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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 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切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3.1 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内容编制。 3.2 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专业术语。 四、职责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应急物 资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详细规定 5.1 采购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物资管理部门按需统一进行采购,所有物资和装备采购回来必须 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 管理。 5.2 储备 (1)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 急抢险类及其他。 1)防护用品类:个体防护用品等; 2)生命救助类: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等; 4)临时食宿类: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类:喷雾器、消毒剂、杀菌药品、除污剂、除污工具等; 7)动力燃料类:防爆防水电缆、配电箱(开关)、电线杆、工业氧气瓶、柴 油、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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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 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 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批临时发生的安全生产项目。 3.2 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提取,按 规定使用。 3.2.2 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 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2.3 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按计划支付。 3.2.4 负责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及上级部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 工作。 3.2.5 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职责 3.3.1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全措施项目审批实 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3.3.2 负责制定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公司主管审查通过后下 达到部门、车间; 3.3.3 负责对公司部门、车间上报的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审查,确定项目及费 用; 3.3.4 负责对计划外的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 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3.3.5 负责审批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3.3.6 负责正在施工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及相关专 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3.7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 3.4 工程部职责 3.4.1 负责参与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的工作; 3.4.2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 3.4.3 财务部职责 3.4.3.1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4.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满足和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面进行的整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2 安全环保部在年初时组织公司部门、车间做好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并经汇总审 查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报出所使用的材料之用处(费用支出), 由供储部进行归类,财务部审核(费用归口)。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年所发生费用与当年部门、车间报出的安全安全措施,做出安全 费用预算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台帐。 4.5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节约不奖、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 理使用。 4.6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5.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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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设备设施更新、拆除及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的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 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 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 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 1)设备设施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除前要履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进行拆除; 3)设备设施拆除前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性分 析,制定控制方案,落实负责人,涉及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 中要有专人监护。 4)拆除后的物品要按照事前的要求进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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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 1、各种文件在下发之前要经总经理审阅,文件下发时要迅速、 及时,并做好下发记录;若是一些需要回收的表格和文件,还要做好 事后的回收工作。 2、文件下发后要及时进行整理存档;对于回收的资料也要及时 整理存档。 3、有限定发放范围的文件,要注意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二、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 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 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 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 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 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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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 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的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 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 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的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 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 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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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操作牌管理制度

操作牌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4-A 1、操作牌是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无权操作任何设备,交接班时 必须交、接好操作牌,一台设备多人交替工作时也必须首先交接好操作牌。 2、一台设备只准许有一个操作牌,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牌由主操作点保管。设备 检修前,检修工人必须收取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牌才能检修。任何设备的检修或临时处 理故障,都必须拿到操作牌后方可进行。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岗位操作工人都无权再进 行设备操作。在检修中或检修结束需要开动设备或试运行时,操作工人必须按检修负责 人的指挥或收回操作牌后再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确认。 3、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工人应主动积极将操作牌还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得到 操作牌后,必须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具备操作条件和人员撤离后方可操作。 4、操作牌要挂在操作岗位的明显位置,当操作工人离开操作岗位或处理故障时, 必须将操作牌带在身上。 5、操作牌若丢失,由车间申请更换,并考核责任者。 6、操作牌丢失后需要操作时,可由当班班长或车间领导批准操作,事后及时补上。 7、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维修处理故障时,操作人员将操作牌交出后也无权操 作其它部分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动作伤害检修人员。 8、操作牌样式 设备操作牌 设备名称: 型号: 编号: 所属车间: 设备管理牌 设备名称: 保养人: 编号: 正常 检维修、保养 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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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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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8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 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 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 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 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 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 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 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或调整等 作业 四、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 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 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特殊工种操作证》 后方可独立操 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 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 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 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 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 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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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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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 用 工 单 位: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班组: (简称乙方) 甲方在施工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工程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紧密 配合,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双方协商签定承包指标协议书如下: 一 、 班 组 长 ( 身 份 证 号 码 : ;家庭住 址: ; 联系电话: )。施工人员合计总数计 人。 二、乙方除执行合同条款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三、规定: 1、各班组应按规定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且每旬应向项目 部专职安全员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向项目经理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班组对新进场的工人要造花名册,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每周要召开一次班组 安全生产例会。 四、安全生产指标: 1、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 1.2‰。 2、无发生火灾与机械伤害事故; 3、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安全活动考核指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100%; 五、安全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网)。 ①.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 罚款 100 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 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罚款 100 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 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1000 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工 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 100 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并 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公司有关治安 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 予经济处罚 200-500 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 100 元;私接电 线的罚款 200 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违者处罚 100 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 予罚款 200 元。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罚款 100 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 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 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 1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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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 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 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 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行 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 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当时不 能治理的和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 报告,内容包括: 1) 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 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 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 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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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3-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汇编(2023版)

环境管理法律法规 汇编(2023 版) 编 制: 2023 年 X 月 目 录 法规 编号 法律法规名称 最新实施日期 适用范围 页码 一、国家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01.01 全文适用 5-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 全文适用 9-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01-01 全文适用 17-2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2020-09-01 全文适用 29-4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12-29 全文适用 44-4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7-01 全文适用 49-5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 全文适用 52-55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10-26 全文适用 56-6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03-01 第五章(33、36、 37) 62-67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第 1 章(6、8、11), 第三章(28),第 四章(31、34、35、 41),第五章(51、 53),第六章(61) 68-74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11-07-01 第四章(41) 75-80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10-26 第一张(9),第 二章(13),第三 章(13、19、20), 第四章(30、31、 33),第六章(50、 51、56、57) 81-85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018-01-01 全文适用 86-88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17-11-05 全文适用 89-9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01-01 全文适用 97-105 二、行政法规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已废除 除第二章(10、12、 14、15),第三章 (20)外适用 106-109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 则 已废除 除第一章(2、3), 第二章(12),第 三章(14、16、17) 外适用 109-111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2011-11-08 第一章(1),第 三章(19、21), 第四章(33) 112-113 19.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4-01-01 第二章(14、15、 16),第三章(20、 21、22),第四章 1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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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 总则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全员安全 生产、安全施工的法制观念,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保 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规范、制度、规程、标准,新疆达坂城 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 乙方在承包本公司的 工程时,乙方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 2.