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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生产责任制,加强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 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 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2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因素、设备的不安状况、人的不安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因素、设备的不安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按排查级别进行排查 编制安检查表 实施隐患排查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书 隐患整改监督跟踪 验收 隐患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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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遏制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生 产方针及有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 构建安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 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隐患,特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实施安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 理。对安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 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 实施安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 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 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 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 安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 不安不生产,安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 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风险分 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 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 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 分管范围内的安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 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 班组的安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面责任;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 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隐患排查 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各级专职安管理人员对安隐患排查治理和风 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隐患排查治 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 的资金,安费用应优先用于安隐患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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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 尾矿库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生产许可证,安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标准化证书 安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安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生产知识和安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部门颁发的安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管理机构或者安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尾矿库安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员。 《选矿安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安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生产法》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操 作规程 《安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培 训,经安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安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定》 安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生产督导检查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开采技术 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 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2.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 顺序开采。 3.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m, 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 60 度。 查现场 2 边坡稳定 1.对边坡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地下水位动态、 爆破震动等定点定期进行观测。 2.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 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 检查。 3.每班作业前,必须对坡面进行安检查,发 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 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 地点,采取措施处理。处理完毕前,严禁任何 人员在边坡底部停留。 查记录、 现场 3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应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并设置爆破警戒 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查现场 4 机械装运 1.定期对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检修, 保证正常运行。 2.矿区运输道路设置合格的路挡,转弯处必须 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查记录、 现场 5 防洪设施 1.作业单位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 界上方汇水影响安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 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2.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查现场 6 安距离 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 30 米的隔离带 查现场 7 警示标志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查现场 8 人行通道 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标志和照明 查现场 9 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2.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 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查现场 10 塌陷控制 1.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邻近地段的废弃巷 道、采空区和溶洞,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 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 志。 2.开采境界内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 查图纸、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至少超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 11 采场供电 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 少于两回路。 查现场 12 排土场 1.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 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 顶线方向应有 3%~5%的反坡。 2.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车挡,其高度 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 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3 和 1.3 倍;设置移动 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3.排土 场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严禁无关 人员进入。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 土工作面 50~200m 时速度低于 16km/h,50m 范围内低于 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 的限速牌等安标志牌。 4.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 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排土场内平台设置 2%~5% 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 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 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 层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 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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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饲料生产企业安生产检查

饲料生产企业安生产检查表 (饲料行业管理部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饲料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和有关会议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企业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落 实安 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企业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人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建立安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 人员、有关部门等的安生产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委员会, 由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企 业安 生产责 任体系 4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 告安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生 产责任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企业安 生产 责任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生 产责任书 1. 安生产与本企业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培训制 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管理 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安管理制度安;承发包安管理制度;应 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安生 产责任制;粉尘作业安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粉尘清理制度;打磨抛光作业、动火作业、检维 修作业等安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查看文件 1.《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2.《饲料质量安管 理规范》第二十四条 4.应当保障除尘设施、消防器材等安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使用 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四十 二条 6.不得将饲料生产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企业基 础管理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 查看档案和 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2.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 录 《安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五、 企业教 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农业部公告第 18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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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商贸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

商贸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建筑物 1.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2.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因需要而同层时, 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 3.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 分隔。 4.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 5.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 查看现 场 2 仓储设 施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 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2.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必须高于本区的基准面,并有 防潮防雨淋设施。 3.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水、防潮设施。 4.仓库安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要求,保持畅通。 5.仓库安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上锁。 物品堆垛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堆放。需夜间作业的仓库每个门 口上方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6.库区内应有明显的交通行驶、安警示等标志。 查看现 场 3 人员密 集场所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水带与接口 绑扎牢固,消火栓内有水且压力正常。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封闭楼梯间应设常闭式防火门,且能自行关闭。 4.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 5.手动测试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 6.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或摁下手动报警按钮,控制设 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7.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 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电气设 备 1.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 2.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须安装漏电 保护器。 3.插座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3m,照明灯和吊扇距地面 高度不低于 2.5m,配电室内配电柜距墙壁间距不小于 0.8m。 4.高度在 20m 以上建筑物及油罐区、变配电站等场所应安 装避雷针(带、网)及防雷电波侵入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 10Ω,并定期检查。 查看现 场 5 特种设 备 1.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 2.锅炉三大附件(压力表、安阀、水位计)齐有效, 定期检验。 3.各种压力容器安附件(安阀、压力表、爆破片、温 度计)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各种压力管道、阀门无泄漏、无腐蚀。 4.热水锅炉有防超压装置。 5.气瓶分类存放,存放间距、防倾倒措施符合安要求。 查看现 场 6 劳动防 护 1.工人在作业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 帽等)。 2.女工禁穿高跟鞋、裙子,过颈根头发应放入工作帽内。 3.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须穿绝缘鞋,高压作业须穿绝 缘靴。 4.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应戴防护眼镜。 5.操作旋转切削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6.进行焊接作业应戴专用防护手套、护目镜。 7.进行有毒作业应戴防护口罩。 8.凡在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挂安带。 查看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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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生产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生产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生产工作 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生产会议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 等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贯彻落 实省交通运 输厅安委会 安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董事长、总经理 对本培训机构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资料 2 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企业安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 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企 业安生产 责任体系。 4 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 告安生产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生产 责任制度 《安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安生 产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生产 责任制度 1 安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文件资料 2 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 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 决安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四、基础管 理 3 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 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 及人员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 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五、教育培 训 2、培训机构应当对专职安员及初学驾驶员 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安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生产安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 查看制度、现场 检查 六、隐患排 查治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七、安生 产标准化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化,提高安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训练场地、教学楼、教室设置明显的安 警示标志。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2、训练场地设置安灭火沙箱装置。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3、教练车辆两幅一灭装置齐。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4、对初学驾驶员加强安知识教育。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八、现场管 理 5、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建立完善安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 评估完善。 现场检查 九、应急管 理 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发现突发事件立即采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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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货运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

