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报告 一、危险源辨识与评估依据 1) XX 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六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XX 轨道交通四号线二期工程 XX 站~XX 站~XX 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 地铁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4)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5)XX 地铁四号线 XX 站及 XX 站~XX 站区间平、纵断面设计图 二、工程项目信息 1、工程概况 XX 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二期工程土建第六标段的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一站两区间,即: XX 站、XX 站~XX 站区间、XX 站~XX 站区间。 (1)XX 站 本站位于 XX 与 XX 交汇处,沿 XX 东西走向,车站结构型式采用双层双跨结构,局 部双层三跨。车站分二层布置,地下一层为设备层及公共区,地下二层为站台层。车站 总长 202.5 米,宽 20.9 米。车站底板埋深 18m 左右,顶板以上覆土在 3.5~4.0m。车站 两端均为盾构区间,本站两端为盾构始发。 本站设 4 个出入口,分别分布于城市道路交叉口 4 个象限位置。其中东北侧 4 号出 入口为战时出入口。本站设 2 个风井,分别布置于车站东西两端。本站附属结构均为单 层结构,明挖法施工。 (2)XX 站~XX 站区间 XX 站~XX 站区间出 XX 站沿 XX 向东至 XX 站,里程右 CK6+969.757~右 CK7+904.23, 区间左线长 935.962m,其中短链 1.489m,右线长 934.473m。并于右 CK7+500 处设置联络通道。 (3)XX 站~XX 站区间 XX 站~XX 站区间出 XX 车站沿 XX 向东至 XX 站,里程 CK6+090.00~CK6+787.357,区 间左线长 695.663m,其中短链 1.694m,右线长度 697.357m,并于右 CK6+410 处设置联 络通道。 2、工程数量 本标段的车站、区间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详见表 2-1 所示。 表 2-1 本标段车站、区间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表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 单位 工程数量 φ1000 灌注桩 C30 成孔 m3 76518.0 旋喷桩止水帷幕 m3 9419.7 冠梁 C30 m3 860.0 钢支撑(含钢腰梁和钢围檩) t 907.7 混凝土支撑 m3 626.6 土方开挖外运 m3 78139.0 主 体 结 构 主体结构 C35 砼 m3 13429.6 钻孔灌注桩成孔 m3 3700.5 钢支撑(含钢腰梁和钢围檩) m3 614.3 土方开挖外运 m3 38381.8 XX 站 附 属 结 构 主体结构 C35 砼 m3 5839.5 隧道掘进 m 1870.4 同步注浆 m3 7855.8 二次注浆 m3 1309.3 土方开挖外运 m3 57907.1 预制 C50 钢筋混凝土管片 m3 10148.7 管片成环水平拼装、运输 组 13 XX ~ XX 盾构区间 联络通道及泵房 座 1 隧道掘进 m 1393.0 同步注浆 m3 5850.7 二次注浆 m3 975.1 土方开挖外运 m3 43148.6 预制 C50 钢筋混凝土管片 m3 7558.3 管片成环水平拼装、运输 组 10 XX ~ XX 盾构区间 联络通道及泵房 座 1 3、工程环境 3.1XX 站 车站区域目前为 XX 南北和东西向的交通要道交叉路口,现况路边场地较为宽阔, 道路下方地下管线密集,主要有:DN1200 给水管、DN800 给水管、DN1350 排水管、DN1000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9 M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生产事故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生产事故的报告、分析和处理,健全管理,以预防、 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在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 三、责任者: 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质量总监、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操 作工人 四、正文 1.生产事故的分类 1.1 生产事故按性质分可分为设备事故、安全事故和技术事故。 1.1.1 设备事故指设备及仪器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减产、停产、动力供应中断、效 能降低、人身伤亡等,均为设备事故。 1.1.2 安全事故指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1.1.3 技术事故指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 SOP 或操作不当造成原 料、中间体、成品的损失或产品报废的事故。 1.2 生产事故按严重程度分可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2.1 一般生产事故指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人员受轻伤,修理费用或医疗费用在 1000 编码 标题 生产事故管理规程 页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元以下或影响当日产量 10%以下者。 1.2.2 重大生产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重大事故: 1.2.2.1 设备损坏严重,修理费用或医疗费用在 1000 元至 10000 元或影响当日产 量 50%以下者; 1.2.2.2 虽未达到上述损失,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也可列为重大事故。 1.2.3 特大生产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特大事故: 1.2.3.1 设备损失严重,修理费用在 10000 元以上者。 1.2.3.2 事故造成 2 人或 2 人以上重伤。 1.2.3.3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1.2.3.4 情节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其他事故。 2.对生产事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预防和消除各 种事故隐患。 3.处理程序 3.1 生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现 场,不接触和移动现场物品,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事 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 3.2 因生产事故造成停产,应积极组织设备的抢修,在未修复之前,要采取有效的 补救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对因工负伤者总经理要及时安排治疗。重大、特大事故要提 修复方案、改进措施,并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事故分析会,进行调查和分析。 3.3 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 2 天内由车间组织调查,查明结果上报生产部。重大事 故和特大事故由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并在 24 小 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对一般事故的处理意见,应由生产部在征求车间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报生产 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处理意见,应由调查组提出,并经总经理签名、批复 意见。 3.5 事故发生后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收 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追究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积 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蔓延扩大。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以利分析处理;由生 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观看现场,进行现场分析,注重原始数据和凭证的收集,或照相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起重伤害事故树分析 - 第一章 概述 1.1 绪论 起重机械是用来起重、搬运或在某个距离内运送物品的专门机械 ,它是企业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 动强度和改善劳动条 件不可缺少的设备,是生产过程中联系 的纽带,是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种原辅材料以及半成品 、成品、机械设备、物品搬移等都离不开起重设备。目前各 类起重设备,如桥式起重机、悬臂吊、龙门吊、电动葫芦等 ,由于其数量多、种类多、分布广 、作业频繁,涉及的从业 人员多,而且作业环境条件复杂,如空中吊运的物品有的属 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的是高温的熔融铁水、钢水、500℃ 以上的钢坯等,稍有疏忽极易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因而 ,在为生产服务的同时,也对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1.2 事故类型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机具、吊物等所引 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 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所引发的事故占有很大 比例,高达 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 15%左右,主要有坠 落事故、挤压碰撞事故、触电事故和机体毁坏。 (1) 坠落事故。指在作业中,人、吊具 、吊载的重物从空中坠落所 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吊物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占起重伤害事故的比例最高,其中因吊索存在缺陷(如钢丝绳 拉断、平衡梁失稳弯曲、滑轮破裂导致钢丝绳脱槽等)造成的 坠落最为严重;还有因捆扎方式不妥(如吊物重心不稳、绳扣结 法错误等)造成的坠落。 (2)挤压碰撞事故。常发生的挤压碰撞事故主要有以下四种:吊物( 具)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摇摆挤压碰撞人;吊其摆放不稳发生 倾倒碰砸人;在指挥或检修移动式起重机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在 巡检或维修桥式起重机作业中挤压碰掩。 (3)触电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使用移动式起重机作业场所尤其在 建筑工地或码头上,起重臂或吊物意外触碰高压架空线路的 机会较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4)机体毁坏。山于操作不当(如超载、臂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 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 1.3 起重作业中的危险因素 1 、起重机在运行中对人体造成的挤压或撞击。 2 、起重机吊钩超载停裂,吊运时钢丝绳从吊钩中滑出。