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534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413项,搜索耗时:0.0088秒。

食品厂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责任制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系统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等政策法规以及其他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全面责任。 3.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 接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3.3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 班组的相关工作。 3.4 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各级部门职责 4.1 安委会 4.1.1 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卫生以 及消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各项法规。 4.1.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对策、 协调解决公司内的重大问题。 4.1.3 听取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工作的总结,审定工作方针、 目标、指标工作规划,审定 EHS 工作重大奖罚事项。 4.1.4 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定规章制度。 4.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 技术(设备)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环境技术问题。 4.1.6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具体指标目标,并组织实施。 4.1.7 部署、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环保工作。 4.1.8 对新、改、扩建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验收。 4.2 EHS 部 4.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 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履行监督、检查、 指导、服务职能。 4.2.2 组织制订或修订本公司各项 EHS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3 组织编制、汇总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2.4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各部门 EHS 工作进行布置,对各部门专(兼)职安全、环保 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2.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工作。 4.2.6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7 负责特殊作业的会签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4.2.8 参加新、改、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项目、新产品投产等“三同时”审查、验收。 4.2.9 负责对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 培训活动。 4.2.10 做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健康监护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2.11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工作,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环境监测等工作。 4.2.1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建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伤鉴 定工作。 4.2.13 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4.3 生产部 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 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3.2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部门安全操作规程。 4.3.2 在组织生产准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负荷能力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护、环保设施;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EHS 制度,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 环保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3.4 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 高效生产。 4.3.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8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3-A 1. 目的 为加强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4.2 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 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 安全培训教育。 4.2 综合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 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 教育档案。 4.4 综合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 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6 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7 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5 工作程序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5.1.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 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 32 小时;每年再培训 12 学时)。 5.1.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发生改变时,综合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 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5.1.3 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综合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 2 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任命。 5.1.4 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 后,综合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 5.1.5 综合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5.1.5.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 5.1.5.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 5.1.5.3 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1.5.4 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5.1.5.5 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 5.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2.1 综合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能力,熟悉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部编制新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对生产部相关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经综合部、安全主任生产部安全 管理人员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2.3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2.4 危险岗位(机械操作工等)应经本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2.5 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 12 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5.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 24 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5.3.1.1 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5.3.1.2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 4 学时。 5.3.1.3 安全主任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 的制作。 5.3.1.4 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审核。 5.3.1.5“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A.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 动纪律管理规定。 D.本公司的危险源及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3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环境安全】-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 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 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消除报告 工作。 六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 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处理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5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一、目的 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影响, 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 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 援处置行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 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司应急委),公司董事长任委员会主任, 公司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总经理、工会主席、 化工营运部、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生产项目部、安环部、采购部、润滑油事业部、等部门 第一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运转; 5.通报或发布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7.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 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挂靠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1.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机制; 3.组织制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主要的专项预案; 4.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备案; 5.组织开展危险源排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演练。 (四)办公室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对外发布,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负责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 组织制订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及应急预案实施。 (五)计划发展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重大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协调。 (六)安环部、生产部应急职责 1.负责公司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指导各单位事故应急预 案的编制演练;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电力生产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调度;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事后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5.应急状态下特殊应急设备其他物资的采购审批; 6.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七)车间电工人员应急职责 1. 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调查; 2. 负责水电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调查; 3.负责紧急情况下水电厂应急抢险调度。 (把)基建部应急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2.在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时,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九)财务股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状态下保证应急资金的正常使用。 (十)法务部应急职责 1.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2.在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 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发事件应急中通信的畅通。 (十一)人力行政部应急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或应急抢险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以及过失人员的处罚; 3.负责伤亡员工的工伤鉴定、理赔,抚恤金落实。 (十二)监察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三)政治工作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协调; 3.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四)施工队应急职责 1 负责所管辖的抢险队组建与一般险情抢险调度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并指导所属抢险队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十五)小车班应急职责 1.负责应急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应急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减少重大突发事件 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 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不良影响,促进 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 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 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 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 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 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公司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重 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行业有关 电力建设生产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在用危险化学品生 产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 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 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 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 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进行辨识、 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 件分为四大类 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 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 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四)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四条 为应对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公司至少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施工机械 损坏事故应急预案,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办公场 所火灾应急预案,电网分列孤岛运行应急预案,应对电网稳定破坏应急预案,全厂停电、失 电应急预案,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 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 案及公司本部地震应急预案,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 中毒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煤炭紧缺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电厂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设备、设施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电气设备污闪事故应急预案,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性急性中毒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 预案,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人身伤亡 事故应急预案,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应 急预案,控制室火灾应急预案,电子设备间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档案室火灾 应急预案,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3.气象灾害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风灾天气应急预案,异常高温天气应急预 案,局部暴雨应急预案,异常低温天气应急预案,异常大雪应急预案。 (三)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 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预案”包括:????????? 第七条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 法》、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结合业务范围为 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基层企业应急预案,是基层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本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本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