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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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 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 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 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作 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 业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 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 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2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 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 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 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 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 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 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 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 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 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 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报、 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 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 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 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3.3.9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 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3.4 作业场所管理 3.4.1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本本 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焊锡作业岗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 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 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和安全自查活 动。 4. 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安全检查的形式 4.1.1. 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车间内安全生产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1.2. 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上级 布置的检查结合进行。 4.1.2.1. 季节性专业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或上级决定,对设备、用电、 消防、防暑降温等方面进行检查。 4.1.2.2.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重点对要害岗位、要害部位、 节日值班的实施等进行检查。 4.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 动中存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安全生产检查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2.1.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 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4.2.2. 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2.3. 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4.3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4.3.1.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通常是各部门实行自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 的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逐项检查;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作业 场所、通道、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使用等进行检查;对重点 部位、岗位、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公司主要采用抽查,根据安全生产动 态和安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有重点的检查。检查中要发动、宣传、教育、 组织群众性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零事故。 4.3.2.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主管部 门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 实施。 4.3.3.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 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3.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考核规定》范围内的,按该规定考 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综合考核规定》 6 相关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车间负责危化品的领用、使用、保管、记录。 3.4 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危化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4.1 必须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4.2 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4.3 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去。 4.5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 4.7 仓库责任部门应制定物品入库存验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隔离、隔开,分开放置。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 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 须严格职责。 4.10 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 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 人员不得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 引发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 50m 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 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 4.1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仓库除了检查、维护或搬运危险品时,其他任何时候危险化学品 仓库都必须关闭并上锁,仓库保管员在关闭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4.14 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分类分项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放在不同的仓库或者完全 分隔存放。 4.15 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对危险化学品 的外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有效期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存放。 4.16 危险化学品出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使用 部门或单位办理退库,回收至危险品库,不允许随意倾倒、丢弃。 5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1 危化品使用前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外包装上挂贴“危险品安全标签或标识”, 附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此两项的可视作不合格原材料,拒绝使用。 5.2 危化品使用区域需要临时堆放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求分类堆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不易被碰倒,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5.3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危险品技术说明书”,按照相应要求操作。 5.4 在使用危害特性为一、二、三类剧毒、活性稳定性、生物致病性、腐蚀性危化品时, 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危化品接触皮肤、进入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 5.5 使用具有燃烧性的危化品时,必须远离火源、高温环境;特别是危害特性为一、二 类燃烧性危化品要确保使用过程不产生静电、火花。 5.6 使用生物致病菌时,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在规范的无菌间操作。无菌间要求完 全符合致病菌操作要求。 5.7 使用危害特性为一类剧毒和极易爆炸燃烧的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督,其中监督人必须是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 5.8 使用危化品时,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状态,但不能有的流通风,防止危化品飞 扬扩散形成次生危害。 5.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参照以下要求处置: 5.10 危化品要求使用干净,避免大量残留增加回收销毁的难度。严禁私自处置或不按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目录 1. 安全生产责任制...................................................................................................................................1 2. 班组长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8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9 4. 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10 5.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14 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6 7. 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0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1 9. 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2 10. 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23 11.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27 12. 安全教育制度.....................................................................................................................................28 1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29 1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0 1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2 16. 设 备 管 理 制 度...........................................................................................................................33 17.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0 18. 消防安全制度.....................................................................................................................................41 19.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42 20. 供应单位管理制度.............................................................................................................................43 2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5 22. 文明、卫生制度.................................................................................................................................46 23.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47 24.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9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 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 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 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 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 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 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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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改善施工生产中的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 生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江大道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监督检 查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第五条 专业分包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劳务分包的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并纳 入安监站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建立“三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项目部分级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关键岗位、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项 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参加的安全例会,落实上级、业主和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管理要求,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保和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决议纪要并下发; 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组织策划和对安全、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以 促进各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完成;定期开展安全监督巡查活动,建立由项目领导 班子成员轮流带班的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健全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范标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创优达标规划,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 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站由站长及各分承包方安全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形成“安全例会纪要”(见 MR/AQ001-20XX)。