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 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 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 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 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 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leq[dB(A)] 第三章 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 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 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护坡桩为砼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砼浇筑噪 声控制措施。 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 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 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 石材切割、电锯等 65 55 备注 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 第六条 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 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 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七条 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八条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 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 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 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九条 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 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 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十条 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 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第十一条 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 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第十二条 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安全围帘包裹。 第十三条 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 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 第十四条 对于电锯、电刨等噪声较大的车间进行封闭式作业活动时,劳动者应穿戴防 噪声的护耳设备。 第四章 噪声监测 第十五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 并注明测量时间、地点、方法,并做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记录”,以验证噪声排放是否 符合要求。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时,按《事件、事故、不符合、纠 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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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安全第一,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入 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1、 乙方根据甲方或第三方的要求,经过甲方认可、核准的图纸、施工方案。承包工程, 负责施工。工程监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检查、监督、核准。 2、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须自行按照政府有关部 门的要求自主申请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负责施 工及现场的安全。 4、甲方依据自身条件保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 5、施工期间乙方派到甲方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低压电工、电弧焊工、气体焊工、 架子工、机械工、电梯维修安全工等)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及区劳动与社会保 障局统一核发鉴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出具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用以证明其身份的统一样 式胸卡,便与甲方保卫人员询查、管理。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的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若出现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发生一切责任、 事故,造成的损失(含:甲、乙及第三方)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公共场所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如对行人、顾客及商场人员造成伤害, 乙方负全部责任。 8、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及防护措施,如因违规出现任何伤害,乙方 负全部责任。 9、甲方非与施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乙方施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商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使用的一切措施、设备必须运转良好、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专人按规程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为保证安全,乙方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 理和岗职责任。任何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滚梯,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罚 1000 元。 11、重要关键设施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器工具等)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均须 认真检查,保证机械运行无异常。必须先行试车,确保安全后再投入使用。重要设备,设备 须有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停止运行并上报,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转。 12、施工单位严禁在白天使用直梯,搬运设施设备及其他施工工具时要爱护企业设施。 如对甲方的直梯、大理石设施造成磕碰破损等现象,施工方应进行修复原状。如遇不可恢复 的破损由乙方照价赔偿。 13、大功率用电,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以便甲方统一调配整体用电的 分布。大功率用电停止使用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及甲方现场负责人,确保用电安全。 14、甲方有权责对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特别是甲乙双方具体负责人须以身作则、若有违反,发现一起, 严惩一起。(抽烟者处罚 500 元) 16、凡是违反安全协议,违反相关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自身伤害、伤害他人及 财务损失的由操作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影响工程进度要赔偿损失。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前、施工中、施 工后的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手续。动用明火,乙方须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动火证。乙方在开工 前须向甲方提供应当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在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时,须向甲方申报(动 火施工的项目用途,动火的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人的证件,看火人、及动火现场负责人申报 甲方)。如发现有随意动用明火,立即现场处理。(罚款 500 元) 18、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每日完工后做到“人走场地清”机电工具须切断电 源,关闭相关工具的闸阀,确保无安全隐患。 1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饮酒、开玩笑、争执打架、严禁酒后上 岗操作,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处理(罚款 500 元),乙方必须服从并承担责任。 20、凡因施工(噪声、扬尘、污染、坠落、磕碰、刮蹭、辐射、水电等)造成对顾客、 行人、周边单位、周边居民伤害或与之发生争执、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施工方须派专人 24 小时在施工现场处理接待扰民 纠纷问题,并全面处理现场事端,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21、乙方入场施工前,须按规定办齐入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协议、胸卡、人员名册,有 关证照及复印件等)。