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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及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的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的职业健康、优美 的生存环境、安全的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的各 级、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的 认真负责地安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责 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的安全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一级抓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公 司“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 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 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 对安全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各副总经理、总监是负责各个分管部门的安全 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本部门、工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 部门、工段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事务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组 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各级安全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 本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 决定和指示。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4.1.3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1.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7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9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10 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4.2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4.2.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部门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 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开展好多样性的安全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2.2 负责对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把安全生产列入党 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公 司安全动态,并提出改造意见。 4.2.3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抓好班组建设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维护国家 法规的尊严和员工合法权利,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工 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4.2.4 发挥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 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5 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员工的安全意识。 4.2.6 负责所管辖部门人员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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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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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危化品采购、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车间负责危化品的领用、使用、保管、记录。 3.4 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监督危化品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4、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4.1 必须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4.2 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4.3 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 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去。 4.5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 4.7 仓库责任部门应制定物品入库存验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隔离、隔开,分开放置。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 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 须严格职责。 4.10 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 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11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 人员不得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 引发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 50m 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 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 4.1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仓库除了检查、维护或搬运危险品时,其他任何时候危险化学品 仓库都必须关闭并上锁,仓库保管员在关闭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4.14 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分类分项存放,不相容的化学品必须放在不同的仓库或者完全 分隔存放。 4.15 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对危险化学品 的外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有效期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方可入库 存放。 4.16 危险化学品出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未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使用 部门或单位办理退库,回收至危险品库,不允许随意倾倒、丢弃。 5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5.1 危化品使用前必须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外包装上挂贴“危险品安全标签或标识”, 附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此两项的可视作不合格原材料,拒绝使用。 5.2 危化品使用区域需要临时堆放的,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要求分类堆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不易被碰倒,标识清楚,便于识别。 5.3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危险品技术说明书”,按照相应要求操作。 5.4 在使用危害特性为一、二、三类剧毒、活性稳定性、生物致病性、腐蚀性危化品时, 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危化品接触皮肤、进入呼吸道,对人体产生危害。 5.5 使用具有燃烧性的危化品时,必须远离火源、高温环境;特别是危害特性为一、二 类燃烧性危化品要确保使用过程不产生静电、火花。 5.6 使用生物致病菌时,必须严格穿戴防护用品,在规范的无菌间操作。无菌间要求完 全符合致病菌操作要求。 5.7 使用危害特性为一类剧毒和极易爆炸燃烧的危化品,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督,其中监督人必须是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 5.8 使用危化品时,要求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状态,但不能有的流通风,防止危化品飞 扬扩散形成次生危害。 5.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参照以下要求处置: 5.10 危化品要求使用干净,避免大量残留增加回收销毁的难度。严禁私自处置或不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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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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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人员和公共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 染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各类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司生产区剧毒化学品的储 存、装卸、使用及报废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3.2 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出入库、装卸、运输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3.3 物流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贮存管理。 3.4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涉及本部 门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及报废等全程工作。 4 术语和定义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 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剧毒化学品判定是依据《剧毒化学品名录》(2008 版)上规定 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 LD50≤50mg/kg,经皮 LD50≤200mg /kg,吸入 LC50≤500ppm(气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经皮 LD50 的 试验数据,可参考兔试验数据。