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65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11983项,搜索耗时:0.0432秒。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9.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设备安全】-0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9.1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7.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6-3)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安全操作规程-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 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 措施的能力。 2.应当穿戴好高压绝缘服和高压绝缘鞋,检查工具的绝缘性。 3.根据动力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 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管理部门 主管人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終 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 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4.5 停电操作时: a)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 分断状态下〉。 h)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4.6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4.7 倒闸操作时: 4.7.1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I#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 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履〉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4.7.2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的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 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 面之 间的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4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四、基 础管理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维修企业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品或者处置 废弃危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6.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9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5.00

安全管理资料-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八、现 场管理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