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8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和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和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的 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 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 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 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特 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的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业主、监理管理, 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 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 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 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 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 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的问 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的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 下的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的移交给下一 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的机械、材料、 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 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 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 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 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 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 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 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告知存在的未能立刻消除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 要应急疏散的情况;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 日后终止。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 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 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 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 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 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 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 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 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 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 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 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 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 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 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 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按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按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高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 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 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 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2、不承担施工中的任何费用和一切相关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应将施工方案叫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各相关工种的 从业资格证件等。 2、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一名,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施工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3、确保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4、不得雇佣精神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 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行施工。 5、确保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 6、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在施工范围内如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 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原有设备及成品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对损毁 物品进行赔偿。 8、乙方在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 施工需要,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事先挣得甲方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 方可使用。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证安全无事故。如乙方私用明 火、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 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发。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 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要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 患,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插在电 源插座上,如因乙方用电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 12、乙方如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发生事故等产生的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事情严重的,甲方和乙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并协助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人员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 均应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 15、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 问题后,才能恢复施工。 16、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7、凡经常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 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乱放工具。 18、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 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停止登高作业。 19、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 用,即将安全带绳端挂钩挂在高处,施工人员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5.00
Print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为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 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监理及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工作目标 本标段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 于千分之一,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 谁负责。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 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单位结合 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 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人、财、 物的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1、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 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 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2、加强我部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业务能 力,以提高整体安全人员素质。 3、我部安全员的配备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 故隐患必须由我部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 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 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 2、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 、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影片、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丰富安全工 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3、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 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4、广泛利用施工安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 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 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5、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 ,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 100%。