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剧毒化学品,确保实行剧毒化学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5.1.2 负责购买剧毒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 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购买手续。 5.2 剧毒化学品的验收 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安全环保部专职人员及使用部门人 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化学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包装破损的不予接收,验 收后存放在专用仓库,登记入册,入库单和剧毒化学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 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5.3 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5.3.1 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和 安全标签,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5.3.2 剧毒化学品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主管领导及安全 环保部汇报。 5.3.3 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化学 品遗留在场地, 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5.3.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人收发、两把锁、两本帐。 5.3.5 剧毒化学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化学 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 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5.3.6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剧毒化学品仓库(或室、柜)内, 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 5.3.7 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 一个人单独工作。 5.3.8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只能领取两天用量,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液氯使用 除外。 5.3.9 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化学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经总工程师、工艺技术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全环保部,经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 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3.10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 重新安排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5.3.11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5.3.12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5.3.13 剧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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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31种)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有毒 易燃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码 甲醇 methyl alcohol methanol CAS No:67-56-1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 : -97.8℃ 相对密度( 水= 1) 0.79 沸点(℃) : 64.8℃ 饱和蒸气密度(空气=1): 1.11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 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 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接触后表现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 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 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 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 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 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 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 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 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 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身体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 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 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浓度 MAC(mg/m3):50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危 危险 险化 化学 学品 品安 安全 全周 周知 知卡 卡 危险性提示词 易 燃! 有 毒! 刺 激!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号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H2S CAS:7783-06-4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熔点(℃):-85.5 沸点(℃):-60.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9 燃点(℃):260 爆炸极限:4-46%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 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接触后表现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 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 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 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 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 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 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 乱。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严重者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个体防护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 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 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最高允许浓度 MAC(mg/m3): 10 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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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2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本厂安全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本制度。 2 辨识与评估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立档案、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 2.2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的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 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2.5 主要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投入。 3 规定内容 3.1 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 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①贮罐区(贮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 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3.2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和流程 3.2.1 根据本厂的实际生产情况,本厂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装置如下:① 库区;②生产场所;③锅炉,其他场所、设施由于本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 3.2.2 每年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对本厂的生产、储存设施是否构 成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3.2.3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辨识 过程,得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结论,由安全办公室存档,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3.2.4 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时,应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写出辨识 过程,得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结论。 3.2.5 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施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由安全办公 室报当地安监分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3.2.6 由于生产活动变化或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变化,重大危险源不存在时,应 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消。 