槽铝水量控制在溜槽的 2/3 以下,注意调 节天 平,控制铝水流量,防止铸模跑铝爆炸。 9.铸机的速度转换必须在运转中进行,铸机速度必须适宜,确保 铸模 内铝水完全凝固、铝锭温度适当。 10.禁止跨越正在运行的铸机、冷运机、垛运机,生产过程中禁止 行走、跨越溜槽和浇包。 11.铸机在运行中严禁在铸模上站人,因故障停机时,严禁在铸模 上 搁置物具。 12.成品运输机在运行中,机道上禁止站人或放置物具,如用手动 操作,必须确认机道上没有人或其他障碍物方可进行。 13.打捆作业只能在成品运输机处于停止状态下进行,严禁边打捆 边修正钢带,当封套被卡住不能卸下时,应关掉气源再进行处理,打 捆时钢带旁边禁止站人,以防割伤。 14.铸铝结束,清理流槽铝水时,动作应缓慢。 1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并切断电源,请检修人员处理。 16.生产结束后,应停止有关设备运转,切断电源,清理生产现场, 把工具放好。 17.移动轴流风机前先停电,待风机完全停止后方能移动,用力不 能 过大,防止风机翻倒或拉断电源线,杜绝风机压在电源线上。 18.严禁奔跑作业,防止滑跌。 19.更换分配器前必须停止铸机。 20.接收人员待铝水到达浇包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 量,确保铸模内铝水完全凝固,生产结束时立即关掉冷却水。堆垛人 员待铝锭到 达冷运机时才能缓慢打开冷却水,控制好水量,生产结束 待铸机上无铝锭时 立即关掉冷却水。 21.生产和点检过程中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22.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听从班组长的安排指挥,严禁未经 许可私自开动、关停机器。 23.接收人员排除异常铝锭时,用力要得当,铝锭及时返回冷却水 槽。 24.整理整列机和垛位上的铝锭时注意运行当中的堆垛小车,防止 堆垛小车碰头。 25.在处理堆垛机故障时,操作台人员与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在 确认对方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在处理翻转机上被卡住的铝锭,必须 先翻掉前 面三块以上铝锭方可处理,严防铝锭挤伤。 26.堆垛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铝锭,并注意本岗位的作业人员和行 人。 27 .多人共同进行人工堆垛铝锭时,要密切配合,注意站在安 全位置。 28.叉车在叉运垛运机上的铝锭时,严禁进行打捆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9.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 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 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 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7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数控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熟悉该机的性能,技术参数,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3、打开空压机电源,检查空压机所提供等离子入口气体压力符合规定要求,打开配电柜电源, 电压是否正常。 4、检查保护接地装置,各接点紧固可靠。 5、检查所有电气箱是否处于密闭状态,不允许电气箱处于开启状态下进行切割工作。 6、检查电源连接线和空气管是否紧固。 7、调整被切割的钢板,尽量与轨道保持平行,把钢板打扫干净,除去氧化皮及其它杂质。 8、根据板厚和材质,选择适当电极嘴。 9、打开抽风系统或水床系统和数控机电源。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10、操作人员上机,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按动紧停开关,及 时退出工作位,严禁开机脱离现场。在引弧一刻任何人不得进入引弧区。 11、操作人员应注意,切割完一个工件后,应将割枪提升回原位,运行到下一个工位时, 再进行切割。 12、当第一次发现切割质量下降时,应及时检查消耗件,如发现电极嘴弄脏或损坏,应及 时更换,清理电极嘴,应用随机专用工具清理和更换。 1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给定的切割要素选择切割速度,不允许单纯为了提高工效而增大设 备负荷,机器撞限位以中低速撞限位,处理好设备寿命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14、轨道不允许人员站立,踏踩,靠压重物,更不允许撞击,导轨面每个班用压缩空气除 尘后用纱布沾 20#机油擦拭轨面,随时保持导轨面润滑,清洁。 15、传动电机输出齿轮以及传动齿条,每天用 20#机油清洗,不允许齿条有颗粒飞溅物。梁 上尘埃应及时吹除,割枪间传导带只允许用干净纱布擦拭,不允许用油布。 16、操作人员只允许拆卸电极嘴,其余零件不能随意拆卸,电气接线盒只允许有关人员检 修时,方能打开。 17、该设备若出现故障,应及时请维修人员处理,故障较大时,应先报设备处组织有关人 员会审,确定方案,严禁私自拆机检查。 18、正确,仔细地安装割炬,确保所有零件配合良好,确保气体和冷却气流通。消耗件不 要用到完全损坏后再更换,否则造成割炬严重损坏。 20、在更换消耗件或日常维修检查时,一定要保证割炬内外螺纹清洁。喷嘴和电极的接触 面有赃物,割炬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用过氧化氢类清洗剂清洗。 21、等离子系统需要干燥和干净的等离子气体才能正常工作,脏污气体会缩短消耗件的寿 命,造成非正常损坏。避免等离子弧拉长扩展。切割尽可能从边缘切割。 22、减少不必要的起弧时间。应经常清除在割炬保护壳上的熔渣。应及时清除喷嘴上的氧 化物。每天检查气流和冷却流。 2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防护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更不准擅自按动键,以免损 坏机器或程序,数据丢失。 24、起吊钢板及工件时,应注意不允许发生脱钩或前冲,机上包括导轨任何一部分都不能 撞击。 25、数控系统和切割平台应有可靠保护接地,各接点紧固可靠。要保证等离子电源的防尘 和通风要求。严禁频繁启动等离子电源和数控机电源。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4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7.1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 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 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 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 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 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 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 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 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 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 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 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 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 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 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 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 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 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1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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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 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 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应设 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撑杆 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 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 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 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 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 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 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用时, 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 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 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 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 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 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 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行下 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 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 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 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底端 2~3m 处。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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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 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 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 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 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 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 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 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 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 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 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 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 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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