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认识水平和 业务水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5.00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目 录 人身事故.............................................................................................................4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 年)............................................4 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 年) ....................................................................................5 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 (1996 年)........................................................................5 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 (1995 年)............................................................................6 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 (1995 年)....................................................................7 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 (1995 年)............................................................8 牡丹江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作业电火烧身死亡 (1999 年)....................................9 佳木斯东方热电厂除焦门未锁跨焦时高温灰水喷出烫死行人(1998 年) ...............................10 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 (1997 年)..........................................10 黑龙江电建四公司吊车维护工违章蛮干被吊车挤死 (1996 年)..............................................11 抚顺电厂伸手进运行中的输煤皮带内取物被绞死 (1996 年)..................................................12 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 (1999 年)..........................................................12 东电三公司临时工高处作业走钢梁自坠身亡(1997 年) ......................................................13 佳木斯电厂清扫 PT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造成触电死亡(1998 年) .......................................14 杨柳青电厂无票处理电除尘器故障触电死亡(1999 年) ......................................................15 国电电力桓仁发电厂“5.17”人身伤亡事故(2007 年) .......................................................15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4.21”制粉系统爆燃人身伤亡事故 ................................................16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电厂“7.8”人身事故(2010 年) .............................................................17 国电山西太原一热“4.03”人身事故(2013 年) ...................................................................17 国电达州电厂“9.18”人身死亡事故(2013 年) ...................................................................18 国电陕西宝二电厂“12.8”人身事故(2013 年) ...................................................................18 国电山东荷泽电厂“1.03”人身事故(2014 年) ...................................................................19 徐州金山桥热电厂 11.05 煤仓清仓人身事故(2011 年) .......................................................20 阜宁协鑫环保热电厂“12.05”人身事故(2011 年) .............................................................20 甘肃甘谷电厂高处坠落事故 (2011 年) .................................................................................21 国电金堂公司原煤斗原煤掩埋造成人身死亡(2010 年) ......................................................22 赤峰电业局安全帽未带好高空坠落后摔成重伤(1999 年) ..................................................26 石洞口二厂外包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人身重伤(2003 年) ...................................................27 外包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施工作业方案造成人身重伤 (2003 年)..............................................29 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 年) ....................................................30 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 (1995 年)..................................................31 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 年) ...........................................31 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 年) ...............................................................32 西宁供电局红湾变电所误操作造成人身轻伤 ...........................................................................32 新华发电厂无票检修刮板捞渣机绞伤右腿(1996 年) ...............................................................33 珞璜电厂 6KV 接触器故障致多人灼伤(2003 年) ................................................................34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滑跌造成人身轻伤(2002 年) .......................................................................37 甘肃甘谷电厂烫伤事故(2011 年) ..........................................................................................38 某电厂乙炔气瓶缺少回火器焊工手胸被烧伤(2003) ...........................................................39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3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6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 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 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 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 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 25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 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91 条。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 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施工地址: XXXXXXXXXXXXX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 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 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 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 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 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 责任。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 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 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 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 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 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 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 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 他人。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 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 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 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 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 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 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安全交底签证表 工程名称 杭瑞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岳阳至常德公 路 交底编号 交底里程 K62+755 交底项目 涵洞施工安全技 术 一、一般要求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电焊工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2、基坑开挖时放坡不小于 1:1,若交底另有要求,严格按交底执行;若因现场 条件限制放坡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牢固的支挡设施。开挖出的弃土离基坑边堆放 距离至少应大于 1m,且堆放高度不超过 2m。开挖完成后,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防 护栏杆及醒目标志牌,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3、配电箱以及其它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 输电线路必须设有漏电开关。 