并按规定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每日施工前,须由总包方负 责召集其他几家施工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协调会,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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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 格率达到 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 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 场优良率达到 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 30 个以上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 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 7 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 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 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 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 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 工作计划 ,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 、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 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 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 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 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 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 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 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 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 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 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 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 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 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 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 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 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 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 》。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 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 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 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 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 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 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 ,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 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 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 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 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 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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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锦州市 201X 年建筑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本站还有更多关于优秀范文,优秀范文 大全相关的资料。 20**年锦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 例 》(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 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 合格率达到 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 30%以上;三级企业施 工现场优良率达到 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 》,树立 30 个以上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 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 7 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 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 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 决 定 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 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 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 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 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 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 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 办法 ,使安全生 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 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 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 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 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 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 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制度 》,把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 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 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 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 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 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 报告 制 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 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 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 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 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 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 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 ,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 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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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业主监理的正确指导下,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现将我标的风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 下半年的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和各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 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 9 月 6 日,本标段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标段紧紧围绕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组织各施工队 进行进厂安全教育,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施工安全的认识统 一到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 半年,我标主要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施工现场防火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 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 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 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 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 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 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 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是抓安全生产 (一)、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要求 1、所有施工设备及机具使用时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况良好。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孰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 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3、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严禁 机械操作人员擅离岗位、疲劳作业及机械带故障作业。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 制动、防滑措施。 5、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不得在运转过程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6、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订相 应的施工安全措施,严禁盲目作业。 7、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或通 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1、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人人必须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员必须要戴安全员袖 章。 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及事故。 3、多人同时作业时,人各人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施工伤人。 4、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三是抓安全培训 项目部对每个进场的施工队都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及措施、 特殊作业安全要求、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重要临时设施安全、季节性施工安 全、多工种立交作业安全、台风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为规范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逐步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施工队伍劳动用工从无序管 理走向有序管理。实行每周一会,每天一查的方法来提高施工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隐患控 制在萌芽状态。 五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施工队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 为确保、“高温”、“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队在 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项目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监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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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安全措施 (一)安全常规教育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 方能上岗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协助施工,防止违规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带所属单位安全帽,穿着单位工装,劳保防护用品装配整 齐。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 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5.为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布置足够的照明灯光,警示标志,围护设施,以及夜间安 全措施,符合标准化施工要求。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路基填挖施工 1) 施工前,先将场地清理干净,去掉地表的浮砂、各种垃圾和有机质及腐殖质等。 2) 挖方段开挖基槽至设计标高,素土压实至 94%后施工路面结构。 3) 分层填筑,划方格网上土,用推土机整平,每层土的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4) 路基填筑前应测量放线,实际填筑宽度应大于设计路基宽度每边 0.5m,确保路基 范围内的压实度。 5) 填土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对超标的填土根据实际情况翻晒或者洒水施 工。 6) 施工过程中考虑雨天排水,横向做成 2-4%流水坡度,确保路基不积水,雨后施工 先对下层重新碾压。 7) 因构造物或其他原因必须分段而不能整段填筑时,在分层填筑中端部预留 1:1 的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 50cm。 2.道路稳定土基层施工 2.1 施工要求 2.1.1 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注意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 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 2.1.2 摊铺和整形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 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 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最 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 分损失。 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为 150mm。当压实层厚度超过 200mm 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 的一层应经过整形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 摊铺上层。 A、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 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 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己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 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终凝时间, 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应技术规范要 求。 B、养护 碾压完成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 天。养护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 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护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 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 30km/h 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3.砼路面施工 施工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派专人管制交通,禁止非施工人员、机槭、车辆进入 施工现场拌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或底架上,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电线应架空拌和机使 用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蝇有无断丝或损坏。防护罩是 否牢固,润滑系统应注入润滑油。进料时,推车不准抡跑、拥挤,行走间距不得小于 2 米,下 坡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车子向内倒料时不得撒把松手;料斗边应设档木,防止车子进斗。 搅拌机在转动时,不准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內扒料或捣料搅拌机提起料斗倒料时,人员 不准在料斗下清理废料。搅拌机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料斗用保险链条锁住后 方可进行检查修理。需进拌合筒内检修时应有人在筒外监摊铺混凝土时要注意施工中工具 转动时的安全。振捣器启动前应检查电器的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是否绝缘良好。