3.3 重大危险源评估 3.3.1 本厂的场所、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时,本厂会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文 件要求及时委托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将安 全评估报告存档。 3.3.2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 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安全办公室需要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 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4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 3.4.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工作,实行分级报告制度。 ①一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建档; ②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③三级重大危险源应当逐级上报至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④四级重大危险源由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建档。 3.4.2 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建立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建立及管理,本厂重大危险源档案的主要内 容有: 1)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存在位置、管理人员一览表 2)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一览表 3)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4)重大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5)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6)检测报告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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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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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和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和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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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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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XX公司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司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安 监 局 关 于 在 企 业 内 部 推 行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体 系 和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体 系 的 通 知 要 求 及 市 市 、区 两 级 安 监 部 门 的 具 体 部 署 ,在 我 公 司 内 部 建 立 完 善 的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与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提 升 我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水 平 ,有 效 遏 制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发 生 , 构 建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长 效 机 制 , 制 定 本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细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这4项标准的具体要求,在公司内部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 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 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职工均能 熟知双重预防体系知识,掌握识别本岗位、部门安全风险的能力。 2、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识别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生 产风险,评价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确定管控层级,并通过公 告及培训,使全体职工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及相应管控措施。 3、 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使之在公司内部有效运行。 4、 保持双重预防体系运行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 进行持续改善。 二 、 成 立 安 全 生 产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机 构 , 明 确 职 责 1、 成 立 以 总 经 理 为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双 重 预 防 体 系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双 体 系 建 设 的 推 进 工 作 。 小 组 成 员 如 下 : 组   长 : × × × ( 总 经 理 )     副 组 长 : × × × ( 生 产 副 总 )         × × × ( 安 全 分 管 负 责 人 )         × × × ( 人 力 资 源 部 部 长 ) 成 员 : × × × ( 技 术 部 部 长 )、   × × × ( 财 务 部 部 长 )   × × × ( 采 购 部 部 长 )、   × × × ( 轧 制 车 间 主 任 )   × × × ( 轧 制 车 间 主 任 )、 × × × ( 机 加 车 间 主 任 ) × × × ( 质 管 部 部 长 )、   × × × ( 技 术 部 工 程 师 ) 2、 小 组 各 成 员 职 责 如 下 : 组长主要职责: 1、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双重预防体系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等; 2、确定各部门、各车间、各岗位职责与责任,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 3、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 和考核; 4、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履行其职责; 5、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的主要负责人,对体系的有效性应 承担责任; 6、审批企业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资金,对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 施; 7、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小组其他成员履行职责。 8、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副组长主要职责: 1、督导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工作随时给予人力和物力支持; 2、 确保生产系统全员积极参与培训,以及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识别、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参与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分级及管控措施编制等工作;   4、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生产系统人员按计划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副组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协调; 2、 负责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部门 职责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3、 负责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制度的审核工作; 4、 负责编制全员培训计划,实施全员培训工作,对培训、考核结果进 行评价; 5、 统一协调各部门进行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分级及管 控措施编制等工作; 6、 实施风险告知培训工作; 7、 统一协调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清单制定工作; 8、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督促隐患排查的实施及隐患治理工作; 9、 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获取各项所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3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26热处理作业安全检查表

热处理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车间与其他车间共用一厂房时应有一侧靠外墙 车间的方向宜采用南北向,以防日晒,并应和夏季主导风向垂直,以保证车间 的良好通风。车间应远离产生烟气、灰尘和有害气体的其他车间 车间宜与工艺联系密切的车间,如锻造、机加工车间等组合或靠近布置 1 车间位 置 车间的循环冷却油池宜布置在偏僻一侧 车间厂房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使热量、蒸汽和有害气体易于散发 车间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结构,属丁类火灾危险性厂房 车间的高度应为 6~8m,地面应有 1%~2%的坡度,以便迅速将水排除 车间地坪应密实、坚固、耐火、不打滑、传热小,一般为混凝土结构 地漏应远离基础及主要承重构件,地漏盖必须齐全,闭合可靠 车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宽度一般为 3.5m,高度为 3m 2 厂房结 构 降温用的电风扇一般安装在柱上或固定场所,并安装牢固、可靠 车间平面布置应使零件在车间中的运输路线最短,有利于组织生产 小设备和安装高度小的设备应尽量靠近外墙。需设地坑的设备应尽量集中 3 平面布 置 设备应尽可能沿墙布置,并排列整齐,箱式炉口应平齐,井式炉按中心线平 齐,以美观和便于操作 加热设备离墙应有一定距离。电阻炉后端距墙壁应不少于 1~1.2m;后端有烧 嘴的燃料炉距墙不少于 1.2~1.5m 加热炉之间的距离如下:小型炉为 0.8~1.2m;中型炉为 1.2~1.5m;大型炉 为 1.5~2m;连续式炉为 2~3m;中小型井式炉为 1~1.5m;地坑壁距车间内 墙为 1.2~1.5m 加热炉与淬火槽的距离为 1.5~2m,下限适用于中、小型设备,上限适用于大 型设备。锻模淬火槽距离炉口 2~3m 连续式炉炉前应有便于存放零件和进行装出炉操作的作业场地。正火和调质的 连续式炉,炉口距离通道边线为 10~12m;贯通式渗碳炉为 6~8m 4 设备间 距 箱式炉出料口平台标高应为 0.6~0.8m;淬火槽上端面标高为 0.5~0.7m。井 式渗碳炉和井式回火炉炉口标高为 0.4~0.5m,以便于装出料和封闭炉门 车间保持整洁、道路平坦、畅通,并有明显的标志。