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 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的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全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的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的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的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的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全电压照明设备和个体安全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的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的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5.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通用规定(适用本厂人员及外来人员〉 1.1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解厂房。 1.2 进入厂房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1.3 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非工艺车辆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特 殊情况需要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的,需经过交通安全部门和分厂安全 管理部门批 准。 1.4 以汽油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不准进入电解厂房的作业区域内。 1.5 进入厂房时要注意天车吊运作业情况及工艺车运行情况,禁止从 天车工 具小车及驾驶室下穿行,注意避让天车和工艺车辆。 1.6 禁止随意跨越危险警戒线,禁止毁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 示标 志,禁止乱动各种设备开关、按钮。 1.7 在厂房通道上行走时应走安全通道。 2 作业人员通用规定 2.1 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 后方准 许作业,多功能天车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在理论培 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在车间领导同意后方 准单独作业。 2.2 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3 交接班时必须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设备、工具、材料、 环境设 施、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才能交接班。 2.4 凡是与热熔体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用。 2.5 在电解厂房内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磁场,防止发生意外。 2.6 禁止非相关电工人员擅自搭接、拆除电源线路。 2.7 禁止非相关操作人员触动各种电器控制按钮或切断电源。 2.8 禁止在非休息点坐、卧、休息。 2.9 禁止往楼下、窗外扔工具或废弃物。母线与地面及风格板之间、 槽与槽 及地面之间不得有金属物件直接连通,如有连通现象要处理,以防 发生电流短路 或接地。 2.10 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工具和原材料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 2.11 按规定认真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 告。 2.12 在电解槽之间行走时注意风隔板是否变形、移位,防止脚踏空或 绊倒, 同时注意提防卡具挂钩断裂、卡具掉落伤人。 2.13 上下电解槽时,必须先确认要踩的槽盖板是否牢固可靠,而且脚 必须 踩牢在槽盖板筋条上。 2.14 加入槽内的物料必须经过预热干燥后方可加入。 2.15 人工打眼或手动打出铝洞时,要防范电解质飞溅伤人。 2.16 发生劳保用品着火时要立即就地扑灭或脱下扑灭,不应惊慌奔 跑,严 禁用水浇身灭火。 2.17 指挥天车吊运物件时,应手势明确,符合规范,确认吊具合适、 完好, 捆绑牢靠、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挥起吊。 2.18 发生阳极效应的电解槽,应立即停止一切人工作业和天车作业。 2.19 严禁随意打开槽控箱或配电箱,打开后要及时关闭,不得在配电 箱、 槽控箱内放置物品。 2.20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非维修人员用手触摸槽控箱“手动”和 “手工单 动”开关以外的任何电器元件。 2.21 操作完后的热工具要按要求整齐轻放在警戒线内地面、工具车或 工具 架上,禁止乱丢乱甩。 2.22 接压缩空气风管时,要确认是否接牢,开启风阀时要缓慢开启, 并提 醒相关人员注意,卸风管时必须先关闭风阀。 2.23 高空作业时严格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24 生产组织要合理,避免人员过度疲劳,保持现场的通风,以防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8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表 编号:BZH9.7-11 序 号 检查项目 填写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 实际情 况 备注 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 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 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 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 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 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 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2 条 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 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3 条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 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 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 防护用品。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4 条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 志,标志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贮 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 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6 条 6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 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 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 A(参考件)。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8 条 7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 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9 条 8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 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 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1 条 9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 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 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2 条 10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 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 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1 条 11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 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2 条 12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 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3 条 1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 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1 条 1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 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2 条 15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3 条 16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 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4 条 17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 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不得 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5 条 18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 采用非燃烧材料。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6 条 19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 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0.8m, 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 0.3m。主要通道的宽 度不于小 1.8m;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第 6.1.3 条 20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 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 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 贮存。