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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版】消防安全管理8项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 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 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 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设施。 六、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 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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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汇编

消防安全标准化 管理制度汇编 北京市 XXXX 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 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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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 2 义务消防队名单 ................................................................................... 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 4 防火检查制度 ........................................................................................ 5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6 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 7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8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 9 火警、火灾报告制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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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 责任制度 目 录 一、总则 ......................................... 2 二、院长安全、防火责任 ........................... 2 三、业务副院长安全、防火责任 ..................... 3 四、后勤管理员安全、防火责任 ..................... 3 五、科室主任、护士长安全、防火责任 ............... 4 六、医生、护士安全、防火责任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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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4 防火巡查制度 .............................................................................. 6 防火检查制度 .............................................................................. 7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9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 10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 11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12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13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 1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 15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 1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 18 消防值班制度 ............................................................................ 21 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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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 特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 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 本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 时向行政部报告。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 控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 报行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 文控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 时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 部门,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 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 用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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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本厂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本制度。 2 辨识与评估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立档案、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 2.2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的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 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2.5 主要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投入。 3 规定内容 3.1 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 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①贮罐区(贮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 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3.2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和流程 3.2.1 根据本厂的实际生产情况,本厂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装置如下:① 库区;②生产场所;③锅炉,其他场所、设施由于本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 3.2.2 每年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对本厂的生产、储存设施是否构 成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3.2.3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辨识 过程,得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结论,由安全办公室存档,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3.2.4 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辨识 过程,得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结论。 3.2.5 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由安全办公 室报当地安监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2.6 由于生产活动变化或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变化,重大危险源不存在时,应 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消。 3.3 重大危险源评估 3.3.1 本厂的场所、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时,本厂会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文 件要求及时委托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将安 全评估报告存档。 3.3.2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 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安全办公室需要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 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4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 3.4.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工作,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①一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建档; ②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③三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④四级重大危险源由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3.4.2 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建立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建立及管理,本厂重大危险源档案的主要内 容有: 1)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存在位置、管理人员一览表 2)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一览表 3)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4)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5)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6)检测报告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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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9食品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 员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 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4.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和集 团公司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档案,管理过程相关 记录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使其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增强事故预见性、减少和防 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具有 规范作用和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以下均 称安全档案)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对部门、生产车间安全台帐的建 立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3.2 行政部职责 行政部负责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档案工作。 3.3 各部门、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部门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管理等工作。 4.安全文件的制作与识别 4.1 公司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和规范格式及文件程序制定和下发各种文 件。 4.2 对外来文件进行标准化符合性识别,确保转发文件符合标准化要求。 4.3 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按要求,以标准化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对资料进 行识别分析,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资料要进行规范修改。 5.安全管理台账档案的建立 5.1 台帐建立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5.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台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 安全员、部门(车间)负责人及操作层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 文件,本单位安全组织网络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 部门人员、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的基本信息;上下级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员 工安全责任书、特种作业人员及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 5.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账。对已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 时进行修订,实施动态管理。 5.1.3 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包括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确定事故 防范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情况等。具体记 载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具体事项及处理结果等。 5.1.4 通知、通报台帐:上级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文 件、通知、通报等。 5.1.5 花名册台帐: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 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1.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 。包括安全生产教育记录、安全生产宣传记录、安 全生产培训记录。具体记录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新进单位员工、调整工作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单位、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核单位、 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证书编号等,单位组织的考核试卷要存档。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 要有本人签名)。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应记录保存每个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培 训内容、考核成绩等情况。 5.1.7 安全生产“三同时”台账。记录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设 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相关情况,保存内部动态安全评价和安全 性评价外部审核文件资料。 5.1.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台账。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设计文件,制造技术文 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修 理改造方案、实际修理情况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全附件校验、检定证书,使用维护 说明,日常运行情况,有关事故及处理报告,设备停运、报废的相关申报批准文件等。 