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1m,单向行驶汽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 5 车间通 道 车间内设备的外露传动装置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 新工人进入岗位操作前和工人更换工种时,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结构、维护保养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应作好 检查和准备工作 操作前确认设备的安全装置完好 加热设备和冷却设备之间的作业区和通道上不得放置有碍操作的物品 热处理后的工件,冷却前不准用手摸 6 操作规 程 应遵守工艺守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对职工加强防火和灭火知识教育,做到人人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车间内设有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置于固定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持 道路畅通 电气设备失火应尽快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 器 淬火油槽必须有槽盖,若油槽着火,应立即加盖压火、隔绝空气 淬火油温一般不应超过 80℃。油槽应采取油循环冷却水管(或水套)冷却。 不允许使用无冷却措施的小油槽 回火油槽应防止热油溢出导致失火,必须采用工艺规定的高闪点回火用油,严 禁以低闪点油代用 7 防火 回火油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灭火砂,严禁用水扑救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零)。高压电器设备的工作区地面应铺耐 压橡胶板,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 电炉门与电源开关联锁,保证炉门开启时能自动断电 露在外面的电源线应用金属软管保护 电炉导线接头座设防护罩,无防护罩时严禁使用 电器箱前道路应畅通,其周围 1.5m 的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8 防触电 每台电炉应有单独的电气控制装置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3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综合检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 1 基础管理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2 管理机构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照标准为:2000 总吨以 上单船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船企业专业气体检测人员不 得少于 2 人,修船企业不得少于 4 人 3 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 证书;新从业人员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四新”前, 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每年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 12 小时;外来施工单位的企 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 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专业气体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参照标准为:大于 1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5%提取,修船企 业按 5%提取;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提取,修船企业按 4%提 取;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2.5%提取,修船企业按 3%提取;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 2%提取;大于 1 亿元部分的造修船企业按 0.5% 提取 4 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费用主要使用在:提供符合国 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安全教育培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有安全专篇;建设项 目的安全预评价、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 5 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6 重大危险 源管理 企业应按 GB18218-2009 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定期检测、评估、 监控;重大危险源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包含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在内的预案体系 每年对风险进行一次风险辨识、评估 7 应急救援 每年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和评估、更新 8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技术档案、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安全 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齐 全 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 齐全 压力管道取得使用证,定期检验,在周期内使用。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 漏,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管道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标识应符合 GB 7231-2003 的要求 9 工业管道 禁忌介质的管道独立埋设 脚手架构配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的产品,脚手架宽度大于 500mm。脚手 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重量不宜大于 30kg。许用载荷应大于 400kg/m2 10 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观察脚手架垂直度和水 平度,连接部位的绑扎件和紧固件应牢固、可靠;钢质脚手架和撑架、横杆、夹 具、挂具每年应进行一次防锈处理 操作、技术、管理人员等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资质,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操作 船上人员穿戴救生衣,配备与岸上及拖轮的专用通讯设备 下水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处于安全适用状态;采取滑板、滑道、船坞等方式, 均须经计算合格后方可实施;采用气囊下水,在气囊使用前必须经充气试验,且 满足压降≤10%;用于牵引的钢丝和设备完好,滑板、气囊、滑道至少半年或使 用前定期检查,并有记录。配置救生圈、缆绳等安全设施;船舶上所有可移动物 品作临时固定;对码头、大船的各受力缆绳和绳桩都须严密监视。拖轮甲板上不 得站人 11 船舶下水 作业 下水区域应进行现场勘察与清理,下水时在相关区域应设置警戒线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57易燃易爆品储存安全检查表

易燃易爆品储存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规定的三级 1 库房条件 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2 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 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 的,严禁出入库 3 电气设备 库房内使用的所有电器均为防爆型 4 易燃易爆品 分类保管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 存放,不得超量储存;每种物品的外包装应标有名称、燃烧特性和灭火方法 商品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易燃液体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乳剂 H 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酷、安 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5 安全条件 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硝酸胺、氯酸盐类、 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6 环境条件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保持库房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温湿度应符合各类商 品适宜储藏的温湿度 入库商品符合产品标准,并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验后做出验收记录 7 入库验收原 则 验收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验收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验收品名、规格、等级、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工厂、危险品标志符号等内 外标志应齐全;各类商品的容器和包装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 件》(GB 12463)的规定,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容器和外包装不沾有内装商品 和其他物品,无受潮和水湿等现象 8 入库验收项 目 验收商品质量应符合:固体无潮解,无熔(溶)化,无变色和风化;液体颜色正 常,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气体钢瓶螺旋口严密,无漏气现象;验收完 毕,合格的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并转存货方。验收不合格商品不得签收入库 各种商品不许直接落地存放;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 美观,出入库方便,一般垛高不超过 3m 9 堆垛 堆垛间距满足: 主通道不小于 180cm;支通道不小于 80cm;墙距不小于 30cm;柱 距不小于 l0cm;垛距不小于 10cm;顶距不小于 50cm 库房内设温、湿度表,并按时间观测和记录;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 1 0 养护技术 定期进行以感官为主的在库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 1-2 件,主要检查商品自身 变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等在储藏期间的变化 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商品外包装上做出标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有 问题商品通知单通知存货方,并采取措施 超过储藏期限或长期不出库的商品应填写在库商品催调单转存货方 有效期商品应在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存货方 1 1 出库 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 2 应急处理 根据储存物品性质的不同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按规定给仓库工人配备防护工具;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1 3 作业人员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具有一般消防知识外,还应接受在易燃易爆库工作的专门培训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 摩擦和撞击;操作易燃液体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1 4 安全操作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9剪板机作业安全检查表

