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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隐患排查计划

有限公司隐患排查计划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责任,保障 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 建安全生长效机制。 2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 16 号令 《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 《工贸企业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1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3 实施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4 排查类型及排查内容 4.1 生现场类隐患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作业活动; 设备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4.2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责任制; 安全生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管理档案; 安全生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 排查时间安排 公司结合企业生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专项、季节、 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如下: 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和各车间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 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 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实际,至少每季度 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6 排查人员及组织级别 公司“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成员具体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等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部门级、车间级,按照专业类别及职责划分;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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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8 水泥生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企业所从事的生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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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企业所从事的生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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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执法检查

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雷电防护安 全生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雷电防护安全生规 章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雷电防 护安全生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雷电防护安全生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雷电防护 安全生工作,及时消除生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雷电 防护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雷电防护生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 十条 《安全生法》第 九十一条 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经营单位停 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1.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 施工的; 2.建设项目投入生或者使用 前,应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款、第 四款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 擅自投入使用的。 3.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雷电防 护安全设施设计(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发生重大变更,应当报原 批准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监 督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1.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安 全 生 1.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应当按国家 规定保证雷电防护安全生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法》第 九十条 生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条件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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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检查

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屠宰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工作 部署 4.定期安全生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安全生“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委员 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 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部门报 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责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责任 书 1. 安全生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四、 基础 管理 4.生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条件所必需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二 资金投入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管理职责;生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2.生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1.生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黑龙江省安全生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 二款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 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七、安 全生 准化 1.生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准化、设施设备准化、作 业现场准化和操作过程准化,提高安全生水 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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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督导检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领导下井带 班 矿领导带班并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2 安全出口 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 2 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 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 30m。 2.每个生水平(中段)、采场,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 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查看 现场 3 防排水 1.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 3 台泵组成。 2.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3.水仓进水口应有蓖子。 查看 现场 4 防灭火 1.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 200m³。木材场、有自 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 向上风侧 80m 以外。 2.竖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 场硐室,应设置消防水管。 查看 现场 5 矿井提升 1.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 绳提升罐笼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坠器。 2.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安装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 部和中间车场,必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建 有躲避硐室,并有明显的标志。 查看 现场 6 矿井供电 1.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 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 段。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 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 标高高出 0.5m。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 0.3m。 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 0.5m。其他机 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 0.2m 以 上。 查看 现场 7 顶板管理 1.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2.采用全面采矿法、房柱采矿法采矿,应根据顶板稳定情况, 留出合适的矿柱。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8 空区管理 对采空区进行日常安全监测。 查记 录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9 井下爆破 1.爆破应有专门设计,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2.矿山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 等待时间超过 15 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查记 录 查看 现场 10 通风防尘 1.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 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 和人员通行通道。 2.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 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 力。 查看 现场 11 安全防护 标志 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 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 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 载要求。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 查看 现场 12 “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功能齐全,并具有报警参数设 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中段和分段的 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提升人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 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紧急避 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 设视频监控。 2.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 应安装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 经常下井人员总数 10%的备用卡。 3.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 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 等主要地点。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4.供水施救系统。供水管道敷设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 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 主要地点。供水管道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内,并安设阀门及 过滤装置,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灾时的需要。 5.通讯联络系统。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 井底车场、马头门、井下运输调度室、主要机电硐室、井下 变电所、井下各中段采区、主要泵房、主要通风机房、井下 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提升机房、井下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全生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工 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七、安 全生 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准化、设施设备准化、 作业现场准化和操作过程准化,提高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五条 5.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现 场管理 7.生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全生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安环部未来三年发展提升计划方案(6页)

编制: 审核: 批准: 安环部未来三年发展提升计划方案 一、目 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国家日趋严格的安全、 环保管理环境,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环保各项管理工作,特组织编写安全环保部 未来三年的发展提升计划方案。 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现状分析: 公司是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经营类的化工企业,生过程中存在很多危 险有害因素及各类潜在的风险、为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成立了安全环保部, 完善制定了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很多问题,诸 如:多数一线员工并未有从事化工生操作的经历、文化层次较低、整体素质不 高、岗位操作技能不强、员工安全环保意识不强,甚至不知安全环保为何物、各 项管理制度执行力不佳、管理人员安全、环保意识不强,专业技术水平不算高、 安全环保管理能力较弱,对安环工作重视度不够、组织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应急 演练时间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 三、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现状及安全、环保形势设想: 二〇XX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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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管理人员。 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 工作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安全生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娱乐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 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2.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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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加油站安全生督导检查

