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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150625

设备管理部各岗安全职责 (一)设备管理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理念,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明确划 分各专业设备的管辖范围,及时组织修编、完善检修规程和生产的技 术管理规章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重要操作、试验和重大施 工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核机组大小修和技术改造方案。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 计划和有关防止 25 项重大事故措施的实施细则,列入公司生产计划 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外发包工程的招标工作,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严格审 查,合同中具体明确承发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抓好施工过程 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到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严 把质量关。 5、安排生产计划、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时,应优先安排“两措” 计划项目,并及时组织部分和整体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 6、组织、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检查、督促设备运行、检 修状态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设备巡视,及时组织解 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7、每天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检修状态,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每月对现场设备运行和值班情况进行 一次夜间巡视检查。 8、做好各项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 料,做到齐全、准确。对重要操作、重大试验、特殊危险作业、重大 设备缺陷隐患的处理,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按有关规定参加指导、 把关。 9、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组织和配合现场技术培训 和反事故演习。负责公司 MIS 系统开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 好有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及时、可靠信息。 10、参加每季一次的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分析会,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包保单位班组的安全活动,参加安全大检查, 组 织专业安全检查和安全分析会,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11、协调、组织事故处理与抢修,参加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 查,组织设备一类障碍的调查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从生 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和落实预防措施。 12 、负责全厂防治环境污染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企业环保 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项目中的环保项目,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监督 实施情况,有计划地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安全标准。 1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 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 的重大部署。 14、负责制定设备管理部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 对部门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15、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专 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 项工作; 16、负责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 行总结评估。 17、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进行培训,针对 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食品厂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设备管理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150625

设备管理部各岗安全职责 (一)设备管理部主任的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理念,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明确划 分各专业设备的管辖范围,及时组织修编、完善检修规程和生产的技 术管理规章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重要操作、试验和重大施 工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核机组大小修和技术改造方案。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 计划和有关防止 25 项重大事故措施的实施细则,列入公司生产计划 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外发包工程的招标工作,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严格审 查,合同中具体明确承发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抓好施工过程 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到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严 把质量关。 5、安排生产计划、大修、更新改造计划时,应优先安排“两措” 计划项目,并及时组织部分和整体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 6、组织、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检查、督促设备运行、检 修状态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设备巡视,及时组织解 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7、每天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检修状态,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每月对现场设备运行和值班情况进行 一次夜间巡视检查。 8、做好各项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 料,做到齐全、准确。对重要操作、重大试验、特殊危险作业、重大 设备缺陷隐患的处理,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按有关规定参加指导、 把关。 9、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组织和配合现场技术培训 和反事故演习。负责公司 MIS 系统开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做 好有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及时、可靠信息。 10、参加每季一次的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的公司安全分析会,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包保单位班组的安全活动,参加安全大检查, 组 织专业安全检查和安全分析会,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11、协调、组织事故处理与抢修,参加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 查,组织设备一类障碍的调查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从生 产技术管理方面提出和落实预防措施。 12 、负责全厂防治环境污染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企业环保 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项目中的环保项目,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监督 实施情况,有计划地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安全标准。 1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 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 的重大部署。 14、负责制定设备管理部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 对部门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15、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专 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 项工作; 16、负责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 行总结评估。 17、负责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进行培训,针对 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企业不涉及的项可不填)手写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4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安全制度】-21-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0-A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 施,拆除和报废符合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根据设备情况,由安全办公室、技术部、设备使用部门、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新 入厂设备设施的验收。 2.2 使用部门主管及维修部主管根据设备情况联合提出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 废的计划。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计划的批准。 2.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装置拆除和报废的批准。 2.5 维修部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安全办公室、维修人员等对新进厂的生 产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 能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3)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4)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 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准备:验收前采购部门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 或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 合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 残损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 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 材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 否则不予验收; 4)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如开箱后不 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5)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 备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6)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 单和所有技术资料交技术部门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文控中心存档。仓库管 理员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需要拆除和报废时由生产部主 管及维修部主管共同提出,填写《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3.3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如果本厂维修力量不能满 足要求时,可由主要负责人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拆除和报废作业。 3.4 进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前,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生产部、维修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必 要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风险分析。 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6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 后方可拆除或报废。 4 记录 4.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台账 4.2 设备到货验收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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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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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 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 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 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 一名班组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 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 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 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可能带电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 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求 1、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在点检传 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热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 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 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 不动” 。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 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 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立柱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 牌。 7、位于高度超过 2 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 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 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 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 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 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 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 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 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0、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 止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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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铆焊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接受培训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 保养,以保 持安全操作条件,必须熟悉设备的一般结构及性能,严 禁超性能使用设备铆焊。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开动。 2.焊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 培训和考试 不得单独操作。 3.动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消防器材,必须配戴劳 保用品,戴 好电焊手套、穿好绝缘鞋;同时裤脚应罩住鞋子开口处、 衣服钮扣要扣严。 4.操作前要穿工作服,戴好防护帽,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 开,女工辫 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电焊作业配备好相 应的劳保用品。 5.剪板、折弯、卷板等设备设备开动前检查各部位润滑系统工作 是否正常, 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 润滑,按设备润滑规定加 油,检查油标油量,油质情况。经试运转 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6.工作前要进行设备点检,作好记录检查各操作手柄,限位,等 是否在正确 位置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规定,检查 油标油量,油路是否畅通, 润滑是否良好,试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 确信无疑才能正常工作。 7.对设备电源进行点检、检查接地装置接线处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加热元 件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各连接处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 有与设备壳体接触的裸露 线路。 8.检查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是否有断相、短路或裸线等情况。 检查温控系 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9.对气割设备进行点检,检查气瓶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 牢靠,不准 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 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 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10.应定期检查氧、乙炔胶管是否有裂纹、老化等现象,应及时 更换氧、乙 炔胶管。 11.乙炔必须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天然气等单向止回阀,定期 检查回火防 止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根据不同种类的焊机,应遵守不同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各 种气瓶的安 全使用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13 进行登高作业时应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电焊设备的检查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检 查焊接面罩 应无漏光、破损。焊接人员和辅助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 劳保防护用品,并设置挡 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5.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 漏电保 护器是否灵敏可靠,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 端头不得外露,应用 绝缘胶布包扎好。 16.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特殊需要时,也 不得超过 30m 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7.焊工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十不焊割”规定。根据焊接 任务检查 场地情况,按场地要求进行整理现场场地面积不小于 4 时。 18.进行氩弧焊作业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衣,氩弧焊工作场地 必须空气流 通。工作中应开动通风排毒设备。通风装置失效时,应 停止工作。钍钨棒应存放 于铅盒内,避免由于大量钍钨棒集中在一 起时,其放射性剂量超出安全规定而致 伤人。 19.工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合适的位置,禁止隔着机床运动部位传 递或拿取物 件,清理污物应用专用工具,机床导轨面上不准放物件, 运动行程处不准有妨碍 物。 20.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测量工件尺寸及擦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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