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3 条 21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 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 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 应采取避光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4 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0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8-A 1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 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 文控中心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 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 工作中遵守、使用 3.5 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 方 3.6 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 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 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 由安全办公室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进行编 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 由技术部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 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2 内容 4.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 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 措施;g.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 作规程。 4.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 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文控中心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 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 评审 4.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 1 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文控中心、安全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 和资料。 4.4.2 由安全办公室记录评审结论。 4.4.3 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 订计划的实施。 4.5 修订 4.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修 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折边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在试车和操作前应熟悉本机器的主要结构、性能和使 用。 1、滑块下限调整:由于折弯板料厚度和弯曲角度及形状的不同, 滑块下限位置应作调整,滑块下限位置应作相应调整,滑块下限位置 由按钮通过电动机进行调整。〔指针转一圈为 1mm)。 2、板料折弯压力参数选用表:按板料厚度选用下模 V 型槽的开口 尺寸,按表可查取折弯压力。 3、电气按钮站:有电源拉通、起动、停止、同步油缸充液、滑 块下限调整、滑块单次行程和滑块点动行程等按钮。 4、滑块上限调整:调整行程开关触头,可改变滑块上限停止位置, 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以提高生产效率。 5、模具:由于折弯板材厚度及形状的不同,应选用适当的下模 的 V 型槽开口尺寸。 6、挡料调节手轮:挡料机构是折弯板料的便于定位用。操作时 调节方便。 7、脚踏开关:使滑块作微动或往复行程,操作轻便。 8、为了保证能获得较好的工作折弯精度。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板料必须平整; 2、折弯板料应放在机器的中间; 3、正确的选用下模 V 型槽,开口尺寸应大于 8 倍的板料厚度; 4、选用和调整机器的压力与工作所需折弯压力基本相近。 本机器调整方法:对折弯工作的精度要求较高时,将溢流阀降低 到工件所需压力。 5、本机器采用同步平衡机构。对同步缸充油、排气是提高折弯 工作精度的 有效措施。其步骤:先将充油开关打开,然后将放气开 关打开,将选择开关扳至 “充油”位置,按“充油”按钮,对同步缸充油排气,待气排完后, 在充油状态下关闭放气开关,充油结束后,记住将充油开关关闭。 同步缸充油排气应在:①每次开始之间;②在连续运行中,如果 发现滑块行 程数减慢的情况进行。以提高工作精度和增加滑块行程 次数。 三、同步油缸使用说明 充油压力﹤5Mpa,但新机器或用户换新油封时,滑块速度可能会减慢,这 时油路压力可降低﹤3Mpa,当油封使用成熟时可取﹤5Mpa,以提高同 步性能。 四、滑块上升(回程^ YV3 动作,使系统卸荷。YV1 动作,件号 10 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 油通过件号“8”节流阀快速使滑块上升,油缸上腔的油由控制 油打开液压操纵, 单向阀件号“1”流回油箱,另一部分则经电磁阀 件号“10”流回油箱。 五、工作时的动作 开动油泵,控制脚踏开关,YV2 动作,件号“10”电磁阀换向,YV3 失电, 压力油经电磁阀件号“10”分别进入差动油缸和柱塞油缸,滑块下降, 差动油缸 下腔油液经节流阀件号“8”流回油箱。滑块下降速度由节 流阀调节之。由于节 流阀的作用,节流前压力升高,控制油打开液 压操纵单向阀滑块在下降时有部分 油液经液压操纵单向阀流入油 箱,使系统处于卸荷状态,当滑块下端刀具与工件 接触时,滑块速 度趋于停止,节流阀前未造成压力,即控制油路无压力。液压操 纵 单向阀关闭,系统处于加载状态。 工作结束后,滑块回程(动作同四). 六、停机 滑块在下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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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振动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振动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使用前必须检查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各部是否紧 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2 电源动力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须加设 盖板保护。 2.3 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开关, 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要牢固。胶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500cm,以 免折断,并不得用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 中。拉管时不得用力过猛,如发 现脱管,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 源进行检查。 2.4 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或干硬的 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查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2.5 雨天操作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装置,使用时应注意棒壳 与软管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泥浆侵入。 2.6 应使用移动式电源闸箱,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箱距实 际操作地点 最远不得超过 30m,闸箱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集中精神注 意指挥信号,准确及时 送电或断电。 2.7 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时,应注意勿使钢筋 夹住振捣棒,以免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 2.8 振捣器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混凝土的塌落度决定,塌落度愈 小振动时间愈长。 2.9 工作时振捣棒不能插入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 1/3〜1/4 为 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振捣棒会被夹住而不易拨出。 2.10 混凝土不宜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 浆离析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2.11 冬期施工,如因润滑油凝结而不易启动时可用炭火缓烤振 捣棒,但不能用烈火烧或开水烫。 2.12 用绳平拉板式振捣器时,拉绳必须套橡胶管保证绝缘和干 燥,两人密切配合,移动转向时应蹬平两端,不应蹬在电动机上。 2.13 搬移平板式振捣器,必须从两边抬运,并注意障碍物,以 防绊倒。 2.14 振捣器与平板之间的螺丝要经常紧固,引入振捣器的动力 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安在手柄上,以便及时启闭。 2.15 操作中移动振捣器应使电源导线保持足够的长度和拉力, 不能拉得过紧,以免线头拉断。 2.16 振捣器外表要保持清洁,粘结在电动机壳上的水泥浆应及 时清除以免影响电动机散热效果。 2.17 操作振捣器,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 25℃,必要时应使机降 温,电动机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排除。 2.18 当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个附着式振捣器振捣时,各振 捣器的频率必须一致,以免产生互相干扰的现象。 2.19 带有缓冲簧的平板式振捣器,弹簧要有良好的弹性,防止 在振捣时振坏电动机壳体。 2.20 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头不得有水 泥浆粘往,以免螺纹粘附水泥浆而影响连接,振捣器清理后应放在干 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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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机械加工用设备(包括车、铣、磨、创、钻、甜、砂轮、 焊接、 线切割、喷焊、电阻炉、数控车、数控铣、压缩机)的有关安全、技 术操作。 2 通用操作规程 2.1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期 满经 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设备。 2.2 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时,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基本结构及传动、润滑部位, 严 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3 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无袖、短袖、短裤、 凉鞋,女工长发必须盘于工作帽内,不得外漏。在从事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2.4 从事旋转机床操作时,严禁手套,不准使用棉纱、抹布、手等擦拭正在 旋转 的工件及刀具。 2.5 设备操作前,应做好如下检查方可操作,如遇以下情况应先排除后操作: 2.5.1 电气电缆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可靠。 2.5.2 各传动、转动、润滑部分是否良好。 2.5.3 各种操作手柄是否位置正确,操作灵活。 2.6 设备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7,检修机床时,必须拉下总开关,并悬挂“禁 止 合闸”标示牌。 2.7 工作完毕下班时,必须拉下总开关^数车可根据情况决定〉。 2.8 工作区域内严禁堆放其它杂物,工器具定置放在规定区域内,工件严禁 堆放 过高,应过目知数。 2.9 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请维修人员排除,维修时,操作人员应 协 助维修工作。 3 线切割岗位操作规程: 3.1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1 机床在使用前首先对各注池部位进行润滑,并检查钼丝的松紧程度, 使之 达到正常工作要求。 