加油站安全生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油罐 1.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 室内。 2.埋地油罐操作井无积油、无积水、无杂物、无锈蚀, 操作井盖应有防撞生火花措施。 3.油罐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4.进出油管无渗漏。量油口密封垫圈完好有效,闭合 严密。人孔盖螺栓齐全、连接牢固,垫圈完好闭合严密。 阀门启闭灵活,无渗漏。 5.油罐应进行防雷接地。 查看 现场 2 卸油 口 1.每个油罐应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识、标记。 2.油罐卸油口应上锁。 3.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端子应距卸油口 1.5m 以上,并 配备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性能完好。 查看 现场 3 安全附 件 1.汽油罐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的公 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通气管应安装阻火器,阻火器 应每季度检查保养 1 次,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2.管口应高出地面 4m 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距围墙 3m。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 高出建筑物的顶面 1.5m 及以上。 查看 现场 4 卸油作 业 1.卸油应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并在各接口处设闷盖, 闭合严密。 2.在卸油现场设置“正在卸油,严禁烟火”警示牌、警 示线。 3.卸油作业前应稳油15min以上后方可卸油,同时停止 该罐加油作业。 4.防静电接地夹应夹在油罐车专用导静电端子上。 查看 现场 5 站房和 罩棚 1.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应采用避雷带保护, 避雷带(网)不得少于2处引下线,并设有断接卡。禁 止在避雷带(网)上挂搭电话线、临时用电线路等。 2.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 的照明灯具应防爆。 3.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在规定间距内禁止使用明火 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4.一、二级加油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营业室、罩棚 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照明灯每周试验1次。 查看 现场 6 加油机 1.加油机外壳和电机接地应保持良好有效,每月对加 油枪机体之间进行导通测试。 2.加油机应整体防爆。 查看 现场 7 加油作 业 1.站内严禁烟火。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 2.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生火花的行为。 3.员工工作期间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4.机动车辆加油时应熄火。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8 安全标 志 1.加油区进口和出口,应设置进、出标识,夜间营业 的加油站应在进出口设置灯光进出标识。 2.加油站内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并置于醒目位置保证 在昼夜均能清晰可辨、固定牢靠。加油操作区应设置禁 烟、禁火、禁止使用手提电话的告示牌。 查看 现场 9 变配电 系统 1.加油站内不得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和用电装置。 2.电气、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 线头,紧密牢固。 3.发电机排烟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口至各爆炸危险 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 小于5m。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4.配电柜为非密闭落地结构时,配电间应设置防小动 物挡板,高度不得低于500mm。 5.配电柜底部电缆管沟应用细沙填实。 6.配电室应设置或悬挂“禁止合闸”、“有电危险”、“正 常运行”的警示牌。 查看 现场 10 消防器 材 1.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 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2.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 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3.一、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5块、沙子2m³。加油加 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4.变配电间、发电间应各配置2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只。 5.灭火器粘贴有效期标签。 查看 现场 11 清罐作 业 1.施工方有资质。 2.作业前按作业内容办理作业许可证。 3.进罐作业前,应对油罐进行自然、强制排风。当罐 内油气浓度小于该油品爆炸下限20%以下时,方可进罐 作业。 4.罐内作业使用防爆用具。 查看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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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执法检查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工作,及时 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 十条 《安全生法》第 九十一条 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经营单位停 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法》第 九十条 生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经营单位停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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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企业所从事的生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管理服务。 《安全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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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演出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

演出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管理人员。 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安全生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四、 基础 管理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 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 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查看文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4.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5.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全生 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款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演出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全生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全生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演出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2.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1.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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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工作。 分管安全生的领导对安全生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条 三、安 全生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五条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安全生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的领 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 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 整改。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二十条 七、安 全生 准化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管理制度、业务操作 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查看文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三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 度,采取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 品进站上车。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二十五条 、现 场管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 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 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出站。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规范》第二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检查

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责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责任 书 1. 安全生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管理职责;生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2.生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生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

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管理人员。 生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安全生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4.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条件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美术品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美术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2.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1.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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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 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 析研究解决安全生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 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工 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检 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 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 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七、安 全生 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准化、设施设备准化、 作业现场准化和操作过程准化,提高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五条 5.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 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 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现 场管理 7.生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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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检查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七、安 全生 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准化、设施设备准化、 作业现场准化和操作过程准化,提高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五条 5.维修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 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现 场管理 7.生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9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5.00

省安全生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检查

出租汽车企业安全生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法》第十 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把安全生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责 任 书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法》第十 条 四、基 础管理 2. 出租汽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工作例 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法》第十 条 1. 出租汽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出租汽车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法》第二 十五条 1. 出租汽车应建立健全生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七、安 全生 准化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准化和操作过程准化,提高 安全生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现 场管理 6.生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为应当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 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令 2014 年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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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标准模板-双体系法规标准-DB37_T+2883-201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 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2883—2016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总体结构............................................................................2 5.1 标准层级........................................................................2 5.2 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2 5.3 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2 5.4 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2 6 隐患分级分类......................................................................2 6.1 分级............................................................................2 6.1.1 基本要求....................................................................2 6.1.2 一般事故隐患................................................................3 6.1.3 重大事故隐患................................................................3 6.2 分类............................................................................3 6.2.1 基本要求....................................................................3 6.2.2 生现场类隐患..............................................................3 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3 7 工作程序和内容......................................................................4 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4 7.1.1 基本要求....................................................................4 7.1.2 生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4 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4 7.2 确定排查项目....................................................................4 7.3 组织实施........................................................................4 7.3.1 排查类型....................................................................4 7.3.2 排查要求....................................................................4 7.3.3 组织级别....................................................................4 7.3.4 治理建议....................................................................4 7.4 隐患治理........................................................................5 7.4.1 隐患治理要求................................................................5 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5 7.4.3 一般隐患治理................................................................5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8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6-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双氧水

