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09-08 价格:¥2.00
流延分切生产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指导流延分切操作人员规范操作。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流延分切生产。 3 定义 无 4 内容 4.1 分切人员接到分切指令单后,选择对应型号、长度、等级的大轴膜卷。 4.2 分切机操作方法 4.2.1 上大膜卷 只有放卷卷芯被夹紧才能开始放卷。 2)设备停止状态下夹头处于打开状态并且放卷处于中心位置,如果不是这样,按下“core unchuck”(在按钮上的灯亮起),放卷机对中于设备轴并且放卷机座分开直到夹紧的钢芯被打 开,在导轨上的气动执行架旋转将钢芯沿出口导轨推出至卸载位置。 3)按下带灯的按钮“core chuck”,气动执行架旋转到夹紧的位置。 4)行车操作者站在大轴膜卷移动侧的反向位置,两位辅助人员站在膜卷钢芯两侧,将膜卷 钢芯和吊架用吊带进行连接。 吊起膜卷钢芯,操作行车将膜卷钢芯移动到大分切机放卷座正上方,再缓慢移动放置到放卷机两个 夹头之间的轨道上,务必请注意不能放在导轨卸载位置上。 6)设定选择按钮“unwinder brake off-on”到“off”,旋转夹头螺栓对齐放卷钢芯孔洞。 7)按住带灯的“core chuck”按钮,两边的放卷基座向中心移动直到夹头进入钢芯两端并且弹簧 螺栓被挤入钢芯孔洞,大轴被夹住。 设定选择按钮“unwinder brake off-on”到“on”,大轴钢芯将被制动和锁紧。 9)设定选择按钮“↓O↑O”到对应膜卷钢芯放卷方向的位置上。 10)通过旋转选择按钮“Edge Guide manual –Auto”到“Manual”。 11)通过旋转选择按钮“Unwinder<- ->使设备上的引膜与膜的边缘对齐。 12)使用双面胶将放卷膜卷尾部与设备的引膜对齐粘贴。 通过键盘设定浮动辊载荷和放卷直径,只有当轴载荷有效时,放卷才可启动。 4.2.2 参数设置与规格的更换 1)设备为停止状态,根据分切包装任务单,参考计算机中“运行菜单”工艺参数。 2)通过键盘设定分切工位数,第一卷膜所在收卷侧宽度、长度、厚度等参数。 3)根据计算机上的显示,调节使用的切刀架和使用的收卷工位到对应的刻度位置,安装对应宽度规 格的压辊,将使用的切刀架和压辊臂的气管插到对应的气孔中。 4)同侧工位上必须使用同样外径的夹头。 4.2.3 纸芯的安装 1)纸芯的长度应与各自的分切宽度相对应,一般为分切宽度+5mm 分切包装计划单另有说明的除 外。 2)按下按钮“Rew.1 swing in”和“Rew.2 swing in”将收卷工位摆进到受载的位置。 3) 按住右侧收卷臂下方黑色按钮,夹头松开,将已经准备的纸芯投入一端夹头,另一端对准另一 夹头纸芯自动被夹头夹紧。 4.2.4 穿膜 1)设备停止状态,设定选择按钮“All Knives Move off/on”到“off”抬起所有切刀臂。 2)按住“Threading chain on”直到穿膜裢的铁环到达传送辊 4、1 下面。 3)按住按钮“Unwinding Jog”手工引导薄膜到穿膜裢的铁环位置,且将膜的一端系在铁环上。 4)再次按住“Threading chain on”按钮,膜在点动的方式下被引导到传送辊 4、5 的上方,然后 松开按钮,将膜从铁环上取下。 5)通过按下“Maching Jog”按钮引导薄膜到收卷侧 1 且在底刀辊上铺平。 6)设定选择按钮“All Knives Move off-on”到“on”,放下切刀架。 7)直到切开的膜的长度足够于贴在两侧纸芯上,切断未切开的膜,穿引被切开的膜到收卷侧 1 和 2,并将薄膜平贴到对应的收卷卷芯上,并且使膜收紧,将废边穿引到废边吸风管道。 8)当使用摆动时,设定选择开关“Edge guide manual-Auto”到“Auto”和“unwinder Oscillation off-on”到“on”。 9)按下带灯的按钮“WS.1on”和“WS.2on”,收卷工位转动,直到收卷臂紧帖接触辊,薄膜张紧, “WS.1 on”和“WS.2 on”指示灯闪烁。 10)带灯按钮“machine on”显示设备的主驱动功能正常。 4.2.5 设备启动、收卷 1)按下带灯按钮“Machine on”,设备上的扬声器发出声音,并且在每个收卷侧的信号灯闪烁。 2)当警报声停止时,信号灯熄灭并且确认没有任何人在设备的危险区域,再次按下带灯的 “Machine on”,设备启动运转。 3)分切过程中可以根据经验和需要进一步调节可调整部分(装置)。 4.2.6 卸卷 1)设备停止后,按下“Rew.1 Swing Out”和“Rew.2 Swing Out”成品离开接触辊。 2)在成品上切断薄膜并将箭头粘到成品上,将准备好的套袋套在膜卷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1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厂 址 选 择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 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应选在城镇边缘,且地处该地居民区常年主 导风向的下风向,不应位于窝风地段。应处于交通便利,同时具有满足生产、生活 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生产 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厂区用不低于 2 米高的围墙与外界 隔离,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定 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包括动力区、贮运区等)、管理区和生活区 应按功能相对集中分别布置,管理区、生活区应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旋切机、削片机、木磨机、吸尘风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与管理区、生活区、生产 厂房等单独分开布置 2 厂区布 置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 5m,且 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厂房、库房建设应符合规定 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 (处、部)长、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职能部 门、生产单位与下属部门及生产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生产安全责任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生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 理网络要覆盖车间、班组,形成整体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体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 调查处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检修管理制 度、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 安全管 理 应根据企业使用的设备和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操作规程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教 育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档案 按要求进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 价、职业危害预评价;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5 其它保 障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 防护用品;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 对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 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厂区、库区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m2 或一座库房的占地 面积超过 1500m2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 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地 木材露天堆场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 的平坦空 地。堆场的总储量超过 5000 m3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 6m 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木材堆场占地面积超过 40000m2 时,宜增设与 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 150m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 应小于 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 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5m×15m 6 消防安 全 木材加工企业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 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 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7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的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4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汽车制造车间预先危险性分析 事故 类型 设备 设 施 触发事件(1) 发生条件 触发事件(2) 事故 后 果 危险 等 级 防范措施 一、冲压车间 起重 伤害 行车 1.