货运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2.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条例》 2.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条例》 2.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3.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交通安 及职业技能教育; 查看资料 1.《道路交通安法》第 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通安 条例》 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 业安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4.定期开展安例会; 查看资料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 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5.开展交通安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安 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一、 安 责任 制建 立及 实施 情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 试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交通运输管理 及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行)》 1.建立、健车辆维护制度; 查看资料 1.《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 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制保险的,处依照规定 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 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 罚款。 车辆未年检,罚款 200 元,扣 3 分。 报废车辆营运,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证。 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 更登记,罚款 200 元。 发现违法问题,责令企 业限期整改。如不整 改,对上路行驶违法车 辆,依法处罚。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 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 数据,罚款 500 元。 2.建立、健车辆事故、违法记 录、检验、报废及保险档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道路交通安法》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 四条、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法实 施条例》第十三条、十六 条 3.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二十七条 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规定》 5.《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生产管理办法(试 行)》 1.《 道 路 交 通 安法》第九十 条 、 第 九 十 六 条 、 第 九 十 八 条、第一百条 2.《 省 道 路 交 通安条例》第 一百四十五条 3. 《机动车登 记规定》第五十 六条、第五十七 条 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健、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未放置保险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未放置检验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 款 200 元,扣 12 分。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 罚款 50 元。 未按规定喷涂营运单 位名称,罚款 50 元。 汽车未配备故障车警 告标志,罚款 50 元。 二、 车辆 管理 3.车辆外观、车辆反光警示牌、 及安带等安设施检验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道路交通安法》第 二十一条 2.《道路交通安法实施 条例》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条 例》第十七条、二十八条 3.《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 安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4.《机动车运行安技术 条件》 (GB7258) 5.《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 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 1. 《道路交通 安法》第九十 条 2.《 省 道 路 交 通安条例》第 一百三十三条 3. 《机动车登 记规定》第五十 六条 发现违法问题,责令企 业限期整改。如不整 改,对上路行驶违法车 辆,依法处罚。 车窗使用镜面反光遮 阳膜的,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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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河南省公路安生产检查

河南省公路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工 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生产会 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 工作总结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上级 安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 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 立安生产委员会,由一把手担任 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 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管 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 二、 健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召 开安专题分析会。 查看报告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 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签订安生产责 任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状,把安 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签订安生产责 任状 《安生产法》 三、 安 生产 责任 制 3.责任状内容详实、明确符合实际。 查看签订安生产责 任状 1.安生产工作与本单位其它活动 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 和总结。 查看安生产工作文 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 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生产工作 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录 等 3.建立健生产工作会制 度,安教育制度等各种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查看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查看现场 《安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培训文件资料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国家有关规定 经专门的安作业培训,取得相应 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建立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 当如实记录,并建档通报。 查看制度现场检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及时排除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 查看整改方案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3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隐患,应当 采取安防范措施。 查看资料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4.危及人员安的,应当暂时停止 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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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监督检查项目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监督检查项目表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 检查许可证 是否在有效 期内 抽查特种设备 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证, 查看许可证的有效 期限。 《特种设备安 法》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 法》第七十四条、 第八十一条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 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 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 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 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 造、修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 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 证: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 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 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 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 许可证。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2 抽查特种设 备 管 理 人 员、检测人 员、专业技 术人员、作 业人员是否 具有相应资 质 抽查被检查单 位人员的持证上岗 情况。抽查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件,查看 其工作类别与证书 项目是否一致;查看 生产单位工资发放 证明和社保关系证 明,确定用工关系。 《特种设备 安法》第八条、 第十八条 《机电类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 规则》附件 2 基 本条件 《机电类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规则》 附件 2 基本条件 《锅炉压力 容器制造许可条 件》第十九条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许可规 则》 《压力管道 安装许可规则》 等 ( 各 类 特 种设备生产单位 从业人员要求详 见附录 1.1) 《特种设备 安法》第八十 一条、第八十六 条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 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 证: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 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 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 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 许可证。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 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 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 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 种设备安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安管理人员、检测 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0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政府安生产督导检查

