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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手册MSDS(表格)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手册 MSDS(化学品清单) 编号 名称 分子式 危险类别 等级/规格 保管地点 使用部门 GJ-HF-MSDS-001 氨 NH3 毒害 冷冻机 工程部 GJ-HF-MSDS-002 盐酸 HCl 强腐蚀性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03 硫酸 H2SO4 强腐蚀性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04 磷酸 H3PO4 强腐蚀性 化学品库 水处理 GJ-HF-MSDS-005 高锰酸钾 KMnO4 强氧化性 仓库 二氧化碳间 GJ-HF-MSDS-006 次氯酸钙 CaClO 具氧化性具腐蚀性 化学品库 水处理 GJ-HF-MSDS-007 次氯酸钠 NaCLO 腐蚀性 水处理 水处理 GJ-HF-MSDS-008 苛性钠 NaOH 强腐蚀性 化学品库 生产部 GJ-HF-MSDS-009 硝酸 HNO3 强腐蚀性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10 二氧化碳 CO2 窒息 气瓶/贮罐 现调、制造 GJ-HF-MSDS-011 无水乙醇 C2H6O 易燃易爆,有害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12 汽油 ------- 易燃易爆 仓储部 仓储部 GJ-HF-MSDS-013 柴油 ------- 易燃 油库 发电机 GJ-HF-MSDS-014 氯化钡 BaCl2 毒害性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15 乙炔 C2H2 易燃 工程/气瓶 工程 GJ-HF-MSDS-016 氮气 N2 不燃惰性气体 制造部 制造部 GJ-HF-MSDS-017 三氯甲烷 CHCl3 腐蚀性、毒性物质 品控部 品控部(污水站) GJ-HF-MSDS-018 硝酸银 AgNO3 具氧化性,高毒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19 冰醋酸 C2H4O2 酸性腐蚀品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20 测氯试剂 ------- 刺激性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21 重铬酸钾 K2Cr5O7 毒害、强氧化性、强腐蚀性 分析纯 品控部 品控部 GJ-HF-MSDS-022 HACH 铁试剂 ------- 剧毒品 品控部 品控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1 M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1 烟草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 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 得生产、销售。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 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 产企业许可 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 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 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 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 员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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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8 商业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公司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 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 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 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 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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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 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第一项、第十九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 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会 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 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款 四、 基础 管理 7.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六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8.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 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 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 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四条 五、 教育 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五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 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 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 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 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导游员或领队务必提示司机认真遵守行车安全规 范、提示游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规 定系好安全带,履行好告知义务。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 条 2.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检查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 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九条第二款 八、 现场 管理 4.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 . 九、 应急 管理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 八条 《旅游法》第七十九条 十、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 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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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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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个性化标准和岗位排查清单-☆个性化企业隐患排查标准

类别 排查项 检查标准 安全隐患描述 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开展经 营活动 3、有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4、采矿许可证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在有效期内 5、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6、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时,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8、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 10、设置或配备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要求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国家、北京市的要求 11、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12、在企业内部公布专业技术队伍名单 13、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 专业人员 14、责任制(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以正式文件在企业内部下发 安全生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责任制 责任制中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且无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制或者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但未 正式发布 15、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安全责任制中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16、责任制要明确考核机制 责任制中未明确考核机制 17、有考核记录 18、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 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 19、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隐患排查标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 安全管理机 构或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 责任制制度 类别 排查项 检查标准 安全隐患描述 20、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2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6、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 容: 27、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 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未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28、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组织制定事故 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考核奖惩标准 未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 度、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考核奖惩标 准 29、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未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 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 用等 30、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未定期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 31、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 