轨道的强度和刚度不够,稳定 性差,使得轨道运输过程中出现 轨道断裂。2.长期起吊作业会使 吊钩出现裂纹或断裂,如果对吊 钩进行补焊,很容易产生起吊伤 害。3.长期起吊作业使得钢丝绳 捻距内断丝数超过总丝数的 10%,如果日常检查检测不到 位,查不出事故隐患,容易使起 吊过程中重物坠落伤害。4.在起 吊过程中由于小车脱落也会对 人员造成物体打击。5.起吊过程 中由于物件捆扎不牢也会发生 重物坠落伤人事件。6.导轮的直 径过大或者其质量不佳,可能会 出现脱轨。7.物件捆扎不紧。 坠落物击中 人体 1. 未戴安全帽。2. 在起重作业区 域作业或逗留。3. 在高处有浮物 或设施不牢固。 人员 伤 亡 Ⅲ 1.行车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2.定期进 行安全质量检测,避免超期运载和带故障工作。3.应定 期对桥机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轨道进行检查,及时 清除杂物。4.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5.钢丝、吊钩应 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有损害迹象的,及时进行检修。6. 在可能发生坠落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机械 伤害 压力机 机械手 1、衣物等被绞入转动设备。2、 机械手旋转、往复、滑动物撞击 人体。3、切割工具、突出的机 人体碰到转 动、移动等 运动物体。 1、在生产检查、维修设备时,不注 意。2、工作时发生“三违”。3、工 作时注意力不集中。4、劳保用品未 人员 伤 亡 Ⅲ 1、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2、正确穿戴劳保用品。3、 集中注意力,工作时注意观察。4、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5、压力机、机械手等危险场地周围应设防护栏,或设 械部分毛坯及工具设备边缘锋 利处碰伤。4、压力机及机械手 旋转运动部分缺少防护罩。5、 进行设备检修作业时,电源未切 断,他人误起动设备等。6.冲压 后在清理料头、料尾过程中,被 边缘锋利滑伤。 正确穿戴。 置光电保护系统,当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内时会发生 报警。6.压力机、机械手等重要设备应设“紧急停止”装 置,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自动报警。7、机器设备要定期 检查、检修,保证其完好状态。8、进行设备检修作业, 要严格执行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 施。如多人监护作业。 车辆 伤害 运输 小 车 1.车辆有故障(如刹车、方向盘 失灵等)。2.车速太快。3.路面 不太好(如缺陷、障碍物、物料 堆积、油污等)。4.超载驾驶。 车辆撞击人 体、设备、 管线等 1.驾驶员违章行驶。2.驾驶员精 力不集中(如抽烟、谈话等)。 3.酒后驾车。4.疲劳驾驶。 5.驾驶员心境差,激情驾驶。 1.定期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妥善处理,不应带障作 业。2.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 无误后才能启动车辆。3.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如在驾驶中不抽烟、 不谈话、不疲劳驾驶、不激情驾驶)。4.非经许可厂内 应禁止车辆入内。5.增设交通标志(包括限速行驶标志、 转弯处或交叉路口没有安置凸镜)。6.保持路面状态良 好。7.不超载、超速行驶。 高处 坠落 压力机 机械手 1. 高处检修作业时,场所有洞 无盖、临边无栏,不小心造成坠 落。2. 无脚手架、板,造成高 处坠落。3. 梯子无防滑、强度 不够、人字梯无拉绳等造成坠 落。 1. 2m 以 上高度坠 落;2. 作 业面下是机 器设备或混 凝土等硬质 地面 1.无脚手架和防坠落措施,踩空或 支撑物倒塌。2.高处作业面下无安 全网。3.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挂结 不可靠,损坏等。4.工作时精力分 散或带病作业。5.违反“十不登高”。6. 劳动纪律松懈。7.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人员 伤 亡 Ⅲ 1.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登高”。2. 登高 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挂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紧身工作服。3.搭设脚手架等防坠落措施。4. 在高空 人行道、屋顶、塔杆以及其它危险的高处临时作业,要 装设防护栏杆或安全网。5. 可以在平地做的作业,尽 量不要拿到高处去做,即“高处作业平地做”。6. 加强 对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严禁违 章。7. 杜绝“三违”。 物体 打击 压力机 模具 1.冲击压件薄板,会产生少量的 碎屑飞溅。2.无防护栏杆。3.模 具的强度不够,在长期高压过程 冲击物体击 中人员 1.工人距离防护栅栏太近。2.工人 没有按要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人员 伤 亡 Ⅲ 1.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区域架设防护网。2.作业人员戴 好安全帽及穿好劳动防护用品。3.加强防止物体打击的 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4.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的安全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类 别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类 别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的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 M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1 拿取散件 至转运小 车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有毛刺/拿取 散件不牢固/未佩 戴曲口手套,导致 散件割伤/砸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转运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2 2、作业人员站在 小车上滑行造成人 员摔倒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规范小车使用规 范进行操作;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发现危险源并制定可 靠预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3 3、作业人员倒拉 转运小车造成碰伤 腿部 其他伤害 禁止该行为,执行标 准作业要求,严格按 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行 日常巡查,发现违章 操作立即制止;利用 STOP观察职工作业行 为并及时纠正;利用 KYT工具发现危险源并 制定可靠预防控制措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4 4、作业人员放置 散件到转运小车散 件超量、放置位置 不当,散件从转运 小车掉落砸伤、割 伤脚部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5 拿取散件 至生产线 工位架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序号 分析 人 审核 人 作业 名称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人、物、作业环 境、管理) 解峰 牛泉 伟 散件 物流 作业 利用转运 小车进行 散件转运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及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6 1、叉车将散件箱 码放超高或放置不 规范,导致散件箱 倾倒造成人员伤害 车辆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规定数量、高 度进行码放;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及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7 2、作业人员无证 驾驶、超速行驶、 出于车间门口未鸣 笛、未减速、酒后 上岗等人的不安全 行为引发厂内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 