政府安生产督导检查表 主要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考) 检查结果 1.制定安生产工 作计划。 1.将安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府年 度工作计划,对安生产目标、重点工 作有详细表述。 2.制定年度安生产工作要点,以正式 文件形式下发。 1.查看当地国民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纲要和政 府年度工作计划文件。 2.查看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安生 产季度工作例会。 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生产专题 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生产重要问题, 并将半年和年安生产工作情况向上 一级安委会办公室作书面报告。 查看会议通知、纪要、报 告、相关新闻报道(文字 或图像)。 3.领导班子各成员 落实“一岗双责” 情况。 1.主要领导亲自对安生产工作进行研 究部署,每半年至少调度、检查一次安 生产工作。 2.其他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行业领域安 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调 度、检查一次安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通知、纪要、 讲话稿、新闻报道。 2.通过座谈交流,了解 情况。 4.健完善安生 产目标考核制度。 1.把安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 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注重对日常工作和过程的考核。 3.安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到位。 1.查看考核办法。 2.查看日常考核记录、 评分情况。 3.查看表彰通报、转账 凭证等。 5.安生产机构、 人员编制、资金、 场所、装备等保障 情况。 1.单独设立安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安 生产监管专项经费以及配套资金,列 入财政预算且不低于本级财政增长幅 度。 2.安监机构、人员配备、场所和装备等 满足实际需要。 1.查看资金拨付证明,上 一年度决算报告。 2.实地查看办公场所、花 名册或通讯录、办公器 材、执法装备等。 6.安生产政策措 施研究制定情况。 1.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有落实 意见或配套政策措施。 2.针对本地区安生产实际问题需要, 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查看相关正式文件 7.安生产重点工 作、专项整治组织 开展情况。 1.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 生产相关重点工作。 2.重点行业领域安生产专项整治有安 排部署、有实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 调度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施。 1.听汇报。 2.查看记录、文件、方案、 通知、报表、总结。 3.到部门、到企事业单 位现场核查。 8.安生产宣传教 育情况。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大力宣传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普及安生产知识。 2.将安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制度化、规 范化、经常化。 1.查看宣传报道资料。 2.查看相关文件、通知、 记录、教材等。 9.安生产“三同 时”执行情况。 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和职业健康严格执行 安生产“三同时”制度,高危行业建 设项目和职业健康安生产“三同时” 审核手续完备。 请当地发改部门提供安 生产“三同时”项目目 录,到相关项目进行抽查 核实。 10.应急救援情况。 1.建立安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制定重特大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定期演练。 3.整合有关力量建立区域性安生产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 1.查看相关文件、记录、 照片。 2.实地查看应急救援指 挥机构。 3.询问相关人员应急救 援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流 程。 4.抽查与应急救援队伍 通讯是否畅通。 11.事故调查处理 情况。 1.按时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要 求做好事故备案工作。 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 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追究部落实到 位。 查看事故调查报告,核对 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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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道路运输企业安执法处罚表

道路运输企业安执法处罚表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微、及时纠正的。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第二次违法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法,拒不改正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1 未 取 得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道 路 客 运 经 营。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 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 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的;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 事件等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序 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实施 主体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轻微 违法 情节 客运经营者新增车辆未取得道路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 客运经营在一个月以内的(以行使证登记挂牌起算)。 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2 倍的罚款 一般 违法 情节 行使证登记挂牌起超过 1 个月或一年内第二次从事班车客运 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的,处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 较重 违法 情节 一年内第三次以上(含三次)从事班车客运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 法所得 10 倍的罚款 2 未 取 得 道 路 班 线 经 营 许 可,擅 自 从 事 班 车 客 运 经 营的 《道路运输条例》第 64 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第 84 条: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 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 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 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班车客运经营的。 河南 省道 路运 输管 理机 构 严重 违法 情节 长期从事班车客运并形成规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10 万元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1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工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