振 捣施工中应有专人拉软线随振动器同时前进,严禁扭线、压线造成漏电。拆模时,拆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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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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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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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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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在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在业主监理的正确指导下,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突出重点,加强调研,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工程施 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现将我标的风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及 下半年的施工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和各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 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 9 月 6 日,本标段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标段紧紧围绕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组织各施工队 进行进厂安全教育,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施工安全的认识统 一到业主、监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 半年,我标主要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施工现场防火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 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 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 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 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 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 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 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由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是抓安全生产 (一)、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要求 1、所有施工设备及机具使用时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状况良好。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孰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 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3、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严禁 机械操作人员擅离岗位、疲劳作业及机械带故障作业。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 制动、防滑措施。 5、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不得在运转过程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6、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订相 应的施工安全措施,严禁盲目作业。 7、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或通 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1、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人人必须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员必须要戴安全员袖 章。 2、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及事故。 3、多人同时作业时,人各人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施工伤人。 4、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三是抓安全培训 项目部对每个进场的施工队都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及措施、 特殊作业安全要求、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重要临时设施安全、季节性施工安 全、多工种立交作业安全、台风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为规范施工队伍的用工管理,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 逐步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施工队伍劳动用工从无序管 理走向有序管理。实行每周一会,每天一查的方法来提高施工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隐患控 制在萌芽状态。 五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施工队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 为确保、“高温”、“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队在 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项目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监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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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 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 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 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 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 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 工作计划 ,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 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 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 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 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 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 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 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 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 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 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 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 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 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 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 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 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 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 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 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 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 。