害 车辆伤害 规范持证(厂内叉车证 、特种作业证)上岗管 理,严禁无资质人员 驾驶车辆;张贴车辆 信息卡,下车熄火拔 钥匙、拉手刹、落铲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 行日常巡查,发现违 章操作立即制止;利 用STOP观察职工作业 行为并及时纠正;利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培训;定期参加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 训 8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9 2、两人作业,未 执行一人操作设备 要求,点焊螺母时 误操作电源开关造 成人员伤害, 机械伤害 安装手动 开关,安 装开关护 板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新职工严禁操 作固定点焊机、单人 操作固定点焊机、禁 止多人操作固定点焊 机、按照SOT巡查标准 进行日常巡查,发现 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利用STOP观察职工作 业行为并及时纠正;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11 1、作业人员未佩 戴劳保用品拿取散 件造成割伤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13 2、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造 成人员手部割伤, 手部放入工装夹具 内造成手部夹伤 其他伤害 机械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及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解峰 牛泉 伟 叉车 散件 转运 作业 使用固定 点焊机焊 接侧围分 总成散件 叉车运 行:送料 、装箱、 卸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1 页 共 8 页 健检合同[ ]第( )号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山研究院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甲方员工进行体检。 体检类别:□ 职业健康检查 □一般健康检查 体检地点: ;体检人数: 。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的规定执行(附件一),委托体检项目在附件二中注明并由甲方盖章确认;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中 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物价》规定。 二、甲方应于体检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 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结果(附件三)、《一般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 三、甲方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本人填写《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表内容经甲方和劳动 者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并于体检当天交给乙方。甲方应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因受检者身份不实造成的后 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组织受检者进行体检。任何一方需临时变更体检日期或甲方变更体检人 数和项目的,应在约定体检日前 5 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约定体检地点不在乙方本址的,甲方 须提供安全和符合要求的体检场地。 五、乙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体检和复查工作结束后,乙方负责将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自体检工 作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签收表和追踪复查人员名单;一般健 康检查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和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由甲方负责向体检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报告并 进行签收,同时双方协商安排追踪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签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 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收回签收表存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份给用人单位存 档。健康检查报告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发送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甲方在乙方发出体检收费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体检相关费用。 八、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相关信息;乙方不得在未经体检者本人许可的情 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体检者资料,但有义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疑似职业病病人资料,相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2 页 共 8 页 关数据可用于科研与教学。 九、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实或缺漏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授权本企业员工 (身份证号码: )代表企业全面负责与乙方协定 体检相关所有事宜,若甲方授权人变更须书面通知通知乙方。 十一、其他协商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22 M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1 通用检查标准 (一)资质证照- >4、新、改、扩 建项目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 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 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 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生产企 业要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二)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落实- >1、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管理制 度的健全和落 实 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 期修订制度。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1、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提取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 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2、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使用 1、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 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 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培训 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2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 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 (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 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a、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b、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c、氯化工艺作业; d、 硝化工艺作业; e、合成氨工艺作业; f、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g、氟化工 艺作业; h、加氢工艺作业; i、重氮化工艺作业; j、氧化工艺作业; k、过 氧化工艺作业; l、胺基化工艺作业; m、磺化工艺作业; n、聚合工艺作业; o、烷基化工艺作业; p、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其他作业。 