轻工企业安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一般 机械 1.距地面 2m 以下设备设施的旋转部件必须有防护 罩。 2.所有设备脚踏开关必须有防护罩。 3.各种容器、管道(输油、水、气)无腐蚀、无 泄漏。 4.压力机械(冲床、剪床、压力机)、木工机械必 须有安防护装置。 5.工业炉窑、炉门、墙体、阀门完好无泄露、监 测仪表灵敏。 6.注塑机防护罩、盖安装牢固且与电气连锁。 7.厂内车辆整洁,制动、传动、信号系统灵敏可靠。 8.金属切削机床防止夹具、卡具脱落装置完好, 各种限位、连锁装置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梯台 1.梯台、栏杆的尺寸应符合安规定,无破损和 裂纹。 2.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工作场所和平台须设置防 护栏杆。 3.斜梯应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为 0.7m)。 4.平台防护栏杆不低于 1.05m,踢脚板不小于 100mm。 5.直梯 2m 以上应设护笼,登平台处扶手栏杆不小 于 1.05m。 6.人字梯两梯间接线完好。 7.可伸缩结构梯撑锁装置可靠。 8.轮式移动平台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可靠。 查看 现场 3 特种 设备 1.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 2.锅炉三大附件(压力表、安阀、水位计)齐 有效,定期检验。 3.各种压力容器安附件(安阀、压力表、爆 破片、温度计)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各种压力管道、阀门无泄漏、无腐蚀。 4.热水锅炉有防超压装置。 查看 现场 4 气瓶 1.气瓶分类存放,存放间距、防倾倒措施符合安 要求。 2.使用有资质充装气瓶单位充装的气瓶。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 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电气 设备 3.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 4.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须 安装漏电保护器。 5.插座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3m,照明灯和吊 扇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2.5m,配电室内配电柜距墙壁 间距不小于 0.8m。 6.高度在 20m 以上建筑物及油罐区、变配电站等 场所应安装避雷针(带、网)及防雷电波侵入装置, 其接地电阻小于 10Ω,并定期检查。 查看 现场 6 电焊 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 3m,且不得拖地 或跨通道使用,焊接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 3 个。 查看 现场 7 安 标识 与防 护 1.各种管道按规定涂安色。 2.易发生事故场所要有安警示标志,厂内主要 道口有限速标志。 3.所有沟、壕、井口等必须有防护盖板或防护设施。 查看 现场 8 危险 化学 品 1.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严禁烟火,在 显著位置有安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场所门向外开(或双向开)。 3.现场整洁、无杂物,通风设施完好。 4.危险化学品贮存应分类存放,仓库内有通风隔 热措施。 5.煤气站设备、管道的防爆安装置完好。水封 可靠,定期校验。 查看 现场 9 劳动 防护 1.工人在作业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 服、工作帽等)。 2.女工禁穿高跟鞋、裙子,过颈根头发应放入工 作帽内。 3.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须穿绝缘鞋,高压作 业须穿绝缘靴。 4.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应戴防护眼镜。 5.操作旋转切削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6.进行焊接作业应戴专用防护手套、护目镜。 7.进行有毒作业应戴防护口罩。 8.凡在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挂安 带。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08 通用行业(特种设备、危险作业)套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

HSE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可 能 判别 危险 导 致 依据 级别 的事故 (I-V) L E C D 1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1 10 15 150 显著 按规定进行审核 2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V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审核 3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V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审核 4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V 3 1 15 45 一般 按规范审核 5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按《安管理手 册》审核 6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检查 7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检查 8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检查 9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检查 可 能 判别 危险 部门:总裁办 一、安管理 1、无安管理规章 2、有相关安规章未经过审批、审核采用 重要危险源清单汇总 危险因素 3、未进行相关安培训 4、违反安规章 1、设备设施未经检定就使用 2、未按要求进行各种安检查 1、未按要求召开安例会 2、生产部未坚持每月安会 3、车间未坚持班前安会 部门:总裁办 序号 序号 作业活动 安 措 施 安 检 查 安 会 议 作业活动 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重要危险源清单汇总 危险因素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导 致 依据 级别 的事故 (I-V) L E C D 10 管理缺陷 各种伤害 III 3 3 15 90 显著 按规定进行检查 11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按规定进行检查 12 许 可 证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按规范审核 13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现场检查 14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现场检查 15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现场检查 16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15 270 高度 现场检查 18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检查 19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I 3 2 15 90 显著 按规定检查 可 能 判别 危险 导 致 依据 级别 的事故 (I-V) L E C D 一、安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期培训、办证 2、允许无证人员操作 1、特种区域或作业未按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1、生产时不戴防毒面具 2、进入生产现场不穿工作服 3、生产时不穿防护鞋 4、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带 1、酒后上班 2、串岗、脱岗 部门:各部通用 控制措施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序号 17 序号 作业活动 特 种 作 业 防 护 用 品 劳 动 纪 律 作业活动 违章作业 各种伤害 II 3 6 5、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与进行的工作相适应的个 人防护用品 重要危险源清单汇总 危险因素 15 270 高度 控制措施 按规定进行审核 危险因素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利用人防工程安生产检查