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法,督促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组织施工。 (三)分承包方必须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 保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 制度,服从并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四)作业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应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管理班组成员及 其作业活动范围安全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当天施工任务的安全交底和注意事项,及 时做好安全记录,并适时巡查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情况和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随时 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立即组织班组成员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加 以监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监站协助解决。对发生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部安监站,并组织本班组成员立即实施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第 一时间做好相关当事人、目击者的口供笔录。 第八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 环保、职业健康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和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程、规范、强制性标准,并保证在施工项目中得到落实;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分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及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安全文 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授权安 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监管职能的权限,对施工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 配置实现目标及应急准备或响应的必要资源,负责与项目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 健康的外部沟通与关系,确保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 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各个时期的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重大相关问题; 在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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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 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甲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贯彻 实施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 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分公司 经理或区域项目部经理或主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 见和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 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特殊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 行补充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 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应当包括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 ③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④有关事故案例; 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操作人员定期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④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⑤事故案例分析; ⑥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⑦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⑧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⑨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0)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1)职业病防治; 12)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 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 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 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 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 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生效日期: 替代: 修改原因: 编制部门/编制人/日期: 审核部门/审核人/日期: QA 审核/日期: 批准人/日期: 发放范围: 总经理办公室、环境健康安全部、生产部、工程设备部、物流部、财务 部、企管部、质量部 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 迅捷处置。 2.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 法规范,加强管理。 2.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 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 援领导工作。 3.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制 度起草、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运行机制 4.1、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 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 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 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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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 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 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作业前应办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 业证》)。 5.2 安全隔绝 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 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5.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 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 气体。 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 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 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 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5.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 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 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 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 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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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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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况,充分发挥设备 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 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 验收、安装调试和 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 及检修规程,报有 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 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 检修要有记录,包 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 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 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 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 保养知识,以“三 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 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 不漏气;按量加 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 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 备清洁,按规定加 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 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 责任心对待自己的 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 可后,方可在要害 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 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况,提高运行 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 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 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 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 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 选型定货、验收、 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 组织编制设备的安 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 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 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第七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 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 每年度计划在上年 10 月 31 日编制完 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 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 管理实施,项目完 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九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 用情况制定计划落 实。大、中、小修项目(250 小时、500 小时、1200 小时、 2000 小时、4000 小时、8000 小时、16000 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 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 和落实情况不定 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 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一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 行安排;专业技术知 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 作用。 第十二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 长对设备运行的各 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 备的检修要有记 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 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 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 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 结构、性能、技术 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 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 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 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 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 灰尘、不漏 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 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 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 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 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 和交接班记录,要 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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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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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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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7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5.00