5.1.9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台账。记录车辆名称、牌号、发动机号、行驶证、保险、年检 记录等基本信息,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及其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及违章信息,车辆安全行 驶、定期安全技术检测等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 物流部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 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 仓库安全管理 4.1.1 出入库管理 4.1.1.1 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 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 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 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 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 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 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物 流部,生产管理部,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物流部和生产管 理部,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 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 并及时报物流部。 4.1.2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 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 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 引起化学反应。 4.1.2.2 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 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 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 安全地点。 4.1.2.6 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 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 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 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 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 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 储存安全管理 4.1.3.1 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 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 3 米; 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 3 米。 4.1.3.3 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 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部要求挂放灭 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 扫、拖库房一次。 4.1.3.4 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 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 运输安全管理 4.1.4.1 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 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 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 电器管理 4.1.5.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 范的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3.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3.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和公司内部的车辆、驾驶员及行人。 4.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 或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 色、交通安全标志和人员安全培训。 4.2.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车辆的检查、审核、登记和发放通行证;负责公司机动车辆 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统一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办理和年检;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 交通事故的调查 。 5.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管理 5.1 生产区内各处应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 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 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还应按《安全色通用规则》设置信号标志。 5.2 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5.3 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 限高标志、限宽标识、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 破路施工执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5 生产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6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5.7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 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 5.8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6 车辆和驾驶 6.1 进出公司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规定。各种 车辆车况必须良好,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车牌照。驾驶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与驾驶 车辆类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方能驾驶;公司车辆驾驶员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并 取得驾驶许可证。 6.2 进出公司厂区的各种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审核并发放《车辆通行证》,无证 车辆严禁进入公司厂内道路。 6.3 各级领导和公司从业人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 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6.4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内行驶的各种车辆 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6.5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无阻火器车辆不 准驶入禁火区。 6.6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 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严禁在道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6.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 意观察。 6.8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6.8.1 进出公司大门 5 公里/小时 6.8.2 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7 车辆装载 7.1 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超高。 7.2 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7.3 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4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7.5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 子板等)不准载人。 8 非机动车、个人车辆、行人 8.1 自行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 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 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企业 实际,制定本预案。 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 (2)及时报告原则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 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与分析总结并重原则 认真落实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 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 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 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 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 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 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 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 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 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 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 报告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 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 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 2 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 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 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 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 报告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 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领导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 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 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 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领导 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0.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完善岗位电气设备的规范操作,预防电气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的电气操作岗位和员工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负责定时巡视、检查电气设备。 3.2 负责参与设备电气、自控设备的检查、检修及验收。 4.主要管理内容 4.1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 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 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 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 各项电气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 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4.3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电工必须达到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 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4.4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电气安 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 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3.5 变配电室的负责人、检修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5.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电工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6.电气设备及用具安全管理 6.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6.2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 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 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6.3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 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电气工 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 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6.4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 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 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 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 7.配电室安全管理 7.1 配电室实施定置管理,具备正确的标识,有关管理制度、图版上墙。 7.2 配电室须具备相关安全工器具: 7.2.1 绝缘靴、绝缘手套。 7.2.2 相应电压等级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杆、接地线。 7.2.3“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止步,高压危险!”等标识牌。 7.2.4 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消防器材。 7.2.5 防误闭锁装置。 7.3 配电室须具备相关管理制度、资料: 7.3.1 管理制度:配电室值班管理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配电室卫生管理制度,交 接班记录。 7.3.2 资料:配电室电气主接线图、车间配电线路走向图;设备台帐。 7.4 配电室门窗须完好无损,房屋无雨渗漏,室内通道符合要求。通风口加装防护网, 电缆沟加盖板(包括配电盘下方),通向室外的电缆沟洞封堵严密,通向室外的门应向 外开,并能自动关闭,门口处须加装 45cm 高的防鼠隔板,配电室内常年放置鼠药或粘 鼠板,并定期更换保证有效。 7.5 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操作、巡视通道畅通。 7.6 在配电设备上作业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设备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7.7 配电室值班操作人员至少两人,当进行操作时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 7.8 值班人员还应履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 得擅离岗位。