利用人防工程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 政府及系统主管部门安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 贯 彻 落 实 政 府 安 生 产 工 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 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 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 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4.落实安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工程师等专业安 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 健 企 业 安 生 产 责 任 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 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 生产责任 制度 1.《安生产法》第十八条 第一项、第十九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三 、 安 生 产 责 任 制 2,逐级签订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工 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 生产工作 责任书 1.工程基础完好、地面、墙壁、棚顶无下沉、 断裂、变形现象。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2.工程无严重渗漏积水现象,无坍塌危险。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四 、 工 程 主体 3.工程出入口数量符合消防要求,能足够保障 人员快速疏散,能防止大暴雨导致倒灌事故发 生。 现场检查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战 术 技 术 要 求 》 的 通 知 (〔2003〕8 号) 1.消防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配电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3.进(排)风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4.疏散通道照明设备和防火分隔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五 、 设 备 设施 5.监视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 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1.《安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2.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教育 培训制度;安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 人员安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应急 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1.《安生产法》第十八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生产法》第二十条第 一款 4.依法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1. 《安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六 、 基 础 管理 5.与业户签订专门的安生产管理协议(责任 书),或者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生产 管理职责。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6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安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1.是否依法设置安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 人。 1 组 织 体 系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安生产法》第四条、 第五条、第十八条。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 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 维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 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安生产法》 第七十 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九 条; 《煤矿安规程》(安 监管总局第 87 号令)第 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九 十九条; 《 矿 山 救 护 规 程 》 (AQ/1008) 4.4,7.3,7.5;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 化考核规范》(AQ/1009) 4.4; 《安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办法》(安监管 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 第四十六 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 物 资 配 备 要 求 》 (GB30077-2013)。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 材。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 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 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 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 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 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 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 准确。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 否相互衔接。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 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 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 案管理等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 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 应 急 预 案 12.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并发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 队伍。 《安生产法》 第十八 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 八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安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安监管 总局第 88 号令) 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 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四十五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2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危化品运输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

危化品运输企业安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 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本单 位安生产责任 制;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2.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 管理条例》第四 条、第三十四条 2.设置安生产 管理机构及人员;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条例》 2.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3、《危险化学品安 管理条例》第四 十三条 3.定期组织本单 位开展交通安 及职业技能教育; 查看 资料 1.《道路交通安 法》第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 通安条例》 3..《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4. 《危险化学品 安管理条例》第 四条 4.定期开展安 例会; 查看 资料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一 、 安 责 任 制 建 立 及 实 施 情 况 5.开展交通安 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监 管部门依法处理。 6.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安 管理条例》第七 十条 1.建立、健车辆 维护制度; 查看 资料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 交通运输管理及安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投 保 机 动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强 制 保 险的,处依照 规 定 投 保 最 低 责 任 限 额 应 缴 纳 的 保 险 费 的 二 倍 罚款。 车辆未年检, 罚款 200 元, 扣 3 分。 报 废 车 辆 营 运,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 证。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 罚 款 200 元。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不整改,对上 路 行 驶 违 法 车辆,依法处 罚。 擅 自 改 变 机 动 车 外 形 和 已 登 记 的 有 关技术数据, 罚款 500 元。 2.建立、健车 辆信息,事故、违 法记录、检验、报 废及保险档案; 查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 法》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 法实施条例》第 十三条、十六条 3. 《机动车登记 规定》第二十七条 4.《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 5.《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6. 《危险化学品 安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1.《 道 路 交 通 安法》 第 九 十 条、第九 十五条、 第 九 十 六条、第 九 十 八 条、第一 百条 2.《 河 南 省 道 路 交 通 安 条 例》 3. 《 机 动 车 登 记规定》 第 五 十 六条、第 五 十 七 条 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健、 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移送交通 运输管理及安监管部门依 法处理。 二 、 车 辆 管 理 3.车辆反光警示 牌、门标、车身反 查看 1. 《道路交通安 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八条 1. 《 道 路 交 通 安法》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未 放 置 保 险 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养老福利机构安生产检查