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 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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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 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 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 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 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 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 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 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 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 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 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 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 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 3—5m)时,不少于 500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 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 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的有关规 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 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 1m。 2.2.8 爆破后必须经过 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 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 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9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0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1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 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 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 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 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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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 检测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防雷设 计、施工、检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防雷设计、施工、 检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防雷设计、 施工、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防雷 设计、施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防雷设计、施 工、检测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检测资质证书,是否存在无资质 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设计、 施工、检测的。 2 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第二十四 条 2.《防雷减灾管 理办法》(2013 年 中国气象局第 24 1.《气象灾害防御 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 办法》 (2013 年中国 气象局第 24 号令) 第 三 十 四 条 第 一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 年国务院第 570 号令)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设备与设施。 4.具有相应的规范、标准等资料, 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5.企业防雷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号令)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款、第二款 从事防雷设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防雷装 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3年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 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 动的;(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 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 建设 项目 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 审核批准的防雷设计(防雷装置 设计文件)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检测单 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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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安全第一,遵纪守法、相互尊重、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入 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1、 乙方根据甲方或第三方的要求,经过甲方认可、核准的图纸、施工方案。承包工程, 负责施工。工程监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检查、监督、核准。 2、双方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须自行按照政府有关部 门的要求自主申请报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复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负责施 工及现场的安全。 4、甲方依据自身条件保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电源、水源并为其提供方便条件。 5、施工期间乙方派到甲方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低压电工、电弧焊工、气体焊工、 架子工、机械工、电梯维修安全工等)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及区劳动与社会保 障局统一核发鉴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在开工前要向甲方出具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用以证明其身份的统一样 式胸卡,便与甲方保卫人员询查、管理。乙方及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的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违规施工操作。若出现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发生一切责任、 事故,造成的损失(含:甲、乙及第三方)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公共场所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如对行人、顾客及商场人员造成伤害, 乙方负全部责任。 8、高空作业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及防护措施,如因违规出现任何伤害,乙方 负全部责任。 9、甲方非与施工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乙方施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指定路线出入施工现场、商场,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使用的一切措施、设备必须运转良好、正常,并有专人管理、专人按规程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禁止非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为保证安全,乙方须制定明确的安全管 理和岗职责任。任何施工单位,严禁使用滚梯,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罚 1000 元。 11、重要关键设施设备(如吊车,卷扬机,电器工具等)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均须 认真检查,保证机械运行无异常。必须先行试车,确保安全后再投入使用。重要设备,设备 须有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停止运行并上报,绝对不允许带病运转。 12、施工单位严禁在白天使用直梯,搬运设施设备及其他施工工具时要爱护企业设施。 如对甲方的直梯、大理石设施造成磕碰破损等现象,施工方应进行修复原状。如遇不可恢复 的破损由乙方照价赔偿。 13、大功率用电,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以便甲方统一调配整体用电的 分布。大功率用电停止使用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及甲方现场负责人,确保用电安全。 14、甲方有权责对设施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特别是甲乙双方具体负责人须以身作则、若有违反,发现一起, 严惩一起。(抽烟者处罚 500 元) 16、凡是违反安全协议,违反相关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自身伤害、伤害他人及 财务损失的由操作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影响工程进度要赔偿损失。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前、施工中、施 工后的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手续。