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 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 情况。 教育管理->1、 安全培训教育 管理 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 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 行更新。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1、 法律、法规和标 准的识别和获 取方面: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 和风险控。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2、 企业风险评价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0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试题 一、单选题 1、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 ),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A) A、安全生产工作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C、处罚力度 D、安全生产 2、生产经营单位的(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 A、投资人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D、受益人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B) A、安全生产自查制度 B、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C、事故报 告制度 D、安全生产巡检制度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章程,为( )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A) A、生产经营单位 B、安监部门 C、政府 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 5、(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C) 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B、用人单位的负责人 C、用人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 D、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6、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 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负责。(D) A、受委托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B、批准设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部门 C、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本单位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由( )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B) A、生产经营单位 B、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 C、财务管理人员 D、安全管理负责人员 8、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专 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B) A、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B、安全生产费用 C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D 安全技术 改造费用 9、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 ( )的意见。(A)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职工 D、 安监部门人员 10、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 核,保证()的落实。(D)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C、安全生产各项政策 D、安 全生产责任制 11、生产经营单位进行( )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 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 的落实。(C) A、爆破作业 B、吊装作业 C、爆破、吊装作业 D、除险作业 12、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并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D) A、日常检查 B、监控、监测 C、日常监控 D、日常监测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C) A、生产经营台账 B、安全生产教育档案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 案 D、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14、矿山、( )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 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 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B) A、尾矿库 B、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C、建筑施工企业 D、道路交通 15、用人单位的( )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依法组织本 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A) A、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主要负责人 C、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 D、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1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 妥善保存。(B) A、职业卫生档案 B、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C、职业健康查体档案 D、职业 卫生查体档案 17、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 ),应当安 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 措施的落实。(D) A、作业 B、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C、特种作业 D、危险作业 1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 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A) A、经常性检查 B、抽查 C、定期检查 D、自查 19、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 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 )。(C) A、向上级请示 B、立即处理 C、及时处理 D、妥善处理 2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 )应当 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A) A、主要负责人 B、分管生产安全的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员 D、投资人 2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 险费。(B) A 、养老保险 B、工伤保险 C、 医疗保险 D、失业保险 22、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C)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