事故隐患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汇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未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故消除事故隐 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隐患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 隐患治理方案、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 报,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3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 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 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未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未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全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8 农药生产行业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无安全合同和无安全 承诺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全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2 烟草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三级”安全教 育 “三级”安全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9 职业卫生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 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 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有毒作业条例》第17条第2 款、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 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二)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检查标准+A1:GA1:G59 四级目录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涵盖: 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 、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三)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11条《职 业病防治法》第25条、《监督 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 1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四级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三)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十二) 项。 《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第1 款、《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 第1款。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 括:(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 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 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 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 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 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 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 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 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四)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34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的,应当按照《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 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 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 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 申报办法》第2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13条。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申报办法》第8条(一)项 。 5.操作规程 1.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变更申报 6.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 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 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 示劳动者遵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2饮料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监局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 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质监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的生产作 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1.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7 电网企业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建立 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参加,总结分析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由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骨干的全员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资源需要 。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 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鼓励实行安全总监制(CSO),并由行政正职主 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人员与装备应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职权,健全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 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督促 和指导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 促整改事故隐患;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单 位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第一责任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其他副职的职责 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 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副职在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制定符合企业机构设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责任制内容中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定期参与重大操作和施工现 场作业监督检查。 安全责任制度应随机构、岗位变更及时修订。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部门、单位安全 职责 企业应明确所属(管)各部门、单位安全职责,自上而下签订安全责任书,并 做好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 死角。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发放到 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标准规范规程配置 企业应配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规范。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和配置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设备试验、事故 (事件)调查规程、系统图册、相关设备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程。 企业应将有关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评估 每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至少进 行一次检查;对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并 形成记录;每年发布“可以继续执行”的有效规程制度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的 规章制度及现场操作规程清单。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修订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结合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问题 、生产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等,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每3~5年对有关制度、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审查应履行审批手续。 基础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编制、使用、评审、 修订的效力。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含影像、录音、 电子光盘等),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安全记录至少包括:班长日志 (班组工作记录)、巡检记录、检修记录、安全事件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安 全生产通报、安全日活动、安全会议记录、纪要、安全检查记录等。 基础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 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风险管理-3.风险效果定期评审