3.1.2 读入代码文件:机床在使用时,首先将存有代码文件的数据盘插入驱 动器, 按〈读盘〉钮,选择 130 代码,当屏幕出现该数据上全部 130 代码文 件后,将箭 头光标移至要选择的文件名上,按鼠标器命令键,该文件名变黄 色,然后按参数 窗口左上角〈撤銷〉钮,系统读入该文件,并在屏幕上显示 其图形。 3.1.2 模拟校验:按〈模拟〉或“D”键,系统以插补方式快速绘出加工轨迹, 以此验证代码的正确性。 3.1.3 机床功能检查 a)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电机状态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home 键),使得 该 指示标志呈红色‘ON’。检查机床手柄,各相电机应处于锁定状态,用光 标再点 该标志,恢复为‘OFF’,电机均应失电。 b)用光标点取屏幕上方的高频标志(或按小键盘区的 pgup 键 ) , 使 得 该 指 示 标志呈红色‘ON’,屏幕间隙电压波形指示应为满幅等幅波(若不满 幅,应调整间隙电压取样部分的有关参数,该参数出厂时己设定,用户不应 随意 调整)。机床工件、钼丝相碰时应出现火花,同时电压波形出现波谷, 表示高频 控制部分正常。 C)关闭高频‘OFF’开启电机‘ON’,再按“模拟”钮,机床应空走,以次 检验机床有否失步及控制精度等情况。 3.2 开机加工 3.2.1 本系统的主要调整部分为屏幕上的跟踪调节器,该表两侧有两个按钮, ‘ + ’表示跟踪加强,‘一’表示跟踪减弱。在正式切割前,应将表移至中 间偏 右位置。机床、工件准备就绪后,按“加工”或“w”(若需要计算加 工工时,应 首先将计时牌清零,用光标点取计时牌或按‘F9’键),即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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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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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通用规定(适用本厂人员及外来人员〉 1.1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解厂房。 1.2 进入厂房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1.3 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非工艺车辆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特 殊情况需要穿越厂房通道和作业区域的,需经过交通安全部门和分厂安全 管理部门批 准。 1.4 以汽油作为动力源的车辆不准进入电解厂房的作业区域内。 1.5 进入厂房时要注意天车吊运作业情况及工艺车运行情况,禁止从 天车工 具小车及驾驶室下穿行,注意避让天车和工艺车辆。 1.6 禁止随意跨越危险警戒线,禁止毁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 示标 志,禁止乱动各种设备开关、按钮。 1.7 在厂房通道上行走时应走安全通道。 2 作业人员通用规定 2.1 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 后方准 许作业,多功能天车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在理论培 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在车间领导同意后方 准单独作业。 2.2 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3 交接班时必须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设备、工具、材料、 环境设 施、消防器材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完好才能交接班。 2.4 凡是与热熔体接触的工具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用。 2.5 在电解厂房内使用铁工具时,应注意磁场,防止发生意外。 2.6 禁止非相关电工人员擅自搭接、拆除电源线路。 2.7 禁止非相关操作人员触动各种电器控制按钮或切断电源。 2.8 禁止在非休息点坐、卧、休息。 2.9 禁止往楼下、窗外扔工具或废弃物。母线与地面及风格板之间、 槽与槽 及地面之间不得有金属物件直接连通,如有连通现象要处理,以防 发生电流短路 或接地。 2.10 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工具和原材料严格按定置管理堆放。 2.11 按规定认真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报 告。 2.12 在电解槽之间行走时注意风隔板是否变形、移位,防止脚踏空或 绊倒, 同时注意提防卡具挂钩断裂、卡具掉落伤人。 2.13 上下电解槽时,必须先确认要踩的槽盖板是否牢固可靠,而且脚 必须 踩牢在槽盖板筋条上。 2.14 加入槽内的物料必须经过预热干燥后方可加入。 2.15 人工打眼或手动打出铝洞时,要防范电解质飞溅伤人。 2.16 发生劳保用品着火时要立即就地扑灭或脱下扑灭,不应惊慌奔 跑,严 禁用水浇身灭火。 2.17 指挥天车吊运物件时,应手势明确,符合规范,确认吊具合适、 完好, 捆绑牢靠、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挥起吊。 2.18 发生阳极效应的电解槽,应立即停止一切人工作业和天车作业。 2.19 严禁随意打开槽控箱或配电箱,打开后要及时关闭,不得在配电 箱、 槽控箱内放置物品。 2.20 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非维修人员用手触摸槽控箱“手动”和 “手工单 动”开关以外的任何电器元件。 2.21 操作完后的热工具要按要求整齐轻放在警戒线内地面、工具车或 工具 架上,禁止乱丢乱甩。 2.22 接压缩空气风管时,要确认是否接牢,开启风阀时要缓慢开启, 并提 醒相关人员注意,卸风管时必须先关闭风阀。 2.23 高空作业时严格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24 生产组织要合理,避免人员过度疲劳,保持现场的通风,以防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 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 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 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 一名班组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 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 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 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可能带电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 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求 1、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在点检传 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热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 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 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 不动” 。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 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 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立柱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 牌。 7、位于高度超过 2 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 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 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 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 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 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 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 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 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0、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 止机械伤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每台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 司机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 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铺设, 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 欧,轨道终端的限位装 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铃声或报警。 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6、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必须带电 修理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 并有人监护。 7、作业前: ①起重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面,超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 无障碍物, 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②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称以 及构件重量 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 保护装置, 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 机构进行停机。 ④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 采取安全保 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m。 ⑤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应以生 产厂的技术 文件作使用依据,并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 ⑥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 至少保留三 圈以上。 ⑦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最后一个卡子距 绳头的长 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的一侧,以形 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卡子应拧紧至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⑧闭 合主电源,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8、作业时: ①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吊钩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动作前, 应呜号示。 ②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 所指挥起重 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 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③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人员。 ④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 明重量的物 件,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⑤严禁用起重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 重物,现场 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⑥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应均匀,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严禁急 快急慢和突 然制动,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不降 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 下降。 ⑦操纵各控制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⑧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 动后,再转 向,操作时严禁急开急停。 ⑨起重机起吊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厂 址 选 择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 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应选在城镇边缘,且地处该地居民区常年主 导风向的下风向,不应位于窝风地段。应处于交通便利,同时具有满足生产、生活 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生产 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厂区用不低于 2 米高的围墙与外界 隔离,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定 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包括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 应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管理区、生活区应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旋切机、削片机、木磨机、吸尘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与管理区、生活区、生产 厂房等单独分开布置 2 厂区布 置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 5m,且 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厂房、库房建设应符合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 (处、部)长、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职能部 门、生产单位与下属部门及生产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生产安全责任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生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 理网络要覆盖车间、班组,形成整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体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 调查处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检修管理制 度、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 安全管 理 应根据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操作规程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教 育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档案 按要求进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 价、职业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5 其它保 障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 防护用品;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 对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 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厂区、库区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m2 或一座库房的占地 面积超过 1500m2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 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地 木材露天堆场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 地。堆场的总储量超过 5000 m3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 6m 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木材堆场占地面积超过 40000m2 时,宜增设与 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 150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 应小于 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 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5m×15m 6 消防安 全 木材加工企业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 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 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3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8-A 1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 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 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 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 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 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 文控中心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 责文件的发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 安全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传达给相关方 3.6 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并发放 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 程序 4.1 编制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 由安全办公室协助各管理部 门、车间进行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 由技术部协助各管理部门、车间 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控中心保管。 4.2 内容 4.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 安全操作 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 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化学品 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g.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 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办公室审核, 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施。 4.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文控中心发放到相关的 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 评审 4.4.1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 1 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文控中心、安全办 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4.2 由安全办公室记录评 审结论。 4.4.3 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 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 修订 4.5.1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 评审、 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 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 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 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Print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安全工作显得非常重要。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分 享的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计划 范本,希望你会喜欢。 篇一: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 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 和,镇人民政府 决定 从即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15 日,在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 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 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暗查暗访,督促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 “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罗阳镇开展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林志华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镇三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温志坚同志兼任,具体 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 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码头)、消防、非煤矿 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 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 ,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元旦、春节、春运 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 20xx 年 12 月 29 日至 20xx 年 2 月 15 日,采取企业自 查自纠、各单位牵头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复检 齐头并进。