接班人员应听取交班人员的交代,查看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 全,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7.9 室内通往外面或它室的门口,要加装高度 45cm 的光滑防鼠挡板,可使用光滑铁板或 塑料板,四周精密无缝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6.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机械设 备、火灾、交通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 2.2公司实行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目标及过程管理,对完成安全、消防、环保、职 业健康目标以及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 任者,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者、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员工给予处罚。 2.3公司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3 职责 3.1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全奖励中根据安全责任、 安全风险、安全贡献的大小进行奖励,向公司一线部门倾斜,避免安全奖励分配中的平均主 义。 3.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突破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健康目标的责任 部门取消其当年度及考核期的安全奖励,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部门领导不得在当年度或考 核期内予以提拔、晋升。 3.3实行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联动追究制度。 4 程序 4.1安全奖励资金 安全奖励资金来处公司生产经营奖励资金中安全所占比例执行。 4.2 安全环保奖惩内容 4.2.1 月度绩效考核 a)按照公司每月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月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健 康责任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b)每月检查中发现有未完成项按《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月度绩效考核细则》上的考评 项进行考评。 c)当月发生突破部门当月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目标的情况,根据公司对事故“四 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落实责任部门,主要责任部门当月安全绩效为零,其他相关 部门根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对当月安全绩效进行扣除。安全环 保部将各部门的考评得分汇总公布后交企业管理部进行统计制定各部门的当月绩效情况。 d)当月突破公司制定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指标但未造成重大事故的,取消公司 全员当月安全绩效。 4.2.2 季度安全奖奖惩 a) 确定季度安全奖基数后,根据部门所属性质,按“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分为三个 级别:一级部门(生产管理部及下属工段、设备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二级 部门(技术中心、工程部、物流部、行政部小车班);三级部门(一、二级以外的部门)。其 奖励按公司《成都市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季度奖计发方案》执行。 b) 季度安全奖得分以本季度三个月各部门(工段)的安全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后除以3得出 各部门该月安全绩效的平均得分。 c) 各部门(工段)在下达奖励金额5日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责、权、利”对等 的原则,并结合本部门(工段)实际进行二次分配,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 安全环保部对分配情况进行备案。 d) 当季度安全考核中部门(工段)在季度考核期内突破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工段)的季度 安全考核平均得分低于85分,取消本部门(工段)季度安全奖。 e) 安全生产季度奖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季度发生突破公司“九零五控”指标,公司全体人 员当季季度安全奖取消。 4.2.3 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奖 a) 如当年度顺利完成“九零五控两达标”后,按制定的标准全额发放年度安全目标奖,见 附件1。 b) 发放标准按职级和部门性质制定(按季度奖方式)分配方式发放年度安全目标奖励。 c) 各部门(工段)在下达奖励金额5日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责、权、利“对等 的原则,并结合本部门(工段)实际进行二次分配,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 安全环保部对分配情况进行备案。 d) 如年度中发生突破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目标的情况时,取消公司全 员当年年度安全目标奖。 4.2.4 年终安全绩效奖 年终安全绩效奖依据年度人员职级在12个月中每月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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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规章制度-6.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 1.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 事故发生,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监管 3.2 各单位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 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安全环保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 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 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 48 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 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 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 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 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 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 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 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 于 10 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 4 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 0.3 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 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3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 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 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4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 (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5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 锁装置。 4.1.16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 须加固。 4.1.17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 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 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0 厂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 防器材。 4.1.21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 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 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 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 2 米以上。若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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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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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9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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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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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职工。 3.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总经理、兼职安全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2 公司对各部门一把手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 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 凡新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包括现场实习、体验、感受的时间),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 3.4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管理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4.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4.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情况; 3.4.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4.4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3.4.5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 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5.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5.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5.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基础知识及强制性标准; 3.5.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3.5.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5.6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5.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3.5.8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车间无班组设置的原则上由车间 主任或安全员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6.1 本班组作业特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制度、纪律等; 3.6.2 岗位之间安全工作衔接配合与职业卫生事项; 3.6.3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和有关事故案例; 3.6.4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6.5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 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 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 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4.外包、外协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1 临时进入公司进行作业的服务厂商、承包工程人员等外包外协作业人员的安 全教育,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业的性质、时间)具体进行实施。 5.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教育 5.1 公司总经理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教育,按南通市安监局的计划安排参 加培训。 6. 日常的安全教育 6.1 各车间(班组)应有效利用每天晨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2 各车间(班组)根据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日常安全 教育; 6.3 管理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宣传栏或专项培训等形式进行日 常安全教育。 7. 记录的管理 7.1 各部门的会议、自查记录均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保存期为 15 个月。 7.2 公司级会议、检查记录、三级教育卡、培训证件、考试卷等均由管理部保存, 保存期 5 年。 8.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各类作业证书》 《安全培训考试试卷》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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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3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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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管理手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学校医务室工作制度(共8项)(1)