剪板机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1 设备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地脚螺栓上锁紧螺母不得松动 2 刀架上下运动平稳。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其上刀架(或滑块)在规定的行程范围内无 爬行、停滞、振动和明显的冲击现象 3 压斜装置的压料脚无严重损,被剪料板受压均匀 4 机械和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工作过程和动作顺序正常。停车时上刀架停在规定的位置上 5 工作台面平整、清洁,无焊疤和油污。托料铜球滚动灵活送料方便 6 刀架与支承面的固定接合面紧密贴合。刀架安装正确,固定螺钉拧紧 7 刀片工作间隙调整装置锁紧可靠,调整螺栓无滑丝、乱扣和突出于工作台面现象 8 刀架平衡装置有自锁的安全结构和防护措施 9 刀架平衡装置能保证刀架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自行保持平衡 10 挡料装置挡料准确、调整灵活、送料方便、使用可靠并有完整的挡料退让机构 11 托料装置的滚动,升降等动作灵活可靠 12 在剪切过程中,离合器与制动器相互联锁,即离合器结合时,制动应先脱开,离合器 脱开后,制动器才合上 13 气动摩擦离合器及制动器正确、牢固地装于传动轴和飞轮里,并保证顺序动作,相互 联锁、灵敏、可靠,压缩空气无泄漏现象 14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各零件齐全完好、调节灵活、作用良好 15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摩擦片及圆盘无损和发热情况 16 刚性离合器与带式制动器应联锁。制动带的实际接触面不小于摩擦面的 75% 17 紧急制动时,离合器能立即脱开,制动带将转轴刹住,实行制动 18 离合器与制动器及其操纵机构的配合动作协调、准确可靠 19 液压、润滑系统无堵塞、渗漏现象,气体管路系统中无泄漏现象 20 导轨的润滑油有回油或盛接的装置 21 液压与气动系统中,装有液压与气压突然消失或供液与供气中断的保护措施及显示装 置 22 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低于 50℃,连续满负荷工作 24h 以后,应低于 60℃ 23 液压系统的压力表应清晰、灵敏、准确和可靠,无铅封的压力表禁止使用 24 齿轮转动平稳、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剪板机空运转的噪声低于 90dB(A) 25 飞轮牢固的固定在轴上,转动平稳 26 飞轮轴应设有超载离合器或其它超载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27 露于床身外的传动齿轮、胶带轮、飞轮、联轴器及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旋转部位 均有防护装置 28 对剪切料头可能飞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挡板 29 设备检 查 剪板的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措施 30 遮挡式防护装置如挡板,罩、网都能达到防护栅栏的宽度与剪刀宽度或工作台宽度相 当,并能防止进入剪切、压料的危险区;便于观察和操作,且不易被操作者任意拆 除;不与机床运动部位相接触;活动式防护栅栏的启闭应与刀架运动联锁;固定式防 护栅栏在刀架或其它运动部位运行时,不得开启 31 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清晰,安装牢固;电气连接良好,导线接头有防松措 施;有振动影响的电器有防震措施 32 气动控制系统应有紧急停车按钮 33 启动“按钮”有高于按钮头的防护挡圈,装在按钮盒内,其外加设铁皮盒,并上锁,以 免他人操作 34 电动机接线需套以金属保护管;电器箱箱门完整、关闭严密,压紧螺钉(或门锁)齐 全、紧固,内部保持清洁、干燥,所有电器零件及接线端子不松动;机床保护接地 (零)线良好 35 离地面高度 2m 以上设置的阶梯、平台及围栏符合国标 GB4053.2—83;GB4053.3— 83;GB4053.4—83 规定 36 阶梯必须有与主动轴控制联锁的措施,登梯检修时能断开主传动电源 37 剪板机应有名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的标牌或标志 38 主机配合的各种附属装置,其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装有防护装置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厂房租赁安全合同

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 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 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 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 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 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 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 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 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 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 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 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 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 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45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51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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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1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2 .作业地址: ; 3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2.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3.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 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5.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6.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 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 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7.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 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防火隐患的,有权责令 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本协议的规 定处理。 8.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 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 计、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甲方消防与安全科或总值班室。 9.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灾 / 火警、设备损坏等大事故(包括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 , 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 发生后立即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 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10.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须遵守以下规定,违者将由甲方按有关 规定处理。 1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质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人员进入甲 方区域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 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 1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从事车辆运输作业服务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 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乙方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 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11.3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禁烟条例”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 点吸烟,不准吸游烟。 1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部门的安全协调和管 理,服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在甲方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车辆,须根据甲方内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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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共厂区企业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 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 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 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 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 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 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 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 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 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 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 MSDS、乙方主要物料 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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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5页)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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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厂区企业安全管理协议(3页)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 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 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 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 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 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 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 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 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 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 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 MSDS、乙方主要物料 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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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1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2 .