动用明火,乙方须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动火证。乙方在开工 前须向甲方提供应当具备的证件、证明。乙方在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时,须向甲方申报(动 火施工的项目用途,动火的时间结束时间,动火人的证件,看火人、及动火现场负责人申报 甲方)。如发现有随意动用明火,立即现场处理。(罚款 500 元) 18、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每日完工后做到“人走场地清”机电工具须切断电 源,关闭相关工具的闸阀,确保无安全隐患。 1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饮酒、开玩笑、争执打架、严禁酒后上 岗操作,若有发生甲方有权处理(罚款 500 元),乙方必须服从并承担责任。 20、凡因施工(噪声、扬尘、污染、坠落、磕碰、刮蹭、辐射、水电等)造成对顾客、 行人、周边单位、周边居民伤害或与之发生争执、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施工方须派专人 24 小时在施工现场处理接待扰民 纠纷问题,并全面处理现场事端,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21、乙方入场施工前,须按规定办齐入场施工的相关手续(协议、胸卡、人员名册,有 关证照及复印件等)。并按规定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每日施工前,须由总包方负 责召集其他几家施工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协调会,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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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锦州市201X年建筑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本站还有更多关于优秀范文,优秀范文大全相关的资料。 20**年锦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 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 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规定 》,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 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 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 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 决定 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 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 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 ,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 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 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 办法 ,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 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 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 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 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制度 》,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 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 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 报告 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 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 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 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 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5.00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双 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5.00
重大危险源台帐 检查日期: 序 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 1 基坑深度超过 2.5m 无专项设计 塌陷 危险 2 深基坑支护不符合规定 塌陷 危险 3 不按规定放坡,不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 塌陷 危险 4 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 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塌陷 危险 5 爆破作业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施工 爆炸伤害 重大 6 爆破作业无爆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爆炸伤害 重大 7 易燃易爆品未按规定进行保管、存放 爆炸伤害 危险 8 土石方及基础工 程 未设专人统一指挥爆破作业 爆炸伤害 危险 9 人工挖孔桩无桩基础施工方案 坍塌/窒息/透水 危险 10 人工挖孔桩井通风不良、井底存在有毒气体 窒息/中毒 重大 11 护壁未按设计施工、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坍塌 危险 12 护壁拆模过早 坍塌 危险 13 地下水未及时抽取或无降水措施 坍塌 危险 14 发现流沙、流泥未及时采取措施,护壁坍塌无防 治措施 坍塌 危险 15 井下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井无防水措施 触电 重大 16 基坑内挖桩时边坡离桩井太近,边坡不稳定 坍塌/高坠 重大 17 电线乱接乱拉,未架空 触电 重大 18 桩基施工作业 浇注混凝土临时用电无漏电保护措施 触电 重大 19 悬、挂、挑、门型等脚手架无设计计算书 坍塌 危险 20 脚手架搭设未验收 坍塌 危险 21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坍塌 危险 22 脚手架未做避雷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触电 危险 23 操作人员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24 使用不合格的架料 坍塌/火灾 危险 25 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排水措施 坍塌 危险 26 脚手架底部未按规定垫物和加绑扫地杆 坍塌 危险 27 架体与建筑物未按规定拉结 坍塌 危险 28 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坍塌 危险 29 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坍塌 危险 30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坍塌 危险 31 各杆件之间搭设不符合规范 坍塌 危险 32 未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33 脚手架上有探头板、飞跳板 高坠 重大 34 操作面未满铺脚手架、下层未设水平兜网 高坠 重大 35 落地式脚手架搭 设作业 操作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立拉安全网 高坠 重大 序 号 作业活动或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 36 建筑物顶部的架子未按规定高处屋面,高出部分 未设防护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高坠 重大 37 未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内侧进行封闭或底部封 闭不严密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38 超规定荷载使用 物体打击/高坠 危险 39 脚手架物料堆放集中或不均匀 坍塌 危险 40 架体制作和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未经验收使用 坍塌/高坠 危险 41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牢固 坍塌 危险 42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坍塌 危险 43 悬挂脚手架悬挂点及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未按 设计制作 坍塌 危险 44 吊篮升降无防坠落保险措施 坍塌/高坠 危险 45 整体提升脚手架没有建设部鉴定并下发生产许可 证和使用证 坍塌/高坠 危险 46 整体提升脚手架无防坠装置或防坠装置不起作用 坍塌/高坠 危险 47 其他脚手架搭拆 作业 未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坍塌/高坠 危险 48 木工棚内未采取防火措施,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 材 火灾 重大 49 木工棚电源的设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 火灾 危险 50 大模板不按规定存放 物体打击 危险 51 模板吊运不符合吊装要求 物体打击/起重伤 害 重大 52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质及间距不符合要求 坍塌 危险 53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保护措施 物体打击/高坠 重大 54 2 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 坍塌 重大 55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料不均匀 坍塌 危险 56 模板支撑固定在外脚手架上 坍塌 危险 57 模板拆除前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坍塌 危险 58 滑模施工无平台设计方案 倒塌 危险 59 滑模平台设计刚度不够 倒塌 危险 60 滑模模板锥度不合理,模板刚度不够 倒塌 危险 61 滑模施工千斤顶布置不合理 倒塌 危险 62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倒塌/机械伤害 重大 63 吊篮无安全停靠装置或失灵 倒塌/机械伤害 重大 64 无超高限位或限位失灵 机械伤害 重大 65 未按规定设置揽风绳或地锚不符合规定要求 倒塌 危险 66 揽风绳不使用钢丝绳 倒塌 危险 67 模板工程 架体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且不符合规定要求 倒塌/机械伤害 危险 68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 重大 69 物料提升装置安 拆作业 乘坐吊篮上下 高坠 重大 70 外用电梯安拆作 安拆单位无安拆资质 倒塌/机械伤害 危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6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5.00