学校医务室工作制度(共 8 项) 学校医务室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卫生防疫 站的指导,为全体学生服务。 二、按照校总务处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医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要对病人负责到底。 四、对前来就诊的每个学生,都要将其病情及处理方法留有记录。 五、做好上、下班的交接手续,对所交待事项,要有文字记录,不得仅口头 叮嘱。 六、若学生需转到上级医疗部门就诊,诊断医生要立即通过其班主任。 七、对夜间前来就诊的学生要耐心诊治,需要转到上级医疗部门就诊的要立 即通知宿管员、班主任或家长。 八、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总务处领导或值班校长汇报,遇急性流行性 疾病发生要立即向校领导与卫生防疫部门汇报,以便领导及时作出决策。 医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保健及卫生常规教育。 二、出版卫生宣传专栏,举办卫生讲座,接受咨询等,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 知识。 三、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的教学、教室、环境、体育、 劳动、饮食卫生、膳食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和学生健康档案。 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积极做好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 工作。 六、热情为师生服务,认真对待每一位病人,做好师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 七、负责学校的保健仪器和药品的管理。 八、添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并定期消毒医疗器械;健全药品账册,做 好药品入账、出帐、存放保管工作。 九、监督、检查日常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大扫除和卫生评比工作。 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卫生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 作能力。 二、医务室添置药品及医疗器材必须到卫生部门规定的医药公司购买。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在进行登记后报有关部门验 证销毁。 四、严格执行注射规则,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在给药做到“两查两对一交代”。 五、医务室负责学生一般性伤病诊治,对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著者,应予 以及时转院。医治医师应有转诊记录备查。 六、在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 七、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加强医疗 器械的卫生消毒,做到无菌操作。 八、要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药房,保持药房的干燥,严防药品变质。 医务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二、做好卫生技术指导工作,每学期开始时,拟订学校保健工作计划及实施 意见,提请学校领导讨论通过,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学期末,做好总结经校长 审批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三、掌握学生的生长发育和健康情况,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和缺陷矫治, 并建立和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 四、积极开展学校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预防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因病 缺课情况和防治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等青少年常见疾病。 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对影响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不利因素的调查研究 工作,如教学卫生(包括课桌椅卫生),教学建筑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体育卫生、饮食卫生等。 六、密切配合体育老师,进行经常性的体育卫生教育及对体育卫生监督,防 止运动量过大和体育事故。 七、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定期进行预防接种;随时掌握疫情,加强传染病管 理;做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的监督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技术指导。预防传染 病的发生和流行。当发生传染病时,应按规定报告疫情,并会同有关人员迅速采 取措施,控制蔓延。 八、对师生进行卫生宣传,提供黑板报、墙报、广播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 举办卫生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训练卫生骨干。 九、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工作和转诊工作。 学校医务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 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常 见治疗和保健工作。 二、要建立门诊制度,病例、处方的书写要规范。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 时治疗、隔离、消毒,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防止在学校传播。 三、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作为 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四、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学期为学生安排 1—2 次卫生保健知识 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五、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要事先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到指定供药部门采 购。药物到货后,必须验收库存,属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六、药品要由专人管理,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 管理规定。 七、加强卫生室的内部管理,争创文明卫生室。 八、加强节约,杜绝一切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医务室安全岗位职责 一、医务人员是学校进行卫生保健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全校的医疗卫生安全 组织工作。 二、保证用药安全。对常用药品定期检查,对过期、变质的药品及时清理, 医疗器材定期检查和保修。 三、协助做好组织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做好体检后咨询、复查、诊治的 指导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对传染病、 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指导工作。 五、医务室应当制作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 学生情况记录,并与相关教师联系,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涉及个人的隐私的应当保密。 六、对学生意外的轻微伤及时处置(或直接送医院救治),并做好记录。对 学校条件不能处置的学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医务室工作细则 一、每年底写出本医务室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总务科。 二、做好季节性常见病传染病预防工作,定期进行各种疫苗预防接种。 三、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市疾控中心。 四、定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体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疗。 五、当好领导参谋,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结合本代为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项 卫生制度,利用黑板报、广播站、第二课堂、专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健康、 普及卫生常识,监督指导饮水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 六、医务室全体人员,团结协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不断改进 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杜绝责任事故,减少差错,全心全意共同把医疗工作 完成好。 医生工作职责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定期编 辑卫生宣传板报,认真做好各项预防、接种和消毒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常见及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 三、对突发及危重性情况在做好防止恶化的同时取得与上级医院的联系。   四、负责全校学生的健康保健工作,新生入学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健 康卡片,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做到一人一卡。经常掌握学生疾 病情况,年终写出综合汇报材料。   五、负责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注意用眼卫生,开展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六、负责管理学生的健康档案,毕业生的健康档案要内容完整、记载准确、 书写工整、按时上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2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管理手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学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 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 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 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 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 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 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 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 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 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 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 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 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 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 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 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 IP 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 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 IP 及网络设置,不得 盗用 IP 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 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 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 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 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 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 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 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 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 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 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 24 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 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 严格按照保留 60 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 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 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 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 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 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 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 IP 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 口令、盗用户头和 IP 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 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 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 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 C 盘区,私人文 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 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 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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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管理手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组长:周婷 副组长:王元志 安全员:尚元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学校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 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 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 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 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 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 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防火巡查制度 一、学校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 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 处理措施等。 防火检查制度 一、学校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 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 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 及处理措施等。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 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 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 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 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 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 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 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 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 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 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 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 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 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 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四、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 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 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五、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 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 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 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 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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