作业地址: ; 3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2.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3.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 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5.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6.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 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 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7.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 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防火隐患的,有权责令 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本协议的规 定处理。 8.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 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 计、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甲方消防与安全科或总值班室。 9.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灾 / 火警、设备损坏等大事故(包括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 , 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 发生后立即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 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10.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须遵守以下规定,违者将由甲方按有关 规定处理。 1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质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人员进入甲 方区域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 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 1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从事车辆运输作业服务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 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乙方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 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11.3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禁烟条例”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 点吸烟,不准吸游烟。 1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部门的安全协调和管 理,服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在甲方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车辆,须根据甲方内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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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4页)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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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3页)

公司安全告知书 1、凡到本公司接洽工作的相关方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公司门卫处办理出入 证登记手续,做好出入物资登记,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相关方人员应听从接待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在指定的服务或活动区域工作,遵守 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3、多人进本公司为其进行服务或活动时,应有领队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4、两个以上相关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为本公司开展服务或活动时,相关方单位之 间必须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5、相关方应做好对自己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做好统 一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方进本公司作业之前,必须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告知培训,并做 好记录和签字备查。 6、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穿戴整齐,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背心、裙子、裙裤、 短裤及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本公司生产现场,进入车间时要穿戴好鞋套。 7、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要注意现场的地面和环境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相关方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要有本公司接待单位人员的陪同,重点管理部位 和危险场所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在生产现场及安全保密重点部位或区域拍照、摄像、记 录。 9、相关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手触摸任何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等,如因工作需要, 请与接待单位联系具体事宜。如有违犯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相关方人员自己负责。 10.相关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登高作业或动火作业及临时电源线架设时,必须按 相关规定到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安全性能可靠,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投入使用。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进入本公司时,应自觉接受本公司 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12、相关方人员不得在本公司内流动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嬉戏、打闹。 13、相关方的车辆进入本公司严禁超速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违章人、货 混装,严禁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14、相关方为本公司的服务或活动应做到安全文明,做到物品堆放有序、安全,废弃物 品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畅通,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和污染环保的因素,做 好警示、防护措施。 15、相关方应爱护本公司的绿地及树木,不得随意破坏绿地及树木,确需施工占用的, 应事先请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原貌。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巡查工作,应做到人走灯灭,断水、断气、断电源,并做 好“五防工作” 。 17、相关方为本公司的服务或活动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经验收合格后, 交付甲方使用。 18、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的故意刁难和索贿行为进行举报。 以上安全告知,请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公 司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给予严肃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 20 年 月 日 附表 2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明确相关方安全管理职责 与权利,有效的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和人员行为进行督促和统一协调管理,预防各类事 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并自觉遵守。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实施时间: 4、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把好资质审核关。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 司的服务和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 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风险较大的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甲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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