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 促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 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省、 市和县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 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前期安全 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非法 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 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加强标准化 建设、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 、管理制度、操作规 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 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 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深刻汲取“12•20”深圳山体滑坡突发事件教训。国土所、村建所、安监所等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该起突发事件的惨痛教训,迅速开展一次防止山体 滑坡的专项检查,从严从实加强类似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要根据职责分工,重点 加大对排土场、露天矿山边坡、道路建设工程的山体开挖段、地质滑坡点(段)等涉 危区域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主体单位要实行“ 零容忍”,列出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专人负 责,按期进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春运安全。交管所要加强与旅游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联动协作,按照省、 市和县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安全检查 工作。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处置春运工作中的突发性事件;加强客运 站场源头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营运和客车超载出站、站外组客、兜 客、拉客、超范围经营以及货运车辆严重超限等违法行为;督促公路管理单位加强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5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5.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 管理服务。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消防管理机构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 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办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 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集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工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参加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应当对劳动者 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 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 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 安全生产检查及 事故隐患排查制 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 事故隐患排查制 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 和责任人员;(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 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 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 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 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 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 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具有较大危险因 素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设施的安 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 素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设施的安 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规章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项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 制评审(估)报告。 3.3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3.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4. 程序 4.1 制订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保管。 4.2 内容 4.2.1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1.1 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4.2.1.2 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1.3 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1.4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1.5 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4.2.1.6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1.7 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包括: 4.2.3.1 目的 4.2.3.2 职责 4.2.3.3 工作内容或程序 4.2.3.4 记录 4.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 施。 4.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发放到相关部门、岗位,各级人员应遵守 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程作业。 4.3 评审 4.3.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 3 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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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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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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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 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 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 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 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 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的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 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 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 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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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东莞昭和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项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 制评审(估)报告。 3.3 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 各部门、车间、班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3.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4. 程序 4.1 制订程序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保管。 4.1.2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保管。 4.2 内容 4.2.1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1.1 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4.2.1.2 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1.3 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1.4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1.5 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4.2.1.6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1.7 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包括: 4.2.3.1 目的 4.2.3.2 职责 4.2.3.3 工作内容或程序 4.2.3.4 记录 4.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发布实 施。 4.2.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发放到相关部门、岗位,各级人员应遵守 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程作业。 4.3 评审 4.3.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 3 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由安全生产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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