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定期评审 评审人员: 时 间: 风险名称: 各岗位作业危险性分析 评审内容: 1. 工艺合理性:公司对各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了风险分析,在专 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特点,根据分析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2. 作业活动:公司根据风险评价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各项作业活动的规范培训教 育。并落实了相应的各项安全措施。 3. 设备设施:公司根据对各岗位的风险评价,在配电区安装了超温报警装置,超温报 警装置,高温报警装置等一系列安全自动化装置,切实有效的防范事故的发生。如 发生反应超温,报警装置能马上发出报警声,操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所有 电器都是防爆电器,严格按防爆要求进行接线。在车间按规定配置了干粉灭火器和 消火栓,以备发生情况时及时有效地处理。升降机采用自锁装置一方工作没有结束 另一方无法启动该设备和专人操作设备。 4. 现场环境、个体防护措施:公司按标准为员工配备了、防尘口罩、工作服、护目镜 和耐酸手套等一系列劳防用品,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贯彻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对现场职业卫生,公司定期邀请南通附属医院疾病控制中心来厂检测,对不符合的 采取措施,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对现场管理公司还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考核, 并与员工的经济收入挂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评审结果:平时只需加强管理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各操 作单元风险都在可控范围内,是可接受的。 制表人: 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定期评审 评审人员: 时 间: 风险名称: 人、机、环的不安全因素 潜在事件:机械伤害、触电、摔伤、烫伤、窒息、燃烧、爆炸。 评审内容: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安全防护装置——防护、保险、联锁、信号等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1.1 无防护 1.1.1 无防护罩 1.1.2 无安全保险装置 1.1.3 无报警装置 1.1.4 无安全标志 1.1.5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1.1.6 (电气)未接地 1.1.7 绝缘不良 1.1.8 局部通风(风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1.1.9 危房内作业 1.1.10 其它 1.2 防护不当 1.2.1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1.2.2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1.2.3 防爆装置不当 1.2.4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1.2.5 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2.1 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2.1.1 通道门遮挡视线 2.1.2 制动装置有缺欠 2.1.3 安全间距不够 2.1.4 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2.1.5 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2.1.6 其它 2.2 强度不够 2.2.1 机械强度不够 2.2.2 绝缘强度不够 2.2.3 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2.2.4 其它 2.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2.3.1 设备带“病”运转 2.3.2 超负荷运转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5.00

风险管理-4.采购风险评价分析

采购风险评估 一、风险辨识目的: 为了确保我公司各项活动运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公司所需产品、设备及 售后服务的上乘质量,规范供应管理,利用科学的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方法(重点采用 工作危害分析及预危险性分析等),对我公司目前所采购产品过程中的质量、性能等进 行综合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尽最大限度地消除、 减少危害和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和规避公司潜在风险,从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人 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杜绝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财产损失,促进我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二、风险辨识范围 我公司采购对各系统的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采购原材物料的过程控制,避免 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的物料被使用。 三、风险识别依据 1 国家有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行业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3 企业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4 合同书、任务书、公司目标中规定的内容; 5 本站和国内外所发生的因采购过程中未严格履行手续而导致的事故统计资料 四、风险辨识方法 工作危害分析(JHA)。 五、风险辨识人员: 我公司安全评价组织成员。 六、风险辨识时间 202X 年 12 月 7 日 七、采购物品风险辨识 1、资格预审 评价组成员就我公司采购供应部门和相关部门在采购供应市场充分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生产需要和供户基本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拟定标 底,供应商根据所需材料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接受资格预审。 2、选用物料评析 我公司采购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 务、安全特点、相关资历证明文件、长期合作承诺、经济实力及承担风险能量资格进行 确认,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内应重点标有安全管理条款。 3、供应商风险评析后的续用 我公司采购人员应对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进行风险评价,对产品质量高、诚实守 信、信誉高、售后服务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给予续用,并登记建档。将确定合格的供应 商进行造册,形成供应商名录,建立档案,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产品规格、 价格、安全特点以及管理情况的有关资料。 我公司采购人员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 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要坚决对进入我公司的原料中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即“三证一书”的相关物料严禁采购, 发现这种劣质原料后要及时反馈及退货。并定期对所采购的物料进行使用单位的反馈说 明,证实是否符合供应商所提供的安全标准范围内,采购部门要牵头进行回访,形成良 好的购用制度和养成优良的职业品德。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5.00

风险管理-2.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准则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公司提供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标准方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所有的活动,包括生产、装置、设备、产品和服务等。 3 术语 3.1 危害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2 危害识别是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 风险是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3.4 风险评价是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 可容忍的全过程。 3.5 事故是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6 事件是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件)。 4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4.1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 公司采用的评价方法如下: ● 直接判断法 ●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 预先危险性分析(PHA) 评价人员可根据所确定的评估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多种评 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4.2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的使用原则 4.2.1 采用直接判断法判断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 4.2.2 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法(LEC)、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确定风险等级; 4.2.3 凡是能用直接判断法进行判断的,不在用 4.2.2 所列方法进行评定。 5 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 5.1 评价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价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 实际潜在的危害和环境因素,包括: ● 物(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 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 ● 人的不安全行动,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 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 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 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 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 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 5.2 在进行危害和环境因素识别时,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包括: ——火灾和爆炸; ——冲击与撞击; ——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 ——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等); ——设备的腐蚀、缺陷; ——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 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和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 ● 人身伤害、死亡(包括割伤、挫伤、擦伤、肢体损伤等); ● 疾病(如头痛、呼吸困难、失明、皮肤病、癌症、肢体不能正常动作等); ● 财产损失; ● 工作环境破坏; ● 水、空气、土壤、地下水及噪音污染; ● 资源枯竭。 5.3 危害识别应考虑由于过去或将来的运作、产品或服务可能造成职业安全健康危害 及环境影响,包括以往生产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丢弃、废弃与处理活动等。同 时也应考虑异常(包括启动、关闭、维修、停机、工程开始或结束及其他非预期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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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环境保护考核表格模板

