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 师生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每次活动前,局直管学校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它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教育中心校审 批后方可实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安全、方便、就近”的原则,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市级行 政区域。要结合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 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完善外出活动安全保障 措施,在每一次活动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 环节、每一个人。组织集体活动需要租车的,须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 队请示、备案,租用车辆须是车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学校必须与车辆单 位签订承租合同及安全行车责任书,车辆严禁超员。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 气变化,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集体外出活动 要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如遇突发意外事故,要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落实安全责任 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 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 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 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 和责任人的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