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 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分公司、区域项目的各工种。 3、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 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 二、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⑴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工程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门负责采 购。 ⑵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 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②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有效的检测报告; ④产品出厂合格。 ⑶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 理规定的要求。 ⑷大宗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标,并经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 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⑸劳保用品采购到场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不符 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 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 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 LA 标志的, 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 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 守下列的规定,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1、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 符合使用规定。 2、搞好劳动用品的领发和盘点,面向生产、方便职工、保证供应、即时回收。 3、搞好库内的业务员工作,做到技术资料齐备、单据帐目正确、库容整齐、收发 即时、数量准确。 4、搞好各种机械和用品的技术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用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 失,质量完好无损。 5、加强团结,做好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工作, 确保仓库劳动用品的安全检查。 6、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仓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及时清 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7、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各类防护用品,不得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新购劳动防护用品须经仓库管理人员出具入库单,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在有存放条件的地 点进行统一保管,并定期进行清点核实。 2、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劳动者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 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劳动条件相同的发给相同护品。工种相同,劳动条件不同则 发给不同护品。 3、防护服:从事以下作业者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5-A 1 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 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 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 2.2 各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 3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3.1 安全办公室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3.2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人 员易于看到。 3.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3.4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维护,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 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3.5 要经常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 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 安全警示标志分类 4.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5 安全标志的使用 5.1 在进入作业现场的大门入口,悬挂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等的标志牌。 5.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严禁带火种等标志牌。 5.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 合闸等标志牌。 5.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 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9 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5.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5.12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 等标志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九、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一、目的 针对各种作业中可能的火灾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工种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控制电气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施工区域照明采取管线制固定灯具,移动式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源 线绝缘性能好,有防护罩灯具,施工结束及时撤除; (2)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电源线有可靠的绝缘,电源线不落地设置; (3)电缆敷设需用盖板覆盖,设有标识及安全警示牌,电缆层,开关室等 区域在施工中做好孔、洞临时防火封堵措施。 2、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措施: (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实行定点管理、存放、设置金属防护围栏、气瓶 防爆装置,压力表计齐全可靠,气瓶、贮油、动火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 施; (2)现场设置有可靠的危险品库,其位置、结构、面积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并设有明显标记,配置有效消防器材; (3)油漆、汽油等易燃物品从危险品用至现场时,宜采取早晚时间,采用 遮阳、避火源等防护措施,并按限量领发; (4)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内不得 使用明露的高热强光源灯具。易燃易爆物旁必须配备灭火设施。 3、控制电气焊火星溅落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1)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采用隔离防护,重点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 护; (2)切割的剩余材料、废弃物不得直接向下坠落,集中堆放; (3)禁火区严禁随意动火、焊接,因施工需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动火,明确责任人、监护人。动火结束,清理现场,不留火源,经现 场专职安全人员查验后方可离场;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的防火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电焊气割操作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严禁在易燃物处明火作业。 注: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定: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 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 12 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域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4、控制试运转和设备保养时预防火灾事故措施: (1)试运转设备安装后封闭前,由项目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现场检查经封闭 确认,确保设备内无异物;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清理周围的废油、废弃物,确保周围无人施工, 保证试运转设备的安全环境; (3)在试运转设备上方,周围设置醒目标识的临时隔离区域; (4)重要防火区域,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按设计定)和消防水源; (5)参与试运转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并配备通讯器材,保持联系通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工程防护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环境破坏、社会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 XXXXXXXXXXX 有限公司,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火灾事故专项预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 案、物体打击事故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现 场处置方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抢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自救的方针, 充分发挥抢救队伍第一响应的作用,当事故超过处理能力时,及时扩大响应,将 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1)、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村南 (2)、从业人数:140 人 (3)、隶属关系:北京市民防局 (4)、主要原材料:水泥、钢材 (5)、主要产品:人防工程选用的各种密闭门、防护密闭门、连通单元隔断门、 大型车库门及地铁门、电控门、升降门、屏蔽门和密闭阀门等 (6)、周边环境:东临 983 总站、南临模板租赁站、西临彩钢厂、北临东窑路。 (7)、公司面积:公司占地面积 81 亩,厂房面积 16000 平方米,办公面积 2100 平方米。 (8)、消防设施配备:公司有消防栓 15 个、灭火器 75 个。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企业现有设备包括:万能铣床、普通车床、剪板机、混凝土搅拌机、电焊机 等机械设备,由于人员操作不当,易发生撞伤、碰伤、绞伤、咬伤、打击、切削 等伤害,也会造成人员手指咬伤、皮肤裂伤、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 致死或者部件飞出,打击致伤,甚至会造成死亡。 企业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由于起重机械运行范围较大,活动空间大,吊运载 荷变化大,暴露的活动部位较多,作业环境复杂,如果发生脱绳、吊物失落、断 绳、吊钩断裂、操纵系统失灵、安全装置失灵、电器损坏等,易造成设备损坏及 人员伤亡事故。 企业使用电气设备,由于人员操作不当,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 10mA 时,人 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 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 生命。 当人体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电烙印,随着 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这此伤害 会给人体留下伤痕,严重时也可能致人于死命。 企业使用防锈漆,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 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 人群中毒的事故。 因电气设备老化,发生短路、漏电等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易发生触电、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5.00
已安装含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雷电防护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雷电防护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雷电防 护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雷电防护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雷电防护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雷电 防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雷电防护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管理 1.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 施工的; 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应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并 取得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河南省气象 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 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五条第 一款 1.《河南省气象灾 害防御条例》 2.《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和竣工验收规 定》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款、第 四款 1.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安全防护装置 设计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对 防雷装置不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对单位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 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 文件的;(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 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 擅自投入使用的。 3.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雷电防 护安全设施设计(防雷装置设计 审核)发生重大变更,应当报原 批准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监 督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1.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安 全 生 产 1.雷电防护装置单位应当按国家 规定保证雷电防护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广汇 LNG30000M3 储罐钢结构涂漆施工安全协议 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 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广汇 LNG 公司 30000M3 储罐钢结构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分公司厂区。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 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 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 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 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 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 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 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 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 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 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 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 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 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 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九、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一、目的 针对各种作业中可能的火灾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工种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控制电气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施工区域照明采取管线制固定灯具,移动式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源 线绝缘性能好,有防护罩灯具,施工结束及时撤除; (2)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电源线有可靠的绝缘,电源线不落地设置; (3)电缆敷设需用盖板覆盖,设有标识及安全警示牌,电缆层,开关室等 区域在施工中做好孔、洞临时防火封堵措施。 2、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措施: (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实行定点管理、存放、设置金属防护围栏、气瓶 防爆装置,压力表计齐全可靠,气瓶、贮油、动火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 施; (2)现场设置有可靠的危险品库,其位置、结构、面积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并设有明显标记,配置有效消防器材; (3)油漆、汽油等易燃物品从危险品用至现场时,宜采取早晚时间,采用 遮阳、避火源等防护措施,并按限量领发; (4)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内不得 使用明露的高热强光源灯具。易燃易爆物旁必须配备灭火设施。 3、控制电气焊火星溅落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1)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采用隔离防护,重点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 护; (2)切割的剩余材料、废弃物不得直接向下坠落,集中堆放; (3)禁火区严禁随意动火、焊接,因施工需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动火,明确责任人、监护人。动火结束,清理现场,不留火源,经现 场专职安全人员查验后方可离场;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的防火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电焊气割操作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严禁在易燃物处明火作业。 注: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定: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 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 12 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域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4、控制试运转和设备保养时预防火灾事故措施: (1)试运转设备安装后封闭前,由项目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现场检查经封闭 确认,确保设备内无异物;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清理周围的废油、废弃物,确保周围无人施工, 保证试运转设备的安全环境; (3)在试运转设备上方,周围设置醒目标识的临时隔离区域; (4)重要防火区域,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按设计定)和消防水源; (5)参与试运转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并配备通讯器材,保持联系通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