养老福利机构安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当地民政部门安生产 工作文件 一、贯彻党 和 政 府 的 政策要求 2.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 福利机构消防安专项治理方 案。 查看文件资料 公安部社会福利机 构消防安专项治 理方案。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公 办养老福利机构院长、书记对福 利机构安承担共同责任。 2.落实安责任“一岗双责”,所 有福利机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 内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3.落实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安工作领导小组,由机构 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组长)。 4.落实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 安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 业安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福 利 机 构 安 生 产 责 任体系 5.落实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 向机构主管部门报告安生产工 作情况。 听取报告、查看资 料 1.建立健福利机构安生产责 任制,明确机构各岗位的责任人 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生产责任 制度 《安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十九条 三、安生 产责任制 2.政府主管部门与福利机构签订 安生产责任书,把安生产情 况列入班子考核重要内容。 四、基础管 理 1.安生产与福利机构各项活动 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 总结。 检查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生产列入福 利机构主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 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 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 录 3.建立健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教育培训制度;安生 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4.福利机构对水、火、电、气的 管理制度及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和账目资 料 5.对安生产专职人员胡培训及 配备。 查看记录 6.不得以任何形势与机构人员订 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服务 人员因生产安事故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福利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和证书 《安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育培 训 2.福利机构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安 教育和培训。 查看记录 《安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福利机构应建立健生产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在单位人员 中通报。 查看制度、现场检 查 《安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整改治理方案,限期消 除安隐患。 查看整改方案(台 账)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六、安隐 患 排 查 治 理 3.对安隐患治理,危机人员安 ,福利机构要搞好人员疏散管 理,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生产 条例》 七、安生 产标准化 福利机构的安设施、安管理 标准都要符合安生产标准。 查看资料、现场 《安生产法》第四 条 八、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认为应当检 查的其他事项。 1.表中福利机构含各类养老福利 院、敬老院、儿童福利中心(院)、 儿童福利院(中心、学校)、精神 病院、省社会救助中心。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隐 患问题,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 限期改正。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生产非 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 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移送有 权部门依法处理。 注释: 4.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 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学校安生产督导检查

学校安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消防安 1.学校各类场所按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建有 校内义务消防队。 2.加强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及 时添置应配器材,经常检查消防水管、消防栓状 态,有检查、维修保养档案。 3.学校各类用房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门和疏散通 道,隔离门安装开启方向必须向外且无损坏,同 时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 通,消防标志设置正确、醒目。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交通安 1.加强校车管理,校车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 护和检测。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 车型 3 年以上安驾驶经历,最近 3 年内任一记 分周期没有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2.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是否存在安隐患,交通安 警示标牌是否规范。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用电安 1.学校各类场所电线无老化、无私拉乱接、护套 破损、零线与火线绞缠现象,电脑室、多媒体教 室等场所的强、弱电必须分开。电器连接科学合 理。 2.电线规格须与电器容量相匹配,不得超负荷使 用,不准使用大功率白炽灯炮,且白炽灯上的悬 挂电线长度要适当。 3.各类电器盒要完好无损,盒内电线不得外露与 裸露。 查看 现场 4 实验室 安 1.有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员工作职责、实验安 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人,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 置。 2.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 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安地 点,并有专人保管。 3.定期对实验室的吊扇、照明灯具、大功率电器 插头插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 绝事故隐患。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5 校舍安 1.加强对大跨度建筑房梁和尖顶房、被天棚遮档 的木屋架、水泥屋架、钢屋架的检查监控工作。 加固完善学校围墙和门房。 2.做好校舍墙体缝隙、倾斜、局部变形、木架梁 的虫蛀、钢架梁焊缝、锈蚀程度、尖顶屋面的挂 瓦下滑等监控工作。 3.楼梯及高地、水池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置 警示牌、指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措施。 4.校内施工场地要用安网或篱笆隔离施工,学 校要与施工单位签定安责任协议。 5.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 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查看 现场 6 食品卫 生安 1.食堂工作人员须“两证”齐,工作时须穿戴工 作衣帽,要有“二次更衣室”。 2.生熟食品必须分开,无过期变质食品。 3.清洗、消毒要有标记,食堂要有灭蝇灭鼠设施。 4.学校超市、小卖部进货渠道正规,环境整洁、 卫生,无“三无”食品,无过期霉变食品。 查看 现场 7 教学安 1.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 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 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体育设施和器械符合 标准、牢固无安隐患。 2.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 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 时安排人员巡查,楼道应配备应急照明,防止发 生停电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特种设 备安 1.特种设备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无随意改装现 象。 2.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安, 并认真填写记录。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9 冶金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评价。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设施投资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设施设计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安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 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 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安生产法》 《公司法》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安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 《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位,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工程师从 事安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工程师从事安生 产管理工作。 《安生产法》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生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安生产法》 安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 生产责任 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6 机械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 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培训规 定》 《安生产法》 《安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生产管理 人员。 (一)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设置安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生产管 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 责人 资质证照 安管理 机构及人 员 《安生产法》 《安生产法》 《河南省安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本单位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事故。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生产整改措施。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生产负责; (二)保证企业安生产责任制、安规章制度、安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 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生产必须安,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 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管理 机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管理机 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生产 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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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两个体系建设员培训试卷答案201807