4、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5、砼运输车进出场必须打开转向灯,入场后倒车必须设设专人指挥。 6、吊车、挖掘机等机械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机械安全检查。 7、施工作业平台必须规整平顺,杂物必须清除干净;现场卸料前,必须检查 卸料方向是否有人,以避免将人员砸伤。 8、夜间施工,注意照明安全、交通安全、超重安全、用电安全几项措施,夜 间施工有值班领导在场。 9、严禁疲劳施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工作面最少安排 2 组工作 组,每班工作组施工人员每天上岗不得超过 8 小时,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二、焊接安全要点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 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 在管道和建筑物金属构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5、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 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6、烛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 开被清的焊缝。 7、施焊现场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 物。 8、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销好电闸箱,消除烟云料余热 后,方可离开。 三、施工用电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胶皮线及其绝缘性能必须保持良好;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 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乱接电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 该配置漏电保护器。 2、临时供电线路,应用瓷夹固定,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配置,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 关,设在闸刀箱内加锁,闸刀箱设遮雨棚。 3、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 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灯。 四、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作业时必须正确 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 业区。 3、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 停吊装作业;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应暂停吊装作业;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 暂停吊装作业;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4、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一、施工范围: XXXX 项目燃气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内所有的燃气内、外线、调压箱基础、调压箱、 及其附件等供货、安装、验收等完成图纸内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协调所有 部门的验收。燃气表仅负责安装及调试。 乙方有义务无偿自行完善及优化图纸设计,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协调各个 有关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按住宅居民生活用气形式)验收,由此产生的以 上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供设备:燃气计量表。 二、技术要求 (一)燃气工程技术标准 1、依据规范标准: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2《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DB11/T302-2014; 1.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5《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QB/3D 01-2014; 1.6《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定》CJJ95-2013; 1.7《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08; 1.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GB/T21447-2008; 1.9《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19285-2014; 1.10《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21246-2007。 注:以上标准规范若版本低于现行标准,均按现行标准执行。 2、燃气外线技术要求 2.1(管材及管件材料要求) 注:(燃气工程所需材料保证符合供气单位要求) 2.2 工程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堆放时,须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 施工验收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应特别注意管材须覆盖有遮蔽物,并放 置于平整场地上,管材两端必须进行封堵。 2.3 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要求,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 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主要用以下两 种:有符合 GB/T8163 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符合 GB15558.1 的埋地用聚乙烯 管材。 2.4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 考虑,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可以满足要求, PE 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05。 2.5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 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2.6 管材、管件的验收标准 2.7 检查产品有无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2.8 对外观进行检查,检查管材内外表面是否清洁光滑,是否有沟槽、划伤、凹 陷、杂质和颜色不均等。 2.9 燃气用聚乙烯管应为黄色或黑色,当为黑色时管口必须有醒目的黄色色条, 同时管材上应有连续的、间距不超过 2m 的永久性标志,写明用途、原材料牌号、 标准尺寸比、规格尺寸、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生产厂名或商标、生产日期。 2.10 圆度检查:取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管材的圆度规格, 其值大于 5%为不合格。 2.11 管材直径和壁厚的检查,管材直径的检查测其两端的直径,任意一处不合 格即为不合格。壁厚的检查用千分尺来进行,测圆周的上下左右四点,任意一点 不合格即为不合格。 2.12 管材、管件运输与保管 2.13 在聚乙烯产品的运输和保管中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2.14 应用非金属绳捆扎和吊装; 2.15 不得抛摔和受剧烈撞击,也不得拖拽; 2.16 不得曝晒、雨淋,也不得与油类、酸、碱、盐、活性剂等化学物质接触;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督查组: 形象进度 业主代表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姓名 与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姓名 与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项目经理本次 记分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滞后 □未办理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办理滞后 □建设范围超出施工许可允许范围 □未在施工合同中单列安全文明施 工费; □未在开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拨 付给施工单位 □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 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未参与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未督促施 工单位立即整改 □应实行第三方监测的未按规定进 行监测 □应组织相关评估、论证而未组织 的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安全报监资料 施工许可证 支付凭证、检查记 录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办理安全监督手 续情况 施工许可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危大工程安全管 理 建 设 单 位 □ □ □ □ 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 2 3 4 分包单位 监测单位 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乔守江 勘察单位 建设单位 重庆市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义彬 施工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杰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重点行为检查清单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地区: 工程名称 广顺虹杉园 1#楼主体、2#楼主体 第 1 页,共 6 页 □未收集并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区 域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准确、 完整的现状资料 □应督促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而 未督促的 □不符合 □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工作 的通知》(渝建〔2017〕639号), 开展正式核查工作。 序号 本次检 查项 行为主 体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督查意见 □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业务 □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施工企业未取得或因故被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不符合 □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不符合 □存在转包行为 □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人员资格不满足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变更后未重新办理或变 更施工许可证 □变更后的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 格或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 □符合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 制度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未单独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 台账 □未专款专用,将安全文明施工费 挪作他用。 □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未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 用 □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建议立案 处罚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不符合 施工许可证、单位 资质证书、人员资 格证书 相关制度、计划、 台账等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带班记录 、安全考核记录等 安全台账与现场 核查资料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变更手续和变 更人员资格 相关审查、检查资 料与工作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费 项目经理安管职 责履行 施工单位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 违法分包 转包 施工单位人员变 更 施工单位变更 既有建(构)筑 物或管线安全管 理 轨道工程关键节 点风险管控 施 工 单 位 (一) □ □ □ □ □ □ □ □ □ □ 9 10 11 12 13 14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为 检查情况 □符合 □符合 5 6 7 8 第 2 页,共 6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0-02 价格:¥5.00