环境保护管理考核计分表 被检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考核检查时间: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记录 1 组织机构及 责任体系 8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 未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归口 管理,扣1分; 未配备管理人员,扣3分; 未明确岗位职责,扣2分。 2 管理制度建 设 15 未建立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每 缺一项扣5分; 制度、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具备完整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处扣1分; 3 工作部署及 目标分解 5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 未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到车间、作业队等, 扣2分。 4 环境影响因 素识别、评价 8 未开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扣5分; 未确定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扣3分。 5 专项措施 24 未编制生态保护及污染物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扣8 分,每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 未建设或配备生态保护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和设 备,扣16分;其中,每缺一项扣4分,最多扣16分; 未编制设施和设备操作手册,每项扣2分,最多 扣8分; 未运行设施和设备,每项扣2分,最多扣8分; 设施和设备治理效果不满足要求,每项扣1分, 最多扣4分; 没有治理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的,每项扣1 分,最多4分。 6 现场管理 20 作业现场存在污废水漫流、垃圾及废料乱弃、弃 渣不规范、边坡防护不到位、标识标牌不规范、 库区环境不整治等环境问题,每项扣2分,最多 扣10分; 生活营地、办公区存在地面卫生不清理、生活污 水漫流、生活及办公垃圾乱弃等环境卫生问题, 每项扣2分,最多扣10分; 7 宣传培训 9 未开展宣传工作,扣2分; 未开展培训工作,扣7分; 培训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够、记录不完整,每 项扣2分。 8 资金投入及 使用 5 未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扣3分; 未建立年度资金使用台帐,扣2分;资金使用不 合理,扣1分。 9 档案管理 6 管理档案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 管理档案不规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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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标准模板-双体系文件制度-鲁安发〔2016〕1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推进风 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现就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 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有效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 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督促和引导企业将“大快严”集中行动从隐患 自查自改自报尽快转入安全风险管控阶段,发动企业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 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 不到”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一)第一阶段(今年 9 月底前),全面排查管控风险点。   1.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动员全体员工,充分认识 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危险、防止事故发生的重大意义,把安全风险管控 立足于企业内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发动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岗位、设备)安全风 险活动,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受益的氛围。   2.排查分级。督促和指导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 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 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及风险等 级评定指导手册,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按照危险程度分为 1、2、3、4 级(1 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3.严格管控。企业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 落实具体的管控责任单位、管控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 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4.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 一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 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 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对可能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同时,将 1、2 级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 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治理隐患。企业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 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对各类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实行精准排查、精准治理, 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严防盯守,限期消除,形成制度化、标准化 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6.应急管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 案相衔接。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 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7. “一企一册”。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或电子档案), 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诱发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存在隐患情况和管控 措施、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属地监管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形成“一企一册”(式 样附后)。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补充完善“一企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企一 册”管理制度。   8.备案管理。“一企一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后,于今年 9 月底前报送属地相关 监管部门(安监、煤炭、煤监、住建、交通、国防科工、质监、公安消防和交警、能源监管、海洋 渔业、国土、民政、水利、农业和农机、商务、文化、卫计、林业、民航、铁路、粮食、旅游、体 育、地矿、供销、烟草等)备案。相关监管部门有信息化平台的可接收企业“一企一册”电子档案, 并与企业互联互通,随时在线监控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情况。   (二)第二阶段(从今年 10 月开始),对照安全风险管控地方标准,规范、提升企业安全风险 管控水平。   总结、培育、提炼安全风险管控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并上升为地方标准,经省有关部门审定发 布后,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对照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完善和提高企业的安 全风险管控措施,逐步达到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对标、达标,督促和引导企业补齐短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对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地方政府督促企业退出市场, 降低区域性重大安全风险。   三、落实属地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   (一)摸清重大风险点底数,解决“想不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掌握本地区重大风险点情况。属地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备案的“一企一册” 中的 1、2 级风险点作为重大风险点进行管控,并汇总到当地政府“大快严”集中行动办公室,由市、 县(市、区)集中行动办公室编制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一县一册”,报送到各级党委、 政府及安委会各位主任、副主任及成员,使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都做到心中有数,定期组织 有关部门对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9 月底前,各市集中 行动办公室要将重大安全风险“一市一册”报送到省集中行动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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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7 家具制造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公安、省消 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 (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 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 (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 场,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 (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 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 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 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明确参加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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