EHS 微社区矿山培训 两个体系建设员培训试卷答案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个 3 分,共计 30 分) 1、本矿山的生产安和职业卫生总共(16/15/15)个风险点,其中的一级 风险点是(爆破作业),二级风险点是(运输作业)、(边坡管理)。 2、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 将风险分为 1、2、3、4 级其中(1)级最危险。 3、风险是指生产安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的组合。 4、(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 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5、对存在安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 素)、后果、(管控措施)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计 30 分) 1、本公司矿山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分为 ( A ) A.公司、车间、区队、班组 B.车间、区队、班组 C.班组、岗位 2、隐患排查就是针对隐患排查清单中的(C)进行逐项检查,看是否落实 到位。 A.风险点 B.危险源 C.管控措施 3、排查风险点是风险管控的基础。对风险点内的不同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 素(与风险点相关联的人、物、环境及管理等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 根据评价结果、风险判定标准认定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控制措施是( C ) 的核心。 A.检查 B.领导 C.风险分级管控 4、风险分级管控建设程序主要步骤为( A ) A.风险点确定、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告知 B.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告知、风险点确定 C.风险告知、风险辨识评价分级、控制措施制定、风险点确定 5、危险源行为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 为以及( B ) A.危险源 B.作业行为 C.隐患 6、危险源状态包括物的状态和( A )二部分。 A.作业环境的状态 B.高空作业 C.动火作业 7、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分级从方便推广和使用角度,可采用( C )评价法。 A.班前会 B.班后会 C.风险矩阵评价法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8、风险等级从高到低用颜色进行分类正确的是:( A ) A.红橙黄蓝 B.红橙黄绿 C.橙红蓝绿 9、本公司矿山风险辨识评价使用的方法是(B ) A.作业活动 JHA 法、设备设施 SCL 法 B.作业活动 JHA+LEC 法、设备设施 SCL+LEC 法 C.作业活动 JHA+LEC 法、设备设施 SCL+MES 法 10、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中应急控制包括( A ) A.紧急情况分析、应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 B.班 前会 C.班后会 三、判断题:(每小题 2 分,共计 20 分) 1、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 √ )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生产风险 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 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 ) 3、风险点是指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设施、部 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 √ ) 4、根据危险度分值进行风险等级用颜色进行分类:红色、橙色、黄色、蓝 色。( √ ) 5、我公司矿山风险点可划分为作业活动类、设备设施类、职业健康类。 ( √ ) EHS 微社区矿山培训 6、风险分级管控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 风险,下级可以不负责管控。( × ) 7、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应急控制、个体防护控制、教育培训、管 理(行政)控制、工程控制五个方面。(√ ) 8、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耳塞、听力防护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绝缘鞋、呼吸器等;(√ ) 9、应急控制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等措施,确认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以防止和减少安不良后果。(√ ) 10、以生产工艺过程为主线进行危险源识别可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法” (√ ) 四、请回答你所在岗位是什么?对应的风险点有哪些?写出其中至少一个 风险点的管控措施?(20 分) 1、区队长: 穿孔作业、爆破作业、铲装作业、运输作业、边坡管理、检维修作业、钻机、 空压机、挖掘机、矿用自卸车、运输道路、卸车平台(1 号)、凿岩岗位、 爆破岗位、铲装岗位、运输岗位 2、挖掘机驾驶员: 铲装作业、挖掘机、铲装岗位 3、凿岩工: 穿孔作业、钻机、空压机、凿岩岗位 4、自卸车驾驶员: 运输作业、矿用自卸车、运输道路、卸车平台(1 号)、运输岗位 5、维修工: 边坡管理、检维修作业 (选择自己岗位填写风险点,对应管控措施按风险管控清单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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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焦化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02)

冶金企业炼焦单元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一、 焦炉区域 ...............................................................................................................................................................................................................3 (一)焦炉二层平台 ...............................................................................................................................................................................................................3 (二)焦炉炉顶 .......................................................................................................................................................................................................................6 (三)焦炉熄焦车 ...................................................................................................................................................................................................................9 (四)焦炉煤塔及皮带 .........................................................................................................................................................................................................10 (五)焦炉热调作业 .............................................................................................................................................................................................................11 (六)炉门修理 .....................................................................................................................................................................................................................15 (七)热修操作 .....................................................................................................................................................................................................................17 (八)除尘 .............................................................................................................................................................................................................................19 (九)上升管 .........................................................................................................................................................................................................................20 (十)拦焦除尘干管 .............................................................................................................................................................................................................22 (十一)设备点检 .................................................................................................................................................................................................................22 二、 备煤区域 .............................................................................................................................................................................................................23 (一)皮带通廊 .....................................................................................................................................................................................................................23 (二)翻车机区域 .................................................................................................................................................................................................................24 (三)室内煤库顶布料 .........................................................................................................................................................................................................25 (四)汽车卸料、上料区域..................................................................................................................................................................................................26 (五)破碎机厂房 .................................................................................................................................................................................................................26 (六)配煤盘厂房 .................................................................................................................................................................................................................27 (七)主控操作室 .................................................................................................................................................................................................................28 (八)叉车及运行现场 .........................................................................................................................................................................................................28 (九)小焦炉实验室厂房 .....................................................................................................................................................................................................29 (十)调度指挥作业现场 .....................................................................................................................................................................................................29 三、 干熄焦区域..........................................................................................................................................................................................................29 (一)筛运焦系统 .................................................................................................................................................................................................................29 (二)干熄焦系统 .................................................................................................................................................................................................................31 (三)发电系统 .....................................................................................................................................................................................................................34 (四)除尘系统 .....................................................................................................................................................................................................................36 (五)主控室 .........................................................................................................................................................................................................................38 四、 检维修作业..........................................................................................................................................................................................................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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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烧结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01)