安全生产内部沟通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沟通的紧密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就相关安全事 项进行有效的联系,并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各部门。 1)矿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与员工就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 章制度、安全活动、安全事项等问题进行沟通,对职工所关心问题进 行收集,通过会议讨论,及时处理解决。 2)沟通的方式 根据沟通的内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矿安全会议、矿调度会、 安全例会、车间调度会或安全例会、座谈会、电话记录、在明显位置 设置意见箱、填报合理化建议表格等。 3)在进行内部沟通交流时,要理解沟通的目的;理解沟通的内 容并作出积极反应;掌握抱怨程序;对抱怨信息反馈的满意度等。 4)内部沟通计划 (1)安全科每季要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员工所关心的安全健 康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2)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要详细说 明安全健康事项,并听取、收集和处理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3)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每月或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召 开会议,听取、收集员工的安全生产事项建议和意见,加以讨论和解 决; (4)做好并保留各种会议记录; (5)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合理化建议箱、发放建议表格等形式 获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5)信息处理 (1)对收集到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事项以及员工的 建议和意见,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 处理; (2)必要时,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可通过与员工沟通、召开讨 论会等形式,及时处理; (3)做好各项记录并存档。 6)内部交流信息传递与反馈 (1)本矿的管理方针、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安全知识应通过 一定方式传达到全体员工,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2)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应及时通 报给相关部门。 (3)各部门在收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时,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科, 由安全科整理登记并传递到相关部门; (4)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的单位及 时传递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监测结果异常 时应及时传递,伤亡事故应在当天上报矿领导。 (5)对员工所关心的安全事项、职业健康等问题,及时将处理 结果进行反馈,如实告知员工。 (6)在醒目位置设置专栏,告知全矿安全生产及设备的运行状 况及职业健康有关情况。 7)对已采纳的建议和意见取得成效的员工,及时进行表扬、认 可并给予奖励,对未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得到员工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防止由于动火作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也必须遵守本规定。 凡在禁火区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 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分级 3.1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3.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 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1.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1.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1.4 凡公司、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 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 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1.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职责 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 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 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 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 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 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 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 30 分钟再次动火), 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 行动火作业。 4.3 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 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 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 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 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 被动火车间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 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安全的要求,亲自到现 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6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规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 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7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确定是否须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第 3 条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1 本公司对动火作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5.2 动火作业需要临时用电、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或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均应办 理相应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3 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进入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动火 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对《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 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4 凡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均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5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 5.5.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 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新规范将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代替 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 2014)。 特殊作业环节一直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事故高发环 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 2015 年实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 标准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 的认知存在一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需完善等问题。 修订后的标准技术要求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全文条款强制, 适用范围调整为生产、经营(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化工及医药 企业,明确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应执行标准的相关 要求。 本次修订历时数年,专家团队反复研究、讨论,着重总结了近十年来 国内外发生的特殊作业相关事故教训以及行业优秀实践,参考了大量国 内外最新文献和标准。本文列举了新标准修订过程中的部分讨论和主要 变化,供大家参考和预读: ——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事故多发作业类型,明确了企业应建立作 业前许可管理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逐级审批和作业监护 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审批人和监护人职责及应急措 施的落实。 ——动火作业方面,扩大了特级动火划分范围,将在运行状态下的火 灾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装置设备、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 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和运行中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 动火作业,划为特级动火。 强化动火作业风险管控措施,例如对采用水封和关闭单一阀门方式进 行系统隔离明确提出了禁止要求;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动火作业不 得与切水作业同时进行;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的间距进 行了规定;在设备及管道外部动火,应在动火点 10 米范围内进行气体分 析;在设备及管道外壁动火,还应对设备及管道内部的气体进行分析; 提出了特级动火需采集视频图像等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方面,强化风险管控,例如介质隔离时,不得 用阀门代替盲板。进一步强调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前必须分析的气体 类别及浓度要求,确定最低氧含量由原来的 18%提高到 19.5%;进入受 限空间作业需连续检测气体浓度等具体要求。 ——进一步明确了作业监护人的要求。例如,作业期间,企业和作业 单位均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 护人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且不得从事 与监护无关的事;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作业票(证),暂停作 业;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的要求监护人员须在受限空间外进行监护,严 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受限空间监护人应对进入受限空间的 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等要求。 ——固定动火区管理方面,增加了对规定动火区风险识别的要求,可 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要求等。 ——临时用电作业方面,在临时用电票证中补充了可燃气体分析的内 容,将临时用电作为动火作业的一种。 ——盲板抽堵作业方面,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 抽、堵作业票(证)。一张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个作业。—— 增加了在可燃、易爆粉尘环境下进行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修改了作业票证的样式,增加了完工确认的内容明确了动火作业 票证中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吊装作业方面,调整了吊装作业的办票等 管理要求。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更好地贯 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 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企业管控好特殊作业环节存 在的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过程事故易发、多发,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难 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自 2015 年实 施以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的事故,但在标准执行 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现行标准条款约束力度不强,企业对标准的认知存在一 些偏差和误区,对作业风险的管控措施仍存在一定不足等问题。 主要修改内容: 一.扩大了界定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 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 路的安全要求。扩大到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明确增加了化 学品生产单位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以及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参 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相似作业可参照执行 二.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技术标准增加的技术标准如下: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26557 吊笼有垂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M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安全考试试题 姓名 部门 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 20)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 ) A、预防为主 B、管理为主 D、落实为主 2、新员工入职必须经过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础;三级教育主要是 指 、 车 间 级 教 育 、 班 组 级 教 育 。 ( ) A、公司级教育 B、启蒙教育 D、老师教育 3、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制 度 , 追 究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人 员 的 法 律 责 任 。 ( ) A.追究责任 B.责任追究 C.责任 4、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 和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 ( ) A.违章作业 B.工作安排 C.违章指挥 5、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等标志。 ( ) A.禁止、警告、指令和通行 B.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 C.禁止、警告、通行和提示 6、 进 入 车 间 前 必 须 , 安 全 帽 并 系 好 帽 带 。 ( ) A、拿着 B、规范佩戴 C、不用戴 7、必须戴安全帽”属于安全标志中的 。 ( ) A. 提示标志。 B. 指令标志 C. 警告标志 8、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 。 ( ) A.有电 B.无电 C.可能有电 9、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 相 应 资 格 ,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 ( ) A、专门的 B、必须的 C、有组织的 10、 使 用 灭 火 器 扑 救 火 灾 时 要 对 准 火 焰 喷 射 。 ( )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二、多选择题(每题 4 分,工 40 分) 1、 生 产 过 程 中 70%的 事 故 是 三 违 原 因 造 成 的 ; “ 三 违 ” 具 体 是 指 。 ( ) A、违章指挥 B、违章操作 C、违反劳动纪律 D、违反管理 2、 “ 四 不 伤 害 ” 是 指 。 ( ) A、不伤害自己 B、不伤害他人 C、不被他人伤害 D、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 事 故 处 理 中 的 “ 四 不 放 过 ” 是 指 。 ( ) A、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 B、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安全考试试题 C、事故防范落实不到位不放过 D、广大员工群众的教育不放过 4、 造 成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原 因 有 : 。 ( ) A、人的不安全行为 B、物的不安全状态 C、环境的原因 D、管理上的缺陷 5、安全生产当中的“四有四必有”是指 ( ) A、有台必有拦; B、 有洞必有盖; C、有轴必有套; D、有轮必有罩。 6、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指 ( ) A、防烟熏 B、 果断讯速逃离火厂 C、 寻找逃生路 D、等他人来救 7、员工在安全生产的义务包含 ( ) A.自觉遵守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义务; B.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培 训和教育学习的义务;C 及时报告危险和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D.以上都包含。 8、国家标准(GB2893-82)中规定的安全色是: ( ) A、黑、 B、棕、 C、红 D、橙、 E、黄、 F、蓝、 G、青、 H、绿 、 I、紫、 J、灰、 9、电气安全技术措施有那些: ( ) A 绝缘、B 屏护、C 间距、D 保护接地、E 保护接零、F 漏电保护、G 安全电压。 10、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 , ,严格遵守 ,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 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 加以劝 阻和制止。 ( ) A、安全生产 B、平稳操作 C、劳动纪律和 工艺纪律 D、 违章操作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共 40 分) ( )1、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挂安全警示牌但是可以带电进行检修操作。 ( )2、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 )3、操作工的“四懂三会”其中“四懂”是指:懂性能 、 懂原理、 懂结构 、懂用 途 。“三会”是指:会使用 、会维护保养、 会排除故障 ; ( )4、易造成事故的十大不安全心里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 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 )5、岗位消防安全“四知四会”中的“四知”(1)知道火灾危险性;(2)知道必 要的消防安全知识;(3)知道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4);知道火灾预防措施。“四会”是指(1) 会报警;(2)会使用消防器材;(3)会扑救初期火灾;(4)会逃生自救。 ( )6、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 高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 )8、安全带是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防护用品,凡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安全带一定要按“高挂低用”的规定挂接。 ( )9、电焊机施焊现场 10 米范围内,可以堆放各种易燃物品。 ( )10、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 5 米,距离明火不应少于 10 米。 ( )11、女员工进入车间前应将头发盘于帽内,防止传动机械绞住头发。 ( )12、为赶生产进度,从业人员可先进场作业,等有空闲时再进行安全教育。 ( )13、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应先断电再灭火。严禁带电用水进行扑救。 ( )14、操作机械时,要穿三紧式工作服,是指哪三紧为什么:袖口紧、领口紧、下 摆紧。目的是防止被绞缠及飞屑掉入衣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类别 排查项 检查标准 安全隐患描述 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开展经 营活动 3、有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4、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在有效期内 5、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6、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时,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8、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 10、设置或配备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要求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要求 11、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12、在企业内部公布专业技术队伍名单 13、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 专业人员 14、责任制(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以正式文件在企业内部下发 安全生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责任制 责任制中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且无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制或者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但未 正式发布 15、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安全责任制中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16、责任制要明确考核机制 责任制中未明确考核机制 17、有考核记录 18、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 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 19、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隐患排查标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安全管理机 构或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 责任制制度 类别 排查项 检查标准 安全隐患描述 20、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2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6、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容: 27、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 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未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28、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制定事故 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考核奖惩标准 未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 度、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考核奖惩标 准 29、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未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 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 用等 30、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未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31、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 事故隐患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汇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未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故消除事故隐 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隐患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 隐患治理方案、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 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3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 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 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未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全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 人。 1 组 织 体 系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第五条、第十八条。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 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 维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 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 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九 条;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 监管总局第 87 号令)第 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九 十九条; 《 矿 山 救 护 规 程 》 (AQ/1008) 4.4,7.3,7.5;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 化考核规范》(AQ/1009) 4.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 第四十六 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 物 资 配 备 要 求 》 (GB30077-2013)。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 材。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 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 行政处罚) 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 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 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 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 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 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 准确。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 否相互衔接。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 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 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 案管理等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 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 应 急 预 案 12.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并发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 队伍。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 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 八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第 88 号令) 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 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第四十五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2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5.00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 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 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 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行 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 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当时不 能治理的和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 报告,内容包括: 1) 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 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 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 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9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5.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