1 双氧水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配制工序 带搅拌器配制釜,纯水计量槽,芳烃高位槽,芳烃冷凝器,缓冲罐,精芳 烃储槽,压料过滤器,压料泵,精芳烃泵,2 吨电动葫芦 1.1.2 氢化工序 氢化塔,氢化液气液分离器,氢化液过滤器,氢化白土床,氢化液储槽, 工作液预热器,氢化液冷却器,氢化放空冷凝器,氢化尾气冷却器,氢化放空 水封,氢化泄压水封,氢气缓冲罐,尾气凝液接受槽,再生蒸汽凝液计量槽, 再生蒸汽冷凝器,氢气过滤器,氮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氢化液泵,循环氢 化液泵,循环氮压机,5 吨电动葫芦 1.1.3 氧化工序 氧化塔,氧化液气液分离器,氧化液储槽,氧化泄压液封,芳烃中间受槽, 氧化尾气冷却器,氧化放空冷凝器,膨胀制冷机组,氧化尾气处理机组,磷酸 配制槽,磷酸高位槽,空气缓冲罐,空气过滤器,氧化液泵,磷酸计量泵 1.1.4 萃取工序及成品罐区 萃取塔 ,净化塔,稀品分离器,稀品计量槽,纯水高位计量槽,纯水配 制槽,纯水过滤器,萃余分离器,高位集料槽,双氧水成品储槽,稀品高位槽、 浓品高位槽,纯水高位槽,精芳烃过滤器,稀品计量泵,成品包装泵 1.1.5 后处理工序及中间罐区 干燥塔,工作液集料槽,碱沉降器,碱分离器,工作液热交换器,白土床, 循环工作液储槽,循环工作液过滤器,工作液分离器,碱蒸发器,蒸汽冷凝器, 2 真空保护管,地下槽,浓碱槽,稀碱槽,废芳烃储槽,碱液配制槽,浓碱高位 槽,粗芳烃储槽,工作液中间槽,工作液泵,废芳烃泵 ,稀碱泵,浓碱泵, 蒸碱真空泵,污水泵 1.1.6 电气 维护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6KV 油浸式变压器、6KV 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 压综保、高压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 励磁柜、接地极、变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 套、令克棒、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7 仪表 DCS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差压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热电阻 温度变送器、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 心调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热导分析仪、氧分析仪、 极谱仪、PH 计、电导率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包装机。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5 通用区域 特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9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防腐 检修类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隐患排查责任制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的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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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XX 安字【2017】03 号 “安全生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关于深化安全生隐患排查快整治严 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隐患排查快整治严 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6】) 及德州市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特成立安全生风险分级 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司风险管控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推进公司风险管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生形势稳定,预防生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建设实施 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根据 德州市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按照培训学习、风险点排查、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控制措施制定及落实、风险点公告、制定隐患排查 治理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提升的工作步骤,高效完成双体系建设 工作。 二、 术语和定语 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损 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其中,根源是指具有能量或生、 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等;行为 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 状态是指物的状态和环境的状态等。 2、危害因素:危害因素是指生过程中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 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四类,分别是“人的因素”、 “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3、危害因素辨识:识别组织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并确定每 个危害因素特性的过程。 4、风险:是指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和 (或)健康损害和(或)财损失的组合。风险有两个主要特性,即可能性 和严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险情况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危险情况一旦 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和程度。 5、风险评价(也称风险评估):是对危害因素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 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6、风险度(也称危险性):是指危害因素辨识完成后,需要将危险程 度量化,即需要计算每项危害因素的风险大小,其计算出的风险值称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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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标准模板-双体系文件制度-3.1.2安全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两个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 生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C 2017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7 年 11 月 10 日实施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安全生委员会 发布 目 录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引用文件....................................................................................................................................1 4 责任分工....................................................................................................................................2 5 管理内容....................................................................................................................................3 5.1 术语和定义 .........................................................................................................................3 5.2 排查频次 .............................................................................................................................4 5.3 组织实施 .............................................................................................................................4 5.3.1 排查类型.....................................................................................................................4 5.3.2 排查要求.....................................................................................................................5 5.3.3 组织级别.....................................................................................................................6 5.3.4 治理建议.....................................................................................................................6 5.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6 6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7 7 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7 7.1 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8 7.2 一般隐患治理 .....................................................................................................................9 7.3 重大隐患治理 .....................................................................................................................9 7.4 隐患治理及验收 ...............................................................................................................10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 9 文件管理和隐患排查的效果 ...................................................................................................11 10 教育培训管理.........................................................................................................................12 11 运行管理考核.........................................................................................................................12 12 持续改进................................................................................................................................12 12.1 评审 .................................................................................................................................13 12.2 更新 .................................................................................................................................13 13.3 沟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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