排查日期: 编 号 名称 排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工程 技术 设置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情况 应急照明有效运转亮度达到要求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工程 技术 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安全 管理 加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消防器材情况 消防器材配备合理定期检验有效 好用 应急 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1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工程 技术 按照消防要求采用外开防火门 耐火等级 厂房建筑物符合耐火等级符合要 求;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向外开 启;甲、乙、丙类厂房的安全疏 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 60m2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 可设2个),安全通道、疏散门通 畅 安全 管理 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堆放情况 仓库、场地堆放货物留有规定的 安全通道和间距,存放的货物无 倾斜、倒塌等危险堆垛。 安全 管理 按要求进行对方,留足安全通道,加强监督 检查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维护一次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预警装置。充足的消防 水源,周围堆放货物。仓库、堆 场的灭火机器置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火源和火种监控措施 及手段;整个仓库、堆场安装避 雷装置,检验合格有效。 应急 处置 一旦着火,就近采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应急物资 防洪防汛、防高温、防中毒、防 火灾等应急物资充足,抢险队伍 定期演练,配备沙袋、铁锨、排 水泵、灭火器、水带、空气呼吸 器、备用气瓶、防毒面罩、防毒 口罩、风机、风扇、茶叶、风油 精以及医疗救护箱等。 工程 技术 采购合格的物资 应急物资 防洪防汛、防高温、防中毒、防 火灾等应急物资充足,抢险队伍 定期演练,配备沙袋、铁锨、排 水泵、灭火器、水带、空气呼吸 器、备用气瓶、防毒面罩、防毒 口罩、风机、风扇、茶叶、风油 精以及医疗救护箱等。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设置专 人进行管理,及时的进行维护更换 消防图纸 有消防水源图、标明消防栓的具 体位置 安全 管理 设置档案柜专门进行存储 消防水源 消火栓出水测试水压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要求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消防水情况,制定消防管理 制度和应急预案 消防水源 消火栓出水测试水压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消防水池水量符合要求 教育 培训 培训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消防水压 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 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 示器信号回馈正常,有防腐保温 等措施 工程 技术 更换规格符合要求的备品备件 排查 情况 (是 存在问题 2 3 4 变配 电室 厂房 建筑 仓库 堆场 消防 设施 消防专项隐患排查表 排查人员: 风险点 排查内容 管控措施 1 消防水压 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 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 示器信号回馈正常,有防腐保温 等措施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水泵 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 启动正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火灾报警 火灾手动自动报警器、警报器正 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电源 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等能正常联动,应急照 明、应急疏散标志正常好用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消防器材 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 设置位置应在明显、便于取用的 地点,放置位置合理,不能埋压 、遮挡灭火器材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日常管理 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 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外观完 好、附件齐全、压力正常在有效 期内,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安全 管理 每季度检查一次,测试一次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及装备(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 点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 、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 备 和 器 材 ) , 建 立 使 用 状 况 档 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 良好状态 安全 管理 /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设定应急值 守人员,保障报警电话24小时畅 通 安全 管理 /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工程 技术 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安全 管理 加强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栓、灭火器并定 期检查。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规定 配置。 应急 处置 发现火灾第一时间进行报警,采用就近灭火 器进行扑救 违规使用明火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 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票证未 采取相关措施 安全 管理 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落实安全措施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工程 技术 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疏散通道不畅通 工程 技术 设置疏散路线图 疏散通道不畅通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工程 技术 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要求堆积废纸,严禁过高堆放。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场内高处平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栏。 工程 技术 高处平台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防火 巡查 应急救援管理 每班不间断无死角 巡查车间废纸场的 安全情况并做好巡 查记录。 4 5 6 消防 设施 管理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5.00
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标准、制度,结合厂部特点而制定。 三、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 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 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报告。 五、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论损失大小或是否有人员伤亡, 当事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和当前状况等情况,以电 话或传真等方式上报。 七、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补报;单位负责人接到补报后,应当于 1 小时内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补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 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补报。 八、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 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 爆炸事故时,应以总经理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现场应设置警戒线。 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员及时抢救。 抢救过程中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参与和配合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 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调查期间总经理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 守。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生产安全技术部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 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 十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 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8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