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取费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有施工简历、 业绩和安全管理制度。以上证件的原件需交我公司审核后,将证件的影印件加盖 持证单位公章后交我公司存档备案。(如附表一) 2.2 乙方必须持与资质证件名称相符的合同专用章,由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施工协议书和安全施工协议书上盖章和签字。 2.3 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 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2.4 乙方必须设置满足工程安全施工的机构、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 具。 2.5 乙方须凭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用工部门和工 程负责人到我公司登记备案、办理“临时工作证”,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 行施工。 2.6 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 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的合格 的安全员并能负起监督安全施工的职责。 3 同一作业区域内双方共同承担的安全责任: 3.1 按照国家及电力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技术规 范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等,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工作。 3.2 双方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包括消防)、文明施工管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于整个施工过程。 3.3 双方对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和许可手续履行各自相应的 责任。 3.4 发生(施工、机械、风电施工区内交通、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双方 共同控制事故扩大,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5 发生事故,责任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3.6 进场前安全教育由甲方和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填写并按三级安 全教育卡教育内容教育。 4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1 签订安全合同前,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必须对乙方的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 严格审查,控制乙方在资质允许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施工,并出具安全资质审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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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GDAQ4102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 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 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 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或调整等 作业 四、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 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 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特殊工种操作证》 后方可独立操 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 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 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 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 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 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110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 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 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 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 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 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 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 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或调整等 作业 四、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 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 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特殊工种操作证》 后方可独立操 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 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 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 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 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 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0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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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3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 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 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 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作 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 业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 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 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2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 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 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 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 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 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 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 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 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 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 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 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 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 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3.3.9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 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3.4 作业场所管理 3.4.1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本本 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焊锡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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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 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 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 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 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 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 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 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 保养或调整等 作业 四、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 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 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特殊工种操作证》 后方可独立操 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 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严禁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 工作时思想 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 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 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 防砸 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0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020.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20 说 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省政府第 213 号令)第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 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六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 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处 3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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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 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 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 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 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 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 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 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 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 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 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 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 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 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 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 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 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 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 IP 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 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 人不得更改 IP 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 IP 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 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 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 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 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 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 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 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 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 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 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 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 24 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 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 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 60 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 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 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 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 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 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 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 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 IP 地址。严 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 IP 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 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 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 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 C 盘 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 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 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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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颁发部门 接收部门 生产物料消耗定额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生产 制定人 制定日 期 文件编 号 审核人 审核日 期 文件页 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 期 分 发 部 门 1 目的 建立生产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降低生产成本。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物料的定额管理。 3 责任 生产部、技术部、物料供应部。 4 内容 4.1 消耗定额的制订 4.1.1 物料消耗定额的管理,是工艺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也是进 行经济核算和增产节约的基础,生产部负责制订各种品种需要的物料 的规格、质量、配比和单位消耗定额。 4.1.2 制订消耗定额时,应根据产品产量、产品工艺规程、生产设备 状况和技术要求,以及本公司历史水平综合统计分析,由生产部先提 出初稿,会同有关部门、生产车间讨论修改后,报总经理批准下达。 4.2 消耗定额的执行 4.2.1 消耗定额下达后,各车间应对定额实行经济核算,生产部定期 检查执行情况。 4.2.2 物料供应部根据物料消耗定额、生产计划和质量要求,编制物 料采购计划。 4.2.3 各生产车间按物料消耗定额管理规定对物料实行按批限额领 料。 4.2.4 新产品投产时,开始可制订试行消耗定额,经一段时间实践后, 再制订正式消耗定额。 第 2 页/共 2 页 4.3 消耗定额的修订 4.3.1 消耗定额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4.3.2 生产部、各车间在使用消耗定额过程中,注意及时收集有关数 据,以便修订时全面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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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9页】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 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果蔬汁现榨、水果拼盘制作、生食 海产品加工、饮品制作、面点制作、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 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 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 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 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 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 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 面均在 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 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一)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 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 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 温度的监测。 (二)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 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三)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 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 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 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 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 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 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 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一)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 采用的除外。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 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 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 有 3 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四)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 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五)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 易于清洁。 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