大面积大柱网双向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体系的设计与施工 珠海市拱北口岸是我国大陆通往澳门的国家一级口岸,也是全国第二大口岸。新建口岸工程 总平面布置见图4-9-1。该工程核心建筑—联检大楼是一座大型民族形式的多层建筑,面积约4万 平方米。底层专供进出关人员候检、查验、通关使用,其余各层供联检职能机构及与之配套服务 的部门使用。由图4-9-2可看出,该建筑平面很大,为186m×100m, ~ 轴为主体部分,长1 ○5 ○ 14 42m。柱网尺寸为18m×18m。纵向7跨,横向5跨。除 ~ 轴间的 ~ 轴及 ~ 轴为一层外,其余 ○M ○W ○7 ○9 ○ 11 ○ 13 均为3层。屋顶为民族形式的大屋盖,其四周为水平投影宽26m的孤形,其中包括周边悬挑4.8m。 从建筑造型及使用功能考虑结构不设伸缩缝。该结构平面尺寸大大超过了规范允许的不设缝 的最大限制长度,同时要求结构尽量压缩梁高,降低层高,以达到减少空间体积,节省长期使用 能耗的目的。根据上述要求,对多种方案比较后,选定无粘结预应力大面积大柱网连续多跨(7×18m )×(5×18m)双向框架承重结构体系,楼面为3m×3m网格的井字梁楼盖。这是目前国内运用该项新 技术楼层面积最大、连续跨数最多的双向无粘结预应力框架结构工程。 虽然无粘结预应力框架已在国内成功应用,但象该工程这样大面积大柱网的情况尚无先例。 诸如计算理论的可靠性、摩擦损失的取值、特长预应力束施工、柱刚度对梁中预应力建立的影响 等都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难题。为使该工程结构设计具有可靠的理论依据,也为今后推广该项新 技术积累经验,决定结合 该工程进行1︰5实物结构模拟试验和现场实际工程测试,并开展结构设计和施工工艺等系统 研究。从目前取得的数据分析证明,该项新技术可靠、合理,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1章 结构设计 该结构体系设计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对框架施加预应力,在活荷载大的 ~ ○9 ○轴线,要求平衡静 10 载和80%的活载;对其余荷载较小的轴线,梁上施加的预应力仅平衡静载产生的拉弯应力。经试算, 柱截面选用800mm×800mm。梁高在荷载特大的部分选用高跨比为1/12,一般荷载情况下选用1/15, 即多数大梁截面尺寸为400mm×1200mm,该工程既是双向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又是井式梁板结 构,其中主框架内井式梁板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板厚l00mm,内部井式梁截面为300mm×1000mm, 混凝土C35。无粘结预应力筋选用低松弛钢绞线UΦj =l2.7,ƒptk=1770N/m m2,Ep=2×l05N/m m2。 考虑到连续多跨特长束的预应力损失大,采用超张拉回松技术,取σcon =0.75 ƒptk张拉端采用O VM12.7—1锚具,锚固时预应力筋内缩值取8mm。无粘结钢绞线强度设计值取ƒpy=1206N/m m2×0. 9=1085N/m m2。摩擦损失系数取μ=0.12,K=0.003。各跨按二次抛物线布放预应力筋,其反弯点 取在距柱中心0.15l(l为梁跨长)处。 将上述条件及各榀框架的荷载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及 1︰5实物结构模型的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后完成框架设计。其典型的两榻框架梁预应力筋布置 见图4-9-3。 设计要求在二层楼面施工时,必须进行每向不少于2榀框架的实际张拉测试,并根据实测数据, 调整和修改预应力张拉力或配筋根数,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 预应力束的端部锚固节点大样见图4-9-4(a),固定端内埋式锚头—挤压锚具,布置见图4-9-4( b)。 大面积楼面结构不设伸缩缝,除在框架体系梁施加预应力外,还采取在适当位置增设抵抗温 度伸缩和混凝土收缩的预应力筋的办法。如在⑨~⑩轴间的井字次梁配置预应力筋,这是因为该部 分楼面荷载大,并考虑到可弥补中间部分楼面大梁的预应力损失。在屋面上,增设封闭梁的预应 力筋,以增强屋顶整体抵抗温度伸缩的能力。另外,从图4-9-2可看出,对四角和边跨,设置混凝 土筒或剪力墙以增强整体刚度和抵抗温度应力的能力。从目前情况看,达到了预定的设计要求。 对预应力筋除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外,在布束上要求特长束无接头,以免由于接头的可靠性 差,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第2章 分段流水施工 在大面积大柱网双向元粘结预应力框架和井式梁板结构施工中有不少难题,其一是大面积多 层框架施工中如何分段流水的问题。 由于工艺布置及建筑要求,该工程142m×100m楼面内不设伸缩缝。为防止施加预应力前在混 凝土浇筑硬化过程中出现收缩裂缝,主要采取划分施工段的办法。划分施工段既要考虑混凝土的 浇筑能力,又要考虑结构布筋的特点及楼面施工和上下层施工流水的要求。每层楼面沿纵向划分3 个施工区段,见图4-9-5。施工区段的界线分别在⑨轴线西与⑩轴东各7.5m处,⑨、⑩轴线间各纵 向梁的加强束即在该处张拉锚固。 在混凝土配料中加入水泥用量l5%的U型膨胀剂,以抵抗混凝土收缩变形。 在3个施工区段内,先施工第Ⅰ区段,伸入Ⅱ、Ⅲ区段的纵向通长无粘结筋应事先伸出,盘放 在脚手架上卢在Ⅰ区段内,先张拉纵向短束,再张拉横向通长束与短束,纵向通长束需待Ⅱ、Ⅲ 区段混凝土浇筑后方可张拉。在第Ⅱ施工区段内,仅张拉横向通长束与短束。在第Ⅲ施工区段内, 宜先张拉纵向通长束,再张拉横向通长束与短束。 为取消施工中的二次支撑,在第三层楼面的混凝土施工中,除第Ⅰ区段内因设计活载取值较 大满足施工荷载要求外,对Ⅱ、Ⅲ区段,采取梁板分开浇筑的办法:先浇筑框架梁及各井字梁, 待梁混凝土强度达到50%再浇筑板。 为减少预应力张拉时受周围结构的约束,采取了以下措施: 凡沿预应力筋张拉方向的剪力墙,在预应力筋张拉后再浇筑; 楼梯间筒体刚度大,也在预应力筋张拉后再浇筑; 对多跨连续梁由预应力梁及非预应力梁组成的情况,则在预应力梁浇筑并张拉后,再浇筑非 预应力梁。此时,普通钢筋应事先伸出梁端。 第3章 特长预应力束施工 第1节 特长束的下料工艺 特长束的下料长度可按常规方法进行计算。如果严格控制下料尺寸,则不需额外加长下料。 对于90~130m长的无粘结筋,在现场选择70m长的平整场地,采用弯曲定长下料,见图4-9-6。 一定要在预应力筋的正中间做好标记,因为本工程纵向束是由中间第Ⅰ区段向两边Ⅱ、Ⅲ区段延 伸,若中点不准,则定长预应力筋会在Ⅱ、Ⅲ区段内出现一端过长另端过短的情况而无法张拉。 下料后每根筋卷成直径1.5m的盘,并在其两端作出同颜色标记,以便在张拉时识别。 第2节 特长束的铺设固定 双向特长束的铺设是影响预应力施工质量、人力与速度的关键之一,因此必须作好以下准备: 1.首先绘制出各节点无粘结筋穿插详图,定出各种梁无粘结筋的实际坐标及配套的固定支架 尺寸。 2.无粘结筋应逐根检查、编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5.00
序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GDAQ2090204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且各种绝缘芯线 颜色必须正确 一 资料 电工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 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工程周边(含脚手架具)、机动车道、起重机、现场开挖沟槽的边 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1.2~4.1.6条规定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导线截面的选择、敷 设方式、断路保护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第7.1节规定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 接地与 防雷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 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Ω 二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线 路 四 配电室 及自备 电源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 向负载供电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序号 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4-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 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漏电时间的乘积 ≤30mA·s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2.10、8.2.11条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安全标志、编号齐全,安装位置恰当、 整齐,方便操作,周围无杂物。箱内电器设施完整、有效,参数与 设备匹配,配电布置合理,并有标记 箱体采用金属箱,底板用绝缘板或金属板,不允许用木板。配电箱的 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 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 子板连接 六 现场 照明 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其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0.2.2条规定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 器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其他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