冶金企业烧结单元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一、 原料场 ............................................................................................................4 (一) 堆取料作业 .....................................................................................................4 (二) 翻车机作业 .....................................................................................................6 (三) 料场管理 .......................................................................................................6 (四) 皮带机作业 .....................................................................................................7 (五) 汽车料槽作业 ...................................................................................................8 (六) 上料作业 .......................................................................................................8 (七) 设备维护作业 ..................................................................................................10 (八) 卸料作业 ......................................................................................................11 (九) 洗轮机作业 ....................................................................................................12 二、 烧结 .............................................................................................................12 (一) 料槽作业 ......................................................................................................12 (二) 皮带作业 ......................................................................................................14 (三) 混料圆筒作业 ..................................................................................................15 (四) 烧结机布料作业 ................................................................................................16 (五) 单辊、齿辊作业、液压站作业 ....................................................................................20 (六) 带(环)冷机作业 ..............................................................................................21 (七) 锅炉作业 ......................................................................................................21 (八) 风机作业 ......................................................................................................22 (九) 电除尘、布袋除尘放灰作业、汽车放料作业 ........................................................................23 (十) 天车作业(电动葫芦、倒链)作业 ..................................................................................25 (十一) 发电作业 ....................................................................................................26 (十二) 冷(熔)筛筛分作业、热矿筛作业 ..............................................................................28 (十三) 破碎作业 ....................................................................................................28 (十四) 手持电动工具 ................................................................................................29 (十五) 电动三轮车 ..................................................................................................30 (十六) 熔剂添加 ....................................................................................................30 (十七) 配混作业(配料) ............................................................................................30 (十八) 气力输送作业 ................................................................................................31 (十九) 主控室作业 ..................................................................................................31 (二十) 设备点检、维护作业 ..........................................................................................32 (二十一) 电气作业(电气设备、电气室、电缆隧道、燃气(油)管道和钢制储罐) ..........................................35 (二十二) 危险作业 ..................................................................................................36 三、 检、维修作业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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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安检验机构安生产执法检查

机动车安检验机构安生产执法检查表(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 安检机构资 质,人员资格是 否有效;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2. 仪器设备是 否 经 过 质 检 部 门检验,精度是 否符合规定、是 否 在 标 定 有 效 期内;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发现问题, 移送质检部 门 依 法 处 理。 3. 检验数据、采 集 照 片 是 否 上 传监管平台(公 安);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机动车安技术 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 联 网 规 范 》 (GB/T26765) 3.《机动车安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4.《机动车安技术 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条 件》(GA1186) 5.《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未接入监管 平台,停止 检验工作。 规 范 化 管 理 情 况 4. 检验数据、现 场视频、资料证 明 是 否 按 照 相 关规定留存;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责令限期整 改。 5. 收费项目是 否合法,是否存 在搭车收费、强 制收费、搭车收 费等现象;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法》 第十三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 道 路 交 通 安 法》第九十四 条 发现违规收 费问题,移 送价格主管 部门依法处 理。 6. 检验项目流 程、相关法规、 收 费 标 准 是 否 公开;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7.是否开展延时 服 务 等 便 民 服 务措施;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8. 是否设置免 费导办人员;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9. 业务大厅是 否秩序井然、有 无非法中介; 现 场 检查 《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 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 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 〔2014〕138 号) 责令限期整 改。 10. 辆外观检验 和 线 内 检 验 环 节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进 行检验。 查 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 《道路交通安法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2.《公安部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 管〔2014〕138 号) 3.《机动车安技术 检 验 项 目 和 方 法 》 (GB21861) 《 道 路 交 通 安 法》第九十四 条 机动车安 技术检验机 构不按照机 动车国家安 技术标准 进行检验, 出具虚假检 验结果的, 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 门处所收检 验费用五倍 以上十倍以 下罚款,并 依法撤销其 检验资格;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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